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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圣母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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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母”,本应该是个高大的褒义词。“婊”,这个字就不用过多解释了。这二者结合起来,就成了一种奇妙的存在。

    也有人说,“圣母婊”这个词跟西方宗教有关,隐隐有些内涵揶揄的意思。。。。。。

    按西方宗教故事来说,上帝耶和华,基督耶稣。耶稣的母亲是玛利亚,所以是“圣母玛利亚”。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有圣母,必然有圣父。那么,圣父是谁?

    有人会回答说,耶和华呗!

    但是这里边有个事儿得提一下,就是玛利亚是个凡间女子,她是有丈夫的,叫做约翰。。。。。。

    西方人的思维和咱们不一样,不知道这个宗教故事,是出于怎么个思想指导下设计出来的。反正以凡俗间伦理的角度来看,这神仙是很不厚道的,这叫老约翰该如何自处呢?玛利亚虽然被尊为圣母,但是。。。。。。貌似。。。。。。。也挺尴尬。。。。。。

    如果“圣母婊”这个词被设计出来,竟然是源于这个典故。那么其中矛盾之处,竟然也似乎有点解释得过去了。。。。。。

    “圣母婊”这个词流行起来,也不过是最近几十年里的事情。尤其在网络上,总有那么极小一撮人,特别符合这个称谓。

    网络上有一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只要事不关己,就总能找出稀奇古怪的点,给加害者开脱罪责、劝被伤害者原谅、包容。

    总之一句话,别人不能容忍的、不能原谅的事情,“圣母婊”们一概替你原谅了。这种伤害并没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所以他们就能以一副“圣母”的姿态,以各种理由进行绑架他人宽容,这就挺“婊”的。

    这些人这么做,无非是自认为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仅仅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可以轻松便捷地彰显出自己的“善良”与“博爱”。

    有句话就评价说:“世上最毒的,是圣母婊的善意。

    举个例子吧,这样大家就能知道“圣母婊”们,为什么令人深恶痛绝了。

    2013年,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复旦投毒案。

    这是一起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并致使其死亡的案件。俩人本是室友,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据说只是有过一点口角。

    案件里的犯罪嫌疑人林森浩,使用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投毒量是30克,是正常致人死亡剂量的十倍!

    这绝对是目的明显、妥妥的故意杀人,自古杀人偿命,这个不应该有什么疑问。而且也确实造成被害人死亡了,罪犯既不是未成年,也没有什么精神障碍,找不到任何开脱的理由。所以说这个案子,判死刑是绝对毫无疑问、合情合理的。按我个人以旁观角度来分析,任谁也不会共情这样一个罪犯的。

    但是事情偏偏不是这样!我到底是单纯了。

    当初在微博上,就涌现出一波“宽宏大量”的“圣母婊”。它们自称是黄、林的同学,不仅要替受害人的父母原谅投毒犯,更联名签署了一份“请愿书”,据说有二百人之多。

    当年这些圣母婊们,都吧啦了些什么内容呢?大致如下:

    “林是高材生,判处死刑了是国家的损失,不如留着戴罪立功。”

    “一个家庭已经破碎了,不能判林死刑,让另一个家庭也破碎。”

    “不如把林留下,认作干儿子,给黄的父母养老送终,也好挽回一些损失。”

    这就是圣母婊们,当时发出的声音。我是实在想不出,天底下怎么会有“圣母婊”这种混蛋东西。

    于情理来说,黄同学失去了生命,他的父母失去了孩子,谁有资格替他们去原谅一个施害者?弥补?拿什么弥补?即使林愿意给对方养老送终,黄的父母又愿意看杀害自己孩子的仇人活蹦乱跳在眼前吗?

    于法理来说,杀人偿命,这是国法。这种恶性案件影响极大,已经是公诉性质。这样的罪犯如果可以活命,法律的尊严何在?若是杀了人,只需给对方父母养老就可以活命,那国内的富豪可也不在少数。。。。。。

    事后有记者去采访,但是所有学生们都表示,根本不知道这个“请愿书”的事情。这么看来,所谓的“请愿书”签名,根本就是一场冒名顶替的闹剧。

    及至后来,也没见“请愿书”上的圣母婊们,有哪个敢于实名站出来发声。原来这些奇葩,也是知道要脸的。

    法律是公正的,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于2015年12月11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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