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帝国之歌
鱼鳞甲,这种帝国独有的铠甲其防护力极强,尤其擅长抵御弓弩这些穿刺类武器,而且在帝国能够炼出比过去更好的百炼钢以后,其面对斩击类武器防护力也大幅度提升,再加上冷锻技术的运用,这种被重新设计成筒袖式样的冷锻鱼鳞甲成了帝国近卫军团的制式装备。
“童渊,黄忠,王越。”刘宏回刀入鞘,朝三人道,接着让一旁的宦官为三人各自奉上了一柄新帝国军刀。
“这是为骑兵而生的凶刀!”几乎每个人心里都升起了这样的念头,曹操等亲卫参军营的成员都是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随着羽林军团编制的建立,大批的细柳营军官进入了六支羽林军团,对士兵进行再教育,如果说各级军事主官主抓训练,那么顶着参谋之名的细柳营军官则是全方位的来使士兵明白什么是帝国,什么是皇权,什么是服从,什么是纪律。
“臧大人,不知我的两个儿子能否有幸随您一起去雒阳。”右贤王羌渠倒是直接了当地向臧旻道,希望他能带自己的两个儿子去雒阳,算起来南匈奴本就该向帝国派遣侍子以服侍大汉天子。
自建宁二年开始,帝国在交付了过往拖欠南匈奴等外族雇佣兵的军饷后,张奂勒兵并州,严禁士卒骚扰各部,同时并州的地方官吏也严惩奸商,加大了和南匈奴各部的贸易规模后,帝国在南匈奴各部中威望大涨。
在曹操,袁绍,孙坚,董卓等人羡慕的目光里,童渊,黄忠,王越三人恭敬地接过了军刀,然后在天子的命令下,拔刀试斩,几乎是刀一出鞘,三人就察觉到新的帝国军刀比起过去的环首大刀,刀柄重心更靠后,挥刀之后,三人的眼神立刻变了,新的帝国军刀的刀身弧度更利劈砍,配合其靠后的刀柄重心,绝对是骑兵马上的利器。
大量的人群涌入雒阳,让雒阳的各家客栈酒楼都是赚得盆满钵满,恨不得年年大阅兵,当然这其中,赚取大头最多的还是刘宏,雒阳城里数得上号的酒楼基本上都跟他有些关系。
“孟德,其实矮一些也是好事,如果像那个吕布一样,生得那么高大,打仗的时候很容易中流失。”想到比自己还高出半头的吕布,袁绍不由开口道。
大红锦缎垫着的托盘上,摆放着帝国军器制造局打造的十把新制式军刀,其中一把不同于其他虎形形制,护手刀柄皆是龙形,而且以纯金制成,一看便知是为刘宏准备的刀。
看到曹操等人的神情,刘宏知道这些亲卫参军营的参谋军官已经猜到了自己的用意,算起来帝国的科技力量绝对远超当时的任何国家,琐子甲的研究只是用了一年半,帝国的工匠们就发明了多孔拉丝,以及更先进的退火技术,比起鱼鳞甲,琐子甲的制作工艺得到解决后,其制造要快得多。
和羽林第一军团一样处在紧张气氛下的还有细柳营,作为天子一手建立的军官学院,到时阅兵时,细柳营的参谋军官团可是排在第一的,因此回到细柳营的曹操,袁绍他们谁都想成为当先的执旗手。
雒阳城外的刘氏钢铁工坊里,学徒在工匠们的指点下,用心地学习着如何炼出上等的钢铁,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刘宏从流民中招募了大批年纪在十二岁到十八岁之间的少年,作为学徒送进了名下转为各种实业生产的工坊。
除了冷锻鱼鳞甲,帝国的军器制造局的刀匠还参照天子亲自所画的刀图用百炼钢打出了新的帝国军刀:刀刃长三尺八寸余,重七斤四两(约长90厘米,重185公斤),厚背宽刃,深弧血槽占据刀身大半,橡树叶状刀尖,刀身拥有优美却又凶悍的弧度,虎形铜制刀镡,刀柄为包铜虎头,黑色刀鞘,整柄刀形制古朴。
听着这歌声,前来观礼的人们都是忍不住跟着一起唱了起来,刘宏听着这首蔡邕改自秦丞相李斯的琅邪石刻的帝国国歌,觉得这才是每一个大汉子民应该昂首挺胸高唱的国歌,他也亲自唱了起来,随着他的开口,高台上帝国的官僚们也跟着高唱起来,每一个人都想起了孝武皇帝时候帝国开疆拓土的霸气,卫青,霍去病这些人的名字和他们的功业在每一个人的心头回荡。这个时候,整个帝国从上到下,都沉浸在了这足以让一个民族永世铭记的武功回忆中,但是铭记先人的武功,并不只是为了回忆,而是为了超越,只有建立超越前人的功业,才配做他们的子孙,而这就是刘宏要带给整个帝国的思想。
内阁省的宰相们根本没有想到会有那么多人涌入雒阳,而这些赶来雒阳的豪强富户们则是再次让朝廷狠赚了一把,当初天子铲除宦官集团后,在抄没了他们在雒阳的房产后,除了赏赐了一些外,大部分都是留了下来,当时还有不少人腹诽天子小气,不过后来时间久了,帝国的官僚们也就没有再过问,而这一次这些房产只是临时改了改,便租给了那些前来观礼的豪强富户,收取的租金也是极大的一笔数目,天子则是大方地将这笔钱充进了国库,让七名宰相们都大为意外。
羽林第一军团驻地内,董卓,孙坚,公孙瓒等人都是大声呼喝着麾下的士兵,“我们是陛下的亲军,帝国的第一近卫军团,到时如果比不上别人,还有什么脸称第一。”董卓咆哮着,额头上全是汗珠,第一军团的荣耀让他们这些军事主官都是不敢怠慢,三个月后的阅兵式上,天子将为六支军团亲授帝国军旗,而他们第一军团还将得到天子另外赐下的军团旗帜,和龙骧卫的封号。
当天微明的时候,天子车驾和太后车驾以及百官的队伍在羽林第一军团的护送下,浩浩荡荡地驶出了雒阳城,此时一些豪强们也起了个早,跟着天子和太后的车驾队伍一起出了城,往阅兵的郊外高台而去。
“两个月后,是我大汉的阅兵式,天子召我回去,我也不想错过。”在屠特若尸逐就单于举办的送别宴会上,臧旻向一众南匈奴贵族笑着道。
作为新到细柳营的吕布并没有想过自己能够成为执旗手,毕竟他和高顺是新到不能再新的新人,论资历怎么也轮不上他们,不过吕布没有想到的是,最后执旗手的重任落在了他的肩膀上,而这道命令是天子亲自下的,而原因也很简单,执旗手不但关系着细柳营的脸面,也关系着天子的脸面,单以容貌论,他也是不输于袁绍的美男子,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的臂力胜过袁绍,执旗可不是件轻松的事。
“六合之内,大汉之土。东到大海,西服列国。南吞诸越,北逐匈奴。人迹所至,莫不臣服。汉德昭昭,汉威烈烈。恩德所至,泽及众生。煌煌汉风,永世其昌!”随着乐曲声,宫廷的歌者们唱起了这首被天子定为帝国国歌的歌曲。
在羌渠这个右贤王做出了表率以后,一些精明的南匈奴贵族也是纷纷向臧旻表示愿意让自己的儿子去雒阳服侍大汉天子,臧旻倒也来者不拒,甚至巴不得多些人去雒阳。
“这是给轻骑用的琐子甲。”刘宏再次向众人展示了新的装备,和重骑兵以及重装步兵的全身冷锻鱼鳞甲不同,帝国轻骑兵的铠甲是以细密的冷锻铁环相缀而成,只护住胸腹等要害,虽然防御不如重骑兵使用的全身冷锻鱼鳞甲,但是加上外穿的皮甲,应对草原骑兵的弓箭绰绰有余,而整套铠甲重量不过三十六斤(约合9公斤)。
很快巨大的声响在天空炸响,左慈等一批帝国方士虽然没有做出刘宏想要的炸药,可是却把烟花爆竹都给做了出来,听到骤然响起的连环礼炮声,大多数人都是愕然不知所措,一下子都静了下来,显得惶恐不安,就在这时候,天子所在的高台上,左右两侧,鲜红的大红锦缎滚落,一共六面巨大的帝国军旗展现在了世人面前,鲜红如血,如火焰般的红色中央是黑色的狰狞巨龙,所有的人在刹那间都看着这巨大的帝国军旗露出了敬畏的神情。
看着天子在远处勒马而定,曹操等人才回过神来,目光落在了那一地被劈碎的木桩,他们都是惊愕于新的帝国军刀那恐怖的杀伤力。
宫廷乐队奏起了学者们根据天子指点而谱出的乐曲,激昂的乐曲声很快让前来观礼的人们血液沸腾起来,他们从未听过这曲子,只是却觉得那乐曲声里有种力量。
郑浑在一旁记录着工匠们的意见,和精通机关学的同伴们不断总结着各种数据,冷锻鱼鳞甲的防御能力堪称出众,但是锻打费时费力,在解决了百炼钢大规模生产的问题后,制约冷锻鱼鳞甲的就是人工问题,天子拨给他们大批的经费,就是要他们制作水力机械来解决锻打这个问题。
自从建宁四年起,刘宏就在天水郡开了牧场,将皇宫内挑选出来的纯种大宛马作为种马送往凉州进行牧养,同时加紧了马政建设,以帝国现在的国力可以勉强保证三万骑兵的用马。
听说大汉要进行大规模的阅兵,南匈奴的贵族们都是充满了兴趣,就连屠特若尸逐就单于也不禁想随臧旻一起去雒阳亲自看下。
雒阳郊外,第二至第六羽林军团的驻地,所有的士兵都在为着三个月后的阅兵式拼命训练着,希望能够成为所在军团的精锐获得新装备参加阅兵,而不是像其他人只是穿着新军服列成方阵而已。
就在天下人的期待中,阅兵的日子终于到了,五月初五,黎明前,建章宫内,刘宏在宫人的服侍下,换上了天子衮服,而长乐宫内,太后窦妙,皇后宋玉容也都换上了隆重的华服。
“那就多谢臧大人了。”羌渠喊过了两个儿子于夫罗和呼厨泉,让他们给臧旻见礼。
等到众人都离去后,刘宏则是看着军刀,琐子甲,角弓,连弩,看向了北方,现在新的帝国军制改革后,在五年里,在不影响帝国经济的前提下,他可以拥有六支全副武装的羽林军团,到时就是和檀石槐还有鲜卑人决战的时候。
在刘氏钢铁工坊边上,便是帝国新的军器制造局所在,里面集合了帝国手艺最精湛的铁匠,同时和一批精通机关学的太学学者,新的军服只是作为士兵们平时的常服向世人展现帝国军队的风貌,但是真正战场上使用的盔甲将由他们进行设计锻造。
“开始吧!”刘宏朝身旁的司马防颔首道,为了这次阅兵式,他已经足足准备了三个月。
一个多时辰后,庞大的队伍到了搭建的阅兵高台前,刘宏和太后以及皇后还有百官重臣以及太学德高望重的学者一起上了高台。
夜晚,细柳营的营房里,袁绍看着一脸沮丧的曹操,知道自己这个好友是在为白天的事情感到沮丧,毕竟在执旗手的候选里,自己这个身高矮了些的好友连入选资格都没有。
建章宫外的广场上,刘宏穿着帝国的军服,比起普通将官士兵的军服,他身上的黑色军服更加华美,衣襟袖领都镶满金线绣成的龙纹,而且不同于其他人肩章上的竖排的三爪龙徽,是两条纯金制的五爪金龙横亘,所有的纽扣都是纯金的五爪金龙。
一旁的董卓,曹操等人看着天子拔刀出鞘,目光都是落在了那迥异于帝国以前环首大刀的刀身上,就在这时,天子挥动了刀锋,摆放在一旁的碗口粗的木桩应声被劈裂。
屠特若尸逐就单于本也想让自己的儿子呼征去雒阳,可是想到儿子的脾气,万一在雒阳惹出祸事来,也就只有作罢,现在的大汉可不是过去孝桓皇帝的时候。
“臧大人,真地要回国了吗?”对于南匈奴的贵族们来说,这位大汉来的使节让他们极具好感,更重要的是这一年多里,在臧旻的出谋划策下,他们夺回了不少被鲜卑人占领的土地,也抢了不少牛羊马匹和财物。
对于曹操等人来说,都是眼睛一亮,他们忽然明白了,天子看起来是打算以这种拥有强悍攻击和不逊色于草原骑兵机动能力的骑兵作为帝国今后骑兵的主力,算起来对鲜卑人来说,穿戴琐子甲的帝国轻骑兵也算是重骑兵了。
而臧旻在带去了茶砖和烈酒后,也让南匈奴贵族们失陷在了这些对他们有着致命吸引力的奢侈品里,而臧旻也利用茶砖和烈酒结交了不少南匈奴显贵。
皇宫,教坊司,宫廷的乐师们忙着阅兵时的军乐和国乐准备,到时候可是一点都马虎不得,他们将在世人面前第一次唱起帝国的国歌,以后可是要传唱后世的。
五天后,臧旻带着南匈奴进贡的一千匹良马踏上了返雒的回程,在南匈奴的一年多时间,让他对南匈奴有了新的认识,如今的南匈奴是真地衰弱了,单于庭所能控制的匈奴部落有限,而且南匈奴各部的贵族也不像以前敬畏单于,就算帝国废掉单于,而让南匈奴实行王老共治也不是件难事,虽然臧旻有这样的想法,不过最后的决定权还是在天子手里。
帝国的军官徽章分为虎形和三爪龙形,而材质也各不相同,各级军事主官全部为虎形,参谋则全部为龙形,分为赤铜,濯银,鎏金三种规格。此时围绕在刘宏身边的帝国军官们几乎全部以佩戴银质龙形徽章的参谋为主,只有黄忠,公孙瓒,董卓等人佩戴着虎形徽章。
南匈奴,单于王庭,臧旻向屠特若尸逐就单于告辞,他作为南匈奴的客卿将军,帮他们也算是占了不少鲜卑人便宜,现在是时候抽身离开,让南匈奴吃些亏,对于帝国的国策来说,鲜卑人固然是目前的大敌,可是南匈奴也不容轻忽,虽然屠特若尸逐就单于对帝国还算忠诚,可是他的儿子呼征却对帝国抱持着敌意。
“当然可以。”臧旻笑着答道,天子当初派遣他来时,就曾让他结交亲帝国的南匈奴高层,若是可以的话,最好多带一些年少但身份尊贵的匈奴侍子回雒阳,以行金日磾故事,培养一批忠于帝国的汉化匈奴贵族。
当整个帝国都在为着盛大的阅兵式而准备的时候,帝国北疆,长城以外,鲜卑人的军事对峙依然持续着,在南匈奴的牵制下,檀石槐不敢大举进攻宇文莫槐,而是恢复着实力,打算一举荡平宇文氏,他已经输不起,若要战,就要一战而定。
“帝国三十支羽林军团,朕只打算建立三支重骑兵军团。”下马后,刘宏看向了一众帝国军官道,他心目中帝国的主力骑兵应当防御和攻击都强于草原骑兵,但是机动力却不差多少,这种新的帝国军刀就是为此而产生的。
“我宁可中流失!”曹操恨恨道,那表情让袁绍打了个冷颤。
水力驱动的落锤下,被用于冷锻的山文字甲片在周而复始的打击下,逐渐变薄,一旁帝国顶尖的铁匠们则观察着其变形,同时修正着落锤的力度。
天下各地,尤其是中原的豪强富户们,几乎都是备车上雒,打算一睹被‘帝国’和‘汉风’称为大汉空前的盛大阅兵式,现在在帝国的豪强富户中,这两份报纸很是抢手,尤其是司隶以外地区的豪强们无不以能从驿站买到这两份报纸为荣,通过这两份报纸,他们能迅速了解朝廷政策的动向,当然对更多的人来说,他们更喜欢上面关于各种新奇事物的介绍,以及如郑玄,蔡邕这些著名学者最新的文章,至少这能让他们在平时的聚会里满足虚荣心。
至于百官们更是早早地在建章宫外相侯,对于习惯在辰时上朝办公的大臣们来说,这还是自上朝时间改革后,在非祭祀的日子里起那么早,不过对他们来说,这一次倒是心甘情愿。
不需要问,刘宏从童渊,黄忠,王越三人眼中就看出了他们对新帝国军刀的喜爱,这时一旁的张让为他牵来了马匹,在众人惊诧的目光里,刘宏翻身上马,策马而出,接着挥刀出鞘,如闪电般将前方的木桩一一劈斩。
而赶来观礼的人们则在负责维持秩序的士兵的呼喝下,自觉地站在了早就划分好的地方上,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帝国士兵们穿着新的军服,都是显得非常好奇。随着时间的推移,聚集的人越来越多,足足排出了十里长的队伍,让高台上的帝国官僚们都是吓了一跳,没想到准许百姓前来参观阅兵礼,竟然来了那么多。
而在另一处营房内,吕布躺在床上,似乎还有些不太相信自己将在阅兵时成为帝国军队列阵前行的第一人。
离开建章宫时,曹操等一众帝国军官都是兴致勃勃地谈论着帝国新的军备装备军队后,要如何编制新的战术,而王越和童渊则是和黄忠这样的猛将商量着轻骑兵的刀术,打算创出一套适合马战的强悍刀术来。
只要能够取得最佳的落锤力量和锻打时间,就可以大规模地制造冷锻鱼鳞甲所用的山文字甲叶,对郑浑来说,目前的难题就是如何找到最精准的数据,作为参考来改进自己和同伴们制作的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