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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封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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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字如面:

    也曾把栏杆拍遍,伫倚危楼,也无细雨也无风。

    延滞心跳,轻着笔端,给你写信。日日夜夜的纷乱思绪,全都研成粉末揉进了文字里,一次次唇角的微微上扬都融化在夕阳里,拉长的黑暗之下,是慢慢接近的背影。

    所谓错过,不是错了,而是过了。在诗歌隐退,信札消匿的年代,歌词就是可供吟唱的情书。音乐这个东西,开心时入耳,伤心时入心,真正动人的又怎是那一句歌词呢?是生命中的那些,关于这首歌的故事,是在写下这个故事前,失去的那个人。在冬天遇到鱼又有什么错呢?隔着厚而坚实的冰层,你与鱼双眸相凝,看着它转身,看着它深潜,沉入水底,消失在阳光照不到的黑暗。于是等到下一个春天,你再一次来到这片冰面,如果没有错它还在那里等候,那你就可以愉快地将她钓上来,吃掉。

    有人说,早已过了笔生纸面的年代,这些是该淘汰的了。或许确有一定道理。一封信相较于一条短信,前者或许要很久才能到达,而后者只需一瞬;但后者只能抵达一个人的眸,而前者却能抵达一个人的心。你到底是爱收到一条消息,还是一封手书呢?铺陈在面前的信,你可以小心翼翼的将手伸出,一点点抚摸那块块墨字,字面的凹陷中,挤满了浓浓的情谊,或是说,情意。

    君可知,人为什么习字?在这般网络发达的时代,完全可以把所有的文字工作交给电脑,随意在键盘上敲敲,一份文件,一篇文章,一本书,就都有了。但是你看向它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认识的字,有时倒是陌生了——像是隔了些什么。是了,一个人,一百人,一万人,那字都是一模一样的。淹没在洪流中,你的一千字与我的一千字,没什么区别,摸不到感情。想想古时候的抄书者,一笔一划间,写满了信仰和虔诚;想想年少时送出的情书,洋洋洒洒,抒写着爱慕和赤诚。那字迹间的感动,是网络触不到的真实。

    听一首歌,会想沉浸于此,但更想带她去向四面八方。读一封笺,只想依偎在一片温软,独自留恋,暗自沉沦。不需要任何人的挽救,不需要被唤醒,只在梦中来回游荡,便也十分满足。手边有关你的所有物什,不过区区百来个字,却翻来覆去,经年以来,常看不厌。不舍得它有一丝一毫的损害,那是对过往岁月的保护。

    终于明白为什么会喜欢老物件儿。看着一张张泛黄的纸,品着一段段古旧的时光,踽踽独行在熟悉的街道,一草一木的追忆,都是为了整理你的记忆,都是为了一个梦。证明哪怕是你,也曾经那么深深的爱过我。字越化越简,情也愈愈浅淡起来。犹记得故时的“爱”,是把心都放在里面的。我将余生交给你,不问你的余生是否与我有关。人生若只如初见,自不可能再轻易放手,你是手中断了线的风筝,尚未飞远,所以尚可自欺。当是在一人那里找到了新的似曾相识,当是他年少有为不自卑。可是我,又何尝不是?

    find him ,then kill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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