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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光明佛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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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 钧哥是一个血统纯正的剑修,坚定且极具行动力。

    就在美貌师叔还沉浸在悲伤、卤蛋埋头地瓜之际, 年轻的钧哥怀揣着深藏于内心多年的野望, 站起身,扬着头,望着天, 看着昏暗而西斜的阳,当即觉得不能坐以待毙。

    他,决定去练剑。

    根据便宜师父燕道长的所言所语, 钧哥得知自己在修仙界就是最为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 有着让无数修士见了都不禁嘴角含泪的天赋。

    但身为铁骨铮铮的正统剑修,钧哥知道天赋并不代表着一切,努力才是成功的真谛。

    就像是吹雪, 就像是阿城,就像是千千万万无论风吹日晒都要练剑的刻苦剑修。

    刻苦得, 从最为简单的挥剑带风练到劈山开谷,从海边的风平浪静再到掀起惊天巨浪、海水分离。

    这就是剑修,永远都在突破的存在。

    旁人都说他们就是奇迹。

    实则不然, 他们只是太过努力。

    而钧哥,一个拥有着比其他剑修更为崇高梦想的普通剑修, 他更是野得离奇。

    无论身处何地, 人处何时, 就算晚上不睡觉也要练剑的那种离奇。

    就像是现在, 在这个白天黑夜都昏暗得只差几丝的地方, 这个地上的植物都长得奇形怪状还有牙齿的魔界, 钧哥顶着夜风, 踏着暮色, 随便寻了个空地便开始刷刷练剑。

    顺带一提,可能是因为魔界到处都充斥着魔气的原因,钧哥在练剑时掀起的罡风远比在凡间的可怕。

    远远看去就像是以他为中心形成的狂乱龙卷风,魔气与灵气齐飞,尘土与碎石共成一色。

    钧哥不禁想起了燕道长临走前对他的告诫。

    燕道长说钧哥堪称天道之子,那资质无论是修魔还是修仙都是一等一的好苗子。

    燕道长不知钧哥是如何踏上修行之路,但根据他的猜测,钧哥应该是打娘胎起就已自行引起入体,后又在机缘巧合之下提前筑基。

    而那样的巧合,或许就是传说中让天地都为之震撼的天才才会拥有的死劫。

    正所谓一步升天,一步登天。

    至今都活蹦乱跳的钧哥显然已是登天,虽然他自己根本就没有意识到。

    像这般的能人,定然是无论灵气还是魔气都极为偏爱的存在。

    钧哥生在凡间,那里灵气虽不比修仙界,但也是远远多于魔气,所以他自行踏上了仙途。

    可魔界就不一样了。灵气于魔界是最为稀少的存在,修仙人在此想要引来灵气用上仙法远比在别处困难得多。

    对于钧哥来说,麻烦不仅于灵气稀缺,而且还有魔气侵扰。

    他的资质太过优秀,以至于在灵气缺失后魔气便会瞬间趁虚而入,企图占领他的经脉,让他落入魔修之路。

    仙堕魔,不可逆,一旦让魔气侵体,那钧哥的仙途就完了。

    为此,燕道长再三叮嘱,让钧哥在使用仙法时提起万分的警惕,莫要让魔气有机可乘。

    钧哥也不是很懂魔气到底个什么东西,又该怎样警惕。

    他不过是个误入魔界的普通剑修,修仙界也没去过,仙法什么的,他又怎会呢?

    不过说起空气中奇怪的气流,他的确是有感觉到的。

    在他来到魔界后平日里一直围绕在他身边的暖流变得稀薄,外圈好像还混杂了些辣辣的感觉,就像是菠菜最爱的辣子鸡。

    喔,还有麻辣香锅。

    只是最近菠菜他夫人怀了崽,为了崽的安全,菠菜妈禁止家里出现一切麻辣的食物,就算是一根辣椒都不准出现。

    菠菜有些郁闷,只能来钧哥的御书房偷偷啃辣椒。

    可能,这就是为人父的代价吧。

    果然母后说的不错,儿女都是债啊。

    钧哥每次见了都忍不住如此感叹,接着抬手搓搓他的菠菜大孙子那毛发旺盛的脑壳。

    然后,然后他每次会被打,被菠菜那只沾了辣椒的手狠狠打在脑门上,被熏得眼都沾泪,还要被骂逆子。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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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在皇城忙到飞起的菠菜:

    哎个头啊!他现在连啃椒的时间都无了好吗?

    滚回来,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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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边的菠菜忙到如飞翔的陀螺,而这边的钧哥依旧在练着他的剑,聆听着魔气与灵气打架的声音。

    是的,打架。

    他发现了,他在魔界练剑时出现的罡风根本就不是他的剑掀起的,而是一直伴随在他身边的暖流——

    喔,燕道长说那是灵气。

    是灵气,在和辣辣的野生魔气打架。

    打得老凶了,噼里啪啦,打得到处都是残渣。他的剑练得越猛,俩无形之气打的就越厉害,不过几个时辰就已是让所到之处寸草不生,近者必死。

    这是无形的打架吗?

    不,这是魔气与灵气的纠葛,是仙与魔的争夺。

    谁才是发展之正道的争夺,是尊严,是未来,是世界的明天。

    上啊!在魔界本是拘谨做气的灵气爆发着。

    在钧哥开始练剑引来无数魔气后,乖巧的灵气终于再也忍耐不住,它们要干死这些试图抢占它们男神的贱气。

    竟敢当着正官的面企图上位,好生臭不要脸、胆大包天的魔气。

    呔!受死吧!

    一时间灵气与魔气对冲,罡气与杀意乱飞,飞沙走石之间,大片魔土飞起,生生削平削低了方圆百里。

    甚至连原本坐落在不远处的一座黑漆漆的大山,都无了。

    无了。

    连根毛都无了。

    如果钧哥记得不错,之前、之前山上还有个好像是宫殿的东西来这

    喔,多么震撼人心的仙魔之争啊。

    震撼得,一看就知道要赔很多钱的样子。

    钧哥练完剑,心中一顿,脑海中登时浮现起了菠菜那张英俊秀丽的脸蛋。

    菠菜是那么水灵的文人美男子,便是英年早婚也依旧满脸都是青春。

    美貌而动人,文雅而清贵,让年轻的菠菜夫人出去和小姐妹茶话会时都倍有面子。

    然而,就是这样的美男子却在当上丞相后一和钧哥提起钱就如怨灵俯身,那阴森的样子恨不得晚上都要一身白衣、披头散发站在钧哥的床头。

    钧哥虽然一般晚上不睡觉,但练剑回来换身衣服却被男鬼幽怨凝视着实也是过于惊悚。

    为了菠菜和自己的身心健康,钧哥看着那消失的山崖,伴随着满满落下的尘土,下一瞬已是消失不见。

    再见了,魔山。

    他,顾钧,回去给卤蛋烤地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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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门一趟,回来却望眼平川的某魔尊:

    嗯?

    本尊的魔宫呢?

    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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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尊一夜暴贫,陷入难以置信的崩溃,而罪魁祸首钧哥却已经闪现来到了千里之外。

    是的,没错,千里。

    身为纯纯粹粹的好剑修,钧哥有时也会有那么一点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时候剑到底是个什么品种的危险。

    为了菜鸡免于误伤,钧哥自从剑可消山后,练剑通常都会选于一个远离人群的地方。

    就像是这一次,带着两只美貌弱鸡的钧哥选取的就是千里之外人迹罕见之处,所见之处仅有那座孤独的山。

    孤独得,如今也没了踪影。

    钧哥装作无事发生,刷的一下便闪现回到了菜鸡们驻扎的地方。

    此时已是深夜,篝火还在烧着,偶尔发出噼啪的灼烧声。

    卤蛋已是吃饱喝足,熟练地把自己团成一团,陷入了婴儿般的睡眠。

    他从小就是这样,倒地便能睡成猪头,无论刮风无论下雨还是打雷都无法打破他的安眠。

    当然,这一点卤蛋并不承认。

    他是什么人?金山寺未来的住持,正在金刚罗汉之路上奔驰的佛子。

    他、他能是睡死的猪头?

    哼,笑话!他不过是梦中跟着佛祖修炼罢了。

    好吧,修炼。钧哥到底是个善良的剑修,给年轻的卤蛋几分面子,每每听见这般辩解也不戳穿。

    毕竟卤蛋是那么要强的小秃驴,一悲伤脑壳就会暗淡,若是无了面子,指不定能远地变成煤球。

    那怎行?

    魔界本就昏暗,虽不影响钧哥的视力,但光线过暗,看多了眼睛容易疲惫。

    但有卤蛋就不一样了,那脑壳光溜着呢。只要一点光线就能给闪成一个巨大的夜明珠,可好用了。

    望着卤蛋那手感颇好的脑壳,钧哥不由想到了母后宫中的镜子,霎时间灵光一闪,从袖子中掏出一颗比他手还大的夜明珠。

    那是阿城很多年前送给他的,据说是阿城收藏中最大最亮的一个珠子,从海边的贝壳里刨来的,放在房顶都能假装月亮。

    阿城以前晚上肝拖了好久的课业,又不想让他爹发现,于是熄了灯,带着课业躲进被子里,用的就是这颗夜明珠。

    后来,阿城成了城主,他爹和他娘私奔浪迹天涯,再也没人盯着他交课业。

    他自由了。

    他再也不需要化身死线战士,连夜偷偷躲在被子里肝作业了。

    所以,他决定把这颗代表着死线战魂的夜明珠送给了钧哥,就是为了让他的好兄弟钧哥继承他的意志,感受他的激励。

    他这是在告诉他的好阿钧一个深刻的道理——

    只要活得久,自由自然有。

    当时的钧哥觉得很有道理,并郑重地接过了阿城手中的明珠。

    这一接,就是六年。

    那一年钧哥和阿城十七,如今两人都二十有三了。

    天呢,二十三,六年。

    他,顾钧,竟然和他的好兄弟阿城分别了六年,除了通信之外都完全没有见过呢。

    话说,阿城长什么样来这?

    钧哥想了想,依稀记得好像很仙,是个纯正的,和钧哥志同道合,走在一起都不会逊色的剑修人。

    但,具体长什么样呢?

    钧哥仔细回想了一下,没想起来,决定放弃。

    反正大概就是个帅气剑修的样子。

    记不清阿城的长相没关系,钧哥还记得阿城的意志和对夜明珠的高度评价。

    因为继承家业的关系,钧哥回到了他所到之处必然灯火通明的老家,因此一直没有找到使用夜明珠的机会。

    而现,他终于找到了。

    就是现在!

    钧哥一个滋溜飞上卤蛋背靠的大石头。

    那石头好大,好高,比三个钧哥竖着叠起来还要高,在他去练剑前都没见过。

    显然,这是卤蛋饭后消食不知从哪里搬来的,估摸着是用来挡风,顺便营造背后靠墙无鬼能袭的安全感。

    有些幼稚又有些机智。

    嗯,就是根据菠菜妈所言,菠菜在离家前也都是这么干的那种机智。

    不过菠菜比卤蛋更甚一点,他还会死死裹住被子,无论春夏秋冬,都要把脚和头缩进被子里。

    他说,这么做是在防止风灌入温暖的被窝,还可以防止老年得老寒腿。

    钧哥信他个鬼。

    前尘不再谈论,菠菜如今也算是功成名就,得给一些面子。

    钧哥收回飞远的神思,站在高高的石顶,放下夜明珠。

    这一瞬,天,亮了;月,有了;地,明了。

    明珠与卤蛋头顶共一色的光明了。

    啊,多美的月色啊。

    美得让那石头后的溪流都泛起了粼粼的波光。

    闪耀而动人,伴随着若隐若现的潺潺流水之声,就好像朦胧月下的美人,伏在岸头,似是轻哼似是叹气——

    等下,叹气?

    钧哥低头一看——

    好家伙,这河边还真趴着个人。

    仔细一看,竟还是个熟人。

    是师叔,在卤蛋去梦中和佛祖相会后不知所踪的师叔。

    他在干什么?

    他为什么要解腰带?为什么要走进河里?

    又为什么在发现钧哥后瞳孔一缩,抬起发红的脸,湿润的眸,好像很热的样子,如叹如喘,如绝望又似希望?

    钧哥见状有些疑惑,沉思一瞬,眼神一凛。

    难不成师叔他、他是要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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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是女眉毒发作生不如死的师叔:

    那,倒也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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