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五出十八归的老大
琼斯看着眼前的老地精莱姆恩还有老大强森手中的雪茄出神。
他在想,在自己老家威斯玛尔的种植园学到的烟草知识。
一般来说,强森手中的“软玉矽”和莱姆恩手里的“赫天峡”,虽说都是雪茄,但在烟草阶段,它们都是同一座种植园里,同一株烟草身上长着的叶子。
只不过最为粗老的叶子做成了最低等的“软白塔”,最肥大的做成了“软玉矽”,顶部最嫩的做成了“赫天峡”。
就像是人生,琼斯还记得在老家威斯玛尔的时候,同样在街上玩耍的孩童,有的人长大了,成为帝国的栋梁,伟大的圣殿骑士,比如小马克,有的人长大了,成为了籍籍无名的敲猪匠,比如小斯坦利,有的人长大了,成为了名不见经传的死灵法师,还觉醒了先天讨债圣体,比如自己。
眼前的俩人思考着事情的脉络,却见琼斯这家伙又在发呆,强森不由得一巴掌拍在琼斯的头上,给他强制开机。
“你说,你活下来的原因,是因为老威廉正在和欢愉恶魔激烈的搏斗,没空理你?”
“又因为老丕平那个黑心的奸商被伟大的父神带走了,所以老威廉拒绝支付500银克朗的赏金,所以随便给了你一颗骷髅头把你打发了?”强森浑身散发着不善的气息,盯着琼斯。
看着老大和善的眼神,琼斯有点忐忑,但祸终究是自己闯的,只能硬着头皮点头。
强森看了一眼莱姆恩,说道:“这样,500银克朗是老威廉给老丕平的,老丕平给小伯恩多少我不知道,小伯恩给冒险者大厅50银克朗,我们小队没有资质,莱姆恩先生在冒险者大厅接取任务需要缴纳3银克朗的保证金,还要收取10银克朗的资质手续费,以及完成任务后交任务的5银克朗茶水费。这次任务如果按照失败来算的话,我们只需要付给莱姆恩先生3+10=13银克朗的手续费就行了。”说完,强森掂了掂手里的骷髅头,对着琼斯说道。
琼斯不清楚老大是什么意思,但感觉到不大妙。
“我们队伍这次付出的花销,除了莱姆恩先生的13克朗外,还有5克朗的消耗品,以及给射手“李”的抚恤金35克朗,一起是215克朗,我是老大,我做主,你给21克朗就行,这次的奖励对你有用,看在你跟了我几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份上,就给你了,我们几个兄弟就当白跑一趟了,这次的委托很难,捡回一条命就算赚大了。”强森不大灵光的脑子在计算金钱时,充满智慧的眼神,算的分毫不差。
“再算上扣掉你这次的酬劳800铜索克(1000铜索克=1银克朗),就算20克朗吧,再扣掉小队要共同分摊的部分,就算18克朗,这个奖励的魔法道具给你算5克朗。”强森自顾自的说着。
说话间,他从莱姆恩的手边的桌子上拿过一张皱巴巴的用作打绷带的坏布。
强森拿着鹅毛笔用歪歪扭扭的笔迹在坏布上写着:“今长脚陛下登基第十七年春天第三次打雷,琼斯先生向强森大人借取银克朗共计18银克朗。每月计算复利2克朗,琼斯先生务必及时还清利息,不得有误。”说话间,强森掏出自己不斩老幼的大刀向着琼斯的手比划了两下。
察觉似乎不大合适,又从怀里掏出一把专杀老幼的小匕首,囊了一下琼斯的手指,用力的在坏布上按了一下,然后把那破破烂烂的骷髅头丢给琼斯。
说完又让队医丽雅释放了一道愈合术。
只见手指的伤口夹杂着坏布的布屑与雪茄的烟灰在缓缓的愈合,琼斯有点着急,拿过小刀在伤口挑了两下把脏污除去,这才放心的看向那自己莫名其妙按了手印的坏布。
“嗯?!五出十八归,这是高炮啊!”琼斯顿时想起自己前世某个发小从事的职业,头皮发麻。
“还有每个月两克朗的利息!”
“操!”
琼斯在这一刻无比的想死。
不过形势比人强,身为中阶战士的强森老大可以在上午逼他进威廉古堡送死,下午也可以逼他签下这份该死的协议。
不过好在琼斯还有老师留下的修炼手札,可以一天天慢慢变强。
而死灵法师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平时的修炼不需要十分贵重的魔法材料。
而其他系的同行们,则需要像地精与仓鼠一般,不停的寻求财富。
就比如昨天在战斗中被他用召唤亡灵+尸爆连招炸死的那只构造物,便被小伯恩大人看中其高昂的价值,直接点名当做任务失败的补偿收走了。
天知道小伯恩大人这些正统的魔法师,在修炼的时候要消耗多少资源?
这么想着,琼斯回过神来,已经发现自己出现在营地的边缘。
旁边是拉着他走出营地的老友丽雅。
“丽雅,你在做什么?”琼斯用智慧的眼神疑惑的问道。
“没什么啦,老大说,你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冒险家了,需要走出他的庇护,自己接取任务来成长!”丽雅依然是那么俏皮,还吐了吐舌头。
“啊,这样啊!那我也得收拾一下东西啊!”琼斯有些着急。
“不用啦,已经有人帮你收拾好了,你记得每个月要还我们“猎疤者”小队利息哦,不然会遭到我们的追杀!”丽雅又吐了吐舌头。
“啊,我这是被抛弃了?”琼斯心想。
失去了驻地的琼斯牵着自己的亡灵驴子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闲逛。
在第三次被光明圣殿的守卫驱逐之后,琼斯终于发现天已经黑了。于是匆忙的赶去自己的新崔斯特姆最后的去处——荒野墓园。
新崔斯特姆真是个神奇的地方,明明区域没有老家威斯玛尔面积大,但是荒野墓园中坟茔的数量远超威斯玛尔的墓园。
尤其是有些(划掉,海量)墓碑上的名字都来自于同一个姓氏:奈非天。
还有一些则叫做:涅法雷姆。
琼斯来到守墓人的破败小屋,推开了歪斜的门。
里面是一具枯败的白骨,白骨还算体面,穿着麻布外衣。
“咦,这是什么材质?遗骸都快风化了,衣服还好好的。”琼斯看着守墓人的遗骸有些疑惑。
不过他按照这一行的行规,先念诵死灵之神拉斯玛大人的祝祷词,使得亡灵平息,再使用召唤亡灵的法术驱使这具髑髅脱掉外衣掸掸灰尘叠好,然后它扛着锹走出小屋来到屋外给自己挖掘了一个墓穴,又挥动斧子劈了一块墓碑,在上面刻道:“不知名的守墓人”。
下面的墓志铭写着:这是一个不为人知的人,在经历不为人知的故事后,不为人知的死在了墓园的小屋中。
在结尾琼斯刻上:一个同行留笔。
随后白骨自己跳进坑里,拿着斧子“歘欻欻”蒯土。
在把自己全部覆盖后,白骨“唰”的丢出斧子,深深的插在小屋的木头墙上。
琼斯看着被前辈打扫干净的小屋,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自己到底是个爱干净的人——只要不用自己亲自动手。
在被老大驱逐后,琼斯一人一驴就在墓园小屋住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