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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农民钱粮负担—摘录《寻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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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护商捐

    2烟酒印花税

    省政府的赣省公债派过三千元,二五库券派过二千元,中央公债派过一千元左右,金融善后借款派过四千元,军阀过往,如林虎、刘志陆、李易标、黄任寰[40]、许崇智、赖世璜过了多回,前后派过四万多元。以上这些派借款项,由县署分摊到各区、各村、各圩,凡有一石谷田以上的,小商一百元资本以上的,均要派到。凡操到政权的豪绅地主大商,从县到乡各级机关的办事人,均不出钱,对他们的亲戚朋友也为之设法酌减。于是款子都派在那些老实的弱小的地主、富农、商人身上。还要加派手续费、夫马费、茶水费,如上头要派一千元,财政局就要派一千二百元,接下去区乡两级又各要加派,借此渔利。上面借了款去如公债等,间有还下来的,军队借款亦间有还来的,县城及各区保卫团豪绅们一把吞了下去,从不发还与借户。汪子渊当保卫团总时,吞没军队还来借款一千余元,惹起篁乡一带借户和他打官司,始终没有打得出一个铜板。

    6赌博捐

    (5)陋规县署钱粮经征柜上有几种陋规:第一是银水,每块钱至少吃去半毛至多一毛。譬如市价每小洋十二毛折大洋一元,粮柜上却要收十二毛半,全年六千一百余元,每年可吃银水三百多元,这是粮柜上的第一个大剥削。经征主任没有薪水,专靠银水及其他陋规养他。第二是过割礼,又名割粮礼,民间买卖田地要交割粮礼,粮柜上每户要收过割礼二毛,全年约有六百户割粮,可得一百二十元。第三是填写礼,田地买卖不但要交割粮礼,而且要税契,就是要拿土契到粮柜上斢张官契(财政厅发下来的),将土契文字填写到官契之上,每张收填写礼二毛,全年所得总数与过割礼同。第四是券票礼,即粮票钱,每张小洋三分,全年约二千张,共六十元。以上四种陋规,除银水外,都是公共的。每个知事新到任,粮柜主任要孝敬二十元至三十元与他,名曰“点规”,即是希望新任知事再点他做粮柜主任的意思。此外,还有过节礼(端午)、过年礼,不但要送知事,而且要送财政科长,知事送物,科长送钱(十元到二十元)。这些耗费都是出之于陋规。

    (3)合计地丁、官租二项,合计银二千三百六十余两,每两折三元二角四分大洋,也不过七千六百四十余元。由于沙冲水破,逃亡孤绝,贫苦拖欠几种原因,每年有两成收不到手,实际只能收六千一百十二元左右。

    c税捐剥削

    本部分为民国时期,一般老百姓应该负担的粮税。

    寻乌的烟酒印花税,每月小洋各六十元,共百二十元,一个商人承包,在北门内设个税局。除县城外,每月往澄江、吉潭、三标、石排下、留车、车头、牛斗光、珠村圩、荒塘肚、公平圩、篁乡圩、中和圩、岑峰圩、茅坪圩、龙岗圩、上坪圩等十六个圩场收税一次。每个小酒摊子卖酒,每个小杂货店卖黄烟,都要抽税。老实的,多敲他一点,调皮的,照章程收。每月一百二十元包税,实收可得二百元,赚八十元。税局要用局丁二名、火夫一名。包商多半是赣州人。

    也是包,每月八十元税额,实收百五十余元,赚七十余元。也设一个局,局丁一名,火夫一名。局丁不但招扶局长,还要帮他出外收税。百五十余元,城中即占四十八元八毛(三个肉案)。包商也是赣州人。只能收到圩场有定案的屠户,章程虽然说的乡下人家杀一个猪也要完税,实际收不到。

    名字叫做“公益捐”,包括赌摊与花会,亦属地方经费,由财政局派征收员(何子韶做过两年)管理征收。县城一处每月收一千一百元,盛时每月收过一千八百余元。全县各圩同样要抽。前年每月全县收过三千多元,那时有刘士毅[39]派了一排人来县经办,名曰“防务捐”,每月提去二千元。赣南各县都是如此。后赣南旅省同乡会向省政府告了刘士毅,他不得不撤销,但地方豪绅继续征收如故。这是地方豪绅与刘士毅斗争的一幕小史,许多县都有这种斗争。

    (6)管钱粮的寻乌县有三个管钱粮的,刘士辉、刘梅芳、黄少堂。民国以来就是他们管钱粮,他们挟着几本粮册做宝贝,勾结历任县知事把这个职务当做世袭。由三人中互推一人为主任,其余两人为户书。红军到城,三个都挟着粮册跑掉了。

    (2)官租篁乡全区,三标区一部分,城区也有一点,名曰“官田”。政府收官租不收地丁,共计九百四十多两,较之地丁贵得八九倍,大概每石谷田要完小洋二毛。为什么有这种官田呢?明朝篁乡出了个“霸王”,名叫叶楷,盘据篁乡多年,与明朝皇帝作对,皇帝用计把他剿平,把所有篁乡全区叶楷管辖地方的田地充公,名曰官田,禁止买卖,只能用佃户与佃户之间转移田地的名义,叫做“顶退”。三标官田的来历与篁乡相同,那里曾为叶楷部属占据过。城区的一点小的官田,则因那里的人曾经犯了皇帝老子的法,因此没收了他的田来。

    5牛捐

    (4)苦甚上述田赋数量,每年不过六千一百余元,而县署用款如行政经费、司法经费、监所经费、人犯囚粮、慈善经费各项,每年须用一万余元,以之抵充,不足远甚。故到寻乌做官的人,莫不觉得苦甚,便一意勾结豪绅,借种种事故压榨贫民。至于烟、酒、屠宰等税,直接归省政府,不与县署相干,县署能指挥的只有田赋一项。

    是一种地方捐,普通叫做“百货捐”。国民党经费、靖卫团经费都从此出,公安局没钱用也要拨一份给它。县百货捐总局归地方财政局管辖,县城北门外、吉潭圩、盘古隘,各设分局。油、盐、米、豆、鸡、鸭、牛、猪、羊、狗、水货、杂货、布匹,凡属路途过往货物,无论什么都要抽税,每件半毛起码,五毛为止。米果、水果、柴火、竹木器等附近乡下挑到圩场零碎发卖而非远途过往的东西,不收税。反过来说,一切远途过往的东西都要收税。南半县留车、牛斗光等处群众斗争发展,便无法设局收税。三个分局每月数额二千元以上,吉潭过去有一个月收过二千多元,北门外过去有一个月收过八百多元,盘古隘过去无局,谢嘉猷最近才设立。名字叫做“护商捐”,实则商民恨得要死。

    3屠宰税

    7财政局总收入

    财政局的收入是牛捐(年一千七百多元)、护商捐(年二万四千元)、考棚租(二千元左右)、宾兴租(以谷折钱计三千元左右)、孔庙租(三百元左右)等,共计年收三万元左右。其用途是,国民党县党部、靖卫队、财政局、建设局、教育局、清乡局、公安局、新寻学校(何子贞、何挺拔办的)、普化学校(在澄江,谢嘉献、蓝玉卿办的)的开销,总而言之是豪绅及其走狗嫖赌、食着、鸦片烟的用费所从出。

    县城一处,每年一千七百多元,无局,由三四个股东承包,一人出面办理。四年来都是新寻派何子贞的老子何学才出面包办。一千七百多元捐额,实际则收二千三四百元,也是一笔地方捐,归财政局管理支配。

    1钱粮(1)地丁全县一千四百二十四两,每两还正税大洋三元,附税二角四分。它原本不是钱而是米,每石谷田完地丁米八勺(每十勺为一合,十合为一升),每升地丁米折成忙银六分四厘二,再照每两忙银折成大洋三元二角四分,约计每石谷田完大洋二分。相传从前安远典史杨霄远跑到北京皇帝老子那里,头上顶个盘子,盘子里面覆着许多酒杯子,表示安远、寻乌两县山多田少,手里拿着一篇奏文,上面写着“万顷山冈一线田”等等话头,请求减轻田赋,弄得那个皇帝大发脾气,说你那么个小官敢到我的面前上奏,我可不依,喝声推出斩首。然后拿了奏文一看,看到“万顷山冈一线田”的地方,却说“话还说得有理”,就批准他的奏文。因此安、寻两县田赋较之他处为轻。至今两县地主富农当每年完粮时候,还要拿些香烛到杨霄远庙里祭他一番。两个县城都有杨公庙。

    8派款借款

    另外,我要告诉大家,本文是摘自老毛的《寻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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