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小赖皮
太傅阁里乱成了一锅粥。
这厢比武选贤的闹剧还没解决,宋莳萝又捅大篓子了。宋择断断不敢告诉夫人,这回女儿是追着江湖第一杀手跑了,恐怕自家夫人会当场气绝身亡。
此事不可声张,思来想去,重托了沈清酒、白满川与焦嵩前去寻人;沈清酒在消息方面一向灵通,白满川与焦嵩二人则是武功极高,对付夜修罗想来稳妥。
比武选贤耽搁了不少事务,白满川本打算速回将军府,此番却只好先帮忙找到宋莳萝,毕竟是自家表妹,若真出了什么事情,姑姑的命怕也没了半条。沈清酒乐得有他相伴,心情颇好地敲开千界司在长安所设的据点,是一家贩酒的铺子,就在太傅阁旁的长街上。
千界司乃江湖第一情报组织,号称凡江湖中事无所不晓。
若说鬼煞门是花钱买命,千界司则是花钱买秘——人都是有秘密的,而秘密往往就是一个人的弱点甚至死穴,更奇妙的是,一个人的秘密往往牵扯到其他人的秘密,一层一层追下去,江湖里便没有谁是透明,所有人都隐秘地被钉在一张紧密联结的大网之中,互不相知又息息相关。
顾延之是一个浑身上下毫无死穴的杀手,仅武功而言。不知从何处继承了昔日无人匹敌的“天下第一刀客”九尾的绝世刀法,加入鬼煞门后便横空出世,用无数鲜血杀出了“夜修罗”之怖名,五年间痛灭江湖名人榜中的高手不下十位。
《江湖奇闻录》里,顾延之籍籍无名;而夜修罗脚下,尸横遍野。
顾延之本无秘密,又或者说,他的秘密根本无人知晓,因他太擅于隐藏。千界司能得知顾延之的秘密,是因为白阎王——白阎王许是鬼煞门的头领,顾延之便是由他招募而来,二人间却时常不睦。纵使如此,顾延之仍旧十年如一日效忠于鬼煞门的任何命令,事事全力从不抗拒,如同一具没有感情的杀人武器。
这种情况只有一个解释——顾延之有把柄在鬼煞门手中。
招揽此杀手的同年,白阎王重金购下了蜀南六指峰中的一处花田,所花账目之巨,就连千界司的尊主看到后亦啧啧惊叹。
那花田在偌大六指峰中占地不过半亩,却因得天独厚的奇诡地势,成就了独一无二的白日冰寒、黑夜温暖的极端气候,成长出一种形态光色皆如水晶一般的水中莲花,唤作“瑶池冰莲”,有续命之奇效。而此莲花只能暂救因身中剧毒而垂死之人,仅吊命而已,丝毫解不了毒素。
夜修罗的秘卷几乎一片空白,而白阎王的那一卷却将他出卖得彻底——六指峰的莲花田,夜修罗每次完成任务后所给他的入峰令……
看似无关的事情由时间点串联在一起,便形成了白阎王的秘卷之,夜修罗的秘密——他需要“瑶池冰莲”为人续命。
跨出千界司的老酒铺,沈清酒耍起折扇翩翩然走远。他已知此行目的地是何处:
蜀南,六指峰。
顾延之将马车靠停的时候已是傍晚,官道尽头,夕阳如一滩蒸化了的蛋心,红得黏稠。他正欲解鞍下马,身后车帘中忽然扑出来一双手将他的脖颈锁住!
顾延之没有意识到这是玩闹,立马反拧那人的手臂,将她拖出马车;只听得一声筋骨剥离的闷响,宋莳萝大臂脱臼,惨叫着摔下马去,被顾延之又一把捞起。
驿站中的客房既小且挤,一间挨一间,于是整个晚上,歇宿的商旅、公差、过客们便都淹没在宋莳萝嗷嗷的痛叫声中。顾延之花了好大力气才将宋莳萝按制在板凳上,把手臂给她接回去,完事了,宋莳萝还是哭着叫疼,一双小脚直乱蹬。
怒火中烧地来敲门的人陆续不断,好言相商的少,破口大骂的多。每次外面一来人,顾延之就伸手去捂宋莳萝的嘴,赔笑道“不叫了,不会叫了”;没过多久,小千金又一哀一嚎的,咣咣咣的敲门声继续响起,就差踹门灭口了。
不知是哪条道上的江湖草莽忍无可忍,真一脚重重踢在了门上,粗声粗气道:“个骚娘们儿鬼叫个什么,下面痒了是不是,出来给老子给你操一操|你就舒服了,要你骚叫鬼嚎,去你奶……”
房门哐当打开!莽汉被门风扫退几步,只见一个面寒如霜的高大男人伫立眼前,什么东西忽然在自己眼前晃了一下,他还没看清,下身便陡然一凉——
亵裤已裂开,宝贝根上直直垂着一柄锋利竹刀,刀刃贴肉站立,仿佛风一吹便会倒。
莽汉一瞬冒出冷汗,动也不敢动。顾延之稍弯腰将竹刀从他宝贝根上拿起,动作缓慢,仿佛粗笨,更令莽汉煎熬不已。
他一句话没说,只一记眼神,随后关门。
莽汉颤抖着将下面遮好,擦着脑门儿的虚汗,脚下一软跌在门槛前,似乎还没搞清方才发生了什么。只是这一夜中,再有人来敲宋莳萝的门搅扰,他都恶狠狠地将其赶走,不敢再惹出顾延之。
翌日一早,出了槐花庄地界以后,顾延之便要与宋莳萝分道扬镳。
“我不走!”
“你该回家了。”
“哼,你有种把我带出来,有种把我送回去啊!”
“没空。”
“那就让我跟着你嘛!顾延之,求求你啦……”
“不行。”
“给个我能信服的理由先!”
顾延之将宋莳萝从头到脚打量一番,犹疑道:
“你吃得多,我没东西喂你。”
宋莳萝掏出背上的大包袱,抖落一地银元宝:
“我有钱,我自己买!”
顾延之道:“路上很苦。”
宋莳萝道:“我顶天立地大姑娘,不怕吃苦!”
顾延之道:“我要去的地方很远。”
宋莳萝道:“越远才越好呢!天地之大,见识见识。”
顾延之道:“你也许会后悔。”
宋莳萝道:“那也是我的事,你只管带我走就是了。”
他再没有理由。
那就捎着她走一路,等她想离开了,他不会挽留;倘若她一直执迷不悟……
他想,他会有许多借口,推她回去那温室之中。
暮色山道下,晚归的牧人赶着十几只羊羔踏过春雨后的斑驳泥泞,一支高昂牧歌酣唱得尽致淋漓。顾延之松散着坐在坡前,吹起竹哨遥远地应和着那支古朴的调子,回忆起少年时些些江南往事。
十四岁,他失去了相依为命的师父,因不愿执刀,从此流离沦落。在成为杀手以前,除了乞丐,他做过一切下贱的糊口之事,受气又肮脏;曾有过彷徨,内心却始终安然。而杀人仿佛就是一条不归路,一旦打开,便速速堕落,永远回不了头了。
宋莳萝听得陶醉,哨音却戛然而止。顾延之披着落日余晖,惆怅遥望远方如飘带般起伏的山脉,山影朦胧如纱,东边升起了一镰洁白的小弦月。
她翻翻包袱,取出一支鹰翅骨制成的骨笛,笑呵呵递到顾延之面前:“喏,这支骨笛换你的竹哨,你赚惨了。”
有了顾延之的竹哨,她就可以吹哨引鸟,多神气啊。这买卖划算,鹰翅骨做的骨笛可比青竹做的哨子珍贵多了,他心里肯定乐开了花儿。
顾延之笑她不懂。
宋莳萝第一次见他露出笑容,惊叹着凑近,问他开心什么。顾延之总不能说笑她无知,只浅浅道:“骨笛贵重,竹哨无价,如何易物?”
“哼,不识货,懒得理你了。”
宋莳萝气呼呼走开,没几步,又回身看一眼广阔暮光山色中的顾延之,剪影深刻,犹如一尊寂寞磐石。她忽然想去摸一摸他的头,再好好劝导他一番:
“骨笛有价值上的贵重,竹哨有人情上的贵重,都是贵重,其实还是能换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