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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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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姨母被蒋氏接到沈家住,莫修谨亲自跟莫家的人说的,他要随王爷到京城读书。

    不放心母亲一人在家,去四姨家住到他归家回来。

    莫家人求之不得,在莫家人看来,放个傻妇独自在家是真麻烦,若总上门帮帮她。

    她再傻也是寡妇,寡妇门前是非多,平白惹人非议。若不上门帮她,又担心她一个人出事。

    被亲妹妹接到自家住,如此一来,她出了啥事也跟莫家人无关。

    莫家人在乎的是秀才莫修谨,而不是他的傻娘。

    所以说莫家人鼠目寸光,以为凭那单薄的血缘关系,就能让莫修谨一直庇护莫家。

    却不知那份关系太过浅薄,如果他们将三姨母照顾好,让三姨母对莫家有归属感,莫修谨对他们的恩情才会深一些。

    三姨母对于儿子要去京城这事,还不知明白,只当儿子又要去书院,要隔好久才回一次家。

    还笑呵呵地说:“在学院要多吃饭,脏衣裳拿回家,娘给你洗。”

    莫修谨在外人面前再坚强,到底还是个少年,面对和母亲的分别,还是湿红了眼。

    哽咽道:“娘,你在四姨家,保重身体,等儿回来。”

    蒋氏抹着泪道:“你放心,我会照顾好三姐,你只管安心读书。”

    莫修谨和沈冬素此去京城,要救阿沅姐之事,除了二姨母知晓,二姨父和山山猜到一些。

    其他亲人,皆未言说,就怕罗家人在这里还有眼线,如蒋德运肯定就是罗家的眼线之一。

    万一传到他们耳朵里,提前有所防备,进京找阿沅就更麻烦了。

    沈冬素临行前,还约见了胖大厨一面,跟他将火锅酒楼的菜单拟定。

    同时给他的丁芸送一份新婚礼物,两人的婚礼定在下个月,她是没办法参加了。

    沈林钟和仲阳骑马一直送到县城外十里远,仲阳说他下个月要转到长青书院读书。

    因为他的陆夫子要去参加秋闱,临行前把他和两个成绩好的学生,都推荐到长青书院。

    剩下的启蒙孩子,由一个新来的老秀才教导。因此小虎对读书越发不感兴趣。

    沈林钟被凌墨萧委以重任,要看顾庄院和沈家。

    他为不能陪妹妹到京城感到内疚,再三叮嘱莫修谨,照顾好冬素。

    沈冬素玩笑道:“哥哥早点给我找个嫂子才是正理,不用操心我。”

    冬素上了马车,笑着和两人挥手,直到队伍转个弯,看不到人影,她才泪如雨下。

    不知为何,看到一直站在路边跟她挥手的两个人影,她就想起刚穿越过来的时候。

    她站在路边看着沈林钟穿上小厮的衣裳,进入凌墨萧的队伍,然后越走越远……

    记得当时自己好像跟原主保证,一定要把沈林钟赎出来。

    没想到这么久过去了,沈林钟还在给凌墨萧打工,而自己也成了打工人之一……

    此时正值春耕,田野间正一派欣欣向荣的春耕模样。

    沈家村里,沈父和大鱼带着几个徒弟,到处安水车,忙得不可开交。

    沈父自从得了假肢,便能放心大胆地四处走动,神采奕奕,斗志昂扬,大有要把水车发挥光大的架势。

    沈爷爷全部心思都扎在鱼塘里,收小鱼苗、养鸭子、割鱼草……

    幸好刘管家带工人在鱼塘附件建工坊。总是带人帮沈爷爷干活,还会请他一起吃饭喝茶。

    刘管家劝他,现在的沈家完全可以帮些长工,不用亲自下地干活。

    沈爷爷却笑说,家里的孩子都上进,他还没打到不能动,正好给孩子们做个表率。

    他要享受起来,下面的小辈就有样学样,这人啊,学勤不易,像他的二儿子,硬是打了多少回,才打勤一点。

    可学懒就太容易了!但凡请了长工,家里活都有人干,大人不想动,孩子不想读书。

    都想靠着冬素这个王妃生活,那不是给冬素添麻烦?也把儿孙的志气给灭了。

    所以他只要还能睁开眼睛,两条腿还能动,他就得干活。

    农人是靠土地而活的,像他这种老农,三天不下地,精气神就没了。

    刘管家想到京城的那些勋贵之家,别说是王妃的亲爷爷。

    但凡跟皇家沾一丁点亲,一个皇子侍妾的娘家,都想成为一方豪强。

    巴不得地方官都来巴结,恨不得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家女儿是皇子的女人。

    特别是那些穷人乍富的,什么规矩都不懂,就买奴买婢,横行霸道,铺张浪费。

    再看沈家,好像什么都没变,王妃的聘礼和王爷送的礼物,但凡贵重一些的,他们都锁在王妃的房间里。

    要说改变,顶多是蒋氏的衣裳鲜艳了些,孩子们的衣裳没再打补丁,每餐饭食多了一道肉菜。

    刘管家不得不感叹,怪不得一个普通农户家里,能出王妃这样的人物。

    像沈家这样的端正有方,不仗势的人家,确实少之又少啊!

    沈爷爷除了要看顾鱼塘,还要管全村的大小事,特别是春耕之际,村民之前的矛盾特别多。

    你家偷了我家的水,你家挖了我家窖的肥,你家多用了一天公家的牛……

    等等大小琐事,全都来找沈爷爷讨公道。沈爷爷事无巨细,从不厌烦,总是替村民解决麻烦。

    至于蒋氏那就更是忙的两不见亮,红薯粉的生意还算小众,但米粉就不一样了。

    已经有不少外县的商人专程赶来收购米粉,并且让蒋氏担忧的事发生了,已经有别的米糕、糯米粉作坊。

    研制出了米粉的作法,虽然不像沈家的这么成熟,但也能到市面上卖。

    特别是这些作坊还没啥保密意识,很多工人都学了去,在家里弄个家庭小作坊,每天做出十几斤就拿出来卖。

    沈家米粉有了竞争对手,蒋氏气的大骂了几天,但很快就投入到作坊生产当中。

    春耕要紧,作坊的工人都是村民,一时全部回家忙春耕,作坊每天干活的人连十个人者凑不齐。

    蒋氏那个急啊,到处招人,工钱都开到一天十文管两顿干饭,也没招到人。

    还是刘管家跟她建议,可以到伢行买几个工人,要是怕秘方被人学去,可以买死契。

    蒋氏哪里买过下人!之前自家儿子自卖自身去做下人,女儿也差点被她卖了。

    卖人她勉强算有点经验,买人却实在没经验。

    又不好意思把这事托给刘管家,人家要忙的事那么多,怎么能总拿家里这点小事去烦人家。

    刚好丁启来拉米粉,如今除了二姨母的食肆,还有火锅酒楼要用的米粉,都归丁启来拉。

    蒋氏便将买下人的事托给了丁启,他久在县城跑,对伢行的事比蒋氏知道的多。

    但在工人没买回来之前,蒋氏还是面临缺人手的问题。就算缺人缺成这样,她也坚决不要朱氏和王金花来干活。

    但是沈冬月她是能接受的,年轻人体力好,沈冬月闷在小木屋小半年,村民已经不再多讨论她的事了。

    蒋氏权衡了一下,亲自去小木屋问沈冬月,愿不愿意来牛棚作坊干活?

    其实沈冬月在家纺棉线,一天赚的钱远远多于十文,但她太想有个正当理由离开小木屋。

    她想找机会离开沈家村,一直锁在小木屋明显是不行的。

    并且,她也想和大房改善关系,去牛棚干活,每天还能看到沈爷爷和青牛。

    她立即就答应了,很快丁启就买了三个婢女送到沈家。五两银子一个,都是才及笄的姑娘。

    蒋氏也没搓磨她们,就是当工人用,每天下工后帮着煮煮饭洗洗衣裳,住在之前冬素住的小木屋里。

    沈家人对家里突然多了三个年轻女孩,开始有些不适应,但都忙的很见面机会少。

    发现三个女孩子都是手脚勤快,又老实本分的农村姑娘。

    都是因为家里出了事,才不得不卖身为奴的,便接纳了她们。

    整个沈家人都处于一种风风火火的模式中,跟生机勃勃的春天一样,他们也在为这个家努力着。

    可以说,沈冬素远去京城的事,虽然让沈家人为离别伤心了那么一会,但他们很快被更多的事占去精神。

    生活总得往前,并且现在沈家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好,活一天比一天多,谁也没空多去伤感。

    除了吃饭时,饭桌上少了一个人,才会念叨几句,冬素这会走到哪了?

    沈冬素走到哪了呢?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因为她和凌墨萧一起画的那张地图,完全就是个摆饰!

    出了光州县,在宜州城境内还好,完全按照地图的路线走。

    并且每过一县,还有县令官员沿路拜访。凌王病重,王妃又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农女。

    自然都没法接见官员,这时的沈冬素,还处于旅游的兴奋期。

    官道又宽又平整,大马车上坐着也不颠簸,她和凌墨萧一起看看书,赏赏春日美景。

    吃吃点心喝喝茶,凌墨萧总爱问她问题,事无巨细。

    甚至问她童年在村子里是怎么过的?问她爱吃什么?小时候跟林钟仲阳玩什么?

    要不是她知道自己没露破绽,还以为让凌墨萧发现,她是穿越的呢!

    每当她滔滔不绝地讲着自己的旧事时,凌墨萧都一副听的很认真,很感兴趣的模样。

    走到行人少的郊野,凌墨萧还许她出去骑一会胭脂,晚上宿在驿站,什么都有人提前备好。

    总之,在宜州境内的时候,沈冬素完全一副‘有钱人’旅游的模样,那是样样好,全程没有半点不适。

    但一出宜州境,那情况简直是突变!

    这天天才刚亮,她就被凌墨萧摇醒,随即递给她一身劲装:“换上这个。”

    沈冬素开始还挺开心的:“今天咱们骑马吗?”

    凌墨萧怔了一下,最后点头:“是的,骑马。”

    她穿上之后才发现,这是身男子的衣裳,她打扮的也不像贵公子,而是像小沈大夫。

    凌墨萧也一样,普通的蓝色棉布,像个行走江湖的镖师或是商人。

    除了两人还有甲四,和一个长着儒雅山羊胡的中年男子,她听到凌墨萧唤这人庞先生。

    凌墨萧递给她一个包袱,又道了句:“你再带些必用品。”

    她一愣,啥必用品?

    “王爷,我们不坐马车了吗?”

    凌墨萧轻声道:“是的,骑马走,只能带极少的行李。”

    她闻言便多带了些碎银子,毕竟出门在外,少了啥也不能少了钱。又装了几件小衣,和月事带。

    胭脂水粉之类的,是一样没装。常用药物也装了一些,将包袱装的满满的。

    又去找甲四:“给我一把防身的匕首。”

    甲四闻言诧异:“你怎知会有危险?”

    “你们别把我当傻子!这么匆匆地改头换面赶路,必定是有危险。”

    “我不会功夫,给把匕首我防身就行了。”

    甲四便给了她把匕首,教她怎么把匕首藏在靴子里,怎么最快的速度拔出来。

    本来沈冬素是不怕的,被他教得有点提心吊胆了:“真的会有危险吗?”

    甲四:“……王妃放心,我会保护你的。”

    沈冬素:“呵呵,我会自己跑的。”

    骑上胭脂的时候,她发现那辆豪华大马车里有两个人影,其中一个男子穿着凌墨萧的衣裳。

    脸色青白,一副活不长的模样。穿着她衣裳的女子,畏畏缩缩,满脸惧怕。

    她顿时心中不忍,问甲四:“他俩是我和王爷替身?你们从哪找来的?”

    甲四一愣道:“王妃误会了,这不是我们找来的人,而是王爷的亲卫。”

    “保护王爷王妃是他们的本职。”

    沈冬素正想说,亲卫里也有这样的小姑娘?正在这时,那满脸害怕的小姑娘看到甲四。

    瞬间神情一变,由一个胆小怯弱的姑娘,变得目光凌厉,一脸杀气。拱手道:

    “甲统领。”

    这下沈冬素信了,这个气质可是普通女子装不出来的。

    然后她还发现,这小姑娘的身高形态,还真跟她有几分像,就是脸不像。

    她没上前跟这个小姑娘打招呼,暗暗祈祷,他俩能平安到京城。

    很快,她跟着凌墨萧和庞先生、甲四,还有莫修谨。

    从官道上转入山道,跟大部队走了完全不相同的一条路线。

    凌墨萧道:“他们会走水路,我们一直走陆路,会比他们先一步到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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