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我忘不掉,懂吗?
“这得是很亲的关系才能喊的。”
姜华从后面拍了下她的脑袋,好像在责怪她没大没小,却没有着急拒绝,“以后再说。”
毕竟……来日方长。
“哦,好吧!”
一个礼拜后。
章杉突然打电话说要约他吃饭。
“华子,其实就咱俩的关系,小聚一下这种事随时都有机会……你要是忙的话,不来也可以。
说实话,我还是建议你别来,嘶……我说话呢,你打我干嘛?”
电话那边好像不止章杉一个人。
姜华沉吟,“位置发我,我马上去。”
“……”
一家餐厅的包间内。
姜华被服务员领着找到了章杉说的包间,门半开着,似乎是特地给他留的。
在门口的就看到章杉达拉着脸,中分头蔫蔫巴巴贴在额头,两只手各拿一只筷子,很郁闷地在面前的碗里戳来戳去。
再往里看,一道靓丽的身影正坐在旁边椅子上。
如他猜测的一样。
温姚也在。
“华子……等等,你先别进来,等我跟你说点事……”
可刚刚起身就看到,温姚瞟过来的刀子般的眼神,而且华子也没听他的,直接就走进来了。
这俩还是跟以前上学的时候一样,没有一个人给他面子。
章杉欲哭无泪,“好吧好吧,就在这说。
温姚说她想见你,但你电话打不通,她找我耍无赖……我就、我就……华子,你别生我气啊……”
要不是温姚还在这里,章杉高低得骂骂咧咧几句。
那个电话真是他被逼着打的,而且他说话的时候给过华子暗示了。
事实被说出来。
当事人温姚也没有辩解的意思,撑着下巴,用那双漂亮的眼睛看姜华。
姜华没什么表情。
这有点像他们的高中时代。
那时候穿着蓝白校服,扎一头低马尾的温姚管他很严。
有次学校演出班上一个女生没穿校服,上不了场,不参与演出的他把自己的校服借出去。
温姚知道了就跟他生闷气,好几天没理他。
最后还是姜华让章杉这个工具人约温姚周末出来吃饭,他跟着一起,半路上哄了好久才哄好……
姜华告诉她,章杉不会说谎。
他编谎话时的神态和语调都不一样,简直漏洞百出。
如果他叫你出来的时候,说话跟以前不同,那就代表,是自己要他叫你出来的……
同样。
这次姜华不可能没听出来,章杉约他有另外的意图,但这是他自己想来的。
“你俩……还是我先说吧,其实我也不算完全被当枪使。
华子,温姚跟我聊过,她想跟你把以前的事情说清楚。”
章杉道:“温姚说她知道几年前有些行为没考虑到你的感受,你把她拉黑了,她没办法找你说……我想了很久,打算帮她这个忙,约你出来跟她聊聊看。
我们也认识很多年了,当初也不知道你俩怎么回事,好好的突然就闹掰了……就用这个机会把话说清楚呗,大不了以后不来往就好了。”
章杉知道温姚的性格。
听她的,叫姜华出来,本质上还是想让她知道姜华的态度后,就别纠缠华子了。
姜华没什么要说的。
径直坐在温姚对面,从兜里掏出来三百块钱,“这是我那天去医院花的费用……”
“姜华,你怎么这样,你知道我要的不是钱。”
温姚把钱推回去。
想了想觉得气氛不对,眼神一凛,看向一边当电灯泡还满脸吃瓜样的章杉,“你出去。”
“……”
章杉着实没想到,他都帮忙了居然还被嫌弃,“靠!你刚刚忽悠我买的单,还不让我吃饭……没天理!”
他带着一身的怨气走出去。
隔音很好的包间只剩他们两人。
锅里的汤煮到沸腾,咕嘟嘟冒着泡泡。
“姜华,我知道你最近心情不好,那天淋雨医生说你感冒很久了……姓罗的那个老奶奶去世了,我去墓园看过,顺便打扫了她的墓。”
温姚轻轻用筷子搅动着碗里的汤,咬着筷子尖试探地问他,“你现在还是一点好脸色都不打算给我?”
姜华无视了她的感情牌。
曾经很多次,温姚对他都会这么说话。
比如做饭看他吃完,会故意撅着小嘴问他,今天我这么努力给你做饭吃,吃完都不知道夸夸人家。
语气说到最后总会微微上扬,带上属于她的那种傲娇和俏皮……
温姚一直都是贯穿了他整个青春的,那个傲娇的,偶尔会幼稚的,知性的,不可一世的女孩子。
可后来才知道,她愿意给予自己温柔和体贴,不过是因为自己跟她初恋的脸长得很像。
温姚喜欢的不是自己,靠近自己只因为在自己身上能看到她初恋的影子。
她把所有的温柔当作给自己的馈赠,离开的时候丝毫不拖泥带水。
面对姜华卑微的挽留,她甚至觉得姜华应该庆幸。
如果不是他长了张跟她初恋相像的脸,她一辈子都不会跟姜华这样的人说一句话……
两年前的姜华一败涂地,不过败的不冤。
温姚连喜欢都能装出来,要付出全部真心的他怎么赢?
“记得我的后背吗?”
姜华的视线顺着她脖子上雪白的肌肤往下看。
他记得,温姚背上有一个成年人巴掌大的纹身。
那是她刚成年的那天去纹身店纹的,纹了一只完整的布谷鸟。
这是很独特的图案。
温姚跟他说,布谷鸟的寓意是吉祥、幸福,出现就意味着春天要来了,还想让他也纹一只,他不肯。
温姚就耍性子,找了特殊材质的笔,趁他睡着偷偷在他背上随便找了个位置,画了一只很丑的布谷鸟。
不知道用了什么样的颜料,不管怎么洗都还有痕迹,像是烙在皮肤上……
本来姜华没什么感觉,只当温姚在自己身边任性惯了。
还自己说服自己,画在背上的布谷鸟也没什么……他对温姚的小脾气就是这样的包容。
后来才知道,温姚的初恋叫秦子归。
子归鸟又称布谷鸟。
原来她无时无刻不想着她真正喜欢的那个人,甚至在自己身上乱画以满足她的恶趣味。
姜华扯着衣服露出来那块怎么洗都洗不掉的痕迹,冷笑道:“这是你画的,颜料洗不掉,已经渗进皮肤里了。”
温姚沉默了好半晌。
低下头,“啪嗒”点燃了一根烟。
不过她不抽,神情自然地伸出手,将点燃的烟头按在她的右手手心,“我记得当时是这只手画的。”
烟头在她的手心烫出来一个圆形的疤。
说着,温姚将胳膊横在桌子上。
她皱眉,咬着牙,倒着拎起来桌子下面的一瓶啤酒。
砰!
她猛地将啤酒瓶砸在自己的胳膊上,玻璃碴纷飞,瓶子碎在桌面和那只纤细白嫩的胳膊上,她疼的忍不住开始发抖。
温姚拎起来第二个酒瓶……第三个酒瓶……
整整九个啤酒瓶。
她在自己的胳膊上砸完了一整打啤酒,玻璃碴遍布桌子,到处都是,酒水洒在地上,冒着白色的泡泡,一片狼藉。
“华子!你们在干什么!怎么把门锁了!”
“快打开啊!”
“再不开我踹门了!”
章杉听到里面的动静,心急如焚地拍门。
温姚置若罔闻,她的头发上还沾着酒水,狼狈的完全不同她以前傲娇的模样,“好受些了吗姜华?”
这样温柔的语气仿佛一把伤人的刀。
她的胳膊抬不起来,已经分不清上面挂着的是殷红的血还是酒水,血肉模糊。
“我帮你惩罚那个时候伤害你的人了。”
温姚走过来,突然抱住他。
原来每个人拥抱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温姚的拥抱要更温热更紧实,如同以往的那般。
但,再也触及不到姜华心里。
“温姚,你这样装傻发疯没有意义。”
姜华神情淡漠地推开她,“你知道我的性格,不会因为你身上有跟我一样的伤痕,我就会忘记在我身上发生的一切。
我忘不掉,懂吗?”
章杉踹开包间的门,闻到里面刺激的酒味和血腥味,满脸惊恐时,听到的就是这样一番话。
姜华面无表情,与他擦身而过,夺门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