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你给翻译翻译,什么叫做欺诈
“五百银票。”
萧何一脸严肃的说道,“诸位,你们也体谅体谅我,毕竟,我也是暗中才敢如此,若是完全按照学子们的标准,要么兑不成,要么,我可是要被杀头的!”
没错,侯爷可放话了,这帮人最不要脸了,就给我狠狠的宰!
“这……”
“诸位要是不愿意,那,罢了罢了……”
萧何一摆手,“我不兑,反而无事。”
“唉,别啊,五百……五百就五百吧……”
终归是能买到,让家中老爷能乐意点,否则的话,回去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那好,来人,取银票!”
萧何不忘嘱咐道,“记住,此事,切莫外传啊!”
“这,好,好……”
……
“老爷,他们就是这么说的,一万秦半两,只能兑换五百银票,而且,还不让我们外传!”
“娘的,这简直太黑心了!明抢啊这是!”
“老爷恕罪,我们也是实在没办法!”
“一帮废物,滚!”
“诺……诺……”
……
“冯相,您听听这件事,他太不像话了!”
“冯相,这冯征如此黑心,简直毫无人性啊!”
“冯相,他这是欺诈,欺诈我满朝之人!”
冯去疾的府邸之中,一帮权贵个个脸上怒意盎然,愤愤道,“冯相,他如此心黑,欺诈我们,冯相你要为我们出头啊!”
“对,冯相,明日朝会,我们一起参奏他无德无尊,绝对不能让他们如此欺辱咱们!”
“好了!”
冯去疾自己也是一阵无语,心说还不是你们嘴馋?
你们不嘴馋,能有那么多事?
“让我想想……”
冯去疾皱眉道,“此番,断然不能直接拿冯征下手!”
什么?
听到冯去疾的话,众人脸色微微一变。
“冯相,这,却是为何?”
“冯相,他如此欺诈,还不能动他否?”
权贵们纷纷一脸不解不甘。
难道说,冯相对冯征,还很有叔侄情分?
传闻冯相跟着陛下和冯征吃饭,都感动的哭出来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呵,你们懂什么,这小子,势必会抓着你们的把柄,狠狠反咬一口!”
冯去疾皱眉道,“你们如此,岂不就是在大力买卖,到时候,他要坐实你们支持经商之举,你们要如何?”
这……
听到冯去疾的话,众人顿时一惊。
这,还真是……
以冯征那小子的性格,他说得出,也做得出来!
“那冯相,既如此又为之奈何?”
“先拿下这个萧何!”
冯去疾凝眉道,“他如此行诡诈之举,把他拿下了,威逼利诱,还怕牵扯不到冯征吗?”
咝?
对啊!
听到冯去疾的话,众人顿时一阵兴奋!
“冯相,高啊!”
“呵呵,这法子好,这萧何,区区宵小,岂能禁得住我们的威逼利诱?”
“对,只要拿下他,他一个小小的官大夫,肯定任凭我们拿捏,到时候,由他把冯征给拖下马,大有可能!”
“恩,那明日朝会,我们就一同发难吧!”
冯去疾目光笃然,沉声说道。
“诺!”
……
翌日,咸阳宫,前殿。
“臣等拜见陛下,陛下万年!”
“三公请起,诸位爱卿请起,请就坐。”
“多谢陛下!”
“今日上朝,诸位爱卿,有何奏报?”
“禀陛下,臣要参奏一人!”
嬴政话音落后,一个权贵,马上上前,“禀陛下,臣要参奏长安乡学堂的主政萧何,他贪赃枉法,欺诈百官,罪大恶极!”
什么?
萧何?
嬴政听罢,脸色微微一变。
萧何,不是冯征的得力助手么?
此人于冯征来说,有宰执之能,今日竟然被人说,犯了贪赃枉法,欺诈百官之举?
嬴政随即看向冯征,只见他还一脸的淡定。
【呵,还真参奏萧何了?】
【不就是让萧何坑了你们点钱嘛……多大的事。】
【还不是你们这帮逼,一边坚持重农抑商,一边还要贪口腹之快,非要去享受?】
【这叫什么?这叫又当又立,老子坑就坑你们的钱!】
恩?
听到冯征的心声,嬴政心中,当即一动。
看来,还真有这事?
不过,到底是什么缘由?
“萧何?长安侯何在?”
“陛下,臣在。”
冯征听罢,马上上前,“禀陛下,萧何只是一个官大夫,乃是臣的部属,不能上朝,有什么事,臣倒是可以替他解惑一二。”
“恩,这有人说,你家萧何,贪赃枉法,欺诈百官,可有如此的事?”
看着冯征,嬴政问道。
“陛下,萧何确实有错,臣已经严肃批评了!”
恩?
什么?
听到冯征的话,百官当即一阵意外。
这小子竟然没否认?
不过,你特么可坑了我们不少的钱啊,批评训诫几句,就算完了?
“陛下,萧何所犯的乃是大罪,区区训诫一番,岂能算完?”
那人坚持道,“请陛下务必将此贼交由臣等发落,臣等定然依法严办!”
“唉,这位大人,你说什么?”
冯征听罢,转头看去,“犯罪?谁犯罪了?”
装糊涂是吧?
听到冯征的话,那人顿时喝道,“当然是你的部属萧何犯罪了!欺诈百官,乃为大罪!”
“是么?我怎么不知道?”
冯征一脸“不解”的说道,“你有证据吗?”
“自然是有!”
那人愤愤道,“百官们都可以作证,萧何竟然拿一万钱,只给五百银票,这岂不是欺诈之罪?百官之中,多有被其欺诈者,如此嚣张跋扈,岂能坐视不管?”
“哦,是么?”
冯征一笑,不紧不慢的问道,“那我问你,银票是谁家的?”
恩?
那人听罢,当即一愣,“银……银票?”
“我问你,银票是谁家的?”
冯征笑问道,“是朝廷颁发的钱货,还是民间广为流通的商品?价格多少,是何人定的?”
“我……”
“这价格,有律法规定否?”
“未曾……但是……”
“这价格,我有正文布告否?”
“这,未曾,但……”
“这价格,我有说百官得用钱买吗,我让你吃了吗?”
“这,也,也未曾……”
“那不就完了?”
冯征摊摊手,“既没有律法规定,我又没发过正文布告,又未曾说定要用钱来买,那犯了什么条例?
我年幼不懂律法,既然你懂,那你给翻译翻译,什么叫欺诈百官,你给翻译翻译,什么,叫做欺诈百官?
解释不通,那你就是诬告!朝廷之上,敢诬告公侯部属,你以为本侯是吃素的?”
“我……”
听到冯征的一番反问,那人当即头皮一麻。
卧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