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宣传开始
楼宁之:“啊???”
来影一把拉过秦翰林, 对楼宁之说:“他有职业病。”然后又对秦翰林道, “人是摄影系的,不是表演专业的,矜持一点儿。”
秦翰林说:“做导演还矜持什么, 我要是矜持我得错过多少好演员, 摄影系怎么了?我老公还是学音乐的呢,不照样当影帝吗?戛纳影帝了解一下?”
说着便和颜悦色地再对着楼宁之:“怎么样小姑娘,考虑一下啊?演戏的感觉很好的。”
楼宁之灵机一动,说道:“……找个地方说吧,刚刚两位应该都没怎么吃好,我请你们吃下午茶,不知道能否赏脸?”
秦翰林还想挖她当自己的“林女郎”,来影向来是哪里有热闹哪里就有她, 不去白不去,而且秦翰林这个人没分寸, 死缠烂打的,她怕楼宁之小姑娘会经不住秦翰林这个大忽悠,跟过去看看。
二十分钟后, 三人坐进了一家港式茶餐厅的包厢里。
刚点好点心和奶茶, 秦翰林就迫不及待地问开了, 楼宁之多少岁,以前有没有接触过演戏这方面, 她的兴趣在哪里, 并且极力夸小演戏的辛苦, 只说它的好处,比如说演绎一个角色的满足感。
楼宁之笑盈盈地听着,等秦翰林说得差不多了,她才开口道:“秦导,其实我有朋友在做演员的,您说的这些我也知道。”
秦翰林抚掌而笑:“那敢情好啊,进了圈子你们俩还能有个照应。”
楼宁之说:“但是……”
秦翰林倾身:“但是什么?”
楼宁之说:“但是我见她之前拍戏的时候,每天都是半夜一两点睡背台词,早上四五点起,天天拿着剧本,晚上做梦都在说台词,大夏天还要穿厚厚的衣服,捂得身上都出痱子的,在太阳下暴晒,脸上红红的,要不是她皮肤好,早就晒脱皮了。”
秦翰林:“……”
楼宁之说:“还有啊,她学历不高,一直想去专业学校学习一下,前阵子终于有机会跟我们表演专业的一个教授了,光通过考验就没日没夜地啃剧本啃了一个星期,对着镜子练习,一练就是一天,嗓子都哑了。后来好不容易进了教授门下,每天布置的任务更多了,我和她住在一栋房子里,说话的时间都没多少……”
秦翰林:“……”
茶点上来了,楼宁之长篇累牍地说了一通,喝了口奶茶,最后补充道:“我这个朋友很优秀的,她……”
秦翰林和来影对视一眼,总算明白过来了,合着她是推销她朋友来了。
秦翰林马上摆出泾渭分明的架势:“我只想选你,至于你朋友什么的,不存在的。”
楼宁之不气馁,名导嘛,总要有一些脾气的,何况她现在是为了庄笙,耐心简直十倍增长:“秦导,我这儿有照片,还有视频,你要不要看一下?”
秦翰林:“不看。”他不是那么随便的人,说了要冬瓜塞他个西瓜是怎么回事,而且还是冬瓜塞给他的,他更不能接受,接受了那算什么。
楼宁之:“我保证你不会失望的。”
秦翰林:“说了不看就不看。”
楼宁之:“秦——”
来影用眼神阻止她,说:“秦导,这个虾饺皇不错,你尝尝?”
“是吗?”秦翰林面色稍霁,夹起一个咬了一口,味道果真不错,便将一整只吃下去了。楼宁之有样学样,给他介绍其他的吃的。
楼宁之感觉自己可能是操之过急了,便老老实实收起了推销的念头,道:“秦导,不是我不答应你,而是我这个人娇气,而且脾气不好,我怕我进了圈子天天骂人。”
秦翰林喝着茶说:“那你可以去拜陆饮冰为师。”陆饮冰陆影后是圈内早年出了名的脾气不好,谁惹她她就怼谁,一点面子不给,尤其是瞎编排的媒体,有一回把人记者的相机都砸了,人家愣是屁都不敢放一个。
楼宁之最爱吃喝玩乐,年纪也不大,不太关注娱乐圈,没明白这个梗,来影跟她简单科普了下,楼宁之当即笑道:“有机会我一定要认识一下。”
秦翰林乘机而入:“只要你答应我拍一个角色,我保证你能认识她。”
楼宁之就是客套一下,她真想认识陆饮冰的话,凭她的身份同下框还是轻而易举的,于是讪笑道:“还是不了。”
秦翰林一哂。
来影乐了:“秦导,你不要白费功夫了,人家家里有钱,也不需要在娱乐圈里摸爬滚打累死累活,你以为谁都像我这样缺钱啊,你一喊就来了。”
秦翰林说:“不对吧,我记得去年你在演员明星富豪榜又进了好几名,是多少千万来着,还有今年,你在北京又买了套别墅。”
来影装失忆:“哪儿有?没有这回事。”
楼宁之双眼微亮:“这么赚钱的吗?”
秦翰林说:“是啊是啊,你要来吗?”
楼宁之心里想的全是庄笙,庄笙要是赚到那么多钱……肯定不会拒绝自己给她买东买西了,她也会给自己买东买西了,到时候两个人没事儿就去逛街就去旅游。
楼宁之嘿嘿笑出声。
这顿饭吃完,楼宁之也没能把庄笙顺利推销出去,不过成功地加到了秦翰林的联系方式,秦翰林不肯死心,反正离开机还有半年时间,他慢慢磨就是了。至于和来影么,则是成功地拉近了距离,两人找到了共同的爱好:叭叭叭。两个人凑到一起也不知道是起了什么化学反应,说起来能说到地老天荒。
庄笙从中午等到晚上六点,都没等到楼宁之回来,要不是中途发过去的消息都得到了回复,楼宁之跟她说一切顺利,她就去问楼宛之楼宁之到底去了哪里并且杀过去了。
六点半,楼宁之拎着从外面店里打包的寿司回家了,一回来就给了庄笙一个深深深深的深吻。
庄笙搂着她的腰,背抵在餐桌上,问她:“怎么了这是?”
楼宁之刚想回答她她加到了秦翰林的联系方式,而且在尽力帮你牵线,话到嘴边却拐了个弯,抿着唇笑说:“没什么。”
庄笙看她不停闪动的眼神,啄了她一口:“又是秘密?”
楼宁之用力点头:“嗯。”然后又摇头,说,“是惊喜。”
鉴于她几次“惊喜”的前科,庄笙实在是不太敢相信她这个“惊喜”里面还有没有“喜”的部分,但是自家的媳妇儿,就算是只有“惊”,也要笑着咽下去。
庄笙说:“好。”
她一瞬间僵住的表情没有逃开楼宁之的眼睛,噘嘴控诉道:“你又不相信我!”
庄笙说:“我哪有不相信你?”
楼宁之说:“你撇嘴了,我刚刚看到了,你就是不信我能给你惊喜。”
庄笙被戳穿了,但是她深知这时候绝对不承认:“我没有,绝对是你眼花了,你不相信我?”
她反客为主,楼宁之一下子便入了套:“我哪有不相信你?”
庄笙顺势顺毛,摸着她脸颊道:“所以你相信我,我相信你,这就不就好了。”
楼宁之:“话是这样说……”
但是总觉得是不是有哪里不太对劲?一开始她们讨论的是这个问题吗?
庄笙趁她糊涂一举完成搅浑水大业,马上转移话题:“你这个袋子里装的是什么?”她指的是楼宁之带回家来的放在餐桌上的纸袋子。
楼宁之马上忘了她刚刚在想什么,献宝似的把袋子打开,掏出来一个包装精致的便当盒:“当当当当。”
楼宁之说:“寿司,我回来的路上想起来这家寿司挺好吃,就给你带了点儿。”
庄笙拆开便当盒,一共八个,她吃了四个,喂楼宁之吃了两个,还有两个楼宁之说她下午吃下午茶吃饱了,吃不下,庄笙才吃了。
从这天开始楼宁之又开始忙碌,她好像一直很忙,庄笙忙她也忙,忙着和人分享她的资源,忙着打游戏,忙着学习,反正就是每天瞎忙活。因为庄笙忙起来没时间理她,她只能自得其乐。
可这回不一样了,她上网搜了很多庄笙以前的剧照下来,边看边犯花痴,最后从里面艰难地挑出来了几张她觉得最好看的,还有以前的采访,凡是能找到的,她都找了出来,慢慢地筛选出有效的信息,她充满干劲,还得谨防不被庄笙发现。
第二天早上,她亲自送庄笙去机场和秋秋汇合,她拜托了两句秋秋,替她照顾庄笙,秋秋下巴都要掉了,等楼宁之走了以后一直问庄笙是怎么调|教她的,怎么短短几个月不见,她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庄笙愣了愣:“她变化有那么大吗?”
秋秋猛点头。
“可能是潜移默化吧。”庄笙发了会儿呆,望着候机室走来走去的人影,忽然难以自制地想念起楼宁之来,手里的手机震了下。
【楼宁之:上机了给我发短信】
【庄笙:好】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好像成了被照顾得更多的那一个呢?
《逢青传》的宣传开始了,庄笙的第一站在杭州,下机的时候,机场有主办方安排好的工作人员举着牌子迎接她,这于她是一种陌生而熟悉的感受,身边的秋秋比她兴奋得多。
“居然有人来接我们,还举着牌子。”
庄笙“嗯”了声,拍拍她挽着自己手臂的胳膊,走了过去。
“庄老师,秋老师。”工作人员接过她们的行李箱,在前面带路。
庄笙举起手机,对着机场拍了张照片,发给了楼宁之:【我到了,这里的天气还不错】
【楼宁之:我在上课,么么哒】
【庄笙:那你专心上课】
【楼宁之:不想上课,脑子里全是你。方小雨问我你为什么没来,我说你有事忙去了,你还有几天回来啊?】
【庄笙:半个月吧】一共定了七个城市,包括飞机往返,平均一个城市两天时间,加起来半个月左右。
【楼宁之:这么久?】
【庄笙:要是你一个人住害怕的话,就搬去大姐那儿住或者回宿舍】
【楼宁之:我先住两天吧,再看看搬不搬】
【庄笙:好】
【楼宁之:我想你】
庄笙回:【我也想你】
秋秋扯了一下她的袖子,庄笙把手机塞回了口袋里,上了车,下榻酒店在距离活动地点五百米的地方。酒店附近蹲了不少狗仔,杀青的这几个月,程小鲜肉凭借一档综艺人气再次攀升,已经跻身中等流量行列。庄笙和秋秋两个素人没戴口罩没戴墨镜也没人拍,大喇喇地进了酒店。
庄笙拿门卡滴开了房间,就看见迎面走过来的程小鲜肉和他的助理保镖,秋秋都看呆了,和庄笙咬耳朵说:“上次我们见到他的时候,他气场还不是这样的吧,感觉比之前还要耀眼。”
程小鲜肉和两人问了好,二人回了他,程小鲜肉坐电梯下去了。
秋秋跟着庄笙进了房间——她们待会儿要出去逛街,秋秋就先不回自己那儿了,她俩房间离得不近。
庄笙把行李箱放在墙角,这才解答她之前的问题:“当了明星嘛,自然举手投足都是我最闪亮。”
秋秋被她的幽默逗笑了,她站到门那边去,眼睛定定地目视前方,扭着胯走到了窗前,问她:“我学得怎么样?”
庄笙说:“你是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秋秋说:“假话。”
庄笙说:“巨星。”
秋秋:“哈哈哈哈那真话呢?”
庄笙说:“像是小人得志,你看过《哪吒传奇》没有,就那动画片,里面的申公豹,屁股扭得不错。”
秋秋朝她丢了个枕头过去:“去你的。”
庄笙也跟着笑了。
笑着便情不自禁地想到楼宁之,楼宁之那样的性子,如果她在现场,学起来一定拧胯拧得比秋秋还要夸张,然后还必须夸她,不能损,一损她就要咬自己。
半个月……
庄笙抿去唇角的淡笑。
庄笙和秋秋都没有出席这种场合上得了台面的衣服,下午便是约好出去一起逛街现买衣服的,两人都拿到了片酬,买几套贵点儿的衣服还能承受。
各自挑了几套裙装或者裤装,庄笙对着自己卡里的余额出了会儿神,当明星的支出和普通人的支出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上的,她这剩下的七十多万能支撑这一年吗?
回去的时候酒店门口被堵住了,除了记者还有粉丝,粉丝扯着嗓子喊着程小鲜肉的名字,程小鲜肉被保镖们牢牢护着,但还是被人群挤到了。
他没有半点不耐,反而焦急地提高了声音劝粉丝注意安全,然后还让保镖不要伤害到粉丝,有一个保镖护着他的时候,不小心搡到了个粉丝,程小鲜肉走过去把对方扶了起来,温柔地问她有没有事?现场呼声更大了,有的粉丝当场就感动哭了。
庄笙和秋秋在远处围观了一会儿,从后门进去了。
秋秋回了两次头,直到看不见那些人,问:“一般明星下榻的酒店不都是保密的吗?怎么会有这么多粉丝摸过来?”
庄笙心不在焉地说:“可能是不小心走漏了消息吧。”
秋秋说:“我为什么觉得是安排好的啊?为了明天的宣传造势,要不就是为了炒作他自己。”
庄笙脚步一顿,用一种很严肃的目光看着她。
秋秋愣了下:“……怎么了?”
庄笙说:“以后这种话不要在别人面前说,容易被抓到把柄。”
秋秋说:“我知道啊,但你又不是别人。”
庄笙微微动容,但依旧道:“那也不能说,知人知面不知心,你怎么知道我哪天不会卖了你。”
秋秋神色古怪地看着她。
庄笙揭过这个话题,说:“上楼吧。”
两人一道上楼,秋秋去她房间拿自己行李箱,叫了庄笙一声,等对方回应她后又将话咽了回去。
“怎么了?”
“没什么。”
“晚上一起出去吃饭?”
“好,到时候你来叫我。”
房门被带上,庄笙把今天买的衣服都铺在床上,拍了照给楼宁之发了过去,配字:【今天新买的衣服,花了好几万,心在滴血】
楼宁之放了学已经在家里了,正在对着电脑“工作”,桌面上还是庄笙的一篇采访稿,拿起手机就乐了:【我给你打钱啊】
【庄笙:不要】
【楼宁之:那你又跟我哭穷?】
【庄笙:没哭穷,我只是在陈述我的心痛】
【楼宁之:先花着吧,不用省,大不了算我借你的,等一年后你再还给我】
【庄笙:好哒】
【楼宁之:你把衣服穿一下,试给我看看?】
【庄笙:好】
五分钟后,她发了张站在镜子前的自拍过来,楼宁之对着照片看了半晌,这样的好像不能用啊,她回:【你让小黑脸给你拍,拍全身的】
【庄笙:???】
【楼宁之:我要当屏保】
【庄笙:……】
【楼宁之:拍不拍拍不拍不拍……拍不拍拍不拍拍不拍拍不拍拍不拍拍不拍拍不拍拍不拍】
庄笙已经感受到了她的魔音穿耳,只好去敲秋秋的房门,秋秋开门见到她时复杂的表情,让庄笙轻轻地皱起了眉头。
……怪怪的。
庄笙:“小楼想看我穿新衣服的样子,但是自拍的效果不好,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秋秋反手带上门,像是怕她看到什么似的,说:“好啊。”
秋秋拍照水平还行,半小时后,庄笙道了谢把她送回了房。楼宁之看着新发过来的照片,非常满意,把它们放到了文件夹里。
与此同时,秋秋望着手机网页上的那个“庄声”的百科,手握拳头抵在下巴,上齿咬住了下唇。
叮咚——
【庄笙:吃晚饭去吗?】
秋秋秒回:【去】
秋秋把页面关掉,决定相信自己的直觉,庄笙绝对不是那样的人。就算是,那也和现在的她没有关系,她当时年纪那么小被人蒙蔽了也说不好,人要活在当下。
这次再出来的秋秋和往日庄笙见到的一样,她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愿意无条件相信她的人又多了一个。
两人去吃了大排档,就着冰啤酒撸串儿,秋秋一直在展望将来,说希望她们两个成为“圈内双姝”,就和现在的陆饮冰来影一样,庄笙内敛惯了,开始只是轻笑,到后来也被她激起了胸中豪情。
秋秋打了个酒嗝,说:“我们一定会成大明星的!”
庄笙也说:“我们一定会成大明星的!”
两人举起杯子在空中碰了一下,酒液从杯沿溅出来,同时大笑:“干杯!”
这里的动静引得旁边的人纷纷注目,但是谁在乎呢?
秋秋说:“以后成了大明星就不能这么随便在街边撸串儿了。”
“是啊是啊,所以……”庄笙瞄准了最后一串儿牛肉,眼疾手快地抢了过来,“要赶紧吃!”
秋秋:“喂!”
庄笙笑着抬手,扬声道:“老板,这里再来一把羊肉一把牛肉一把猪肉!”
秋秋把即将掐到她脖子上的手收了回去。
两人在护城河边撒满了笑声,庄笙打闹累了,背靠在护栏上,仰头看天,漫天繁星落在她深黑色的眼睛里,一下一下,星星点点地闪着光。
像是有某种期限在冥冥之中慢慢地逼近了。
大明星……就像是夜空里最亮的那颗星星吗?
她攥紧了拳头。
肩膀上陡然一沉,原来是喝醉了的秋秋昏睡了过去,她松开掌心,路边拦了辆出租车回到酒店,然后把秋秋送回房间,自己匆匆冲了个澡,和楼宁之聊了两句,便入睡了。
电视剧宣传的第一站,仿佛是程小鲜肉一个人的主场,台下的粉丝疯狂地喊着他的名字,庄笙、秋秋、导演等等诸人,都仿佛是附带的,提问的时间加起来都远远少于程小鲜肉一个人。
那天回去,秋秋挺失落的,庄笙安慰了她,用的是老生常谈的那句话: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很多步入演艺圈的人都会做一夜爆红的梦,群演会幻想自己一朝被发现,配角也觉得自己会成为黑马,可是真正能做到的人少之又少,绝大多数人都是慢慢熬资历,积累经验,然后遇到了合适的契机,光速蹿红。这也给了很多人一种假象,他们绝少去探究蹿红的背后是多年不被发现的生涯。
庄笙不适用于这个定律,三年前,她就是凭借好命瞬间蹿红的。三年后,她仿佛又被命运之神眷顾了,宣传到第四站的时候,底下已经有了举着她灯牌的粉丝。
庄笙望着灯牌和条幅上仅有一个字之差的名字,目光放得很远很远,和十八岁时候站在台上的那个自己静静地对视着。
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