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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突袭之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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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色高原的骑兵在战斗之中都是戴着狰狞的面具,而最前面的铁甲重骑兵,不仅仅是战士的身上全副盔甲,就是胯|下的战马,铁甲也是武装到了马眼处。仅仅是这一身的盔甲,重量就是上百斤。加上马背上的骑士,也只有血色高原最精良的战马才能够胜任。东倭的士兵在面对着这样的骑兵的时候,几乎是没有还手之力。而雪倾城也是抱定了痛打落水狗的心态,五万骑兵是置东北联军于不顾,全力咬住东倭的大军穿凿冲杀,而对于金宗彪等人的不时反击,她相信昊天一定会帮自己挡住。

    “烧掉大营,沿河交替撤退。”金宗彪咬了咬牙,这才从牙缝里面挤出了几个字来。

    在混战之中,游牧骑兵的骑射优势是暂时被压制住了。而凭借着兵器上的优势,东倭士兵完全可以给后面的轻骑兵较大的伤害。而东倭士兵组成的密集的人海,也限制了骑兵的机动性。不过雪倾城很快就意识到了这一点,马鞭一挥,只留下两万重骑兵继续揉捏东倭士兵,而其余的三万骑兵则是会同昊天李萧漠一起围攻耶律明辉的东北骑兵。

    伴随着一朵烟花在战场上空的盛开,战场的西面突然传来了一阵沉闷的牛角号声,紧接着就是一阵如同雷鸣一般的马蹄声。烽烟滚滚处,一面张狂的雪山狮子旗分外的耀眼。

    面对如此的情况,本来还打算着交替撤退的金宗彪等人都是很明智的止住了后退的步伐。如果在这样继续下去,那平郎和猪爪一郎的援军还没有到来,自己就已经完蛋了。如果固守待援,虽然损失要大些,但总比全军覆没好吧。

    伴随着金宗彪的一声令下,剩下的十多万东北联军开始沿着大河缓缓后撤。而大营之中也是一片火海。清风联军很显然是没有想到金宗彪居然这么决断,一个不防之下,上千人的队伍登时就陷入了火海之中。好在信刻见机的快,一看见情况不对就立刻冲出了大营,但是负责断后的他依然被烧的须发皆黑。

    耶律明辉的情况比遥今夕好不了多少。他和金宗彪二人率领的骑兵虽然兵力上还略占优势,但是也只能是勉力支持而已。虽然两人都是经历过不少战事的王族将领,但是他们的指挥艺术比起奉敬和李萧漠来,明显不是一个档次。河套的骑兵都是血杀奉敬和信刻一手调|教出来的精锐,老兵底子乃是当年纵横塞外又经过了壶口之战的将士,加上后来结合了血色高原的骑兵训练技巧,其战斗力完全不下于东北三国的骑兵。而秦川路李萧漠的骑兵战斗力虽然稍弱,但是李萧漠可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能够被称为三大世家年轻一辈最杰出的人物,被评为神州十大英杰之首的他自然有两把刷子。而雪倾城的三万骑兵更是彪悍,雪倾城也是生长在马背上的女子,对于骑战,血色一族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而雪倾城便是其中的佼佼者。比起西北的游牧民族来,血色骑兵的弓马之娴熟,完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根本就不是东北三国的骑兵能够比拟的。

    “他们回来不了了。至于后勤物资,人都死完了,还要物资干什么?传本帅命令,遥今夕和近卫十四以步兵为主阵,骑兵两侧掩护,交替向南侧退。还有,让猪爪一郎的水师和平郎的大军加速前进,不然就等着来给我们收尸吧。”金宗彪冷冷地说道。不过心中却是暗自庆幸,幸好大营建好还没有几天,里面的物质并不多,不然这个亏可就真大了。

    居然是血色高原号称无敌的骑兵?金宗彪猛地一惊,当时就倒吸了一口冷气。如果前来援助的是清风帝国的龙骑军团,那么他都不会这么吃惊。毕竟在清风的龙骑军团之中至少有两万是帝国的功勋子弟,对于这些人的战斗力,金宗彪是极其的鄙视。他相信,只要一开战,这些人必然会是第一批逃离的。那样必然会影响清风大军的战斗力和士气。但是血色高原的骑兵不同,他们最为崇尚的就是战死沙场,认为这是荣登天国的最好方式。而且由纯粹的血色一族组建的骑兵,其战斗力可以说是纵横天下无人能敌。至少这么多年来,金宗彪就从来没有听说过,在兵力对等的情况下,有人能够在野战中挡住他们的攻击。

    雪倾城的血色骑兵的加入,顿时就改变了战场的局势。东倭近卫十四的五万倭军已经在两万重骑兵的攻击下焦头烂额,而遥今夕现在只剩下五万左右的步兵,在面对着信刻和李铁河的联手攻击的时候,完全是左支右绌。士气是可以感染的,至少李铁河的部队就是如此。在信刻和河套大军的率领之下,他们居然也能够和士气下降的东北士兵打一个平手。不过饶是如此,步兵的三把尖刀还是信刻、展书堂和江沉舟。信刻就不用说了,战场之上根本就没有人是他的一合之敌。双刃战俘横劈竖砍之下,是硬生生的从东北士兵的防御阵地上砍出了一个个缺口。而展书堂和江沉舟也都是河套有名的悍将,他们一个是昊天亲兵的第一任统领,一个则是荣誉军现在的统领,两人也都是从昊天在定州起兵发家的时候就一直征战沙场的老人。能够在吉州之战和壶口之战中幸存下来的老兵,毫无疑问,无论是个人素质还是领兵能力都是一流。遥今夕虽然也是帅外第一名帅卡辛巴斯悉心培养的弟子,但是在士气下降兵力较弱而且悍勇又不比上对方的情况之下,能够继续保持着目前的防守态势,遥今夕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突击!”雪倾城的马鞭一指,五万骑兵恍如猛龙过江,毫不客气的击打在东倭大军的大阵之上,登时就将不少身披竹甲的东倭士兵撞的凌空倒飞了出去。面对着血色高原装备精良的血色高原重甲骑兵,野战之中,除了以骑兵对骑兵,就只能够依靠重步兵依仗地利阻敌。东倭士兵的竹甲虽然在面对着步兵的刀剑的时候具有较好的防御力,但是在高速冲击的重甲骑兵面前,却是不堪一击。

    要不从耶律明辉那里抽调些骑兵去顶一下?但是耶律明辉现在以十万对七万,也就仅仅是打了一个平手。如果抽调的少了,那么还不够血色高原的骑兵塞牙缝,如果抽调的多了,那么血色骑兵还没有杀过来,恐怕耶律明辉就已经完蛋了。而平郎的极乐大军现在至少还在十里开外,就算是急行军,对绝大部分是由步兵组成的援军来说,至少也是半个小时的事情了。而这个时候,金宗彪这才明白预备力量的重要性。

    现在应该怎么办?金宗彪的头上顿时冒出了一阵冷汗。现在他的大军已经全部和清风大军交织在了一起。让近卫十四的部队先去抵挡血色高原的骑兵?先不说近卫十四会不会同意,单说以东倭步兵在野战之中对抗当今天下最为彪悍的血色高原骑兵,而且是在旷野中高速奔跑中的重骑兵,那就算是用脚底板想也知道结果是什么。近卫十四虽然经常吹嘘他的军队即使是在面对着骑兵的时候也能够一战。但是那也仅仅限于轻骑兵。

    雪倾城虽然是纵马驰骋于大军之中,但是眼睛却一直在关注着战场上的动向,尤其是昊天的踪迹。昊天的武艺她是知道的,在战场上还算得上是一块料,但如果遇上了像她这种级别的高手,也就是三五招的事情。可是昊天这人又最不识相,有道是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当初制定计划的时候,雪倾城就建议昊天留守后方。她相信,有她和奉敬信刻等人出马,其效果绝对不会比昊天亲自指挥差。但是昊天就是不答应,说到底,他的骨子里始终流淌着军人的好战的血液。不过很快的,雪倾城就放下心了,因为她已经看见了她的好友仙恋尘了。

    但是近卫十四也是东倭有名的悍将,虽然对金宗彪让自己断后的命令特别愤慨,而且面对着兵种上的相克和战斗力上的差距,但是他依然是忠实的坚守着自己的任务。而在经过了最开始的人仰马翻无处下手之后,他也终于找到了一点点窍门。血色高原的骑兵虽然是全身披甲,但是为了保证骑兵的灵活性,马腿的下半截并没有盔甲。而这种负重接近三百斤的战马,只要马腿一跛,那么就连马背上的骑士也难以幸免。只是加藤鹰忘记了,东倭士兵的兵器都是连刀带柄长达一米四五的长刀,挥舞起来虽然还算凶悍,但是却灵活不足。根本无法像近身格斗的士兵那样贴着地面去砍马腿。不过在等到前面的两万重骑兵冲击过了之后,面对着后面的轻骑兵,他们也总算有一点还手之力了。

    副将突兀大山一听,顿时大惊:“可是殿下,大营之中还有我们所有的辎重和数千名受伤的士兵啊。”

    老实说,昊天并不认为这是雪倾城的骑兵出现的最佳时机。如果能够等到平郎的极乐士兵抵达之后雪倾城在投入战斗,那么凭借着血色一族犀利的攻击力,说不定这一战就能够将对方打成残废。但是如果真的是等到那个时候,恐怕秦川士兵也已经所剩无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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