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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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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笙是个慢热的人。

    用祝老师的话来说,是个只会读书和工作的闷葫芦。

    耐不住外婆和顾斯宜的热情,闻笙在不知觉间也变得话多起来。

    自从闻亭书走后,闻笙已经很久没感受过来自长辈的关爱,以及家庭聚会的温馨氛围。一顿饭下来有种说不出的温馨和放松。

    饭后,闻笙主动提出洗碗。

    “还是让我来吧。”傅砚临担心让闻笙动手,洗一半摔一半。要知道平时在家里,这些活儿都是他干的。

    闻笙不依,“做饭我帮不上忙,洗碗总可以吧?”

    傅砚临挑眉,“你确定?”

    外婆一巴掌呼在傅砚临的后脑勺上,骂道,“瞧不起谁呢?你和斯宜去把垃圾丢了,顺路去村口的商店买些饮料回来。今晚那盘爆炒牛肉酱油放多了,咸得慌——”

    闻笙听到后有些不好意思。

    那盘牛肉她只吃了一块,然后喝了一整杯水,估计被外婆瞧见了。

    其实外婆心里像明镜儿似的,却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免得闻笙尴尬。

    顾斯宜扯住傅砚临的胳膊便往外走,“走,买冰镇啤酒去,今晚不醉无归!”

    “喝个屁,就你那点酒量还不醉无归。”傅砚临一脸鄙视。

    顾斯宜不甘示弱,“我是你姐,让着你还不好意思了?”

    两人再次开启互怼模式。

    看着远去的背影,外婆的唇角不禁往上扬,“他们姐弟俩,从小就闹腾。”

    “这样也挺好,我从小就羡慕别人有姐姐或者哥哥。”闻笙说这番话的时候,脑海中浮现的是一张熟悉却又陌生的脸。

    表情不由地僵住。

    闻笙曾经也短暂拥有过有一个哥哥,天资聪慧又勤奋,是个不折不扣的学霸。虽然两个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感情是切切实实的。

    他当年以高考全市第一的成绩考上京城清大,主修的也是金融专业。

    后来闻亭书出事,林绥芬也相继搬走。他去了美国当交换生,两人从此再也没有联系过。

    这些年,闻笙还是第一次想起那个缘分短暂的哥哥。她也曾怀疑过,林绥芬那样自私狭隘泼辣的女人,怎么会生出那样优秀谦润的儿子?他们母子俩,根本不像。

    不过,数年不见,闻笙也快忘了那个人长什么样子。

    “外婆,让我来洗吧,您歇会儿。”闻笙主动收拾碗筷端进厨房。

    外婆是个闲不住的人,“没关系,你洗碗的时候我可以站边上聊天。”

    小小的厨房里,有一扇很大的窗户,可以看到院子里那片蔬菜田。

    换灯泡的时候,傅砚临顺手把厨房的灯也换了,光线明亮了许多。

    外婆岁数大,唠唠叨叨都是些日常的琐碎事。看得出来,她对很宠傅砚临这个幺孙。

    “阿笙,今晚的饭菜合你口味吗?小砚担心你吃不习惯,特意叮嘱我做你喜欢的菜。”外婆话多,大部分时间都是闻笙在听。”

    “他呀,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带女孩子回来吃饭。”

    “这小子嘴巴硬、脸皮厚,以后吵架你要是吵不过他,尽管给外婆打电话,看我怎么收拾那龟孙子!”

    外婆把擦干净的碗放到柜子里,随口说,“小砚把你的照片夹在字典里,有一次我收拾房间的时候发现了,他还不好意思呢。”

    闻笙未免有些意外,“傅砚临怎么会有我的照片?”

    “是一张红底证件照,你穿着校服,笑得可甜呢。”外婆比划了一下照片的大小。

    闻笙恍然大悟。

    怪不得高一那会儿,图书证发下来没多久她的照片就不翼而飞,原来是被傅砚临顺走的。没想到混不吝的傅同学,年少时还有这种特殊的癖好。

    想到这里,她的心里竟有一丝丝的甜蜜。

    如果读书的时候,傅砚临主动向闻笙表白,不知结果会是如何?

    那时候她一心只顾着读书,唯一的愿望就是考上燕大的金融系,很大概率会拒绝。那时候的闻笙还不知道什么叫喜欢。她在漫长的十年岁月里,才将将学会如何去喜欢一个人。

    所以,两人在十年后重遇才刚刚好。

    出现在闻笙心智足够成熟、能更理性对待感情的时候。

    早一些,闻笙可能还没与江屿阔分手;迟一点,她也许没有刚好在那个下雨天上了傅砚临的车。

    大概,这就是上天让他们牵扯十年的缘分吧。

    “外婆,傅砚临很好,我会真心待他。”闻笙极少许诺,因为未知的变数太多,她害怕会被现实狠狠打脸。

    傅砚临的出现,改变了她多年来的这个习惯。

    喜欢一个人义无反顾,闻笙觉得自己可以更勇敢一些。

    “有你这句话,我便放心了。”

    外婆从第一眼看到闻笙开始,就明白为何自家傻小子愿意等十年之久。她不仅长得漂亮、工作努力,性子也是温柔和顺的,对她这个老太婆也很用心。

    江令仪去了江州那么多年,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只会定期往她的银行卡里打钱,母女感情疏远。

    闻笙第一次登门,却给她准备了贴心实用的礼物。尤其是那支健康手环,那帮老姐妹围在一起看了又看,自夸闻笙心细如发。

    “你们能走到一起,小砚的付出总算没有白费。”外婆感慨良多,想起以前的事不经意忍不住提了一嘴,“要不是小砚为保护你进了十竹山小砚为保护你进了少管所少管所,说不准毕业的时候已经表白,你们也不会白白浪费十年的时间。这人呐,都是缘分,上天注定的缘分呐!”

    话落,闻笙手一抖,盘子从手中掉落,砸在地板上碎了一地。她手忙脚乱想要弯身去捡,却被外婆一声吆喝镇住。

    “别捡,会划伤手,我去找扫帚。”

    外婆手脚麻利,没一会儿功夫已经把碎片打扫干净。

    闻笙却是愣在原地,脑海中不断反复外婆刚才的那句话,“小砚为保护你进了十竹山少管所”。

    闻笙当然知道十竹山少管所是什么地方。

    专门看押少年犯的地方。

    外婆见闻笙傻站着,以为她是吓坏了,立马上前拉着闻笙的手看了又看,关切地问道,“你没事吧?有没有伤着手?碗摔了没事儿,你别害怕!”

    闻笙的脸色很差,木讷摇了摇头。“外婆,你刚才说傅砚临因为我进过少管所,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外婆愣住,苍老但慈爱的脸上表情有些许愕然,“你还不知道这件事?”

    按道理说是不可能的,当年的那件事闹得沸沸扬扬,最后还上了社会新闻,几乎整个嘉州一中的师生都知道。

    “我不知道,傅砚临从没在我面前提起过。”闻笙努力翻遍脑海里所有关于高中时候的回忆,隐约想起在高考前的某天,有辆警车来到学校门口,带走了一个人。同学们扎堆,挡在她面前看热闹。她背着书包,抱着一本书,并没什么兴趣凑热闹。

    她还听见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可是她没找到是谁。她那会儿在学校又没朋友,在人群中没找到人,也就不在意了。

    可她万万没想过,那个人就是傅砚临。

    怪不得后来两人正式在一起以后,傅砚临提起高中的事,眼神里藏有闻笙读不懂的情绪。

    原来,他在过去的岁月里,在她不知道的时候,默默为她做了这么多!

    而她,竟然连他的名字都不记得!

    闻笙恍然想起,那一晚在家里,他们激情褪去之后,她问傅砚临的名字,傅砚临气得不行,那时候闻笙还在想呢,不就是一个名字么?有什么好生气的?

    而今得知一切,闻笙觉得自己的确是够伤人的。

    那对傅砚临来说,无异于心尖上扎刀一把!

    闻笙不由地追问,“外婆,后来呢?”

    外婆沉默好一会儿,才说,“小砚虽然从小调皮闹腾,却是个善良的孩子,不会贸然动手。高三那年的一个晚上,他满身是血跑回来,无论我怎么问也不说原因。”

    “那天晚上,我看到他攥着你的照片看了一整夜,不断重复同一句话。”

    回想起那段时间发生的事,外婆至今还替孙子感到惋惜,“小砚说,他不后悔对那个人下手,因为他差点就轻薄了你。”

    “故意伤人的事情没解决完,又被冤枉强女干未成年少女,事态严重不得已才由傅家出面捞人。”

    “当然,那小女孩子是傅家人有心栽脏的,什么有身孕,不过是拿了钱,帮人把脏水泼给我乖孙。小砚不被她容得下,又这么大了,傅家必定要接回去。哎——造孽,造孽!”

    傅砚临和傅家的事儿,他是跟闻笙坦白过了。

    那个漫长的夜晚,他们在公寓的客厅里促膝长谈。闻笙以为当时傅砚临是交代了所有,可没想到,这家伙,竟然藏着最重要的事情,闭口不言。

    闻笙心底不由地涌起一阵触动,泪盈于睫,心情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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