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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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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平接过长枪,转手递给了郑锐,说道:“我观锐哥的武艺倒是走精巧、细腻一路,那便送给锐哥了。”

    郑行等人正在商议如何好好的勒索姜志德一番,忽见一名郑家武士喜滋滋的持了姜志德的长枪来到郑裕、赵平二人面前,恭敬的呈给了郑裕,郑裕对此一窍不通,摇了摇手,示意那名武士递给赵平。

    欣赏了一番后,郑行摇摇头,又将手中的长枪还给了赵平,口中说道:“还是兄长自用吧,小弟的武艺走的是刚猛的路子,而且已经有了趁手的长枪,这杆枪好是好,却有些不趁手。”

    此枪柄长约一丈二尺左右,枪劈长约一尺,乃是常见的柳叶形,中间起脊,竟还留有血槽,刃端极为锋利,寒光闪闪,一看便是精钢百炼而成。枪杆一握粗细,亮银打造,郑行在手中掂量了一下,约有三十多斤重,端的是一柄杀人利器!真不明白姜志德这般草包如何能用得了这么重的长枪。

    在患得患失、心情沉重中长吁短叹的姜志德忽然想起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话——人生不如意者十有八九!真是太有道理了!

    使用这种枪柄的长枪虽然硬度逊于铁枪、亮银枪,重量上却轻了很多,就韧度来说也与亮银枪不相上下,只是容易损坏,过于干燥或潮湿的环境都会使它过早的损坏。

    如今姜志德在自己这一方手中,利用他或许会有不小的收获。赵平在心中计议已定,便开始着手安排。谋定后动,是赵平一贯的宗旨。在目前这样一个艰难困顿的局面之下,显然更加有必要。

    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月里,虽然战火一时半会还燃不到莘县这个小城,但莘县的人民却被战争的阴云笼罩着,诺大的长街行人寥寥,沿街的店铺十有八九已是关门大吉,伴着街角被秋风吹起的枯叶,端的是萧条悲凉。

    而铁枪、亮银枪等由金属制成的长枪虽然坚不可摧,却因为过于沉重,因而在军中不大普及。特别是亮银枪,只有高级将领且武艺高强之辈才有资格使用。无他,一来锻造成本过高,极为难得,二来太过沉重,一般都要达到三四十斤的重量。

    内家枪法追求的是力量与技巧的完美统一,是力量与技巧结合的巅峰之作,除非是那些武学天才,一般人根本练不到家,因此在军中并不普及。真正的内家枪法由武艺高强的将军使出,端的是闪闪成白光,犹如直径数丈的车轮在飞转,泼水不进。大将用之马踏连营,冲阵杀敌,无往而不利!

    郑行等人不由大感好奇。反正他们所缺的也只是粮草等物,索性也不讨论了,眼巴巴的看着赵平手中的长枪。

    不过由于亮银枪具有很高的柔韧性,因此一些武艺高强的将领每每能用它借力打力,演化出诸多妙用,从而形成了一门全新的枪法,是谓“内家枪法”,又名“内家十三枪”,相传由开国名将赵云所传。

    一行人走的虽慢,但慢慢的莘县城也已在望了。莘县不是大城,战略位置也不太重要,因此城墙仅有两丈高,护城河也不算宽阔,由于经年失修,看起来有些残破。

    军中所用的长枪,枪杆多是木制,柘木最好!但由于柘木贵重,甚是难得,因此多用枣木,因枣木的韧度和硬度都不错,三七开。

    由于城里的士兵几乎全被姜志德拉出去与赵平一行人开战,被尽数俘虏,况且有人质在手,因此赵平一行人很是放心的进了城。

    姜志德或许也只是丁绍用来试探的棋子而已,只是丁绍直到现在才开始动手却有些出乎赵平的意料了。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便是丁绍先前一直在部署、调整兵力,希望毕其功于一役。

    丁绍虽然不会杀他,但自己好不容易通过女儿求来的这个官职却是到头了,不仅如此,自己的仕途这次也真是走到头了,往后的自己运气好还可以做个富家翁,丁绍这个便宜女婿若是不念旧情的话,自己就只能做个田舍翁了。

    须知他们这一行的来历、行踪早已不是秘密,郑家这上百万两黄金的诱惑没有几个人能够抗拒,特别是对各方诸侯来说,有了这些钱就等于为自己在争霸天下的道路上多挣得了几分胜算!

    当然亮银枪也可用由韧木枪柄制成的长枪代替,只是韧木枪柄制作也是不易,上好的韧木起码要十年以上的,在桐油中反复浸泡,使它更为坚韧,然后用上好的丝线或皮革、藤皮等物密缠,刷漆,再缠,再刷漆,如此反复三至五遍,一杆上好的枪柄便完成了!

    新任不久的莘县县令姜志德苦着一张脸,心里更是苦涩、后悔,若是自己当时听从手下的劝阻,直接挥军杀去,那么现在便是人为鱼肉,我为刀俎了!姜志德在心中为自己的失策暗暗恼恨,更为自己城中那本就不多的粮草、军械心疼,这可如何是好啊!不说自己手下这两千多号人,就是自己也没了出路。

    驯马是件技术活,不仅要耐心,更要诚心,须知马是感觉非常敏锐的动物,若是被他发现丝毫的不豫,再想驯服便是难上加难了,根本就是不可能,因此赵平表现的足够耐心。

    却说一路上郑行与郑锐等人计议已定,只要是莘县城内有的,不管是军械还是军粮,尽数搬走,一点也不给姜志德留下,反正他们现在要车有车,要马有马,虽然人手不足,却道是有备无患。路还很长,而且艰险异常,也算是早做准备。

    看到他们紧紧的盯着自己手中的长枪,赵平也不说话,随手便将长枪递给了郑行,郑行等人都是醉心武艺之人,特别是郑行,简直就是一名武痴,对于兵刃的鉴赏能力自然极高,看着手中的长枪,郑行不由暗暗赞赏。

    郑锐的武艺虽然不错,但也达不到能够使好这杆长枪的程度,只不过打心眼里喜欢这支长枪罢了,用不了也可以当作收藏品不是?

    因为没有了来自鲜卑的威胁的王信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时机,趁机吞并冀州是可能的。因此丁绍大部分的精力被王信牵扯,不可能分出太多的兵力对付赵平这区区几百人。

    须知战争中最重要的便是钱粮和兵马。

    郑锐倒是不客气,看来是极为喜欢这杆长枪,这种长枪在军中极为少见,造价昂贵、制作不易是原因之一,再者这种长枪对使用者的要求也是极高,除非是顶尖的高手,在一般的人手中别说发挥他应有的威力,就是使用者本身的武艺不打折扣就算万幸了。

    这倒是方便了赵平一行人,没人知道姜城守大败亏输,被人生擒活捉,倒是为赵平的行踪起到了一些掩藏的作用。

    赵平也不理他们,只是和凤鹰并排而行,一手轻轻的抚着凤鹰身上如锦缎般光滑的皮毛,一只手抓了一把炒豆,慢慢的与凤鹰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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