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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啥都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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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云阁,夜间营业的风月场所。

    唐锋换了便装,把丁修带来这里,小酒喝着,小曲儿听着,待到丁修的警惕之心消散得差不多了,这才让弹琴唱曲的姑娘出去了,要跟他聊几句正事儿。

    “丁兄喜欢赌钱吗?”

    唐锋端着酒杯,稍显突兀地问。

    “不赌!十赌九骗,我不会上那个当。”

    丁修摇头回道:“唐大人为什么这么问?”

    “赌博,会让人丧失理性。”

    唐锋缓缓说道:“你若是个毫无理性的赌徒,我是不可能跟你合作的。”

    “哦……”

    丁修神色邪异的点点头,又问:“唐大人真的要跟我合作?可是我,除了挥刀砍人,就不会别的了啊。”

    唐锋神秘一笑,暂时不语。

    电影原作里,丁修这个角色确实是令人印象深刻,不只是他那略带逗比特质的一身邪气,他的性情也是难以捉摸,感觉相当矛盾。

    别看他一个劲儿地欺负师弟靳一川,口口声声要弄死他,最后关头,却又下不了手,说了句:“可真要是杀了你,这世上就只剩我一个人了。”

    靳一川为了救他,被赵靖忠安排的火枪手打死,丁修又会立场大变,协助沈炼千里追杀,最终干掉了赵靖忠。

    杀男人毫不眨眼,但不碰妇孺……你说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唐锋是懒得猜的,只需要知道他爱财如命就行了。

    待到丁修的好奇心被勾得差不多了,唐锋这才压低声音:“为了一千两银子,你都敢做什么事?”

    丁修一挺脖子,双眼眯起:“啥都敢做!”

    唐锋同样眯起眼,声音更低:“一万两呢?”

    “嘶……”

    丁修大口吸气,反倒有点不相信了:“大人不是在戏弄我吧?”

    唐锋神色凝重地摇摇头,接着说道:“这段时间,朝廷大举铲除阉党,会有很多人掉脑袋,而且,都是有权有势,曾经无限风光的家伙。”

    “这个我知道。”

    丁修抽抽鼻子点点头:“现在,京城里乱着呢。”

    “那你说,这些人死了,他们的家产,那么多银子哪里去了?”

    唐锋捏起一个蜜饯,慢悠悠塞进嘴里:“都是大官儿啊,最穷的,少说也得有几万两身家。”

    几万两,这数字听得丁修眼皮子直抽,想了想才道:“抄家呗,不都是归了皇上,归了朝廷的嘛。”

    “当然是,也不全是。”

    唐锋哼道:“现如今的官场多黑啊,上上下下的官员们胆子贼大,比咱们还大!他们认为,这世上最好骗的一个人,就是皇上。”

    丁修嘴角哆嗦两下,心说:你是天子亲军,都敢说这种话,看来真是要跟我交心啊。

    “这么说吧,不管是什么钱,最终能落到朝廷,落到皇上眼么前儿的,最多也就三成!”

    唐锋继续说道:“其他的都让那些贪官污吏雁过拔毛,一层一层地顺走了。既然如此,你说这些钱,是不是应该先过一过咱们的手?”

    “太应该了!”

    丁修一拍大腿,脑袋凑过来:“怎么过?”

    “太具体的,当然不能在这里说。”

    唐锋笑呵呵说道:“这几天,你安分一些,窝一个地方能让我随时找到,然后等我消息。当然你可以不信,大不了我自己干,少赚一些而已。”

    “别介,我信啊。”

    丁修赶紧表示:“你一穿鞋的都不怕,我一赤脚的,还有啥不敢。”

    “很好!”

    唐锋满意点头:“弄好了,咱们下辈子都就不愁了,甭管这天怎么变,咱们都可以吃香喝辣,逍遥自在。”

    丁修好奇问道:“怎么着,大人觉得,这天还会变了不成?”

    “变不变,不是咱们说了算的。”

    唐锋低声哼道:“反正我孑然一身,无牵无挂,这锦衣卫干得提心吊胆,没多大意思,不如狠狠地捞一笔,然后和你一样浪迹天涯,当一个有钱的混蛋。”

    呃……

    丁修神情一呆,略显尴尬,当然听懂了,他的意思是:我也是个光脚的,不担心你会像对待靳一川那样来要挟我,所以,才会这么大胆的找你合作。

    敢情,咱们是同一类人,我说怎么和你坐在一起逛窑子喝花酒,感觉这么自然,这么得劲儿呢。

    “今儿个,先这样吧,这几天别去找靳一川了,他那几两干巴骨头,你又啃不饱。。”

    唐锋站起来,又在桌子上放下一个五十两的银锭:“在这儿快活一宿,我请客。”

    “那就谢了!”

    丁修站起来拱拱手,瞅着唐锋离开的背影,神情稍显复杂。

    这就给了一百两啊,他可真舍得,看来,还真是有大买卖要做。

    不过,干嘛说靳一川是干巴骨头,我又啃不饱……咋感觉,像在骂我是狗?草!

    走出醉云阁,唐锋心里还在盘算着其他事情,其实,刚刚丁修若是桀骜不驯,胆敢跟自己扎刺儿,那就掏出枪来,给他个一枪爆头。

    在子弹面前,刀法再好,也没个卵用,那个距离下,干掉他轻而易举,事后也很好解释:这家伙底子多脏,一身罪名,咱身为锦衣卫,干掉这么一个江洋大盗有功无过,又有什么说不过去的,只需把脑袋上的弹孔处理一下就行了。

    没错,唐锋手里有枪,还不止一把,都装在监狱空间里呢。

    枪械子弹,是在天下无贼的世界,在地下黑市收购黄金时顺便买到的,用的当然是黎叔的名头。

    男儿行走江湖,没有一两把神兵利器来防身,那怎么可以。

    在绣春刀这样的古代世界,一把小手枪,就足以称得上神兵利器了,否则,唐锋还真的没把握正面搞定丁修。

    丁修武艺精湛,他那把一米五几的斩马刀,唐锋以小成境的铁布衫,想都甭想,肯定是扛不住的,冷兵器对砍,输面太大。

    对丁修,要么干掉他,要么用好他,反正不能让他瞎掺和进来调皮捣蛋。

    第二天清晨,守在衙门里的卢剑星,等到张百户前来坐班,先是报功(成功抓获许显纯,功劳都是大人您的),接着又问了自己补缺百户的事情。

    果然,只不过稍稍提了一下先前给他的银子,张百户立马翻脸,说出来的话令人无比心寒,也就让卢剑星彻底明白了,唐锋所言不差,指望张英这厮,自己还真是瞎了眼,把银子喂狗了。

    如此一来,卢剑星内心深处还真的升起了一点点期冀:难道,唐锋真的有什么好门路好办法,才会那般主动地提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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