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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相逢莫道不相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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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子牧小队在护卫营比试中获得第一名,每个人都发了不少赏钱,得这次内城轮值的空闲,两名小队长石越与孟阳一直撺掇着秦子牧去酒肆饮酒。

    蓟州城的主街道到时十分繁华,街道两旁小贩叫卖,酒肆、妓馆、客栈、丝织店等各式商铺林立,进进出出的当是有钱人与贵族,平民百姓做到衣食自给自足已是不错的生活。

    这次出来的小队的七八人,从小到大,向来生活贫困,能填饱肚子已是不错了,突然有了这么些刀币,一天也不知道要伸进在口袋里摸多少次,总担心哪天丢掉,觉得不如花掉稳妥。

    咦!什么事这么热闹,走咱去看看,石越好奇心重,忍不住分开人群挤进去,

    “别惹事,有什么好看的?”秦子牧出言呵斥。

    秦子牧脚下不由得跟着石越向人群里钻去,一众手下更是紧随其后,许是这几天日子里太平淡了,总想找点新奇的事做做。

    不曾想他们高估了周围看热闹的百姓,后面的手下们发力过猛,虽然自己没有感觉出多么用力,但经过多日的训练,力量早已超乎寻常,让前面的秦子牧一个趔趄,站立未稳,扑进了场地中央。

    正中央一个裸着上身的夷族壮汉,体形健硕,手臂上青筋暴起,褐色的卷发,蓝色的眼睛,用一根麻绳凌乱的束在脑后,面目凶恶,大声斥道:“怎么,小蚂蚁,你不服么?”声音很大,但话语生涩,应该不是中原人。

    “这位公子,请先交上定金再来比试,”秦子牧这才看到旁边还有一个鱼眼泡中年商人,脸上堆着菊花般笑容。

    “押上订金?此话怎讲?”秦子牧心道,我只想看看热闹而已,谁承想被人挤了进来。

    “只要你赢得我的奴隶阿丁,就可以在后面选一匹骏马,”鱼眼泡商人弯腰鞠躬,甚是谦卑。

    看秦子牧半天没有说话,忍不住又补充了一句,“你若败了,二十刀币定金留下,你若胜了他,身后年轻马驹你可任选其一,”

    秦子牧正在打量其中一匹白色的马儿,正在摇头晃脑啃着地上的杂草,它鼻孔宽阔,眼睛清澈如水,身材健硕,带着青春的气息,真是一匹好马。

    白马仿佛感受到了秦子牧的目光,嘴子嚼着青草,抬头回应,光滑的鬃毛分向两边,脖颈晃动时,带动全身的肌肉,仿佛在展示它优美健硕的身姿,鼻子哼哼的喷了两下。

    “那如何比试呢?”秦子牧一眼就相中了这匹白色小马。

    “定金二十刀币,谁能把谁摔倒在地谁就赢了。”鱼眼泡商人心里乐开了花,又一个冤大头,二十刀币当然远远不足以购买一匹马,他只是担心没人来比试,故意把赌注押的很低,吸引更多人前来尝试。

    “来吧小子,你将是我打倒的第三十一个,哈哈!”,墙根边站立着一高塔般的彪形大汉,头顶光秃秃的,只留下一个小辫,健硕的肌肉,散发着光泽,看他打扮,这奴隶竟是一名匈奴人。他晃动高大的身形,上前一步,脚上“哗唥唥”直响,秦子牧这才发现,他脚上竟然绑着铁链。

    “把他铁链解开,这样我胜之不武。”秦子牧对鱼眼泡商人说道。

    “这位公子,就这样您能获胜,照样算数,”鱼眼泡商人呵呵直笑,他可是知道,自己花钱买的这个奴隶阿丁,天生神力,力能扛鼎啊。

    “别废话,傻小子,你快过来吧,”奴隶阿丁朝着秦子牧招招手,用蹩脚的语言,流露着对秦子牧的蔑视。

    “哎呀,我真不喜欢胜之不武,不过你竟然有这么欠揍的要求,那我勉为其难,应允你吧!”话音落罢,秦子牧足尖点地腾空而起,抬腿就是一脚横踢,直奔阿丁面门。

    “哎,嘿嘿!你就是只小蚂蚁,”阿丁的脚下纹丝不动,身形一偏,摆头让过一脚,却双手抓住了秦子牧待收回的脚踝。

    “嗯呀,坏了。”周围的看客心里均是一惊,秦子牧只有一脚着地,很容易被阿丁摔倒在地。

    这时候石越等人心里没来得及思量秦子牧是不是被摔坏,也不是心疼那二十刀币,只是觉得老大要是被摔倒,大家面子上都些有都些过不去,毕竟咱也是公主的护卫军呢。这整齐划一的想法若是让秦子牧知道,不知会作何感想。

    阿丁双臂用力,“嗖”,秦子牧被凌空掀了出去。

    阿丁哈哈大笑的嘴,还未完全张开,脸上的表情又变成了惊愕。

    秦子牧一个华丽的后空翻,如鸟儿越过水面,稳稳地飘落在地上,笑嘻嘻的说道,“这算被摔倒吗?”

    连围观的众人脸上都露出喜色,暗道真是惊险。

    “不算,当然不算,”鱼泡眼嘿嘿讪笑,一脸遗憾毫不避讳写在脸上。

    阿丁抖动脚下铁链,又往前迈了一步,“来啊,小子,捏死你就如同捏死一只蚂蚁!”语气狂妄无比。

    “奥,是吗,那我又来了,”秦子牧旋风般冲过去,又是一脚横踢,带着风声,直奔阿丁的面门,竟然是一模一样的招式。

    阿丁觉得秦子牧在侮辱自己的智商,“气死我了,这次要把你撕碎!”大手又抓住秦子牧的脚踝。

    “我们老大傻了吗,怎么又是这招?”孟阳用胳膊肘碰了一下石越。

    石越挠挠头,“我,我,我觉得……”

    两人正暗自纳闷,电光火石之间,场上却是发生了新的变化,秦子牧左脚点地,同时借助阿丁的力量,腾身而起。阿丁只觉得眼前黑影一闪,秦子牧已经跃上自己的头顶。

    秦子牧蜷缩身形,双拳带着风声,嘭的一声,落在了阿丁的太阳穴。

    阿丁只觉周围一片模糊,眼冒金星,天旋地转。

    好似当铺里的货柜跌落在地上,铜的、铝的、瓷的,丁零当啷,好多回声在阿丁的耳边嗡嗡作响。

    阿丁扭着慢速的十字秧歌步,晃晃悠悠,“嘭”,轰然倒地!

    “好!”周围观者叫好声不断,人们心里都不自觉的偏袒一方,大都盼着秦子牧获胜,能够牵走商人的一匹马,看看他那吃瘪的表情。

    “老大!选那匹白马!”孟阳在一旁喊道。

    “行,你小子倒还算有眼力界!”

    “走,我请客,喝酒去!”秦子牧潇洒的转身,对着石越说道,“牵上我的马,把那二十刀币留给这位商家,就当我是买的马。”

    一行人还未走出几步,“啪,啪”的皮鞭声响起。

    “你这贱奴,竟敢偷懒,让我输掉一匹马,打不死你!”鱼眼泡商人挥舞着皮鞭,疾风骤雨般打向奴隶阿丁,

    一道道猩红的伤痕,迅速出现在阿丁身上,他蜷缩在墙角,赤红着眼睛,盯着鱼眼泡商人,咬牙强忍钻心的剧痛。

    “住手,你为何打他?”

    “幺,我打自己的奴隶,还用与你禀报么,便是打死他,也不关你事,还是牵着你的马速速离开吧。”

    “你的奴隶,就能随意鞭打他的么,”

    鱼泡眼商人气急败坏的说道:“哼,这家伙吃饭不少,却不卖力,我留着他有何用,还不如养一条狗。”

    秦子牧呵呵一笑:“好啊,既然你如此说来,不如把他卖给我。”

    “鱼泡眼”小眼珠一转,贼眉鼠眼笑道:“行,一百刀币,卖给你。”

    石越一瞪眼,上前几步,“你小子欠揍么,我们可是公主府的,你竟想把个黑奴卖出马屁的价格。”

    “鱼泡眼”一听对方是公主府的,心气弱了几分,“那五十刀币可否?”

    “哼,五十也不值,再对半吧,他早已被你打傻啦。”孟阳不屑的说道。

    自古商不与官斗,鱼泡眼看对面气势凌人,内心更添几分胆怯,“好,赔本卖给你了,这是契约。”

    秦子牧接过契约,随手将他撕成粉末,冲着蹲坐在地上的阿丁说道:“好了,你自由了,以后没人会打你了。”

    咦?秦子牧眼角余光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褐色的卷发,蓝色的眼睛,衣衫褴褛,阿丁?怎么还跟着自己?

    “石越,把他叫进来,请他喝酒。”

    阿丁进到酒肆,一眼看到上位的秦子牧,草原游牧民族,更奉行强者为尊,自从上次被秦子牧打败,早已收起轻视之心。

    “阿丁有礼了!”蹩脚的中原话,并不十分流畅。

    “你怎会?你自由了,为何还不离开?”

    “我要跟随你,你是我新的主人,帮我报仇!”

    阿丁一阵狼吞虎咽,喝上两壶好酒,黝黑的脸上有了些许光泽。他开始用生涩的语言,讲述自己的遭遇。

    匈奴是北方游牧民族的统称,还包括楼烦、犬戎、长狄,林胡等少数部族,阿丁是林胡部落的一个分支,整个部落一千多人,并不算大。有当塞外遇到天灾的时候,没有了草场,饲养的牛羊牲口锐减,各个部落会联合起来,相互劫掠,其余时间,则各自分散在自己的领地。

    这一年,他们部落领地水草丰足,畜牧的最好时节,羊群成群,但却遭到楼烦部落的觊觎,在夜里他们被偷袭,看着自己身边的亲人一个个倒下,整个世界陷入地狱,火光中看到自己父母被杀,阿妹被他们掳走,所有一切都没了,最后战至身疲力竭,被敌人抓住,他们担心阿丁再带领部落的人叛变,把阿丁卖到了中原。

    部落的血染红了草原,尸体腐烂变成烂泥,但阿丁始终铭记自己的仇恨,当再次回忆到这个场景的时候,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希望有一天能手刃仇人,这是无数个不眠之夜,脑海中重复出现的画面。现在他又遇到了秦子牧,这是一个神奇的男人,力量并没有自己强大,却能轻而易举的击败自己,阿丁认为这是上天赐予自己的一次机会,一定要把握住,自己肯定会在秦子牧的帮助下成功复仇。

    “霍利亚曼”(匈奴语:草原的太阳),阿丁虔诚的跪拜在秦子牧面前,“我以太阳之神发誓,你帮我报仇,救出我的妹妹阿萱,我永远追随你!”

    “啥玩意,什么牙啊馒头啊?”石越脑瓜子嗡嗡的。

    “笨蛋,他要拜我们头做主人。”

    “阿丁,我可以给你自由,但我不是什么太阳之神,我是中原人,不想牵扯你们的恩怨。”秦子牧扶起阿丁。

    “霍利亚曼,我要留在你身边,我会养马,我替你照料那匹白马,它会很快健康成长,我是草原神箭手,我可以帮你打猎……”

    “等等?什么,神箭手?骑射吗?”

    阿丁果然是一名技艺精湛的骑射手,翻身上马,弓箭在手,面无表情,冷静的变了一个人,弯低腰身,人马合一,移动、转向、定位、射击一气呵成,在高速飞行中能一箭命中目标,秦子牧三人为之折服。

    “好吧,你留下,我带你去个地方。”秦子牧已经想好,暂且把阿丁交给荆轲与高渐离。

    秦子牧临行前从怀中掏出一个竹筒,交给了心地最诚实、办事最可靠放心的手下石越。交代他,一定要交给青鸾姑娘,里面有一封信,请她亲启。

    这位憨憨的石越小队长,确实是心眼耿直,是一位执行力不折不扣让人放心的手下,可惜,他有一个毛病,这毛病以前不知道,现在才刚刚发现。

    那就是一见到到年轻的女子,嘴就不利索了。可是话越说不清楚,心儿就越颤巍巍的,变得脸红脖子粗,更是支支吾吾不知所措了。

    青翎姑娘没见到,见到了同样是青春艳丽的夏莺与秋霜,尤其是夏莺,语速飞快,面对石越,便似训斥孩童一般:

    “干嘛非要见青翎姐姐呢,我跟你说过,她有事出去了,你怎么就不信,信交给我,我转交给他不是一样吗,哼!真是榆木脑袋!”

    小女孩双手叉腰,气呼呼的,像一朵蔷薇花,在风中乱颤。

    “我,我,秦伍长让我,让我……一定要交给青翎姑娘的。”石越飞快的瞅了一眼夏莺,又赶紧低下大脑袋,如此近距离的接触女子,还是头一次,但老大交代的事,还是记得清楚。

    “那你回去,等青翎姐来了呢,你在过来,这样可以吗?。”一旁秋霜轻声细语的问道。

    “可,可,我们秦伍长让我交给青翎姑娘。”石越翻过来覆过去就是这一句。

    夏莺趁石越不注意,猛地拽出他手里的竹筒,笑嘻嘻的说道,“好了,啰里啰嗦,真烦人,我保证交给青翎姐,快回去吧,大呆鹅。”

    “你,你可是要交给青翎姑娘的!”

    “放心吧,我盯着她呢,一定会交给青翎姐的,”秋霜安慰道。

    石越心道:乖乖,女孩子怎么像山上老虎一般,真是吓人,不过模样真是俊俏,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可又不敢多看。忽的又想到,下次秦伍长让我再来送信,我还是会再来的。

    石越心有戚戚的完成了秦子牧交代的任务,只是他没想到,这竹筒信,最后是一波三折的才传到青翎手里。

    夏莺心里痒痒,几次想要打开竹筒,看看到底是什么信,被身边的秋霜再三阻止,这才作罢。

    “夏莺,什么事”公主姬凤舞在站在楼上看到了刚才的一幕,那个红脸大汉,低头哈腰的被训斥一番,然后悻悻的离开。

    “秦伍长送给青翎姐的竹筒信,青翎姐她出去了,下午才回来呢。”夏莺扬了扬手里的竹筒。

    “拿过来,放我这里,我给她吧。”姬凤舞公主尽量让自己语气平静,心却不争气的怦怦快速跳了起来。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姬凤舞望着桌上情意绵绵的丝帛信笺,洁白的皓腕托着香腮,呆呆出神,一股酸溜溜的情绪,悄悄钻了出来,蔓延到全身。

    还相约骑马,你一小小护卫,哪来的骏马吗?哼,骗人!不行,我要手下人去调查一番。

    转念又想,这是写给我的信啊,其实秦子牧喜欢的是自己,他要相邀骑马的人是我啊,一时间,心里又甜滋滋的,无比舒畅。

    蓦的千转百回的又想到,可是这个傻瓜,这个笨蛋,竟然傻傻的分不清晚上白天,与他在一起的根本不是一个人,唉,真是让人无语。

    可是,真的希望他知道自己是燕国的公主吗,那样还能坐在一起,平等的交流?自己的身份,燕国的公主,是注定不会嫁给一个平民出身的小护卫。自己只能做一个配角,悄悄地看着青翎代替自己跟秦子牧在一起。

    是不是我可以把青翎许配给他,他们俩真的很般配,一个大胆的想法冒了出来。

    …… ……

    月黑风高,星光黯淡。

    因为宵禁,整个大街寂静无声。

    高渐离送来消息,看到有带着犀鳞玉佩的人,想在大通赌场换钱,最后嫌弃价低,又收回去了,这个人最后进了左相国府。

    秦子牧一想到司马余良的赏金,心里就痒痒,难得这半个月在城里当值,而今晚又不用值守。

    他背上轻弓,收拾利索,打算去相国子之的府上溜上一圈,凶杀案已经过去好长时间,想来他们也放松了警惕,看看能否寻得蛛丝马迹。

    秦子牧像一个黑色的幽灵,机敏的躲过城内的巡逻卫队,没入夜色中。

    子之的相国府明显比旁边几家阔气,高墙大院。即使如此,秦子牧轻松地跃上墙头。

    秦子牧站在墙头正待往下跳,突然一个急刹车,稳住身形。

    看到眼前情形,顿时想到一句话“咬人的狗不叫!”

    三只体型高大的恶犬,黑亮的皮毛,白森森的牙齿,互相配合,进退有据,发出呼哧呼哧的低吼,正围攻一名黑衣女子。

    黑衣女子手持长剑,扭动纤细的腰肢,身形飘逸,蝴蝶穿花般,游走于三只恶犬之间,双方僵持不下,激斗正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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