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齐璨就是周景翊
任谁也想不到,不过一份北方最常见的大锅菜,夏晚星能激动到掉眼泪。
只有夏晚星清楚,让她激动的不是大锅菜,而是做菜的人!
从齐璨吹唢呐时,夏晚星就在怀疑齐璨的身份,直到吃到这口与记忆中味道一模一样的菜,她便完全确认下来。
齐璨!就是周景翊!
周景翊来到了现代!
大盛对于刚穿越时的夏晚星来讲,已经不能用人生地不熟来形容。
这个时代完全不符合她现代人的认知,在阶级分明的大盛皇宫内,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每天面对的都是冷冰冰的宫殿,和对她小心恭谨的宫人。
作为现代人,夏晚星的生活习惯,几乎全都违背大盛国的规矩,夏晚星多说两句话,想多去几个地方,宫人都会反复提醒她:
“殿下,这不合规矩!”
宫人们面对她时,永远低着头,夏晚星只是不小心打碎一个杯子,他们都会惶恐的跪下请罪。
在大盛,夏晚星找不到一个可以平等说话的人。
连与她关系最亲近,知晓李承昭真实身份的奶娘,也是个不识字的哑巴。
她穿越的前九年,都在适应环境和学习中度过,直到她将周景翊接到身边。
那时周景翊不过六岁,规矩教条在他身上十分淡薄,夏晚星用现代人的思想,一点点渗透他,教育他,让他成为自己身边唯一不需要重视阶级规矩的人。
两人在大盛风雨同舟三十几载,经历过皇权交接、共抗过外敌入侵、镇压过官员造反。
对于夏晚星而言,她与周景翊从不是君臣。
她们是战友、是伙伴、是朋友、是家人
回到现代的夏晚星,对大盛的一切都很释然,她认为不管自己所作有没有改变那个朝代,她努力过尝试过,就已经足够。
她唯独放不下的,就是周景翊。
受夏晚星影响,周景翊的大半生都在为大盛奔波,年近四十都不曾娶妻生子。
李承昭一去世,周景翊便再无亲人,夏晚星也失去挚友。
好在老天爷对她们二人不薄,她们还有穿越时空再度相遇的一天!
怪不得齐璨如此兴师动众的拍摄《盛世长平》,怪不得要问自己认不认识平帝,原来他早就有所察觉,只是自己傻乎乎的没有发现!
不敢想齐璨试探自己时抱着多大希望,也不敢想被自己否认又有多失望。
此刻的夏晚星恨不得立马相认,可她了解周景翊,他虽是能在战场上挥斥方遒的将军,私下却是性格有些冒失的大男孩。
夏晚星毫不怀疑,她这会承认自己是李承昭,齐璨下一秒就能闹得整个直播间皆知。
她可不想刚相认,两人就被抓去做实验。
因此,夏晚星深呼吸两下,强迫自己压下翻涌的情绪,面对齐璨探寻的目光,她尽可能平淡的解释:
“离开亲人之后,很久没有吃到这么正宗的味道,所以有些失态。”
齐璨看过夏晚星的资料,知道她是孤儿,如果是因为菜品味道想起之前的家人,那她有这个表现也可以理解。
齐璨没说什么安慰的话,只是又给夏晚星装了满满一大碗菜,而后又没什么表情的说道:
“那就多吃点。”
夏晚星有些哭笑不得,活了两世,周景翊还是面冷心热的臭德行!
试菜就是小插曲,没人放在心上,大家更在乎今晚厨艺比赛的输赢。
嘉宾和节目组人员精力有限,自然不可能请全村人吃饭,只是随机邀请二十位村民,节目组所在的小院,恰好能容下这个多人。
暮色四合之际,两队菜品各自准备完毕,村民也到达小院就坐,算上嘉宾,院中一共摆了四张桌子。
村民热情淳朴,完全没因录制节目拘谨,整个小院都因乡亲们的到来热闹起来,夹杂着大公鸡“咯咯”叫声,显得画面异常温馨和谐。
首先上桌的,当然是嘉宾的竞赛菜品。
一队这边的菜品,皆以海鲜为主,分别是蛋黄焗龙虾、蟹白汤、白灼虾、鲍鱼红烧肉。
菜色精致健康,让人食指大动。
山村近山远海,村民饭桌上少见海鲜,这会看到一队如此新鲜的菜品,皆是眼前一亮,品尝过后,也是赞不绝口。
二队这边就朴实的多,有北方特色大锅菜,也有当地农家一碗香、蒜苗腊肉、家常笋丝。
荤素搭配,色浓味足,看着就十分下饭,不过都是常见的菜色,村民没有之前那般惊喜。
这让孟思昭心头一喜,果然,自己以食材取胜的决定是对的!
二队这四道菜,村民只对没见过的大锅菜感兴趣,本来只是品尝在镜头前说感想,哪知一口下去就香的说不出话。
连吃几口后,便顾不得想什么形容词,只会对着镜头说:
“好吃!好吃!”
“这个香!下饭!”
有大锅菜打开味蕾,后面几道菜也变得受欢迎起来。
“好啦,各位乡亲都品尝过一二两队的菜品,请为各位心中最好吃的菜品投票,一共二十票,获得票数最多的队伍获胜!获胜队伍可获得明日远足的装备资源!”
心中所喜早就想法,邵泽平声音一落,村民就四散开为两队投票。
结果很快出现,孟思朝一看就黑了脸色,一队6票,二队14票。
孟思朝接受不了自己首次帮厨的结果失败,当下也顾不得直播,拉着给二队投票的村民问起原因:
“为什么呀?为什么觉得她们二队的更好吃?明明对面的食材更好一些,而且姜舒姐的厨艺也很棒啊!”
镜头当前,村民本想说些华丽的形容词,可想了片刻,还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简单直白道:
“一队的菜好吃是好吃,就是味道太淡,我有些吃不惯。”
“菜量太少,没吃出味道就没了”
“不太下饭,吃不饱啊!二队味道足,好吃的嘞!”
孟思朝不知道,二队的菜品是经过齐璨深思熟虑的。
他当过兵,也种过地,知道农忙时候的人喜欢吃什么,。
体力消耗大时,人的口味就会不自觉变重,当然更喜欢色浓量大好下饭的菜品。
当然,就算村民不喜欢也没关系,最起码他们二队量大管饱!
孟思朝闻言却有些不服气,好吃是有多好吃,能让比分差这么多?
这么想着,她便拿起嘉宾席的筷子,随便夹了齐璨的菜送进嘴里,随着味道在口腔蔓延,孟思朝不禁瞪大眼睛。
好像是有点好吃
哎,算了!输就输吧!我再尝尝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