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阿四的二三事17
晚上回去后阿四就联系了陆忆笙,两个人虽然表面上在一起了,但是实际联系却少的可怜。
一打开手机某v,消息除了推广的运营商,就是订阅号。
也可能是没有朋友缘,从小到大交的朋友都属于点头之交,有在一个地方还有些共同话题可以聊,一旦分开,联系也就断了。
找到陆忆笙的联系号,思考了一下,“我今天有跟我大哥说过我们的事情,已经过了明路了,你找个时间跟我哥见一面,以后需要去做什么事都方便。”
那边,陆忆笙还在处理着剩下的几份文件。特别关注里传来叮的一声,拿起手机发现是几天没联系的阿四发来的,看了眼内容,转身找助理问了下接下来的工作。
十分钟后,陆忆笙回了她的消息“你把三天后的时间空出来,上午我去见你大哥,下午你陪我去见爷爷。”
“见你大哥的地方你们选,选好了发给我就好。”
刚好,最近老爷子又在给他介绍对象,甚至是要把人塞进公司,干脆把见面的日子定在一起,等双方都搞定了就可以继续发展他的商业版图了。
而阿四去吴大勇那里商量了半小时,兄妹俩决定在店附近的早点茶楼见陆忆笙。
时间在各自忙碌中过得很快,今天是约定见面的日子了。
一大早,吴大勇就把衣柜里面最正式最新的一套西服拿出来试穿,他不怎么会买,这套是他媳妇买的,他衣柜里大多是妈妈跟媳妇买的,他对比了一下,还是觉得日常穿搭比较舒服,而且陆忆笙知道他家里的情况,应该不会太在意他的穿着,试了半小时,最后选了只穿过几次的日常装,没办法,他还是不习惯穿那套正式的。
阿四呢,在知道要去见长辈的时候,吴大勇当天就拿了一千块多钱给阿四去买衣服,并且反复叮嘱一定要去好一点的商场,不能去路边街边小店里。
这真是难为她了,长这么大买衣服就没买过那么贵的,一下子要买一套差不多上千块,她根本就舍不得啊,平常穿的都是某夕的衣服,质量还好,又不贵,她在店里干活要是弄脏了想丢就丢,还不用担心衣服容不容易脏。
早上八点,准备好的兄妹俩看着对方那端着的模样,一秒破功,一个穿着带领的t恤衫和西裤,脚下穿着普通的大码皮鞋(想想一下男方那些带挎包的老板的着装),一个穿着杏色的某小众牌连衣裙,脚下穿着一双五厘米左右的高跟凉鞋,肩上背着个小包包。
八点半,两人先到茶楼里,吴大勇去开了个包厢,不四顺便把包厢号发给陆忆笙。
没多久,陆忆笙就到了,手上还提着礼品袋。
“你好,吴大哥,我是陆忆笙。”一句话拉近两人关系,他伸出手准备跟吴大勇握手。
“你好,我是吴大勇,我们之前有过交集的,你的脚还好吗?快坐下。”
“已经好的差不多了,看看,我今天就是走过的。”陆忆笙伸出受伤过的脚,动了动给吴大勇看。
“之前是我的问题,不小心撞到了你,看到你恢复的好我就放心了。那你跟我妹妹是?”虽然有听妹妹说过两人的感情经历,但到底是没仔细了解过他的为人,所以还是要问一问。
“那时候我的脚伤没好,家里人都不在,你妹妹很贴心,很温暖,让我感觉很快乐,之后一段时间你妹妹经常来看我,我才渐渐喜欢上她的,”陆忆笙说着跟阿四对过的话,真假参半,表情认真严肃。
一顿饭下来两人熟悉了很多,气氛也比之前融洽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