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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改判死刑的“刘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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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9月21日,着名歌手刘德华受邀请到沈阳进行一场演出。根据他与组织者的合同,这次表演需要演唱20首歌曲。然而,由于突发的健康问题,刘德华无法继续他的表演,导致他的助理不得不上台向观众解释情况并表示歉意。

    虽然观众对这一突发事件感到失望,但他们也理解这是不可抗力的情况。就在这时,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的男子带着几个随从气势汹汹地闯进了后台休息室。这名男子不顾助理的阻拦,径直冲到刘德华面前,粗鲁地抓住刘德华的衣领,并狠狠地打了他几个耳光。这名愤怒的男子咆哮道:“收了钱不办事,我保证你走不出沈阳!”

    在场的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暴力行为惊呆了。他们想要上前帮助刘德华,但已经被那些随从控制起来。

    要知道,那时正是香港四大天王如日中天的时代,尤其是刘德华,他的粉丝遍布全国各个年龄层,是无数人的偶像和梦中情人。怎么会有人如此嚣张,敢于公开侮辱这样一个深受大众喜爱的明星呢?难道他就不怕遭到粉丝的唾弃,或是被对方报警处理吗?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样的行为无疑是极其危险的。但这个掌掴刘德华的男人不是普通人,而是当时在沈阳非常有势力的黑帮老大——刘涌。他的势力之大,甚至超过了当时的许多黑帮头目,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狠角色。

    1992 年 10 月 6 日,沈阳市某街头的一家小餐馆里,刘宝贵正在用餐。突然,外面传来了一阵喊“救命”的声音,刘宝贵听到后,立刻放下手中的食物,跑出去查看情况。

    刘宝贵发现有两名歹徒正在砍人,他迅速亮出了自己的警察身份,并制止了两人的暴行。两名歹徒看到刘宝贵后,停止了行凶,往马路上跑去,跑到路边停靠的一辆汽车旁。

    刘宝贵以为两人是忌惮自己警察的身份才跑的,没想到,其中一名歹徒打开了车后厢,拿出了一把猎枪,对着刘宝贵疯狂扫射。刘宝贵躲避不及,被猎枪击中了大腿和胸部。

    经过抢救,医生从刘宝贵身上取出了 76 颗流弹,但还有 17 颗弹头无法被取出。刘宝贵虽然捡回了一条命,却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

    经过警方调查,持枪者正是沈阳刚刚“冉冉升起”的黑社会“新星”——刘涌。之所以称他为“新星”,是因为在此前,沈阳最大的黑帮头目是乔四。1990 年,乔四被捕,次年被执行死刑。此后,刘涌开始崭露头角,逐渐发展成为沈阳市的黑社会头目。

    刘涌深知自己持枪袭警的行为后果严重,必然会遭到警方的追捕,于是他选择躲藏起来。与此同时,刘涌的家人开始托人找到刘宝贵,希望以 20 万元的“赔偿费”私了此事。

    2000 年的 20 万元可不是小数目,足以在沈阳市中心全款购买一套房子。然而,刘宝贵拒绝了这笔赔偿。他表示,自己是在执行任务时受伤的,国家会保护他,不存在赔偿问题。

    经过几番周折,1993 年,沈阳警方终于在广东将刘涌抓获。原以为这个恶魔会就此受到法律的制裁,没想到在刘涌家人金钱和权势的运作下,刘涌竟然被无罪释放了!

    这次的逃脱让刘涌在圈子里获得了一个名声:全沈阳没人动得了刘涌!于是,越来越多的社会混混开始投靠到刘涌的麾下,刘涌的势力也因此日益壮大。

    那么,刘涌究竟出生在一个什么样的家庭,为何有如此大的权力呢?这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故事呢?

    1960 年,刘涌出生在一个公务员家庭,父亲是当地法院的骨干,家境殷实。然而,刘涌的成长之路却与家庭背景背道而驰。

    或许是天性使然,或许是父母疏于管教,刘涌从小就对学习毫无兴趣,反而喜欢惹是生非,经常在学校欺负同学。父母不得不经常为他的行为负责,收拾烂摊子。

    初中毕业后,刘涌决定不再继续学业,父母希望他能在部队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于是将他送入了军队。

    几年后,刘涌从部队退伍回到沈阳。无所事事的他每天在街头游荡,当时正值乔四黑社会势力如日中天,乔四的手下在街头横行霸道。然而,刘涌不仅不感到害怕,反而对他们的行为心生向往。

    一天,刘涌在街上听到有人呼救,他毫不犹豫地跳进河里,救起了落水者。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位落水者竟然是当地的一位富商。为了报答刘涌的救命之恩,富商不仅让他到自己的公司上班,还将女儿嫁给了他。从此,刘涌的人生走上了巅峰。

    在岳父的帮助下,刘涌积累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但他并不满足于此,对权力有着极大的渴望。他不愿意在岳父的公司里受人管束,渴望自己能够成为老大。

    于是,他辞去了岳父公司的工作,开了一家超市。但他自己并不经营,而是请人打理。他用钱收买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自己的势力,打击报复周边的竞争对手。这导致了 1992 年刘宝贵在街上被刘涌及其同伙砍伤的事件发生。

    刘涌被无罪释放后,变得更加猖狂。他不再满足于经营小超市,而是开始涉足更广泛的领域。他调整了自己的“经营”方针,从打击竞争者转变为强取豪夺。

    他将目光瞄准了超市对面的一家大型购物中心,每天客人络绎不绝,生意兴隆。刘涌一心想要将这个商场占为己有,于是他带着自己的小弟闯入商场老板的家中,用刀架在老板的脖子上,逼迫他将商场转让给自己。

    整个沈阳的中街,只要是刘涌想要得到的商铺位置,没有他得不到的。他通过暴力手段,将自己的势力范围不断扩大。

    他不仅挤走了整条街道的竞争者,还对供货商进行威胁,以达到降低供货价格、获取更高利润的目的。

    就这样,刘涌以超市为起点,成立了嘉阳集团。在短短两年时间里,该集团的业务涉及商贸、服装、餐饮、娱乐和房地产等多个领域,下属公司达到 27 家。

    此后,刘涌以嘉阳集团为依托,在沈阳编织了一个庞大的关系网,其中最大的两个保护伞是沈阳市原常委副市长马向东和原市委副书记慕绥新。

    正所谓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在刘家编织的这个巨大关系网的保护下,刘涌愈发猖狂,疯狂作案,罄竹难书。

    1995 年末,他通过恐吓手段霸占了双兴购物中心。

    1997 年 4 月 21 日,他指使手下殴打并扎伤了一人。

    1997 年 8 月 7 日,他指使手下殴打了沈阳盛京饭店经理翁玉珠。

    1997 年秋,他指使手下殴打了售烟户李玲等二人。

    1998 年 2 月 25 日,他指使手下砍伤了盛京饭店总经理刘燕等三人。

    从 1995 年到 2000 年,刘涌团伙共作案 47 起,造成 42 人死伤,甚至连副市长的儿子都被他打成重伤。

    在短短的 5 年时间里,刘涌依靠手下打手的武装和暴力,以及地方保护伞的保护,资产迅速扩张,高达 7 个亿。

    然而,随着打黑英雄杨加林的到任,一场黑与白的较量拉开了序幕。

    杨加林是土生土长的沈阳人,从 1968 年开始就在沈阳工作。

    1991 年 1 月到 1997 年 1 月,杨加林担任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此时的他,对刘涌的黑社会团伙了然于心,但由于当时他还没有足够的话语权,无法采取行动。

    1997 年 2 月,杨加林升任沈阳市公安局局长后,组织了一支打黑专案组,决心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打掉这个盘踞沈阳多年的黑恶势力。

    由于刘涌背后的保护伞势力错综复杂,要想端掉这只恶龙,必须采取非常手段。杨加林让自己手下的四名得力干将装扮成游手好闲的闲散人员,每天在沈阳街头游荡,混迹于迪厅和酒吧之间,秘密寻找刘涌及其团伙犯下多起命案的目击证人。

    经过三年的调查,杨加林的打黑专案组已经掌握了刘涌及其团伙这几年犯下的命案的证据。

    2000 年 7 月 1 日,杨加林决定对刘涌团伙实施收网行动。3 个行动小组同时行动,对 30 多名涉案人员进行抓捕。行动迅速而果断,但还是出现了纰漏。

    刘涌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再加上可能有人通风报信,他没有乘坐自己的车子逃跑,而是来了个调虎离山之计,成功摆脱了警方的抓捕。

    首犯刘涌出逃!这让杨加林背负了巨大的压力,若不能及时将刘涌抓捕归案,刘涌在沈阳的保护伞为了避免自己受到牵连,必然会对杨加林的专案组施加各种压力。

    专案组对刘涌的逃跑路线进行分析后,认为刘涌极有可能从北方边境逃窜到俄罗斯。于是,指挥部迅速通知边境警方,终于在 7 月 11 日刘涌登船之前将其抓捕归案。

    然而,抓捕后的审讯工作,才是对杨加林专案组的最大考验。因为和刘涌有着利益相关的保护伞,千方百计要干预审讯。

    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指挥部调派了 200 多名优秀警力,将刘涌及其他涉案人员关押在一个四面环山、交通不便、通讯中断的地方。

    但这些保护伞却急得跳脚,对外散布各种谣言来攻击杨加林。慕绥新甚至直接将杨加林叫到办公室,质问他为何在审讯过程中对刘涌用刑,又是关铁笼子又是放老虎对其严刑逼供。

    还有周刊报道称杨加林曾为涉案金额高达 13 亿的巨骗苏英奇私办护照,迫害反贪老干部,还说杨加林已经被“双规”等等。

    然而,这些无中生有的谣言,全都是刘涌背后的保护伞故意散布的。

    他们不仅散布谣言中伤杨加林,还威胁杨加林的家人。幸运的是,杨加林并不畏惧强权,坚决要与恶势力抗争到底。他表示,如果连他自己都害怕了,百姓还能依靠谁呢?

    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刘涌终于交待了自己多年来的罪行,以及自己背后的众多保护伞。

    由于案件复杂程度超出了杨加林的权限,他立即飞往中央汇报工作。在中央的支持下,案件终于顺利移交给了省检察机关。至此,刘涌及其团伙,以及背后的保护伞被彻底铲除。

    2002 年 4 月 17 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刘涌死刑。但令人意外的是,二审时,辽宁省高级法院改判死缓。

    改判结果一出,舆论一片哗然。新闻评论员李曙明发表评论,直指辽宁高院:如果罪孽深重如刘涌可以不死,那么,死刑留给谁用?

    于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刘涌一案进行了慎重分析,开创了最高院首次提审普通刑事案件的先河,最终改判刘涌死刑。

    2003 年 12 月 22 日,刘涌被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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