第72章 信用卡迷雾(六)
9终局
对岳贤和严雨霖来说,拔出萝卜带出泥一般地破获两起案件是一件很振奋的事情,但说不清两起案件谁是谁的“副产品”。
在詹光的住处,警方查获了八部手机、十几张银行卡、三台电脑。
“你好,我的信用卡芯片坏了,可以给我补发一张吗?”
“可以补卡。”
“请问这张卡额度还有多少”
“还有元。”
“你给我补一张卡吧。”
“请您到营业厅当面办理。”
“你的服务太差了,我要投诉你。”
“先生别急。请告诉我预留手机号,还有地址要改吗?……请输入密码……感谢您的配合,卡片稍后跟您寄来。”
这是一个视频节目。节目中正在讲信用卡补卡诈骗,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要求补卡的是诈骗分子,而诈骗分子手中的信用卡信息则是买来的。
节目主持人和嘉宾展开对话,主持人问:“银行在补卡过程中,要给卡主发送信息,但是本案中,诈骗分子先是试图屏蔽卡主的短信,实在做不到的,干脆对卡主展开‘信息轰炸’。所谓的‘信息轰炸’,就是用大量的垃圾信息淹没有效信息。我的问题是,像这种情况,卡主要不要承担责任。”
“我认为过错主要是在银行,银行没有遵守基本的准则,就是必须对顾客的身份进行核实,这是主要过错。银行应承担大部分责任。”
袁纯正在收看这期视频,她是这个视频账号的粉丝。博主就是肖问豪。节目中的嘉宾是酷博士。
袁纯接到了范东明的电话,知道了案情的由来。谢荷的落网难解她心头之恨。她想知道谢荷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咨询了一个律师,律师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要求她先交咨询费。袁纯只觉得自己好唐突,又不是自己的事情,为什么要交钱?
她差不多每期都给肖问豪制作的系列节目《小法庭》贡献一个点赞量,现在她是博主的金粉,就是博主最高等级的粉丝。
收到袁纯的私信,肖问豪邀请酷博士和戴聪明一同通过网络解答。
酷博士认为,谢荷冒用他人身份办理信用卡涉嫌犯罪。戴聪明提出另外一个观点,詹光将拾到的身份证交给谢荷,告诉谢荷犯罪方法,属于共犯,詹光需要对以袁纯名义办理的信用卡透支负责。
三个月之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詹光虚构事实,诈骗公私财物98万元,数额巨大,詹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詹光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4,3万元,数额较大,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金额54万元,数额巨大,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执行罚金十三万元。
谢荷虚构事实,诈骗公私财物98万元,数额巨大,犯诈骗罪,在共同犯罪系从犯,有立功情节,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四万元。谢荷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4,3万元,数额较大,谢荷犯保险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谢荷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金额54万元,数额巨大,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执行罚金十一万元。
一审判决后,谢荷和詹光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肖问豪根据袁纯的故事,制作了一期《小法庭》,定名《信用卡迷雾》。酷博士作为嘉宾在节目中讲解:“《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具体包括四种方式:第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第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第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第四,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