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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8 章 火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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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斯克丢给龙跃一把剑。

    龙跃摊手,这是想跟我决斗的意思啊。

    龙跃一副不耐烦的神色,他现在累的要死,就想吃点东西然后睡一觉。

    龙跃将剑丢给张玉。

    张玉伸手接住,又抛还给了龙跃。

    “教主,他是找你决斗,不是我!”张玉摆摆手,一副看热闹的样子。

    达斯克一笑,招呼一名好兄弟从奴隶中站了出来,和达斯克肩并肩。

    龙跃冲他挑了挑眉:“你也有份。”

    又把剑扔给了他。

    张玉无奈接过。

    龙跃从达克斯手里接过另一把剑,挥了挥。

    始终没有绣春刀顺手。

    “有刀没有?”龙跃问道。

    达克斯不解,他们决斗一般就是用随身佩戴的短剑。

    龙跃指了指刀背,做了个劈砍的动作。

    达克斯点头,奴隶们翻找了一圈,丢给龙跃一把弯刀。

    龙跃看着这个弯就头疼。

    一般直刀背厚会重很多,弯刀相对要轻一些,对手腕力量要求也相对友好一些,相对应就少了一些刺的招数。

    而直刀,像绣春刀,兼具韧性与锋利,重量适中,那是上品宝刀。

    普通的刀则大多是单面开刃,十分沉重。

    龙跃用的绣出刀兼具剑的一些招数与灵活却主要以劈砍为主,劲大力沉,非常实用。

    对于一般武者,剑太脆弱了,很容易折断,所以有练刀三天,十年磨一剑的说法。

    但是对于用刀高手,尤其直刀,介于刀和剑之间,正所谓重刀单锋,大巧不工。

    刀的门槛在里面,就那么简单的几招,没什么花里胡哨,玩明白的却没几个。

    剑则是有些放飞自我,逍遥肆意,主打一个灵活,玩的是个技术,钻的是个空子,真真正正的脆皮宗师秒杀流难度。

    往往成了贵族们的游戏。

    高手自是能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普通人多半望而生畏。

    娱乐娱乐还行,主打一个秀儿啊,没把握千万别排位坑队友。

    龙跃没办法只好自己改装,将两柄剑的剑刃绑在一起,勉强当刀使。

    达克斯见了不肯吃亏,左右手拿了双手剑。

    难度又加倍了。

    张玉一看,这二位真够要脸的,与那个奴隶两人,一人寻了个盾牌。

    奴隶跑过去拽了拽张玉的盾牌,把手有些松,把自己的塞给他,然后找了些绳索绑紧自己用。

    张玉晃了晃盾牌:“够意思。”

    还没高兴多久。

    达克斯踩在那名奴隶的盾牌上,两人一齐使力,达克斯飞身跃起,朝龙跃扑了过去。

    “教主小心!”张玉大喊。

    龙跃还在研究那把双刃剑。

    没留神达克斯从天而降。

    妈的妈我的姥姥,龙跃这一惊可非同小可。

    阳光下逆光一个硕大人影,凌空扑到。

    龙跃稳住心神,前脚虚踩,双腿半蹲,迎着落日余晖,平削而出!

    挥刀断,双剑被齐齐砍断。

    斯巴达一惊,落地滚开,又从奴隶们手中接过两柄短剑。

    龙跃虚晃一下,嘴里吓唬着:“哟噢!”

    斯巴达一个前刺的动作。

    发现龙跃只是试探,又待收回。

    就是这么刹那间的功夫。

    一刀斜斜劈刀,力劈华山,不可不避!

    横剑格挡,双剑再次断裂。

    斯巴达身体灵活连忙倒地滚开。

    龙跃竟使些力大劲沉的招数。

    并不是他以力著称,恰恰相反,龙跃主要是巧,贼二字。

    他跟王阳明学了,知行合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这些角斗士要不使用一些极其重的大锤,长矛,要不使用这种短剑弯刀。

    就比如这达克斯,就是擅长使用短剑,虽然绅士,但是这剑是这么好练的吗,白瞎了一身魁梧肌肉。

    龙跃吃准这点,用改造的刀直接砍断他的兵刃,斯巴达单手剑都不见得比龙跃玩的明白,还用双手剑。

    他是没遇到张三丰、秦良玉那些用剑高手,若是遇到了,就知道刀的好处了。

    你别看龙跃的刀法朴实无华,这几招却正好卡到斯巴达不得不格挡的空档,当真大巧不工!

    实际还是龙跃比较巧。

    龙跃再不给斯巴达拿武器的机会,连劈带挂,打得达克斯嗷嗷直叫。

    奴隶们看得一阵交头接耳,纷纷单膝跪地。

    龙跃连忙拉住张玉,二人想找马,结果发现早被奴隶们牵的老远。

    二人发足狂奔。

    张玉边喘气边嚷着:“教主,我知道你苦衷,不过咱们这么做不好吧。”

    “这帮人估计还得被抓回去。。。”

    “先管好自己吧”龙跃头也不回。

    张玉骤然停下,屁股往下一坐:“要走你自己走吧,我要留下来。”

    “张玉!”龙跃大声疾呼!

    就拖延这么一会儿,达克斯骑马带人赶到,又将龙跃二人围在当中。

    龙跃揪住张玉耳朵,恶狠狠道:“就特么你哏!”

    张玉抱着肩膀一副不服气的样子。

    长夜当歌,龙跃发现这帮人烤的鹿肉还不错。

    山坡上,望着星海茫茫,击剑而歌:“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当上下而求索。。。”

    “唯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

    “思小薇之聪慧兮,犹在水之一方。。。”

    反正记得清记不清的就这么胡诌着。

    达斯克的妹妹和乡人的一些小女孩,从未见过如此古朴优雅的歌声,听不懂是听不懂的,没人听得懂,龙跃自己都是胡咧咧。

    春日的夜晚正是少女们情窦初开的时候。

    爱丽丝如同金丝雀般,引吭高歌,女中音的浑厚自有一股贵族的气息。

    龙跃也问达斯克,你妹妹是贵族少女吗?

    达斯克说他家世代务农,帮奴隶主耕田种地。

    龙跃、张玉欣赏着乡村百灵鸟的歌喉,张玉痴痴望着这位少女。

    龙跃仿佛见到了维也纳金色大厅。

    爱丽丝端着一杯红酒来到龙跃身前,羞红了脸。

    达克斯拉起了依依不舍的张玉,众人打算把喝醉的龙跃二人留在此处浪跟里根呛!

    龙跃暗感气氛不对,连忙叫住张玉,搂着达斯克一帮奴隶去吃酒。

    达斯克皱着眉,心想这个小将军也一表人材的,能配上自己妹妹,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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