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奋不顾身的盲目
真正的反派是优雅的,就像是隐藏在黑暗中的一把利刃,虽不轻易出鞘,但一出必见血。只有反派的龙套手下才会“桀桀桀”傻笑。
……
帝国统御近百亿民众,彊土浩大,自然存在各种反抗组织,这些反抗组织的成员都称呼彼此为“同志”。
当然,就帝国官方而言,这些所谓的“同志”都是叛国者,一个个都得上绞刑架。
听到佐罗的话,伊莲娜的脸色立刻变了,就像一只尾巴突然被烧着的猫,有一瞬的慌乱而呆滞。
她看着这个强大而危险的男人,勉强笑道:“您在说什么,我哪有什么同志?”
许佐罗已经印证了自己的猜想,面上却理所当然道:“你那些姐妹们,不就是你的伙伴同事吗?你人缘这么好,我相信查出许彼得少爷的来历并不困难。”
伊莲娜眼神闪烁,眉头舒缓了下来,神情从容,郑重道:“我可以帮你这个忙,不过这事没那么简单,要花很多人情——”
她停住了话,面露为难,深褐色的一对眼眸凝视着男人。
许心下了然,这就是在讨价还价了。
不过也是,反抗者们不太可能轻易放过佐罗这么一个神枪手的。
许佐罗表情一正,认真道:“当我欠你一个人情,需要的时候我可以为你出手一次。”
伊莲娜娇媚的脸上立刻笑开了花,向男人伸出右手,道:“一言为定。”
许佐罗轻握住女人清凉柔软的手,道:“一言为定。”
……
约定了紧急联络的方式后,许拒绝了伊莲娜的暗示邀请,走出了伊莲娜的门。
伊莲娜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许其实也并不歧视体力工作者们,只是许当下并没有心情,他也不喜欢这种明显带着拉拢意味的美色交易。
对比而言,许会更愿意接受我出钱你出肉的直接简单的交易。
伊莲娜是个奇女子。
许完全可以想象,父母被以叛国罪处死,可怜幼小的女孩,不得已入了这行。
机缘巧合下继承父母遗志也加入了反抗组织,然后利用自己的职业游移在灰色地带和三教九流之间,牺牲美色和身体为反抗组织从事着隐秘危险的工作。
对比强盛恢宏的帝国,各个反抗组织不过是弱小的点点星火而已,而“叛国者”一旦被逮到,就是死亡。
许理解伊莲娜应该是习惯了用美色这个武器去达成目标,服务他们的理想。
许未必认同反抗者们的理念,但他对于伊莲娜这样的奇女子发自内心的尊敬,同时许也不想在自己身份未明前与反抗者们牵扯太深。
而正因为尊敬和边界感,许彼得也好,许佐罗也罢,是不会和伊莲娜发生超友谊关系的。
嗯,许暂时是这么想的。
毕竟,温柔乡是英雄冢。
进门容易,自拔困难。
……
接下来又过了六天,除了日常的打架斗殴、耍流氓、偷盗、抢劫等,风沙镇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
嗯,至少没有人死在风沙镇吧。
新的传奇“双枪佐罗”在风沙镇新鲜出炉,他可怕、神奇的枪法在道听途说、添油加醋之下变得更加匪夷所思。
瞬秒七人的事实已经变成了一枪在手秒掉七人、双枪在手秒掉十四人、四枪在手秒掉二十八人、一颗子弹爆了三个人的头的辉煌成就。
而且一个个讲述者言之凿凿,都说自己当时在现场,亲眼目睹。
至于较真的听众问两只手怎么同时拿四把手枪……
这很难吗?
这很难吗?!
这当然很难,但是对于佐罗而言根本算不得什么事,否则他为什么要别着四把手枪!
而且人有十根手指,理论上一个人只要技巧登峰造极就是同时拿十把枪也正常。
嗯,好像还挺有道理的,尽管听起来就像瞎说。
反正出于对佐罗的敬畏,以及对自己枪法的自惭,最近来到风沙镇的淘金客、盗贼、赏金猎人、牛仔、亡命徒们都没有谁脑门发热要求进行枪手对决或者进行拔枪互射的多人运动。
就你我这样平凡的枪法,算了,还是不要在风沙镇丢人现眼了,我们还是拳脚相向吧。
枪战的偃旗息鼓让维安枪手和镇上居民都很满意。
子弹不长眼,醉鬼们的子弹更是只有诸神才知道会往哪里打,没有人想做受无妄之灾的倒霉鬼、一场枪战下的无辜受害者。
和许一起值白班的伯伦尤其满意这种状况。
经过十多天的接触,许大概也了解了白白胖胖的青年伯伦是个什么样的人。
对比凶狠悍猛的贝肯、强壮老实的福拜、精明阴狠的汉斯,伯伦妥妥就是一个色厉内荏、爱占小便宜的胆小鬼。
除了居民们正常的孝敬(保护费),伯伦巡逻的时候,还喜欢这里拿一点,那里吃一些。
而一遇到麻烦的人或事情,他就会跑来找许一起去扛雷。
许本来还奇怪伯伦这样不能顶事的人怎么当上维安枪手的,后来听比利小子讲伯伦是杰克警长姘头的没用弟弟,伯伦值白班也是杰克警长的安排。
哦,那就没事了。
这十多天下来,风沙镇警局也终于落实了“荣耀冠冕”的三个指标,就等着三天后统一上报。
杰克警长“找”的当然是比利小子。
贝肯他们也终于找到了合适的愿意接受雇佣去参加“荣耀冠冕”的平民青年。
不出许的意料,甘冒生命危险去“荣耀冠冕”的小镇青年,有一个“父亲早亡,母亲病重,弟妹年幼,家无余财”的悲伤故事。
五个维安枪手每个人出了三十个银币,又承诺会帮照看青年的家人,事情才办妥了下来。
比起大出血的维安枪手们,拉鲁副警长却走了狗屎运,萨法牧场老板萨法的小儿子竟然自愿报名参加“荣耀冠冕”。
许交班时和贝肯他们闲聊,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小萨法真是疯了!他以为他是谁?竟然想跟那帮贵族少爷争锋!”福拜很是不可思议,又羡慕嫉妒着拉鲁副警长的狗屎运,道。
“你们有所不知。我听萨法家的女仆的表妹讲,小萨法是为了一个女人这么干的。”
爱出风头的汉斯一脸神秘,卖了下关子,等众人都期待着看向自己,才开口继续道:“小萨法一直在追求大城里的一个富家女,听说是他同学。人家拒绝了他好几次,小萨法却一直不甘休。
女方实在没办法,就和小萨法讲‘你要是能成为行省的荣耀十强,我就答应做你女朋友’。
小萨法就当真了,死也要去参加‘荣耀冠冕’,老萨法怎么劝怎么威逼利诱都没用。”
“诸神见证!”贝肯忍不住爆了句帝国粗口,道,“女方这明显就是在做死亡拒绝嘛!小萨法连这都听不出来?老萨法估计要被自己的傻儿子气死了!”
见众人讨论得兴高采烈,许不想显得自己太不合群,便评价道:“热血上头,精虫上脑,荷尔蒙分泌过旺。概括就是,爱情让人奋不顾身的盲目。”
福拜认真点头,赞同道:“哪怕是虚幻的爱情,哪怕是单相思。”
“越是单相思,反而越是盲目地自我感动,和,自我陶醉。”许面色平静,脑中蹦出一个词,道,“舔狗,舔狗,舔屎也香,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彼得,舔狗这个词真是形象。小萨法就是一条可怜的摇着尾巴的狗而已。”汉斯对着许,竖起大拇指,道。
“但是这条舔狗不知进退,竟然去帝国坟场逞强!他很快就会变成一条废狗,或者是一条死狗。”贝肯摇了摇头,对小萨法的未来持悲观预期,道。
众人也跟着摇了摇头,觉得小萨法真的是不知死活。
萨法牧场在风沙镇算是一方豪强,有钱有人有势,但在大城那帮贵族看来,就是不入流的乡巴佬而已,无非就是有几个小钱的平民,根本上不得台面。
小萨法有点高攀追求大城里的富家女就算了,富豪和贵族还是有区别、有差距的。
大城富豪和小镇土豪还勉强算是一个阶层的,而且都是年轻人,还是同学,不算多奇怪的事。
但是战斗力平庸的小萨法去参加“荣耀冠冕”,而且是玩真的,那别说什么西部行省“荣耀十强”了,能活下来就算运气好了,缺胳膊少腿更是正常。
小镇土豪二代又如何?
没有贵族头衔,没有传承秘术秘技,也不过是个平民土佬而已。
而平民,除非惊才绝艳或有贵人相助,否则想搏个登天出头的机会,难,难,难!
想到此处,众人一时沉默。
伯伦觉得气氛有点凝重,便看着汉斯,笑容猥琐,问道:“这些你是在表妹的床上听说的吧?”
汉斯:“桀桀桀……”
伯伦:“桀桀桀……”
贝肯:“桀桀桀……”
福拜:“桀桀桀……”
许决然丢下这帮傻子,转身去巡逻。
我不是反派,我也不是龙套,我拒绝“桀桀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