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杯酒释兵权—同期大事
宋远志记录完毕之后,闭上眼睛,开始默默地思考和推算起来。他的思维如同飞速旋转的车轮一般,迅速地回忆着过去所学过的知识和历史事件。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宋远志的脸色逐渐变得凝重起来。他惊讶地发现,在这个时间段内,居然还隐藏着另外几件极其重要的大事!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想,宋远志来到正厅设茶,备好早膳等待李永的到来。
他并没让宋远志等很久,在卯正以后(即早晨六、七点钟)便来到正厅,他的眼睛微微眯着,脸上还残留着一丝酒意,但更多的是疲惫。他一边轻轻地揉着太阳穴,一边扶墙走来。
当他到达正厅发现宋远志在等他,于是收手快步至桌边,二人行辑礼打招呼后,宋远志邀他一起用早膳,只见桌上摆着一些云子(米饭),馒头(包子),云母粥(白米粥),李永与宋远志饮茶后点汤用餐。
吃饱喝足后,俩人交谈起来。“李兄,昨日听你讲述‘杯酒释兵权’之事,甚是有趣。小弟对此颇感兴趣,不知在此期间,不知你是否还知道其它的消息?”宋远志微笑着问道。
李永闻言,略微沉思片刻,道:“你说道这个,我可就不困了,在此确实有几件大事。其中在我朝就有几件。
其一:官家设立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以分宰相之权。科举制度有所改革,广纳天下贤才。颁布《宋刑统》1,统一法律规范。
其二:在建隆二年(961)的时候,司空平章监修国史王溥等,上新编《唐会要》2共有一百卷,内容文简意该理论齐备,听说之后官家还对他进行了嘉奖,以此为榜样来激励其它人,最后这本我朝新编的前唐史书收藏到了史馆。
在其它地方也有大事发生,如在辽朝: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的第三子,身为皇太弟且备受辽朝太后的宠爱的李胡被软禁于祖州。
之后在应历十年(960),因为他的儿子喜隐谋反,被捕入狱。次年,卒于狱中,年五十。(注:辽圣宗时追谥钦顺皇帝,兴宗时更谥章肃。)
然后就是南唐主李景为开旷土,增军粮,采纳尚书员外郎李德明的建议,令兵民兴屯田。”
宋远志听得津津有味,心中暗叹古人智慧。他继续追问:“不知这几件事对后世影响如何?”
李永笑道:“影响深远呐。就论我朝的那几个都说不完。”
宋远志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这些历史事件如同一幅幅画卷在他眼前展开。他决定深入研究这段历史,以期能更好地融入这个时代。
宋远志和李永两人聊得热火朝天,话题一个接着一个,似乎永远也说不完。他们沉浸在彼此的话语中,时间悄然流逝。不知不觉间,宋远志的目光无意间飘向了窗外。
他突然意识到,原本明亮的天空已经逐渐被夜幕笼罩,天色变得昏暗起来。太阳早已西沉,只剩下天边一抹淡淡的余晖。
夜晚的气息悄悄弥漫开来,仿佛给整个世界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宋远志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感慨,时间过得如此之快,让人有些措手不及。
这时李永感慨万分的呢喃“贤弟,这时间过得可真快啊,但你还是和我初见你一样,是一点没变,不论是什么方面。”
之后俩人分开,各回各家,在之后的日子里仍保持联系,以此增进情谊。转眼间,几年过去了。
在开宝二年(公元 969 年)那个金秋十月里,阳光明媚,微风拂面。然而,一场惊天动地的事件却在悄然酝酿之中。
这一天,宋太祖赵匡胤决定再次设宴,邀请了数位手握重兵的节度使前来赴宴。这些节度使们都是一方霸主,他们手中的兵权足以影响整个国家的局势。
而这次宴会的目的,正是要解决这个潜在的威胁。宴会上,歌舞升平,美馔佳肴琳琅满目,但众人都心知肚明,这场宴会绝不仅仅是一次普通的聚会。
待到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宋太祖突然站起身来,举起酒杯,目光扫视着在座的诸位节度使。
他的声音低沉而坚定:“各位爱卿,今日朕设宴,实则有一事相商。”众人皆屏息凝神,静待皇帝下文。
宋太祖继续说道:“想当年,天下大乱,群雄并起,朕幸得诸位相助,方能平定江山,建立大宋。
然而,时过境迁,如今国家安定,百姓安居乐业,我们也该思考一下如何让这太平盛世得以长久……。”
于是,在宋太祖的示意下,众节度使纷纷表示愿意交出兵权,以表忠心。就这样,一场看似风平浪静的宴会,成功地完成了权力的交接,使得大宋的统治更加稳固。
于是宋朝“文盛武衰”的转机出现,武将在北宋的时代没落了。
1《宋刑统》是宋朝开国以来第一部法典,由宋太祖赵匡胤建隆三年(公元963年)制定颁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其体例和内容与唐律有相似之处,但实际上,《宋刑统》仍然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编纂背景与内容
1 《宋刑统》由宋太祖赵匡胤建隆三年(公元963年)制定颁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
2 《宋刑统》共12篇,502条,“模印颁行”天下。
二、体例与内容
1 《宋刑统》在体例上继续沿用唐律十二篇之目,但在篇目下又分为二百一十三门,根据适用对象的性质把相同或相近的法律条文汇编为一个单元,标明其门类。
2 《宋刑统》在内容上的发展变化主要有两点。
三、影响与地位
1 《宋刑统》是宋朝开国以来第一部法典,历代都没有太大的变动,因此《宋刑统》“终宋之世,用之不改”。
2 《宋刑统》始终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是宋代审判活动的重要依据。
2王溥著《唐会要》
会要是中国史书重要的体裁之一,有关唐朝的会要唐人即始编撰。唐人苏冕撰唐高祖至唐代宗九朝事迹,成《会要》四十卷。唐宣宗大中七年(853),诏崔铉、崔瑑、薛逢、郑言、杨绍复撰《续会要》四十卷,又从唐德宗续至宣宗大中六年(852),续增了七朝的事迹。
王溥新编的《唐会要》一百卷,分目五百一十四项,记述唐代历朝制度上的因革损益,保存了许多重要文献和珍贵典故,可补正史及典志书的不足,是研究唐史的重要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