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
城市的灯光忽明忽暗,季蔓笙的眼皮略重,从心底升腾起的那一份倦意不知不觉,透过某种特殊方式的传递,开始蔓延至四肢百骸。
她闭上眼,恍恍惚惚间,浮现出一张脸,那人生得好看,明媚的阳光下站着的那个俊逸的背影,侧身透过一记漂亮的三分球后,回以她一个亲切的笑容。
“聆聆,聆聆,哥带你回家!”
朦胧中她又开始听到那个声音,男孩穿着校服背着她走在回家的路上,她迷茫地抬头,只觉得那条熟悉的路,变得很长很长……
“蔓笙,蔓笙,醒醒,洗了澡再睡。”
现实与梦境交错,她懵懂地睁开眼,脑子一时间还不够清醒,习惯性地挥手拂开搭在她肩膀上摇晃的手。
耐心尽失地呢哝了句:
“陆缙,你想死是不是~”
这个名字是她的禁区,喊出口的那一刻,她的意识就瞬间清醒了。她一手揉着眼睛,才发现眼前尽是一派陌生的景象。
不是酒店也不是浅水湾,季蔓笙感觉脚底一阵柔软的触感,毛茸茸的。费力撑起身子,看到自己正睡在一张大床上。
“这里是御景园。”
清冷的男声打断了她的思索,季蔓笙忽然想起,方才呼唤她的人,叫的名字似乎是“蔓笙。”
熟悉她的人都叫她‘蔓蔓’,会叫她‘蔓笙’的人只有两个,季夫人宋淑宁和她老公沈景淮。不知是否是到了夜里,人的感官会被有意识地放大,她莫名觉着‘蔓笙’两个字听着极度别扭。
她动了动蜷曲着的双腿,脚底传来一阵麻木,莫约是一个姿势保持了太久的缘故。脚下那毛茸茸的一团动了动,季蔓笙这才发现,自己身边躺了一只猫。
“你把我带过来的?”
刚问出口,她便觉着自己在明知故问。除了他还能有谁?
这还是她第一次来沈景淮在s市的私宅,比起浅水湾这里更像他的家。临近市中心cbd的私人别墅,从这里隔着落地窗,能直接看到盛茗大楼。
看着男人自顾自地收拾房间,季蔓笙心下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身旁的小家伙又朝着她的身上拱了两下,似乎特别粘人的样子。
这是一只布偶,看它悠然自得的样子,似乎这里就是它的家了。
看着这猫略有些发福的身体,灰白两色的猫毛分别笼罩半个身子,季蔓笙觉得隐隐有些熟悉。
骤然想到年前,沈砚翻季夫人手机时,正巧翻到
<了的一张合照,上面的布景和这里很像。
原来,结婚这么久,她还是第一次来他家。
季蔓笙心底涌起一阵酸涩,人都说家是一个人的归属地,也只会带特别亲近的人回去。她的眼眶微微有些发烫,心底不由自嘲:
原来只有她一个人将浅水湾当成是家了,她好傻!那张合照上的四个人,季冉冉、陆霄、沈景淮以及经常让她下不来台的程凛。
“我忽然想起明天还有工作,住你这里不是很方便,我一会就走~”
季蔓笙将脚缩了回来,涌起一阵复杂的心情,想习惯性地找手机叫lisa来接她,却忽然想起手机被自己丢在了发布会。
牵强的借口总是容易被一眼看穿,她忽然很想逃离这里,本能告诉她,自己似乎闯入了不该跨入的禁区。
“你这样能去哪里?老实呆着,早点休息。”
男人大步迈过来,将床上的布偶猫抱了出去,一声清脆的关门声后,房间只剩下了季蔓笙一个人。
人在脆弱的时候,总是会想起曾经的美好。就像方才的梦,在外人眼中她是一朝入豪门的半路千金,可实际上,从回到季家的那一刻起,她就被季夫人逼着同原来的家庭断了联系。
陆缙曾经来找过她,被季夫人赶走了,不知他们说了什么,自那之后,疼了她二十年的哥哥,再也没有出现过。
季蔓笙卷了被子将自己裹起来,沈砚三岁了,她离开陆父他们也有三年了,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好不好,债务都还完了吗?
不久,房门口又传来一阵开门声,她本能的寻着光源看过去,男人端了一碗粥,搁置在了她的面前。
“蔓笙,起来吃点东西。”
季蔓笙嘟着嘴,心里酸酸的,她现在不想面对沈景淮,故意闭上了眼装睡。
“别装了,演技拙劣!”
沈景淮开口,将她强行从床上拽了起来,顺手将勺子递给了她。
“晚上不吃东西,会胖。”
季蔓笙不想被人打扰的时候总爱使些小性子,这一点即便成了母亲也依旧没有改变。
话未说完,嘴上就被塞了一勺甜腻的粥。
她无奈只能咽下,再度张口,
“我…”
又被喂了一口,再咽下。
“沈景淮你…”
又是同样的场景——
沈景淮就像是算好了她开口的时机,几次下来,季蔓笙
<终于认命,一把夺过了男人手里的碗和勺子,自己吃了起来。
“吃完了,我要休息了~”
季蔓笙懒得和这狗男人多说一句话,她一直知道他有自己的私宅,可身边的每个人都告诉她,沈景淮工作忙,没法经常呆在浅水湾。
可她工作也忙,每周还是会抽时间回去陪砚宝,哪怕是连夜从国外飞回来,呆一天再飞回去。但是,知道是一回事,亲眼看到又是另一回事了。
沈砚偶尔闹着要见沈景淮的时候,她甚至不知道去哪里找他。看着御景园这边的公寓里男人的生活痕迹,她的婚姻仿佛就是一场笑话。
任她演技再好,一个人的独角戏,她唱不来!
沈景淮也注意到季蔓笙的情绪有些不对劲,她的目光里带着些审视的意味,然后又变得平静无波澜。
“沈景淮,我们离婚吧!”
季蔓笙这次开口的语气很平静,其实这句话在沈砚一岁多的时候,他们每年仅有的几次见面里,她都会提及,比起之前的歇斯底里,这次季蔓笙的口吻很认真。
“我一点也不想当季家大小姐,你知不知道,和你还有季夫人周旋我有多累,你有把我当做你的妻子么?除了在床上折腾,您老人家有在意过沈砚一天吗?”
她的语气越来越凶,伪装的平静一旦撕裂,就会将苍白的现实浮现出来。就像所有人都知道沈景淮大多数时间都呆在御景园,只有她像个傻子一样,去维持婚姻幸福的假象。
是个人,只要来这里看看,如此明显的生活痕迹,就能知道,她和沈砚对这个男人来说,到底算什么!
他宁可用闲暇时间去照顾一只猫,也不愿给沈砚打个电话。
……
第二天,季蔓笙醒来的时候,天已大亮。
她捂着自己微微发痛的头,隐约记得自己昨天和沈景淮吵了一架,男人并未回应,直接摔门而去。
她醒来在屋子里转了一圈,虽然右脚腕处仍有些疼痛,但已经不像昨天肿得那般严重。
卓白过来的时候,顺道带来了她的手机。
今天一早,卓白接到沈总电话的时候微微有些吃惊,因为他知道沈总一般是不会把人带到御景园的,跟何况这人还是季蔓笙。
他们两夫妻之间的事情,卓白再清楚不过。沈总常年住在御景园的私人公寓,更不会腾出时间来管太太的事情。
季蔓笙拿回了手机,直接赶了卓白出去。然后打电话给lisa
<,让她给自己订一间酒店。
实际上,昨晚她也没睡好,沈景淮走了之后,又是那些光怪陆离的梦,这是她第一次和沈景淮摊牌,不知为何,她情绪崩溃得很厉害。
她坚持不下去了,来到沈景淮的公寓的那一刻,她再也无法做到假装无视、粉饰太平。
季夫人、沈景淮都在瞒着她,宋淑宁一意孤行地想将季冉冉嫁给沈景淮,沈景淮即便娶了她,也没有将她当做妻子的打算。
工作,如果仅仅是工作,又何必如此。他根本就不在乎,唯一一次的踏足,令她窒息,那种天然的排外感,生生撕下了她最后的伪装。
lisa在御景园门口等到季蔓笙出来的时候,没由来地睁大了眼。
“蔓蔓,你住这里吗?”lisa也是有所耳闻,市中心cbd地段的别墅,寸土寸金。
“不住!送我去酒店。”
季蔓笙半靠在保姆车上,逃离了那份异样的排外感,心底好受了不少。
她怎么就这么蠢,这么地会给自己找不痛快,早知如此,她宁可在天恒会场的休息室呆一整晚,也不会打电话给沈景淮。
季蔓笙换了身休闲装,忽然想起方才离开时公寓里早已空无一人,连那只猫都没了踪影,看来这狗男人心思倒是细腻,早早将那只布袋猫带走了。
不经讽刺地想到,这狗男人陪那只猫的时间,比她和沈砚还要多。
她自然知道沈景淮和自己的婚姻是两个家族的事情,就算要离,也要经过两家长辈的同意,可是又不自觉地会去想,如果真的就这样分开了,沈砚怎么办?
她不是个会抛弃孩子的母亲,可沈景淮对沈砚而言,她总不能指望一个每年见儿子三回的爸爸去懂所谓的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