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阿大(一)
班育村到底不比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限。
半夜跳闸,不算什么稀奇事。
屋内另一名保镖听见同伴这么说,半点疑心也没起,只丢下句“我去跟老板说一声”,推门去了隔壁。
陈伯远跟他们是没有住在一间屋子里的,按照他的说法,是不想看见程牧。
那浑小子,叫他这个做老子的看着就心烦。
唯有贴身保护他的阿大才晓得,陈董这么做,还是有意要避着亲儿子。
是什么,让一对血脉相连的亲父子要将对方当成敌人防着?
阿大不明白。
他是个土生土长的西北汉子,少时没了爹妈,全凭爹妈给的一副好身体,卖力气养活自己。
十七八岁的年纪,别人家的孩子还在学校里备战高考,他已经在工地搬了三年砖。
那个年代工地上管的不严,像他这样的临时工有很多。
工头不查身份证,只看你肯不肯老老实实干活。
正适合孑然一身的阿大。
最初去工地见工时,工头看他年纪小,原本不想留他。
是阿大跪在地上求他,又说自己只要别人一半的工资,才勉强让工头应了下来。
他不像别的工友有家可回,工地包吃包住,他就把工地当成了自己的家。
工头也算是个好人,念着阿大还在长身体,时不时会私底下给他加点餐。
两人一个是四十来岁的老光棍,一个是十来岁没了爸妈的毛头小子,混熟之后,隐约就生出了那么点父子情。
一个工地工期一年半,到了第二年,阿大跟着工头去了下一家。
某日下工后,工头把阿大叫进房间。
酒过三巡,中年男人腮上泛起潮红,说话时舌头也开始打结。
“你小子,就打算在工地混一辈子?”
阿大仰头灌下一大口啤酒,擦了擦嘴角。
“不然还能怎么样?我一个连初中都没上完的人,除了在工地卖力气挣钱,还能有什么出路?”
工头晃着头摆摆手,纠正道:“你还年轻,想干点什么不成?”
年轻,就是他最大的资本。
阿大又往嘴里灌了口酒,将酒瓶重重往桌上一掷。
“老王头,你别说,我还真动过心思。”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过多了,虽然不觉得有多苦多累,但是无聊。
这份无聊,对一个青春正盛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来说,是致命的。
他做梦都想去体验一把网上说的那些纵情声色,去看一眼别人口中的天上人间。
但他也只敢动动心思。
工地的生活虽然无聊,但起码能供他一日三餐,有床睡,有衣穿。
更重要的是,工地里有个把他视为半个儿子的老王头。
从老王头第一次偷偷把自己碗里的肉扒拉到他碗里的时候,他面上什么都没说,背地里却悄悄湿了眼眶。
这样的事情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
慢慢的,一个念头在阿大的脑子里成型。
他要认老王头做干爹,替他养老送终。
不过,他刚把这个想法说给老王头,就遭到了后者毫不留情的拒绝。
“阿大,既然你这么说了,我也跟你撂句实话。”
“你这小子,踏实肯干,不怕吃苦,是个好孩子,我挺喜欢。”
“我对你比别个好,的确也是存了不一样的心思。”
听到这里,阿大鼻尖酸酸的。
不是不想,那还能因为什么?
接下来,老王头眼里露出一点怅然若失,开始说但是。
“但是,我不能那么自私。”
老王头之所以打了四十多年的光棍,是因为他小时候被高人批过命,说他八字太硬,克妻克子,此生注定于儿女一道上无缘。
起初他也不信,叫嚣着我命由我不由天,雄赳赳气昂昂,势要把天捅个洞。
然而,放出狠话没多久,他就遭到了老天的毒打。
老王头的初恋是同村一个比他小两岁的女娃,两人背着家长黏黏糊糊了半年多,无事发生。
因此,当时还是小王的老王头更加确信,什么命硬,都是封建迷信。
冲破了思想上最后一道枷锁,小王大着胆子向心上人表了白,一对小鸳鸯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
农村里的人大多结婚早,两人恋爱没多久,双方父母便坐到一起合计,商量着定下个好日子,也是全了两个娃的心思。
不曾想,订婚宴刚办完三天,女方莫名昏倒在了家里。
家里人匆匆忙忙送去医院,没等检查结果出来,前几日还活蹦乱跳的女娃在抢救室里一命呜呼。
嫁女变丧女,女方家里连夜撤下了红布,换上了白幡。
一同变白的,还有女方父亲的一头黑发。
他膝下原有两个儿子,一心盼着得个闺女,全一全老父亲的女儿梦。
许是上天听到了他的心愿,第三胎,还真就来了个女孩。
他家往上三代,就连看家护院的狗都是公的,一直到他这里,才得来这么个小公主。
从出生起,就是全家人的心尖宠。
如今白发人送黑发人,任谁都扛不住打击。
偏偏这时候,不知从哪里漏了风,传出小王是个克妻克子的命。
悲痛欲绝的女方家人抓着王家不放,骂他们明知自家儿子是个什么命数,却还要放他出来祸害人,是故意谋杀。
拉横幅、挂纸牌、泼红漆。
一来二去,不止是村子里,连镇上都有不少人听说王家出了个讨命鬼,订婚三天就克死了未婚妻。
命硬的小王跪在本该成为他岳家的门前,一滴泪都没留,任打任骂。
看热闹的人都说,这个小王不止命硬,心更硬。
阿大却知道不是。
他认识的老王头,剥开坚硬的外壳,内里软的像豆腐。
“所以,你那时候为什么没哭?”
老王头沉默了很久,憋出一句:“男儿有泪不轻弹。”
阿大在心里骂了句放屁。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只不过,有些人的伤心浮于表面,而有些人的伤心藏在内里。
想明白了这一点,阿大没有戳破,问了另一个问题。
“你是为了她,才一直没再讨老婆?”
“是,也不是。”
未婚妻的突然离世,对小王而言,留下的不止有难过,更有悔恨。
一个人的命,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得认。
他不认命,自己没什么,却害了一个无辜的人。
这比自己遭天谴更令他难受。
于是,过了头七,他便背起包离开了家,只留下一张欠条
欠条是给女方父亲的,没有提前因后果,只说借了他五十万,择期归还。
五十万换不回一条人命,但已经是那时的小王能给出的最大的诚意。
“怪不得,你每次一发了工资就要去银行汇钱。”
阿大往嘴里丢了颗花生米,“是给他们家寄的?”
话刚出口,他又觉得不太对。
照老王头的说法,他订婚那年,刚满十九。
他在城里摸爬滚打二十多年,如今做了工头,一年少说也能挣上十来个。
也就是说,没理由到现在还没还上这笔钱。
“欠条上写的那些,早就还清了。”
老王头醉人说醉话,戳戳心口。
“可这里欠的,还不清,还不清啊……”
人家家里死了个女儿,但毕竟还有两个儿子。
照理说,无论如何,都轮不到老王头这个连挂名女婿都算不上的人谈赡养。
可他有自己的坚持。
每次工钱拿到手,他就会把钱分成四份。
一份自个儿存起来,一份用做平日的生活费。
剩下两份,通通寄回家,做赡养费。
给未婚妻父母的那份,比起给自己爹妈的,只多不少。
他想着,心上人因他早逝,他总该替人家尽尽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