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该来的总是会来
下午,大家都问季梧脸上的红肿是怎么回事。
季梧是这么解释的:一只万恶的蚊子飞到了自己的脸上,然后他眼疾手快,重重的一掌,蚊子没打到,把自己的脸给打肿了。
这个解释合理,大家也觉得有趣。
倒是下午化学老师李迎行瞧见了季梧脸部红肿的模样,开玩笑般惊叹道:“天啊,季梧,你脸怎么肿了?”
全班目光向季梧看齐。
季梧知道李迎行是全班老师里边最喜欢开玩笑的主,无奈地向全班观众解释了打蚊子的全过程。
这下全班同学都知道,季梧打蚊子没打到,反而把自己的脸给打肿了。
尽管事实不是这样,但是季梧不说,也没人会认为这事是假的。
“季梧,你下次下手慢点,蚊子是看不到静止的东西的,你慢一点说不定能打到那只蚊子。”
李迎行一本正经地上起了生物课,也不知道是胡诌的还是确有其事。
不过看李迎行肯定的样子,大部分同学吃瓜的同时,也默默把这份告诫记在了心中。
季梧倒是没有记,因为他知道,看不到静止东西的是青蛙,蚊子是通过二氧化碳、热量这些东西来确定人的位置的。
李迎行在季梧的高中三年来,就一直喜欢逗学生。
不过季梧也没有揭穿,反正他自己知道就行,那些傻乎乎地相信李迎行的同学,等他们多来几次缓慢靠近蚊子,然后再动手却成功不了的时候,他们就会知晓,李迎行是逗他们的了。
也就只会被蚊子多吸两口血而已,但他们获得的是宝贵的实践经验啊。
现在把实际情况说出来,阻碍同学们获取实践经验,这种事情是万万要不得的,毕竟大家刚刚还看他乐子呢。
明大理的人,都知道要以德报怨。
季梧这时候又觉得自己的道德还算高尚了,人沉思的时候总是会反省自己的错误,可是哪有那么多沉思的时候呢?
大部分时间,人们都还是该得过且过的。
得过且过也没什么不好的,沉思多了容易痛苦,季梧觉得云浅浅上次在校医院说得还挺有道理的。
但是沉思还是必要的,不沉思怎么会显得自己的道德觉悟高呢?季梧这般想到。
最近他越来越喜欢发散思维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发散思维其实不是件好事,反正对于学习来说是这样的。发散思维以后,精神就是不集中的。精神集中不了,上课老师讲的话就像是你在听牛对着自己弹琴。
额,好像把老师比成牛也不恰当,但季梧觉得,自己也不会对别人说这段比喻。只要自己不说,那应该算是恰当的。
台上的李迎行回归化学课本,讲着氢氦锂铍硼碳氮氧氟之类的内容,具体什么季梧也没听,他终归不是高中的学生,不想重学一遍高中的知识。
一本正经地到书上乱写自己的思绪,他突然就变成老师眼里那种上课不听课走神还顶嘴的坏学生了。
坏学生该干什么呢?
逃课?
不行不行,季梧马上打断了自己的思维,什么鬼的逃课,虽然他也不算那么在乎学校的这些规矩。
但是一想到逃课后,学校、老师、家长什么的,都得给他来一遍道德精神物理三层教育,惹事也不是这么惹的对吧。
别人麻烦,自己也麻烦,咸鱼都得被折腾活。
乱想想到的东西太多,季梧又把自己买的书放在桌子底下看了。
李迎行管得松,偶尔在他课上开小差他也不会管。
季梧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自己带的两个班的化学成绩锁死成第一第二的,简直比徐璐还离谱。
可能因为是他那该死的幽默气息?
这次的书是他忍痛花费三十巨资购买的《列宁选集》。
别问,问就是他想瞻仰革命导师伟大的理论见解。
好吧,其实真实原因也很显而易见,季梧只是想找找方法转变云浅浅的偏执。
拿了人家的钱,总不可能不干活是不是?谈恋爱先不说,拿了钱还怠工,这怎么可以呢?!!
其实季梧也挺想摸鱼的,但是万一老板觉得自己太懒了,直接把自己这个暗演崽给沉江了呢?
细思极恐。
所以他觉得还是得从根源入手。至少到时候老板来问的时候,他能义正言辞地说一句:我已经尽力哩!
《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
1894年的文章。
季梧挑眉,第一篇从标题就可以看出其中的阶级意识形态。
“《俄国财富》对社会民主党人发动进攻了。这个杂志的头目之一尼·米海洛夫斯基先生,还在去年第10期上就宣布要对“我国所谓的马克思主义者或社会民主党人”进行一场“论战”……”
“这些先生在他们的杂志上总是以真正“人民之友”的思想和策略的表达者自居,其实他们是社会民主党最凶恶的敌人……”
“社会学中这种唯物主义思想本身已经是天才的思想。当然,这在那时暂且还只是一个假设,但是,是一个第一次使人们有可能以严格的科学态度对待历史问题和社会问题的假设……”
季梧有种看高中政治必修四的既视感。
感觉自己的道德比之前又要高尚了不少,可季梧又想到,自己是为了钱去读的这书,目的也不纯粹,道德在那个瞬间又跌回到地平线以下。
忽略掉自己反复横跳的道德水准,季梧静静地看着其中的论调。
说实话,其中有许多理论很惊艳,但是读上去又不免枯燥,如果不是有自己的目的,季梧觉得自己不一定能好好静下心来读这本书。
可能这就是他和成功人士的差距吧。
像他这种咸鱼,活该烂在自己的床上。
烂在床上?
也不知道前世的自己,死了以后,是不是真的腐烂在了自己的床上。被别人发现的时候,自己的身上会不会长满了蛆虫呢?也没人会关注他吧?
大冬天的,苍蝇应该不会产卵吧?但腐烂肯定就在所难免了,季梧猜测,肯定是要到自己臭了以后,别人路过的时候闻到臭味,才会想来自己家看看。
不过邻居见他几天都不出门,说不定也会担心的敲敲门,那样的话,说不定自己的身体能腐烂得少些。
到时候姑姑他们知道了这事,应该会挺难过的,那季责成他们一家人,就有可能会疯狂的和别人说,自己家就是做了坏事遭了报应吧?自己年纪轻轻就死了,按照传统的说法,大概就是遭了报应了,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别的好解释了,他们一定不会觉得自己单纯是得病死的。
而事实上自己确实是得病死的。
自己应该会被埋在家后的坟山上,在坟山里守望平静家园?
但季梧更喜欢火葬,季梧觉得,如果姑姑他们能把自己火葬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墓碑也不要有,骨灰的话,随便撒在土里就好。
他上辈子也本来就是个孤单的人,或许是临死的时候中了奖,或许是死之前被哪个小说家写进了小说里,这才给他重生了。
重生以来,自己真是运气屌爆了,不光遇到了喜欢的女孩,还救了人,有了一起睡觉一起吃饭的小伙伴雪洛,和喜欢的美少女们交谈甚欢,甚至被苏灵喜欢了。
肯定是被小说家写成主角了,不然以他这样的人,一定是不会有人喜欢的啦,也不能说不会有人喜欢,上辈子也被女孩表白过。
应该说,一定是不会有喜欢的女孩子也喜欢自己的啦,那是一种天大的幸运了,世界上七十多亿人,喜欢一个人的概率是七十亿分之一,那个人喜欢自己的概率也是七十亿分之一。
两者相乘,季梧都不知道概率有多小。不过自己多喜欢了几个人,概率比两个人只喜欢彼此看上去要大好几倍呢。
可概率还是超级小的,反正他不信苏灵喜欢自己没有人从中作梗。
所以他一定是主角,现在除了经常吃点小亏,就一直在美少女间周旋。
就是那个狗系统真是让人不爽,不光每天清晨就提示他生命又少了一天,还想方设法地索取他的寿命,更要命的是,延寿的办法一个没有!
“所以,狗作者你能不能给我安排点延寿的办法,不然到时候我死了,看你到哪里哭去。”季梧看着书,暗暗吐槽了一句。
“还有啊,狗作者你下次就别给我安排那么多女孩了,我季某人实名表示,你把握不住啊。”
“一个就好了,两个也不错,三个的话,”季梧的心脏跳了跳,如果让三个女孩围着自己一个人转,那估计都要上天了。
瞎想的时候,时间过得贼快,下课铃响了,要放学了,季梧回归现实。
苏灵伸出小手戳着季梧的肩膀。
该来的总是会来。
他该同苏灵一起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