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走投无路的任晴晴
“你真能让我得到陆北川,这能救我爸?”
林墨白的话让任晴晴确实很心动。
以她的心思也考虑不了太多。
只是听到能得到陆北川跟能给她爸减刑就足够让她付出一切了。
“当然,你要是不信也可以去找别人试试。”林墨白的眼睛里闪过一道精光。
他对任晴晴现在的状况清楚的很,能找的人他们早就已经找过了,根本就没有人愿意接任海这个烫手山芋,也不由得她不答应。
要不是他奶奶的背景,他也搞不定这些的。
“那我考虑考虑。”任晴晴倒是没有急着立刻就答应,这里面要是万一有诈呢。
别人都说她爸这边救不了,陆北川也不肯帮忙,她不觉得江城谁还能有这么大的本事,能把手伸到省里去。
“好。我等着,我不急。”林墨白似笑非笑的说。
反正任海已经被关押,他的案子很快就要开庭了,到时候急的就是任晴晴了,到那时候,还不是他让任晴晴做什么就会做什么。
结束了谈话以后,任晴晴就先回了旁边自己的办公室。
她冷静下来思考着林墨白能帮助她的可能性,她回过味来怎么都觉得林墨白应该搞不定她爸的事情吧。
不过林墨白看起来目标是秦思雅,如果让秦思雅离开陆北川也是一件好事儿,就算她嫁不了陆北川,也不能接受秦思雅嫁给她爱了这么多年的男人。
她宁愿陆北川娶的是别人,都不能是秦思雅。
想到这里,任晴晴倒是开始朝着林墨白期望的方向靠近了。
上班的第一天,任晴晴整个人都是手忙脚乱的,她根本就不知道总裁助理的工作内容到底是什么,一片浆糊。
好几天下来,林氏的高层已经怨声载道了,纷纷跟林墨白告状,这个任晴晴连个会议都安排不明白,都到了开会时间了,她甚至没有通知其他人开会。
但是对于这些林墨白充耳不闻。
谁都不知道他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他不说什么,其他人就算是抱怨也不敢多说话。
对于这家公司,林墨白根本就不在意,要不是秦思雅回国了,他根本不会想回来,更不会想要接手公司。
他还有个妹妹,比他聪明,好好培养比他更适合做继承人,只是家里一直以长子的名义压迫他,他爸身体也不太好他才被迫上任的。
回国以后他本来是想说服家里人让他娶秦思雅的,但是还没等家里人动摇,就传来了秦思雅跟陆北川在一起的消息。
他不怕秦思雅暂时的拒绝,也不在乎她带着两个孩子,他觉得只要自己做的足够好,只要时间足够久,她一定会选择自己的。
可是没想到被陆北川截了胡。
他曾经去过秦思雅之前的住处很多次,看着她跟陆北川肩并肩的散步,看到过起风了陆北川把自己的外套紧紧地裹在她的身上,看到过心儿坐在陆北川的肩头上一口一个爹地的叫着,看到过天天紧紧拉着陆北川的手。
这样温馨有爱的画面曾经是属于他跟秦思雅还有孩子们的,如今却被陆北川取代了。
他要夺回原本属于他的一切幸福。
第一点就是要摧毁秦思雅对陆北川的信任,而任晴晴就是最好的人选。
他手里掌握到了一些陆北川“走私”的一些证据,到时候也能给陆北川致命一击,哪怕他为了得到这些证据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但是为了秦思雅,为了他想要的幸福,付出什么他都觉得值得。
现在的林墨白因为嫉妒,已经进入了癫狂状态,哪里还有半点往日的谦和温柔的样子,有时候会暴躁的像一头发了疯的狮子。
他当年是因为抑郁躲到国外的,那几年是秦思雅跟孩子们温暖了他,成了他心里不可替代的人。
只是他自以为的这份爱太过疯狂。
现在的他为了得到秦思雅可以做出任何事情,随时出卖掉所有人。
任晴晴入职的第二个星期,传来了任海即将被提审的消息。
任母在听到这个消息当时就昏倒住院了。
她跟她妈所有的信用卡都透支了,网上能贷的也都贷了,而她的工资最快也要下个月才能发出来,她去财务问过能不能预支工资被拒绝了,说公司从来没有这样的先例。
她真的拿不出来钱了。
任晴晴一边担心父亲,一边根本没有钱再支付母亲的医药费,急的坐在医院走廊里直哭。
忽然一双皮鞋出现在了她模糊的视线里。
“怎么样,考虑好了吗?你愿意的话我可以立刻帮你付医药费,以及还清所有贷款,还能在你爸被判决之前争取到减刑,对你来说很合算。我就一个条件,什么都听我的。”
林墨白的声音从任晴晴的头顶传来。
任晴晴抬起头,头发凌乱,眼睛红肿,眼角的泪水还挂在脸上,她从来没有这么绝望过。
林墨白的出现此刻仿佛是一个拯救者。
“好,我答应你,我什么都听你的,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只要你能帮我,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任晴晴不再有任何犹豫。
因为她现在别无选择。
愿意帮她的人只有林墨白,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不能再失去她的父母。
只要她爸妈还能好好的,现在让她做什么都行。
以前的那些天真,那些高傲,甚至尊严,现在都被她自己踩在了脚下。
而踩在她身上的是现实。
林墨白嘴角勾起了一抹笑。
很好,他等的就是走投无路的任晴晴,只有这个时候她才会真的为他所用。
任晴晴跟林墨白打成了一致。
林墨白很守信用的帮任母交了医疗费,也帮她们母女还清了巨额贷款,还给了任晴晴一笔钱,让她好好打扮自己,随时行动。
同时,他也动用他奶奶在省里的关系,帮任海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减刑。
而且全都是合理范围内,否则谁都不敢在这种时候包庇一个身兼数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