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金毛大黄
平日里车水马龙的路上横七竖八停了不少车子,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汽油味,马路中间七八辆车连环相撞在一起,彻底堵死了交通。
好在没有看见遇难者,数辆百万级的轿车被随意丢弃在路上,这种天气想要开车基本是不可能的事。
果然在危机面前,什么豪车豪宅,都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一路上偶尔能看见一两个人,都是面带惊恐的拼命逃窜,显然也是遇见了什么恐怖的事。
耳边时不时传来动物奇怪的嘶吼,但似乎都因为畏惧手上的火把没有靠近。
就这么一路上有惊无险的走回家,有一件事沈诚猜对了,无论是什么生物,对火的恐惧都是天生的,火绝对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现,没有之一。
当世界上所有生物都畏惧火的时候,人类就已经掌握如何利用它驱赶野兽了。
“妹!”
沈诚推开家门,熟悉的血腥味让他眉头紧锁,一脚踹开妹妹房门。
低头看去,满地干枯的鲜血,家里养的金毛倒在血泊之中,浑身上下布满了指甲盖大小的蚂蚁,嘴里还叼着一只硕大老鼠的尸体。
“大黄!”
金毛名叫大黄,是沈诚很小的时候捡来的,因为妹妹的眼睛看不见,就一直让他陪着妹妹,保护妹妹。
从小到大,大黄都很忠心,宛如护卫犬一般,从来不曾离开过妹妹十米以外。
看着被啃食到面目全非的大黄,沈诚怒火中烧,从床上拿来枕头,把大黄身上的蚂蚁全部扫了下去。
被扫到一旁的蚂蚁不甘心的又爬上尸体,两只钳子般的大鄂不断张合,在沈诚的面前明目张胆的啃食着大黄尸体上的血肉。
“去你妈的!”
沈诚面目狰狞的抬脚朝着蚁群踩去,鞋底微微凹陷,蚂蚁坚硬的外壳硌的他有些脚疼。
“噗”的一声,一股黑色的液体从被踩扁的蚂蚁身上溅射出,说不上来的难闻气味充斥着整个房间。
“噗~噗~噗~”
顾不上脚疼,但凡是活着的蚂蚁,他都没有放过,直到消灭了所有蚂蚁,才喘着粗气脱下鞋子。
鞋底已经破损的不行,沈诚摸了摸脚上无数个像是被石子硌出的印记,又疼又痒。
“连蚂蚁都变成这副德行了?”
换了双鞋,沈诚眼眶通红的摸了摸大黄的头。
“谢谢。”
大黄的双腿已经被蚂蚁啃食的露出森森白骨,沈诚流着泪,用被子把他的尸体裹了起来,放进衣柜里。
从小到大,沈诚都没有恐惧的情绪,但是其他情绪却会被无限放大。
别人一笑而过的笑话,他能笑到肚子抽筋,悲伤也是一样。
人类的大脑非常复杂,用医生的话来说,他脑子里有一种叫做杏仁核的器官很难被恐惧刺激,但是相对的,其他管理情绪的器官就特别敏感。
得先找到妹妹,也没有时间去处理大黄的尸体,沈诚关上橱门算是给大黄找了最后的归宿。
沈诚静坐在客厅里思考,因为妹妹的眼睛看不见,所以不可能自己一个人跑出去,除非有人会来带她走。
正想着,眼神瞥见桌子上摆着一个碗,碗下面还压着一张白纸。
拿起白纸,上面歪歪扭扭的写了五个字“我们在6中”。
“刘姨!”
刘姨是沈诚隔壁的邻居,也是周围唯一一个会关心他们兄妹俩的好心人。
沈诚父母前两年因为车祸去世,只剩下一个比自己小十六岁的妹妹相依为命。
父母走的时候,只给两人留下这么一套房子,要不是刘姨隔三差五的来帮忙照顾着点,他一个人很难把妹妹养这么大。
刘姨的儿子在六中上学,看见字条,沈诚提着的心稍稍松了口气。
室内的温度越来越高,天花板被火把熏的焦黑,沈诚从厨房里拿出菜刀别在腰上,想了想,又把家里各种常备药塞进一个包里,背着包出了门。
六中的路他不是很熟,但好在也不算远,凭着记忆和方向感慢慢前行。
走了十几分钟,突然看见一具尸体横在路面上,尸体正面朝下,脖子不知道被什么穿了一个大洞,血液已经凝固,不少乳白色的蛆虫正在往里面钻,隐约还能看见,溃烂的皮肤下不断有东西鼓起,蠕动。
有些作呕的沈诚准备绕开尸体,突然敏锐的察觉到后身好像有什么动静,一转身,一只龇牙咧嘴的野狗匍匐着上半身,目露凶光的盯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