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34章
赵元初不至于滴酒不沾,但也就比一杯倒好那么一点儿,敬了龚玮一杯酒,又在女人堆里敬了几杯,就表示不能再碰了。
好在有梁悠替她说了酒量不好,大家也都有底线在,并没有人逼她继续喝,
龚玮让人上了很多果盘和小食,酒更是成箱成箱的搬过来,愿意喝酒的就喝酒,不想喝酒的就吃东西,大家三三五五各自聚在一堆,一时间热闹非凡。
这场聚会是由梁悠牵头给自己办的接风宴,她跟个花蝴蝶似的在人群中飞来飞去,没一会儿就喝的脸上通红。
梁悠还没成年就开始混迹酒吧,赵元初完全不担心她的酒量,但谭文真他们可能是怕她担心,告诉她在场的人都是知根知底的,就算梁悠喝醉了也没关系。
赵元初看梁悠的确开心,也就没多说什么。
酒过三巡,好些人都已微醺,梁悠站起来嚷嚷:“方芷那个死女人到底来不来啦?不是说要请客嘛,是不是故意驴我呢?”
龚玮在一旁说:“感情到了就喊人家小芷姐,原形毕露就喊人家死女人。”
梁悠骂他:“她是死女人,你是臭男人,你俩半斤八两。”
龚玮翻了个白眼,懒得理她。
小卷毛周溯安摸出手机看了一眼,哈哈大笑,跑到梁悠面前说:“你别得瑟了,等会儿有你好受的,老简呢?先把酒给梁大小姐开了。”
梁悠伸脚踹他,被周溯安躲了过去,他一边走回到人群,一边高声道:“方芷到楼下了,带着江老板来的,大家准备准备接驾啊!”
包间内顿时噪音四起,二十多个人,几乎每个人都在说话,吵得赵元初脑瓜子嗡嗡的。
谭文真凑到赵元初耳边,笑着说:“你知道江凛吧?你们家最近不是和她刚谈了合作嘛,应该是知道的吧。理解一下,大家都是在江凛的阴影下生活的,虽然她不和我们一块儿玩,但是每次一提到她,大家都格外亢奋。”
亢奋到什么程度,不用谭文真说,赵元初已经开始体会到了。
没一会儿,包间门被打开,嘈杂的声音戛然而止,赵元初也不自觉的坐直了身体。
外面进来三个人,两女一男,是赵元初很眼熟的搭配。
第一次在锦园遇到江凛,还有她的两个朋友,可不正是那两个人。
方芷走在最前面,依旧打扮的花枝招展,红裙子红嘴唇,神采飞扬明媚逼人,她身后并肩站着江凛和杨祐。
和赵元初大多数时间见到的江凛一样,她依旧是一身正装,西服外套的扣子没扣,露出里面的白衬衫,金边眼镜架在高挺的鼻梁之上,眼神和表情都是淡淡的,趁着周遭火热的环境,一股浓浓的禁欲风扑面而来。
赵元初觉得有点儿眼晕。
方芷和大家打招呼的时候江凛抬眼看过来,目光略微一扫,稳稳落在了赵元初身上。
赵元初不自在的转了转眼珠子,才发现大家似乎都变得有些拘谨,这才没有显得她太过于格格不入。
龚玮上前主动和江凛打招呼,叫了一声江总。
江凛微微点头,唇角勾出一个浅浅的笑意,回应道:“龚老板,好久不见。”
赵元初听见一旁有个故意压低的女声说:“该说不说,虽然江凛不是正常人能够拿捏住的,但这脸这身段儿这气质,谁见了能不迷糊?”
另一个女声同样压低了回应:“别说了,已经在弯了。”
包间里人不少,但主动去和江凛打招呼的人不多,江凛很快就回应完了。
方芷正在和梁悠相爱相杀,梁悠哭丧着脸说方芷故意整她,方芷一边假模假样的道歉,一边招呼大家给她灌酒。
杨祐和江凛说了一声,就坐进了男人堆和他们聊天儿,江凛直直冲赵元初走了过去。
包间里慢慢又热闹起来,但可能是因为江凛在,比之前面收敛了许多,虽然还是吵闹,但不会让人感到耳朵不舒服,也能够正常听清别人说的话。
比如赵元初就听到站在她面前的江凛说:“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
旁边的谭文真极有眼色,挤着白小絮往旁边坐了坐,把赵元初身边的地方留了出来。江凛也不客气,冲谭文真道了声谢,就真的坐到了赵元初身边。
她身上一阵冷香袭来,明明不够馥郁,却丝丝缕缕往人鼻子里钻,赵元初深吸了两口气,觉得空气中的酒精含量都被稀释掉了。
“我也想说来着。”赵元初冲她笑了一下,“没想到江总会来。”
江凛扎了个低马尾,不是特别整齐,从鬓边垂下几缕发丝,显得她一本正经的打扮都多了几分柔和,赵元初却看得手痒,总想给她撩上去。
包间里虽然开着空调,但是人多又热闹,被气氛一烘托,好像空气也不是那么凉爽。
江凛就起身脱了外套,随手搭在了沙发靠背上,然后又坐回去开始解白衬衫的袖扣,一边解一边说:“晚上一起吃饭,被方芷缠得没办法。”
可以看出她和方芷关系很好,但这话说出来一板一眼,甚至还带着点儿嫌弃,赵元初忍不住又笑了一下,眼尾和嘴角都微微上扬起来。
江凛看了她一眼,继续折腾她的衬衫袖子,解开扣子后往上叠了几道。
她和气氛格格不入,却又不显得那么突兀,大家玩乐喝酒,她自顾卷起袖子,动作慢吞吞的,逐渐露出一段儿纤细的手腕,在灯光的映衬下肤色净白如瓷,腕骨微微凸起,往下就是瘦薄的手掌和细长的手指。
赵元初不由自主低头看向了自己的手。
她的手算是骨肉匀称,但是显然没有江凛的显得十指修长,而且江凛的手指骨节略微有些突出,但并不会显得扎眼,只是更有力量感一些。
桌上一堆酒杯之间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一杯水来,被江凛拿到了手里赵元初才发现,她也是同时才发现自己竟然一直在跟着江凛的动作看。
玻璃水杯是细细长长的,江凛的手指也是,在灯下交映着尤其好看。
好看到什么程度呢?赵元初想上去咬一口。
当然,不是想咬玻璃杯。
察觉到自己的走神和失态,赵元初艰难的收回了目光,下意识地伸手到桌上摸起了自己的酒杯,里面不知何时又被倒满了酒。
江凛说:“我开车过来的,就不喝酒了。”
说完,冲赵元初举起水杯,将擦着浅色哑光口红的唇印了上去。
赵元初莫名其妙又喝起酒来,纵然啤酒度数很低,但她的酒量也确实不高,喝完一杯后就开始发晕了,尤其是看向江凛的时候,晕的更厉害。
她答应陪梁悠到十点——虽然那货看起来压根儿不需要她陪着。
墙上就有挂着的数字钟,赵元初眨着眼睛看了一会儿,上面显示才刚过八点钟。
旁边开始有人试图和江凛搭话,江凛虽然有着霸道总裁的身份,但为人并没有狂妄到随便无视别人,相反她挺和善,赵元初切身体验过她的交谈能力。
诚然,虽然心理上可能会有些压力,但没人能抵抗得了和江凛聊天儿。
但是她们也没聊多久,方芷从人群中过来,收着裙子往江凛和赵元初中间挤。一边挤一边对江凛说:“你可真会找地方待着,这软玉温香女人堆,可向来都是我的专属。”
江凛敛了敛眉,直接起身站了起来,然后走到赵元初另一边,和她旁边的女人说了句什么,赵元初没听清,就见江凛在她另一边又坐了下来。
方芷伸过脑袋嚷嚷:“给点面子嘛,搞得像你很嫌弃我一样。”
江凛淡定道:“相信你的直觉。”
旁边好几个人笑出声来,方芷说不过江凛,索性拒绝和她交流了,转而盯着赵元初看了一会儿,笑着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谭文真笑着戳了她一下,说:“梁悠的闺蜜,你可别胡乱发情啊。”
方芷的性取向不是什么秘密,但是她对情人和朋友的距离拿捏的很准,所以和女性朋友相处起来也没什么需要避嫌的。
“我真觉得面熟。”方芷双手捧脸,冲赵元初抛了个媚眼,问:“小妹妹,你见过我吗?”
赵元初点点头,只是说:“有过一面之缘。”
上次在锦园遇见,方芷显然是喝多了酒,不记得她也很正常,但是赵元初思维清晰,也没那么健忘,方芷和江凛一起进来的时候赵元初就把她认出来了。
“我说是吧。”方芷反手回戳了一下谭文真,得意道:“谁稀罕这种老土的搭讪手法,我记性好,既然觉得有印象,那一定是见过的。”
她好像对赵元初挺有兴趣,笑着说:“梁小悠的闺蜜是吧?早有耳闻,总算是舍得带出来了,不过你这白白嫩嫩的小可爱模样,居然没被梁悠带坏吗?”
一边说,一边从桌上摸了杯酒,扫了一眼没看到唇印,就冲赵元初举起,颇为豪迈道:“多的先不说了,梁悠的闺蜜就是我方芷的朋友,敬你一杯先。”
看得出来方芷和梁悠关系不错,赵元初不想驳了她的面子,就把自己的酒杯举起和她碰了一下,因为刚才喝了几口,里面只剩下半杯酒。
方芷眼尖,果断不乐意了,指着她的酒杯说:“满上满上。”
立刻有人递了酒瓶来,赵元初无奈的把酒杯斟满,丑话说在前头:“方小姐,我酒量很差,只能敬您一杯,希望您不要介意。”
方芷“噗嗤”一下就笑了,搂着她的肩膀说:“你这孩子怎么傻了吧唧的,什么场合啊你居然喊我方小姐,还一口一个您字,我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和江凛身上清淡提神的冷香不同,方芷一搂过来,赵元初就嗅到她身上火热馥郁的女人香,害得她手一抖,差点儿没拿稳酒杯。
但是这股香气很快就散开了,江凛伸手捏起方芷搭在赵元初肩头的那只手腕,毫不留情地扔开,冷冷地瞥了她一眼,“说话就说话,别动手动脚。”
方芷冲她挥了挥拳头,恨恨道:“不让我碰你就算了,怎么现在我碰下别人你也要管。”
说完,她眨巴眨巴眼,摆出一副娇羞的样子,掐着嗓音说:“难道你终于看到了我的好,打算投入我的怀抱,看到我碰别人你吃醋了?”
江凛冷漠脸,端着自己的水杯喝了口水,并没有要搭理她的意思。
方芷觉得无趣,又觉得有江凛在旁边怎么都不舒坦,迅速和赵元初干了杯酒就溜了。
包间里又喝空了几箱酒,很多人点到为止,纷纷换了地方玩耍。梁悠也终于脱身,带着满身酒气扑到赵元初身上,眼睛亮晶晶的说:“走,上楼玩去。”
赵元初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委婉表达了一下自己想要回家的意思。梁悠嘟了嘟嘴,不太情愿放她走,指着墙上的电子钟说:“还不到九点呢。”
“多喝了几杯酒,不太舒服。”赵元初抱着她的胳膊撒娇:“反正你也没空陪我,就让我先回去啦,反正你接下来几天住我那儿,我再好好陪你好不好嘛?”
见她小脸通红,眼睛里也水汪汪的,梁悠忍不住心软,伸手捏了捏她的脸,“好了好了,不过你这样我也不太放心,我找人把你送回去吧。”
从赵元初身上下来,梁悠举目四望,又掰着手指头盘算看谁没喝酒。
“我送她回去吧。”江凛站起身来,微微垂眼看着赵元初。
梁悠一直在努力忽略江凛,试图装作没认出她来,省得她和自己秋后算账。但这回怎么也装不下去了,只能尬笑着和她打招呼:“哈哈,江总也在啊,久仰久仰。”
江凛瞥了她一眼,伸手把搭在沙发背上的外套拎到了胳膊上,并没有要和她算账的意思,只是说:“我开车来的,没有喝酒,可以把赵小姐送回去。”
她看起来就很靠谱的样子,梁悠也没推脱,亲自送她们俩下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