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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夜不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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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封秦喝了很多酒,最后是郑晨帮忙送他回公寓,蓝草也跟着回去了。

    看着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封秦,郑晨叹了一口气。

    “小草,你不知道吧?封秦的伤还没完全好呢,医生说他要完全康复,还要在医院住上一个星期呢。”

    “可他一接到你的电话,听说你在派出所出事了,立马让医生把腿上的石膏拆了,瘸着腿也要亲自开车去接你,蓝草,他都为你做到这个份上了,你还不明白他的心思吗?”

    蓝草咬着唇不说话。

    郑晨说的是真的吗?

    封秦喜欢自己……

    哦,天,想想都觉得尴尬。

    尴尬到想离开这里。

    “那个,郑晨,你今晚可以留下来帮忙照顾封秦吗?我,我要回去了……”

    “很抱歉,这个忙我不能帮你,我还有事呢。”郑晨耸耸肩,一副不关他事的样子。

    他笑嘻嘻的说,“小草,其实,我刚才说的只是我猜测而已,封秦对你有没有那份心思,你最好还是亲口问他,或者他亲口告诉你的好,嘿嘿,你就当我在开玩笑,当我没说过,不要有心理负担啊,就这样。”

    说完,郑晨就逃也似的离开。

    关上门前,他提醒,“对了,封秦现在还是个病人,医生叮嘱不能多喝酒,小草,今晚你就在这里住吧,方便照顾封秦,给他弄点醒酒汤什么的啊,今晚那小子除了酒之外,什么都没吃呢。”

    今晚留在这里?

    蓝草望着桌上的闹钟,已经晚上十一点了。

    掏出手机看了看。

    奇怪,除了叶子和母亲的两个未接电话之外,夜殇一个电话也没有耶。

    蓦地想起在派出所门口遇见的那辆车,以及车里夜殇冰冷的眼神,蓝草莫名其妙的哆嗦了一下。

    罢了,他不来电话也好,自己就不回去了。

    反正封秦这里,也算是她的半个家了。

    自我安慰了一番,蓝草进厨房煮醒酒汤了。

    汤在熬制过程中,她一颗心七上八下的,夜殇冰冷的眼神总在她面前晃动。

    她一声不吭的,就在外面过夜,而且还是在封秦这里,那厮会不会暴怒?

    其实仔细想想,夜殇除了霸道点,对她还是不错的。

    那条项链若是真的话,可是上亿人民币啊,够她花一辈子的了。

    不是说她贪财,而是觉得一个男人肯为你花这么多钱,多少对你是上心了的。

    她怎能冷漠的假装看不到?

    想着,蓝草拿起手机打了一行字。

    完毕,她深吸了一口气,按下发送键。

    照顾自己生病且醉酒的亲戚,而夜不归宿,这个理由够充分了吧?

    夜家别墅。

    夜殇坐在书房里,眯眼盯着桌上的手机,伸出长指点开了刚收到的信息……

    夜殇,封秦喝醉了,他的伤口还没有完全好,我今晚要留在公寓里照顾他,所以我就不回别墅了。

    留下来照顾一个喝醉酒的男人,且是一个对她有爱慕之情的单身男子?

    夜殇冷笑了一声,起身走到窗边点燃了一根烟。

    徐徐的吐出一圈白色的烟雾,他凝望着窗外的夜色。

    前方,是他和蓝草层在那里度过了一个激、情夜晚的花房。

    时至今日,他都还记得她那天晚的紧致,以及自己初尝女人滋味,像毛头小子一样的急躁。

    那一晚从未有过的体验,是那个丫头给的。

    从那之后,他似乎上瘾了。

    真希望天天把她压在身下,随心所欲的要她,一遍又一遍。

    用力吸了一口烟,夜殇的眼神变得朦胧。

    他太在乎这丫头了,居然尝到了“嫉妒”和“占有”的滋味。

    他嫉妒别的男人拥抱她;嫉妒她不甩自己,夜不归宿的照顾另一个男人,嫉妒她和那个男人无法抹掉的青梅竹马的感情。

    因为嫉妒,所以想占有!

    想把她栓在身边,如果可以,还想把她变小放在裤兜里,形影不离!

    这从他第一次见到她,就想这么做了。

    所以,他才逼她戴上特制的戒指,以便窥视她的一举一动。

    奈何,这个戒指在她身上的寿命并不长。

    如今,他想故技重施,用这一招控制她怕是不能了,因为她身边有个封秦。

    一个轻易就破解了那枚戒指的秘密的男人。

    还好,他及时派人把戒指弄了回来,不然,里头的秘密恐被曝光。

    这不是一件好事。

    他接近蓝草,是有目的的。

    那丫头的滋味虽好,终归和他不是一路人。

    他可以占有她,可以宠幸她,但该做的还是要做!

    游戏,是时候往高潮阶段发展了。

    “咚咚!”书房的门被轻轻敲响。

    “夜先生,您的宵夜。”

    夜殇弹了弹手指间的烟灰,“进来。”

    方姨捧着托盘进来,上头是一碗冒着热气的浓稠南瓜粥。

    以往,夜殇只要在这里过夜,就会让方姨熬一碗不加任何调料的南瓜粥,而且南瓜要多过米。

    让方姨困惑的是,每次夜殇总让她留下来,安静的坐在他对面,看着他把粥喝完。

    方姨把粥放在小餐桌上,对那个伫立在窗前的男子说,“先生,趁热吃吧。”

    “嗯。”夜殇捻熄了烟,先用湿巾擦了擦手,然后用白开水漱口,这才优雅的坐在小餐桌前,拿起勺子舀起一勺黄灿灿的粥……

    举勺子入口前,他抬头看了眼站在一旁的方姨,皱了下眉头,“坐!”

    “不用了,我站着等您喝完就好。”方姨笑笑道。

    她一个佣人,每次坐在老板对面,看着老板慢条斯理的喝粥,感觉怪怪的。

    “坐吧,你不坐下来,我就没有胃口。”夜殇淡淡道。

    他都这么说了,方姨唯有赶紧坐下。

    一勺粥入口,夜殇蹙了眉头。

    “怎么了?粥不够浓稠吗?”方姨紧张的问。

    夜殇用勺子搅动南瓜粥,问,“今晚的粥比往常要甜,你放糖了吗?”

    “没有,我绝对没有放糖,这是原汁原味的。”

    “那为什么这么甜?”

    “这个嘛……”

    方姨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拍脑袋。

    “我知道了,这次煮粥的南瓜是小草陪着我到市场挑选的,没想到小草年纪轻轻的,比我还懂挑南瓜呢。她挑了几个丑丑的,然后拍着胸脯保证说,这种南瓜最甜了,当时我还不信,没想到是真的,我煮粥的时候,都能闻到一股甜香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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