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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粉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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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晚不再思考,只缓缓阖上眼,等待唇齿间的相触。

    此刻她看不见傅铭川,只能感受那温热的气息一点一点靠近。

    她心跳的节拍又一次快了起来,就像第一次见到傅铭川时一样,就像第一次和他身躯交触时一样,就像他说要自己做他女朋友时一样

    心跳愈来愈快,吻正要落下时,一个急刹车却瞬然打破了这份寂静。

    林晚猛地睁眼,受惯性往前了一下,吻未下落,她的薄唇反是碰下了傅铭川的左脸。

    “傅总,林小姐,已经到了。”

    司机说。

    林晚慌乱地瞥了傅铭川一眼,而此刻的他看起来,也似乎少了平常那般游刃有余。

    他喉结滚动,淡淡道:“嗯,知道了。”

    林晚理了理碎发,也跟着下了车。

    几天后,张德作为被告人开庭审理,开庭那天下了场暴雨,林晚撑着伞和那几个女孩一起进了法院。

    因为指证的人数众多,加之证据确凿,诉讼还算顺利,张德最后也被送进了牢狱。

    林晚和几个女孩走出法院以后,正是雨停天晴。

    阳光穿过乌云撒在路边的小水洼,泛着层层光晕。

    ——

    《不可饶恕》到了正式开拍的日子。

    开拍后,林晚每天两点一线,不是在剧组拍戏,就是在家睡觉休息,有空时她还恶补英语,总之就是一点也闲不下来。

    这天剧组终于准备休几天假,林晚预备回a市陪陪父母,正巧表弟林卓耀也来家里吃饭。

    她和表弟林卓耀,也是许久未见了。

    林母招待了饭菜,转头问起林卓耀:“听你妈说你谈了女朋友,准备什么时候订婚呢?”

    林晚一怔,转头问他:“你要订婚了?”

    林卓耀翘起了二郎腿,一脸的炫耀,“对啊,表姐你工作也太忙了,连我要订婚了都不知道。”

    林晚尴尬地咳嗽了一声,不再说话,近段时间在国外确实太忙。

    主要是她根本想不到这刚毕业工作的表弟会这么快交到女朋友,她以为他这种纨绔烦人的性格,应该会孤独终老。

    “你可别怪你姐了啊,”林母拍了拍他的肩,说道,“你姐现在演戏太忙,说吧,是不是还要选戒指?要不叫你姐陪你去?”

    闻言,林卓耀瞪大了双眼,有些慌乱,“干嘛叫她陪我去啊,我自己又不是不会挑。”

    “就你那眼光,万一选错了你女朋友不喜欢怎么办?别当我不知道,你以前追小女孩不也是问你姐送什么礼物好。”林母看着他说。

    林卓耀嘟嘟囔囔,瞥了林晚一眼,他和林晚实在太久没见了,小时候林晚几乎每天都带着他一起玩,直到后来林晚她进了娱乐圈,他们见面的日子便屈指可数。

    “我姐这么忙,怎么可能陪我去?我自己挑就行了。”林卓耀嘀咕了一句,但其实心底是想一起的。

    林晚一眼便看穿他这心思,“我陪你去,正好我休假。”

    林卓耀:“啊?”

    “那好,你们姐弟俩也好久没见了,一起去挑挑戒指。”林母拍了下林卓耀的脑袋。

    林卓耀这时还没反应过来,林晚将饭一口吃完,然后漫不经心地说:“我和你一起挑,防止你挑些女孩子根本不喜欢的,但女朋友的指环尺寸你总记得的吧。”

    “当然记得了,姐你还把我当小孩吗?”林卓耀低头继续吃饭,其实心底暗爽了一下。

    饭后,林卓耀便叫了司机过来,他帮着司机做了一条路线很长的导航。

    林晚这时疑惑,“咱们是要去哪?不是在a市的店买戒指吗?”

    “姐,这你就不懂了,我要去京港买。”

    “京港??”

    “是啊,rose戒指品牌是最好的,国内只京港一家,我要是把这个作为订婚戒指,我女朋友肯定开心。”林卓耀一面说,一面笑得灿烂。

    林晚不知道他是要去京港,但毕竟这小孩有心,便就随他的意,没再多说。

    “不过我记得,京港那家不是能够网上预定吗?”林晚又问。

    “那个得是该品牌的svip才能预定的,姐,我的预算可就只能买支好的钻戒,可没钱再成为什么会员客户了。”

    林晚笑了笑,“好吧,看来这次你准备得很好,是该表扬一下。”

    话落,林卓耀移开视线,“一看你就是还把我当小孩。”

    林晚唇角的弧度更深,没再说话。

    到了京港后,林晚和他一起下了车。

    林晚今日还是穿得低调,帽檐压得很低,但一进店面,好几个导购员便被她这气质吸引,以为是哪里来得贵太太,一个一个迎了上来。

    相反,后面的林卓耀便显得有些稚嫩了。

    “小姐,请问是要挑戒指吗?”一个导购问道。

    “不是我挑,”林晚指了指身后的林卓耀,“我弟弟要挑,挑给他女朋友做订婚戒指,我只是帮他一起看看。”

    “好的,请随我来。”

    导购员介绍了好几枚钻戒,林卓耀总是能在一群好看的戒指中选出一个最直男的,林晚为此帮他把了不少关。

    “姐,这个她会喜欢不,你看是爱心形状的,还是粉的呢。”林卓耀拿着一枚略显土气的戒指问她。

    林晚无语,万分无奈他的眼光怎么会差成这样,“再挑挑吧,不是说女孩子都喜欢粉色和爱心。”

    两个都是好的元素,但若是刻意杂糅在一起,就略显油腻和土气了。

    林卓耀懊恼地将戒指放下,心想着给女孩子挑戒指可真难。

    而后,他翻了翻当季的新品戒指,目光瞬然被册子里的一枚粉戒吸引。

    “姐,这个好好看啊!”

    林晚这才上前,看了一眼册子上的戒指,那是一枚六克拉的粉戒,在刚刚挑得的戒指中,可谓是一骑绝尘。

    林晚的心不禁动了一下。

    这戒指,莫名的对她有种吸引力。

    好像它为了让她见到,在这里等了她很久一样。

    良久,林晚开口:“这个倒是很不错,不如就选这个。”

    “姐,好看是好看,但有没有一种可能,六克拉我根本买不起”

    林晚默默耸了耸肩。

    这时导购员上前说道:“不好意思各位,这枚粉戒仅有一枚,并且已经被人买走了。”

    “啊?买走了?”林卓耀一时没按捺住好奇心,“被谁买走了?”

    “抱歉先生,我们不能透露客户的信息,但买走这枚戒指的,是一位在半月前从a市赶来精心挑选的权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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