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好大胆的小贼
昨晚对沈岳来说,绝对是个大日子。
不被人看好,尤其还有叶修罗那种极品歹毒娘们试图作梗时,星沈集团外售股份,筹到了近一个亿的资金,足够陈琳从大成集团手里买下厂房,还颇有盈余,来支持老钱的研发了。
竞拍大会上,星沈集团沈老板的人品,好的堪称吊炸天。
先后有红遍东亚的巨星蔺香君,号称商场第一美女的苏南音,来自北欧某王室的西西公主,国内大财阀的副总荆红雪,出手就一个十亿元公司来感恩的露丝,斩不断理不清的展小白等人,给他倾力捧场。
事后,蔺香君还非得死皮赖脸的和他交朋友。
为此,不惜在那种小破店内陪他吃烧烤,喝二锅头,当着数百粉丝的面,专门为他翩翩起舞,演唱了一首荡气回肠的《白狐》。
人生最得意,莫过如此了。
可清晨五点半,才脚步踉跄回到春天花园小区的沈岳,却没任何得意的意思?
难道钱太多了,花不完?
哼,就算上百亿的砸过来,我岳哥也只会淡然笑纳,谁还怕钱咬手。
是越来越对他胃口的蔺香君,以后再也不能和他做朋友了?
也不是。
沈岳虽然有时候会为怕水而自卑,却也没把能和蔺大美女成为朋友,太当回事。
难道是京华慕容家、叶家、沈家再加上苏南苏华,五大家可能会联手,对他展开打击报复?
有点。
但绝不是让沈岳烦躁的全部。
真正让沈岳在蔺香君走后,一个人默默坐在小马扎上,端着啤酒杯好像喝啤酒那样喝二锅头的主要原因,是展小白。
他说什么也没想到,在他生命垂危时,给他献血的人,会是展小白。
正如她所说的那样,他身上,流淌着她的血。
他欠她的。
十个亿,都还不完。
只能以身相许
而展小白昨晚能去会展中心参加竞拍的事实,也证明她对沈岳的感情,能让日月无光
既然他身上流着她的血,无论身边有多少女人,都无法忘记她,而她也是那样的在乎他,那么他们为什么不走到一起呢?
只为,展小白无法迈过亲眼看到沈岳和闻燕舞苟且的那道坎。
而且,她已经答应了慕容长安的追求。
那晚叶修罗要毁掉卿本佳人,展小白挺身而出,请慕容长安出手把陈琳捞出来后,当众宣布以后绝不会再去酒吧。
展小白既然已经答应了人家追求,承诺就此和沈岳一刀两断,那么她现在就是慕容家的未来少奶奶。
她可以在沈岳遇到困难时,倾尽全力的去帮他,却独独不能再“破镜重圆”,要不然就会让慕容家没面子,慕容长安不做什么,他家也会施展手段,来挽回面子。
沈岳不怕。
他是向南天的学生,陆家军监军的这双重身份,足够那些人在对付他时,得好好思量下。
但他们可以对付展小白。
就像叶临空强追展小白那样,她除了乖乖听话之外,唯一的解决方式,也只能是让沈岳破釜沉舟,再也不顾身边人,亡命天涯。
那时候沈岳百分之八十的敢那样做,现在他百分之八十的不敢那样做了。
他肩负着太多人的幸福,而慕容长安也不是叶临空。
深陷这种无法愁闷中,再加上蔺香君临走前一曲旋律忧伤的白狐,让沈岳情绪低落到了谷底。
要不是烧烤店老板提醒他注意身、体,沈岳都不知道,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喝下了三瓶高度烈酒。
沈岳酒量还可以,却从没喝过这么多后,还能保持意识清醒,这让他怀疑喝了假酒
谢绝了老板相送的好意,衬衣领口敞开着,沈岳迎着凌晨的风霜,脚步踉跄的回到了春天花园。
其实他完全可以给陈琳打个电话,或者直接去卿本佳人。
他没那样做,愁思围绕下,他只想一个人静静。
迎风一吹,酒劲上头,让沈岳忘记他家,已经被展小白等人给“占领”了。
却没彻底麻醉他的警觉神经。
一路上,他总是感觉背后有双眼睛,在不远处冷冷的盯着他。
沈岳几次猛回头,都只看到了向天边蜿蜒而去的街灯,遥远天际处最亮的那两颗星。
他相信,他被人盯梢的感觉,决没有出错。
凭借他的本事,竟然没有发现盯梢者,这要是放在平时,沈岳肯定会心中吃惊,说什么也得使出浑身解数,找出那个人。
但现在他没这样做,而是第四次回头也没看到那个人后,只是傻笑了下,不再理睬,加快了脚步。
盯梢他的那双眼睛虽然冷,却没有敌意。
他好像打醉拳那样走进春天花园小区后,背后那双眼睛消失了。
沈岳更不在意,张嘴打了个酒嗝后,又扯开两个衬衣扣子,迎着五点半的晨曦,深吸几口新鲜空气,酒意全部上头,意识开始模糊,迈步走上台阶时,竟然摔了一跤,把胳膊肘磕破了。
酒精麻痹了他的痛觉神经,毫不在意鲜血向外淌,在台阶上趴了会,又爬起来,走进了楼洞。
回家,对于人们来说,已经成为了本能。
沈岳走出十层电梯时,完全是闭着眼的,扶着墙,踉踉跄跄走到门前,从脚垫布下拿出了钥匙。
昨晚在会展中心为星沈集团、香君娱乐两个公司维护现场治安,是任明明接管盛世安保后第一次出任务,结果只能用“完美”来形容。
不但让老曹等人,拿到了此前想都不敢想的佣金,更重要的是打败了冠军安保,和会展中心签订了长期友好合作的合同。
任总超高的工作能力,彻底让老曹等人跪拜臣服,发誓这辈子生是盛世的人,死是盛世的鬼。
任总很得意,表面上却不以为然,语气轻飘飘的说这算什么呀,她接管盛世安保的最终目标,可是要把公司打造成东省,乃至全国最出色的安保公司。
忙到零点后,任明明才回来休息。
展小白没回家。
看来,因为她的情绪太激动,谢柔情不放心她,又把她带自己家去了。
第一次当老板,尤其昨晚没睡好的任明明也没在意,回来后直接去展小白房间里睡觉了。
美美睡了一觉后,任总起了个大早,准备收拾下就赶去公司。
自己当老板的感觉确实不错,但千头万绪都需要她来费心劳神,像制定全新工作规则,招聘专业会计,新人等等,哪一件都得她亲自抓。
任总现在恨不得会分、身术,一个人当两个人来用。
门锁传来咔嚓咔嚓的轻微响声时,穿着一身黑色睡袍,脚踩小棉拖的任明明,刚洗漱完毕从洗手间内走出来。
有人在拿钥匙开门。
“展小白回来了?”
任明明回头看去时,立即想到了展小白。
可是,门锁咔嚓老半天了,也没打开门。
“不是展小白。我们家的门锁,很好开的。”
任总从警数年养成的职业习惯,让她立即心生警觉,想到有可能是某不开眼的小贼,正用万能、钥匙开门,试图入室行窃。
“呵呵,竟然偷到老娘头上来了,算你倒霉。”
任明明双眼眯起,无声冷笑着,立即快步走到门后,顺手拿起鞋架上的一根棒球棍。
这根棍子,还是展小白和沈岳大战三百回合时放在这儿的,后来没用到,却为任总提供了方便。
双手紧攥着棒球棍,斜斜放在右肩上,任明明有足够的把握,等小贼一开门进来,立马把他放倒在地上。
可她全身神经绷紧的等了半天,门锁始终在咔嚓咔嚓的响,也没打开。
“真是个废物。难道,还需要本总开门揖盗吗?”
任明明低声骂了句,正准备伸手帮某个笨贼打开门时,门锁总算打开了。
客厅内的开挂坏了,还没来得及换,透过窗户洒进来的晨曦,为房间里平添了许多朦胧感。
门锁刚被打开,房门就被人撞开,砰的一声撞在了墙壁上。
朦胧晨曦中,有个人扑了进来!
哈哈,你还真是好大的狗胆,入室行窃还这样霸道。
任明明心中冷笑时,始终蓄势待发的棒球棍,呼地砸了过去。
打人也是个技术活。
警校高材生出身的任总,堪称这方面的高手。
别看她出手狠辣,力道十足,角度却很刁钻,狠狠一棍子砸在某小贼脑袋上时,只会把他放昏,导致一定脑震荡,却不会出人命。
砰!
随着一声闷响,某小贼发出一声痛呼:“沃草!”
话音未落,左肩结结实实挨了一棍的某小贼,直挺挺向前摔来。
任明明却愣住。
这声音,怎么这么耳熟?
呃,是沈岳!
就在某小贼直挺挺摔过来时,借着晨曦的微光,任明明看到了他的脸。
喝了整整三瓶烈酒,踏着风霜走了老远,总算把酒劲全部发作出来,完全是凭借强大的意志力,才能保持没瘫倒在地上呼呼睡去的沈岳,做梦都没想到,他整个人都趴在房门上,费了半天工,才打开这该死的门锁,踉跄着扑进他家里时,会有一根棒球棍等着他。
酒精虽说没有麻醉他回家的本能,却导致藏在身、体里的刺骨寒意,也反应迟钝。
要不然,就凭他的神奇预警功能,怎么可能会被任明明突袭得手?
也正是凭借半瘫的预警功能,本该脑袋被棍子狠砸的沈岳,才能及时歪头,用左肩来硬抗。
左肩挨了重重一棍子后,还不足以让沈岳摔倒。
主要是他能站着开门就不错了,房门被打开后,身、体再也没有了依靠,向前摔倒就成了必然。
沃草,这是谁在搞我?
沈岳心里这样想着,向前摔倒时,及时发现是他的任总,本能的后退。
然后,沈岳只能脸朝下的往下摔。
人在扑倒在地上时,伸手去抓东西,也是一种本能。
于是,沈岳抬起乱抓的右手,揪住了任明明的睡袍衣领。
刺啦!
随着时代变迁,越来越侧重性、感路线却不结实的睡袍,实在无法承受死猪般往下摔倒的沈岳重量,发出一声刺耳的裂帛声,被撕出了一道大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