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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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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嫂,穿上去啥感觉?”

    周素素目不转睛的看着张春珍,迟迟没把自己的衣服穿起来,她好奇的问道。

    “好!”

    张春珍感觉自己,就像是冬天里在冰天雪地里冻了半宿的人,回到了一个暖和的房子,喝了一杯温开水,浑身上下都舒坦。

    但是,她说不出自己的感受,除了一个“好”字,她什么也说不出来。

    “怎么个好法呢?”

    周素素接着追问到。

    “别问那么多了,你穿上去不就知道了!”

    苏念催促着周素素。

    周素素也不再犹豫,学着张春珍的样子,先把身上的旧衣服都脱了,然后一件一件穿起新衣服。

    李桂兰见状,也连忙跟着一起穿了起来。

    “不错,不错,都挺合身的。”

    苏念满意的看着几人身上的大棉袄,连连点头。

    “这是勤年和敏年的,你么给他们兄弟两人带出去吧!”

    苏念把剩余的衣服,从干草上捡起来,交到了周素素和李桂兰手里,故意把她们姑嫂三人支出去。

    因为,她要回小卖部,给几人把棉裤找出来。

    穿上新衣服的三人,顿时感觉神清气爽,背都站的更直了些。

    听到苏念的嘱咐,立马带着新衣服出去了。

    苏念趁着里间无人,立马回到自己的小卖部,然后直奔仓库而去,翻找出六条厚棉裤。

    自己先套上了一条,剩下的五条给周家人带过去。

    翻的过程中,还翻出了不少往年囤积的加绒打底裤。

    苏念也一起带走了。

    这种加绒的打底裤,穿在里面,非常暖和。

    外面再套上厚棉裤,一双腿铁定不冷。

    突然,苏念又想起了李桂兰手上触目惊心的冻疮。

    她急忙到货架上拿了五瓶冻疮膏。

    周家大大小小六口人,除了苏念和小安安,每个人身上,都不同程度的长了冻疮。

    其中,最严重的当属李桂兰。

    因为她的一双手,经常泡在冷水里。

    拿好了冻疮膏,苏念一转身,又看见了挂在货架旁的帽子和手套。

    想到破庙外天寒地冻的天气,苏念也一口气全部带了过去。

    虽然帽子和手套都算不上有多厚,至少也能保个温。

    怀里搂着一大堆东西,苏念回到了破庙里,然后直接走到了前面。

    周敏年已经把破洞都补好了,这会儿子,正在兴高采烈的穿新衣服。

    周勤年已经穿好了,一脸的喜气洋洋。

    这年头,能有一件新衣服,就要笑得合不拢嘴了。

    现在从里到外,焕然一新,怎么能不高兴呢!

    “把裤子也一起换了吧!你们爹刚刚又给送了棉裤来。苏念把怀里的棉裤,放在了周勤年睡觉的干草上。

    话音刚落,几个女人就迫不及待的翻着苏念带来的棉裤。

    “娘,这是什么裤子?”

    周素素拿起一条黑色的加绒打底裤,好奇的问道。

    这裤子外面摸起来滑溜溜的,拉起来又紧绷绷的,真是奇怪。

    “这裤子,是穿在里面的,外面再套上棉裤,特别暖和!”

    “那我要赶紧穿上!”

    周素素比了比自己的身材,拿起一条打底裤和棉裤,去了里间换。

    李桂兰和张春珍也跟着一起去了。

    “娘,这打底裤还有没有,也给我一条啊!”

    周敏年听说打底裤特别保暖,也想穿上身。

    苏念正在喝水,听了他这话,一口水没来得及咽下,就全部吐出来了。

    “咳咳咳……你说什么?”

    “我说,我也想穿打底裤!”

    周敏年渴望的眼神,注视着苏念。

    “打底裤是女人穿的,男人可不穿打底裤。”

    苏念看着周敏年,表情怪异的说到。

    一个大男人要穿打底裤,怕不是个变态吧!

    “啊?这么好的东西,就只给女人……”

    周敏年小声嘟囔着,愤愤不平到。

    “行了,敏年,你看看这棉裤,多厚实,咱们穿上一样暖和。”

    周勤年倒是很容易满足,看见了新棉裤就很高兴了。

    他觉得,之所以女人们要穿打底裤,完全是因为女人的身体更弱,也更怕冷。

    像他们这样火力足的大男人,才不需要穿那么多条裤子,多累赘啊!

    周勤年拿起一条纯黑色的棉裤塞到周敏年手里,周敏年看见新棉裤,刚刚那点子小情绪立马消散一空。

    他高高兴兴的换上新棉裤,套在棉毛裤外面。

    “好暖和,真舒服啊!”

    周敏年满意极了,穿着新衣服,得意的走来走去。

    他从来没有穿过这样好的衣服。

    “娘,怎么样?”

    周敏年一脸的求夸奖的表情。

    “特别俊朗!”

    周敏年本就长得高高大大,浓眉大眼的,换下旧衣服,穿上新衣服,完全是另一个形象了。

    之前像个叫花子,现在倒是像地主家的傻儿子了。

    “哈哈哈!”

    得了苏念夸奖的周敏年,高兴的几乎要找不到北了。

    “我进去看一看素素她们,这么久还没出来……”

    苏念见三个女人耽误了那么久都没出来,走进了里间。

    “你们在干嘛呢?换条裤子要那么久吗?”

    苏念一走进来,就看见三个女人拿着棉衣在交换。

    “娘,我和两个嫂子的棉衣,花色都不一样,我们商量着轮换来穿,这样,每个人都能穿到不一样的花色。”

    周素素乐滋滋的说到。

    原来,苏念带给她们三人的棉衣,是三个不一样的花色,分别是蓝色花朵、棕色格子、紫色条纹。

    苏念看着三人把土气的大棉袄当成宝,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在现代,这样的花色,连六十岁的大妈都嫌难看,她们却欣喜异常。

    女人爱美,是天性。

    在这样艰苦的环境里,她们也希望能尽量的打扮自己,哪怕是轮换着穿上不同花色的棉衣。

    大兴朝平常农家做新衣服,都是去扯上一块素色的耐脏的深色布料。

    根本就不存在花色的选择。

    现在有了三种不同的花色,三个女人都挑不过来了,干脆商量着换着穿。

    “随便你们,衣服是你们自己的,爱换就换吧!”

    苏念无所谓的挥了挥手。

    只要她们高兴,怎样都可以。

    “对了,这里还有帽子和手套,每个人都有一套,出门的时候,记得戴上。”

    冰天雪地里,最容易受冻的,就是耳朵和手。

    戴上帽子和手套,能好的多。

    “哇!还有帽子和手套呢!”

    周素素捧着帽子和手套,欢呼雀跃。

    自小到大,她的衣服,都是哥哥们的旧衣服改的。

    她从来没有过独属于自己的新衣服。

    她也从来不知道,穿上新衣服是什么样的体验。

    今天她不光穿上了新衣服,还有新的帽子和手套,她觉得真是太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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