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下雨天抢劫案(一)
几场大案子的胜利,给乐菲儿带来了巨大的名望。找他办案的当事人多到难以想象,包括触犯商业条款的跨国公司、面临财产纠纷的富豪以及遇到麻烦的影视明星。此外她还担任了数家银行的法律顾问,协助起草合约条款,防范法律风险。她几乎每天都工作十个小时以上,遇到紧急事务,甚至有可能要通宵。
事业如火如荼,收入自然水涨船高。乐菲儿用这些钱给事务所的员工发放大笔奖金,赠送贵重礼品。大家都很高兴,工作起来更有干劲。
凭借着日益高涨的业内声望,乐菲儿当选为京都律师协会专家委员会的成员,这引起了地区总检察官薛振的强烈不满。
“那个女人是黑社会的帮凶,难道他们不清楚吗?这种人有什么资格担任法律专家。全是黑幕,该死的混蛋!”薛振在办公室咆哮道。
由此引发的现象是,只要乐菲儿在某个刑事案件中担任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薛振则必定以公诉人身份亲临现场与之针锋相对。乐菲儿每取得一次胜利,他对她的仇恨便增加一分。
有一次,两人在法庭上又见面了,薛振邀请了五名心理学专家为公诉方作证。
乐菲儿什么专家也没邀请。她对陪审团说:“如果我们打算建造宇宙飞船或者征服火星,就必须请专家来帮助我们。但我们今天面对的只是一起普通的抢劫案,我的当事人以暴力行为抢夺他人财物,很明显她做错了。但她身为一名单亲妈妈,为了给孩子买奶粉才不得不去抢劫,这种行为固然不对,但至少应该被理解吧。我们无需听取心里学专家的长篇大论,去探究我的当事人是否存在所谓的反社会型人格,我们只需以普通人的视角去看待这件事。简而言之,如果不去抢劫婴儿用品商店,孩子就要饿死,换成是任何人面对这种情形,大概都会作出同样的决定,所谓人之常情,不就是这个道理吗?”
最终乐菲儿帮当事人争取到了减刑。
乐菲儿已找到了对付陪审团的一种有效办法,她经常这样对他们说:“所谓‘法律’、‘犯罪’之类的词语听起来很可怕,因为它跟我们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相去甚远。但是我们如果细心观察就会发现,我们来这里要做的无非就是为了弄清一件事的是非曲直。无论原告也好,被告也好,其实都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让我们暂时忘记这里是庄严的审判庭,就当这里是一家咖啡厅,而我们作为旁观者,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讨论这位可怜的被告人的所作所为是对是错,是否值得谅,就是这么简单。”
在这番话语的感召下,十二名陪审员好像真把自己当成了咖啡馆里闲谈的局外人,不知不觉就被她说服了。
乐菲儿运用这一套办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有一次她为一名当事人辩护时,又遇到了薛振。只见薛振站起身来对陪审团说:“女士们,先生们,我想我们可以暂时忘记这里是庄严的法庭,就把这里当成一家普通的咖啡馆,你我做旁观者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讨论被告人犯下的骇人罪行。”
“嘿,听到了吗?”助手对乐菲儿说,“这个老杂种在学你说话,他在盗用你的方法。”
“别担心,我有对策。”乐菲儿平心静气地说。
轮到乐菲儿讲话时,她对陪审团说:“女士们,先生们,难以想象,地区总检察官竟会说出如此过分、如此令人无法容忍的话。一开始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他竟然要求我们忘记这里是庄严的法庭,竟然要求我们把自己当成是旁观者!”说到这儿她刻意增强语气,义愤填膺地讲道,“法庭是彰显公平与正义的神圣场所,是不容亵渎的圣地。它属于你和我,属于这个国家的所有人。而检察官却要求你们把这里当成是咖啡馆,要求你们忘掉自己肩负着的神圣职责。他的这种说法令人感到震惊,令人不寒而栗。我真挚地请求各位,一定要牢记自己的职责,一定不要忘记我们来这里的目的是为了伸张正义,为了维护被告人应有的权利。”
她的讲话真诚恳切,深深打动了十二名陪审员。
薛振发现自己不仅没占到便宜,反倒弄巧成拙,不禁后悔莫及,只能无奈接受失败。
这一回乐菲儿帮当事人争取到了无罪判决。
每次在法庭上取得胜利,就会有人给乐菲儿送来一束鲜花,上面贴着莫绍谦的名片。乐菲儿每次都把他送来的鲜花扔掉,再把名片撕得粉碎。凡是莫绍谦送来的东西,都会让她感到厌恶。
可是那天当她又一次打赢官司回到事务所时,发现办公桌上竟然有两束花。一束是莫绍谦送的,另一束花没写名字。这成为萦绕在她心头的一个谜团。
……
下雨天抢劫案是乐菲儿办理的又一桩案子,无独有偶,这个案子又是邓太太介绍来的。
“我有一个街坊遇到了点麻烦……”话一开头,邓太太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我每次都这么说,你可别笑话我。
“不会的,阿姨,你继续说。”
“是这么回事,我有一个街坊叫张有福,检察院指控他从银行抢走了五十万现金。据说事发当天有个身穿黑色雨衣的男人闯进银行大厅,拿出一把猎枪,要求工作人员把所有的现金都交出来。这人戴着口罩,看不清楚模样,拿到钱后坐上一辆绿色的小轿车逃之夭夭。车牌号码被挡住了,看不清。警方接到报案以后,把这种犯罪手法输入电脑,电脑显示张有福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仅凭犯罪手法就能确定他是嫌疑人?”乐菲儿问。
“反正检察院是这么说的,我们小老百姓啥都不懂,也不知道怎么解释。这不没办法了才来找你,你可一定要帮帮忙。这个张有福以前确实做过很多错事,可后来改过自新了。”
“警方会怀疑他,大概率是因为他有犯罪前科。”
“我也这么觉得,所以我想拜托你调查一下,如果这事是他干的,那他必须接受惩罚。如果不是,请帮他洗清冤屈。”
“好,我知道了,有消息会通知你。”
两天后,乐菲儿去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张有福。
“我对天发誓,这件事不是我干的!”张有福五十多岁,皮肤黝黑,手脚已经不太灵便,看上去不像是抢劫犯该有的样子。
乐菲儿说:“你到底有没有犯罪,自然会查清楚。但有一点我必须提醒你,要跟我说实话,半句假话都不能有。”
“好的,我明白。我敢拿自己的性命发誓,我没有抢银行。”
乐菲儿早就不相信对天发誓之类的话了,有些人不仅拿自己的性命发誓,还会拿父母、妻子、情侣以及孩子的生命发誓。要是这些誓言真的能起作用,全世界的人大概要死一大半吧。
乐菲儿问:“你认为警方为什么要逮捕你?”
张有福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因为十年之前我抢过一家银行,但我当时没发挥好,被逮住了。”
“十年前你也是穿着雨衣,拿着一把猎枪去抢银行?”
“没错,我特意等到下雨天才动手,因为这样方便逃跑。”
“那十年前你也是开着一辆绿色小轿车逃跑的?”
“对啊。”
“这样看来,这次抢劫案的犯罪手法跟你十年前使用的手法一模一样,你确实有嫌疑。”
“可这事真不是我干的,不知道是哪个混蛋在刻意模仿我。”
“事发当天你在哪里?”乐菲儿又问。
“我在街上闲逛。”
“下雨天还在街上闲逛?”
“是啊,下雨天到处逛逛,捡点废品拿去卖钱。”
“有人能为你作证吗?”
“没人,只有胡同口的小狗能为我作证,可惜它不会讲话。”
“那真是太遗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