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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语言艺术的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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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凡留了下来,做了王希之的徒弟,当然,承担了照顾老头的重任。

    两日后,府邸被打理出来,恢复该有的大气堂皇。

    “呼~小黑,真是累死个人,这家终于被我们整理干净了。”林凡长舒一口气,一屁股躺倒在地。

    “汪汪~”可不是咋的,它两天垃来也没少折腾。

    凉风徐徐,已是深秋季节,庭院内,池塘边,摇椅上,王希之闭着眼,手中折扇舞动,舒适的摇啊摇,说不出的快活滋味。

    “事事无忧,事事不亲违,老了老了,能有人伺候,何其快哉!幸哉!”王希之感叹自己幸福的老年生活。

    “王师,家里没米了,你还有银子不?我出门买些回来。”

    闻言,王希之心下一紧,米咋又没了,不是刚购买十斤米不到两天吗?

    又想到一人一狗抱着饭桶刨饭的画面,他不由无语,原本以为捡到个宝,没想到是两个饭桶。

    林凡想说他们都没放开了吃,不然,那十斤米只够一天的。

    “全部拿去吧!只剩这点家当了,今后你要学会丰衣足食,不能总想着啃老吧。”王希之心疼道,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接过银钱,林凡带着小黑出门了。

    以他们那样的饭量,林凡也知道老头挺不了多久,但没想到如此之快,不到半月就被掏空了。

    如此一来,他们得找些活干了,不然,饿死街头那就搞笑了。

    万古以来,成为第一个被饿死的长生者,简直丢尽穿越者的脸。

    城中漫步,豁然开朗,一幅盛世画卷铺展开来,这是林凡第二次出门,依然会感到震撼。

    街道相当宽松,无数街边小商贩叫卖,卖药材的,卖小吃的,卖工具的,……

    还有杂耍艺人街头卖艺,到高潮处,围观百姓纷纷大声叫好,拍手称快,大气之人则会扔出铜板。

    “看就看,扔什么铜钱,家里不过啦!”妇女用力掐了一把自家男人腰间嫩肉,男人痛的憋红了脸,为了脸面却强忍不吭声。

    无数人匆匆而来,又匆匆离开,街道之繁华,十年如一日,稀疏平常。

    晃悠悠乱逛,直至夜色来临。

    一眼望去,楼台阁宇并排矗立,灯笼高挂,才子佳人随夜色走出,开始吟诗作对,姑娘们也到了工作的时间,静候读者老爷们的垂怜滋润。

    乱花渐欲迷人眼,林凡和小黑愈发痴迷,险些走不动道,将买米之事忘得一干二净。

    “嘿…小黑,刚才那楼上的姑娘唤我公子,还对我笑了,抛了媚眼。”

    汪汪汪!

    小黑好开心,大城市真的不一样,刚刚好几条不知什么品种的美女,对它摇晃尾巴,示意它过去,可都被它拒绝了。

    它记得林凡说过,外面不能胡来,会染病的。

    完全入夜中的乾清城更是纸醉金迷,富人们出门,开始寻找乐子,他们丝绸华服,举手投足间都带着奢华气息,尽显大气。

    一旦富人们走入风花之地,女人无论美丑,皆疯狂朝他们身上贴,私处隐隐若现,又遮遮掩掩,生怕他们占不到便宜,又怕门外的穷人占到一丁点便宜。

    “卧槽,小黑,全是狗大户。”林凡骂道,羡慕嫉妒恨。

    ?……

    小黑不解,骂就骂呗!可这关狗什么事?

    眼不见心不烦,买了一串糖葫芦,林凡一口,小黑一口,谁都不嫌弃,引得路过的小孩不屑撇嘴,竟与狗争食。

    “小哥,便宜点呗!”

    “滚滚滚,买不起,别来添乱,买家不缺你一个。”

    粮米店内,林凡讨价还价,惹的小二不满。

    这厮绝逼是来砸场子的。

    “米哪里卖贵了,这么多年,一直都是这个价钱,不要睁着眼睛瞎说,若是觉得贵,你不能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努力不努力工作,挣得是否比上一年多。”

    “嫌贵,不卖不就好了,又没人强迫你。”

    这一番话,林凡竟然无以反驳,没钱即是原罪,该时候大展宏图了。

    讥讽归讥讽,生活还要继续,最终,林凡还是拎着十斤米灰溜溜离开了。

    百姓的生活便是如此,没有过多的选择,活着那便已经拼尽全力了。

    林凡不得不承认,少数人出生就在罗马,而大多数人出生就是骡马。

    “小黑,今后我们一定努力赚钱,把面子挣回来,一次买个一百斤米,让小二刮目相看,震惊掉他的下巴。”

    林凡大手一挥,豪气干云道,志向那是相当远大。

    早晨出门,半夜回府,王希之多干两碗饭。

    ……

    “小凡,今日我们开始学习书法,希望你学有所成,不要辜负了为师的期望。”

    还以为是什么好手艺,就这?

    林凡大失所望,转念一想,摆摊卖字也还不错。

    于是,一人一狗,白天出城打猎以及采集药材,猎物用于改善伙食,药材拿来卖钱,购买米面。

    而到了晚上,他们则是在苦练书法。

    书法博大精深,没到一定火候,不敢半分懈怠,一日不练,如隔春秋,这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白驹过隙,时光荏苒,匆匆两年,书法已经成为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

    他们的书法愈发精湛,一撇一捺,都带着独有的味道。

    除此,林凡的气质变得脱俗,宛如翩翩公子模样,袒露出的十六块腹肌,不知引得多少小姑娘彻夜难眠,想要用她们的深浅一试长短。

    然而,左右腰间,若隐若现的两把武器,又吓得她们望而却步。

    小黑气质也变了,现在它可是文化狗,走起路来更加自信,狗狗生威。唯一不足,它还是喜欢穿花短裤。

    这两年,他们出城进入横断山脉,死的远远的,防御加到了10点。

    深夜,屋内油灯未熄,一人一狗挑灯练字。

    “小黑,你这个字终于成了,练习一万零一次,比我还多一次。”林凡哈哈大笑,心中瞬间平衡许多,他们五五开。

    对于林凡来说,天底下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小黑练会了字,而他林凡还未练会。

    真要是那样,比杀了他还难受。

    哲学家麦克阿瑟曾经说过,害怕兄弟过的苦,又怕兄弟开路虎,最好两人同甘共苦。

    汪!汪!

    小黑高兴的活蹦乱跳,这是最后一个字,哈哈…它成了,狗爷成了。

    他们开心打闹,不经意间,林凡抓起一张写着‘定’字的纸,敷到了小黑脸上,它不动了。

    对此,林凡眼珠猛的瞪大,赶忙拿走纸,小黑能动了,林凡又敷上,小黑又定住了。

    “哎嘿~好玩。”

    实验开始,林凡找出一张‘笑’字,贴在小黑头顶。

    果然,下一刻小黑诡异的咧开大嘴,露出一口尖牙,发出桀桀桀的笑声。

    “再来一张‘哭’字。”

    于是,小黑鼻子一抽,落下眼来。

    “‘舞’字来一下,还有这个……太好玩了,挨个都来一下。”

    看着‘霉’字,林凡默默收回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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