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不止她一个人喜欢
宿舍里,上午出去采摘的女知青们也回来了,像一只只忙碌的小蜜蜂,忙着晒采摘回来的黄花菜,还有女知青昨天在团部买了土陶坛子,这会在腌制采摘回来的嫩野菜,为了改善生活,小姑娘们十八般武艺都使出来了。
林娇娇笑容灿烂地说:“班长,这里有野果子,洗干净了,你尝尝。”
林清悠看着篮子里装的蓝色果实,洗过后果皮还亮晶晶的,捻起来一个尝了下,味道酸甜可口。
杨树芳好奇走过来:“这果子能吃吗?”
林娇娇笑着说:“听本地人说能吃,说这叫什么山茄子果,我们摘了好大一篮子。”
林清悠轻笑:“今天又是野菜,又是野果,收获颇丰啊。”
林娇娇激动地说:“班长,你是没看见,草地里好多野果子啊。不过我今天差点吓死了,不小心踩到了沼泽地,幸好被丽华拉了我一把,大家以后出去,可都得担心些。大草原虽然环境优美,可处处也藏着危险。”
说着又笑容满面道:“班长,这些野果子,你们几个分了吃吧,我们摘的时候就吃饱了,就想着给你们带些回来。”
程素云和杨树芳也走过来,“那我们不客气了。”
几人吃起了野果子,又甜又嫩,满口溢汁,在这缺乏水果的年代,野果子就是不可多得的甘甜。
林清悠见陆柔嘉不好意思拿,就拿了一把野果,放到了她手里。
或许是父母的关系,让她处处小心翼翼,生怕受到了知青同志的歧视,其实很多人并不会在意这些。
林清悠朝着陆柔嘉温柔一笑,转身欢快地去拿果子吃,忽然不经意低头瞧见林娇娇脚上没穿鞋,露出一双白嫩沾上灰的脚丫子,估计是鞋子脏了洗去了。
她蹙了蹙眉,又从箱子里,取出来一双林母为她做的红布鞋,鞋面比较薄,正适合夏天。
林清悠将红布鞋递给林娇娇,“地上细菌多,你把这双鞋穿上。”
林娇娇忽然愣住了,以为她注意到自己的双脚,局促地踩了下脚背,想要遮挡住,又不可置信道:“班长,可这是你的新鞋。”
林清悠笑容温软可亲,真诚又充满善意道:“没事,你洗干净还给我就好了。”
林娇娇杏仁眼里微微泛红,忽然感动地看着她,在她鼓励的眼神下,接过了鞋子,声音都颤抖了起来。
“谢谢。”
“班长,我洗干净了还给你。”
“我只带了一双鞋,今天弄脏了,刚洗了还没晾干。”
林娇娇拼命解释,看着好不可怜。
林清悠想起书中,林娇娇家里情况并不好,还有个弟弟,父母也更为疼爱弟弟。
作为原文女主,林娇娇并没有显赫的家世,出身在普通大杂院里,和她们一样。
周颂知则是大院子弟,似乎还和周郁川算是远亲。
故事结局在两人结婚后,可作者要死不死写了番外,原来后来林娇娇嫁进周家,还是免不了老生常谈的婆媳斗争,婚姻生活并没有恋爱时那么幸福,可谓是给她们读者喂了一口玻璃渣。
林清悠不免有些心疼林娇娇,忽然又产生了一丝怀疑。
这个世界真的穿书世界么?
那书中配对的cp,be了,会有什么后果?
“清悠,清悠。”
陆柔嘉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林清悠才回过神。
陆柔嘉凑过来:“你在想什么?连长通知集合了。”
林清悠轻松一笑:“哦,走吧。”
广播声也霎时响起,连长吹号集合了。
到操场才发现,原来不只新来的知青,老知青也在集合队伍中。
硕大的操场,挤满了集合的知青,半天才找到队伍。
舞台上,连长吩咐男同志们,搬来了好几个大蛇皮口袋,林清悠一看便知道了,这是发放团里拿来的慰问物资。
没想到她们新来的知青也有份,个个翘首以盼。
忽然,身后传来老知青的细碎交谈声。
“不知今年给我们连部发什么慰问品?”
“估计又是个毛巾搪瓷缸吧。”
“今早你们看见团长没有,还亲自过来,跟我们扛了一上午的麦子,二百斤的麦子轻飘飘扛起来。”
“你还好意思,你们全体男同志,都没人家团长扛的多。”
“你别以为我们没看见,你们女同志,一个个身娇体弱玉米林的草也不锄了,就偷偷跑去看团长,气得排长发了好大一通火。”
“团长今天还和邓云芳讲了好久的话,就那个咱排里最漂亮的姑娘。”
“可别瞎说,是她主动去找团长讲话的,咱团长可没找她,你们别在这污蔑团长的名声。”
“可是的确讲了很久啊,你见过团长和谁讲话那么久。”
林清悠悄悄回头,瞅了眼讲话的几个男女知青,不论是男知青,还是女知青,提到周郁川,都是满心崇拜的。
那几个女知青,更是少女怀春般,笑容羞涩又仰慕的。
原来不止她一个人喜欢着周郁川。
连长讲话了,欢迎新知青,又为全体新知青,发了红领章和帽徽。
然后又给全体知青,发了搪瓷缸,毛巾这些慰问品。
林清悠也领到了搪瓷缸和毛巾。
连长还宣布了明日的生产计划,一班跟着老知青割麦子,二班去玉米林除草。
新来的知青没有异议,激情高涨地欢呼声,响彻操场,连老知青都震惊了,好笑地看着这些新兵蛋子,明日就知道苦头有多难吃了。
解散后,林清悠和陆柔嘉往宿舍走,忽然听见人群中谁喊了声。
“邓云芳,你的头巾掉了。”
心里并没有刻意,却不经意记住了这个名字,也下意识抬头循着声音望去。
只见一个穿着藏青色老粗布衬衫的女同志摸了下头发,又转过头来,刹那间,林清悠内心惊艳地失了神。
那是一张惊为天人的脸庞,皮肤像奶白的牛乳,头发如墨浓黑,唇红齿白,眉目清艳,脸庞极为流畅优美,身上哪怕穿着款式肥大,颜色也老气的衬衫裤子,也掩盖不住那绝美的容颜,拧身时,更是露出纤侬合度的身体曲线。
这样的浓颜骨相美人,那令人叹息的面部平整度,清纯小白花在她面前,也衬托得清汤寡水。
林清悠摸了摸脸颊,不要脸地想。
自己这张脸顶多算是清纯,有邓云芳这样的大美人,周郁川还会被她美色迷住才怪!
美色咱没有,那就用真诚打动他!
林清悠眉眼亮晶晶,路过邓云芳时,还特地偷偷瞧了眼,瞬间呼吸都窒住了。
还真是肤如凝脂,毫无瑕疵啊,美得惊心动魄!
哪怕穿着老奶奶衣裳,也丝毫不影响她的美貌。
林清悠满眼惊艳,直到她的视线过于火热,让人察觉到了,朝着她疑惑看来。
林清悠又朝邓云芳充满善意的笑了笑,然后挽着陆柔嘉离开了。
回到寝室,林清悠才后知后觉想起来,邓云芳这个名字其实有些耳熟,这不就是书中那个后来成为家喻户晓的大明星芳云么。
北大荒知青兵团,后来出了不少传奇人物,其中不乏作家,画家,影视明星等,芳云可以说是其中最知名的。
她长相貌美,在兵团被文工团领导相中,进入文工团表演,后来又被制片厂的导演相中,开始涉足电影拍摄,处女作一经上映,便受到了广泛关注,后来接连几部家庭剧,更是让她成为红遍两岸三地的知名女星。
这样的传奇女性,注定是会高飞的。
可惜她一生未婚,感情生活成谜,也从未在媒体报道过,一生奉献给影视事业。
林清悠回到宿舍,便坐在桌边,托腮陷入沉思。
陆柔嘉疑惑走过来:“清悠,你在想什么啊?”
林清悠沉浸在对未来的憧憬:“我在想我要做一个怎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