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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交个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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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帮忙,请问前辈你是?”

    看着和自己年龄差不多,但肯定是筑基期修士的年轻修士,陈远首先开口,口称前辈,无论对方年纪到底如何,只要对方修为比他更高,那就是前辈,这就是修仙界的共识,只看境界修为而不太注重年龄。

    “哈,不用恭敬地叫我前辈什么的,我是百里奇,路过正好看见你们被那混蛋缠上就过来帮帮忙了,好了,现在事情解决了,那家伙也晕过去了,你们快走吧。”

    “是,百里道友,那我们这就先走了。”

    见对方似乎不太愿意继续聊天,陈远也无所谓,说完就拉着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来的钱莎莎快速离开。

    幸好,钱莎莎虽然似乎有些懵逼,但还是老老实实地跟着他一起走了。

    走了好一会儿,已经完全看不到百里奇之后,钱莎莎似乎才反应过来,有些难以置信地惊呼道:“百里奇……难道是那个百里家!?”

    “莎莎,听你的说法,这百里家似乎挺出名的?”

    “嗯,的确很出名,和武陵城李家差不多,是一个建立了一座大城的修仙家族,同时还在海上贸易方面十分厉害,在我们商人的圈子里更是举足轻重,没有人不知道的!”

    “哦哦,原来如此。”

    陈远随口应了一句,并没有把百里家这三个字放在心上,他只要知道,这百里家是大势力就行了。

    毕竟,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修仙者,应该和这些大势力不会扯上太多太深的关系,就当然没必要太在乎了。

    “呼,这次运气真好,本来还以为真的要破财挡灾了,没想到还有人救我们!”

    钱莎莎一脸庆幸地说道,还珍惜地摸了摸自己的储物戒,颇有一种小财迷的感觉。

    不过,陈远倒是能理解钱莎莎的感受就是了,先不说是不是财迷,钱莎莎的灵石可是钱莎莎自己经商,辛辛苦苦赚来的,任谁都不舍得被人抢走吧。

    但是,今天差点被抢劫这事,倒是让他感到有些奇怪。

    “莎莎,难道你以前从来没有被抢劫过吗?还是说,你被人抢劫的时候,都选择乖乖服软,交出身上的财物?”

    感到有些好奇,所以陈远就直接问了出来。

    他奇怪,若是钱莎莎没办法应付抢劫,每一次都服软交钱,那她根本不可能赚钱的呀,辛苦经商所得来的一切,都只是他人的嫁衣,辛苦工作都不过是浪费时间而已。

    “唔……我最开始做生意的时候,的确根本没有人抢劫我,可能是因为我身上的灵石太少了,没人看得上吧,但后来我慢慢赚钱,身上携带的货物和灵石越来越多之后,就开始有人抢劫我了,面对这种情况,我基本上有两种办法,要么花灵石雇佣保镖,要么试着逃跑!还是有办法应付抢劫的!”

    “保镖和逃跑么……不过莎莎,逃跑有用吗?就像是刚才那个筑基期的强盗那样,你速度能比他快?”

    “嘿嘿,陈道友你有所不知,我身法的速度是很快的,哪怕是筑基期修士飞行,都不一定能比我快,只不过今天……”

    “……”

    钱莎莎没有继续说下去,但陈远立刻就明白了。

    钱莎莎没有直接逃跑,是因为他!

    一般情况下,钱莎莎对自己的身法十分自信,甚至能够比筑基期修士还要快,能够从强盗的手下逃跑,但她没办法带着另一个人一起逃跑!

    所以,为了不抛下他这个同伴,钱莎莎才没有尝试逃跑,而是直接选择服软。

    “不好意思……连累你了。”

    知道钱莎莎宁愿花钱也不抛下他这个同伴,陈远有些意外,还有些敬佩。

    虽然实际上,他并不怕那个强盗,也不是钱莎莎的拖油瓶,但钱莎莎不知道呀,在钱莎莎的眼里,他就是一个和自己实力差不多的炼气期修士吧。

    也就是说,钱莎莎的确是看重他这个同伴,才主动服软交钱,尽可能确保他们两个人的生命安全的。

    既然如此,陈远不介意跟钱莎莎说一声不好意思。

    “呵呵,没关系啦!毕竟是我邀请陈道友你同行的嘛!面对危险,我怎么能一个人丢下你就跑呢?尤其那强盗还是盯上我的灵石才找上门来的……若是陈道友你一个人赶路,那强盗肯定不会找上你吧……啊,我这么说没有恶意哈!”

    穷鬼!

    陈远当然记得刚才那强盗是怎么称呼自己的。

    事实上他也的确十分贫穷,身上一块灵石都没有不说,值钱的东西更是完全没有!

    他身上有什么东西?干粮、换洗衣服、铁剑……没了,就这么多了。

    也就是说,事实很可能真的如同钱莎莎说的那样,若是他一个人赶路,那强盗就懒得找他麻烦了。

    毕竟那强盗,一看就知道是为财不为命,一上来就说若是交出灵石就放他们一马。

    幸好,他是修仙者,就算身上一块灵石没有,也有办法活下去,而不至于因为没钱而活活穷死。

    而且,说实话他也不在乎自己是否贫穷什么的,毕竟在御剑门,他一分钱没有不也是生活这么多年了么?

    “没关系,我也不在乎,总而言之,谢谢你了,莎莎,在关键时刻没有丢下我什么的。”

    “哈哈,那是当然的啦!那么……陈道友,我们现在算是朋友了吗?”

    “嗯?”

    忽然间,钱莎莎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起“朋友”这个话题,让陈远有些没反应过来。

    这话题跳跃地有些快啊。

    钱莎莎继续说道:“其实我感觉到的,陈道友你之前心里没把我当朋友的吧?大概只把我当一个热心的商人什么的……不过也是啦,我们相处时间不长,交往也不深,陈道友你不把我当朋友也很正常……可是哦……我对陈道友你印象还挺好的,很想和你交个朋友什么的……可以吗?”

    热情、友善。

    但又不是那种可能会让人厌烦的自来熟和没心没肺。

    相反,钱莎莎能察觉到他们两人之间的距离,能够保持合适的距离和他人相处,不让他人感到烦恼和麻烦。

    最后是真诚和勇敢……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钱莎莎还是敢于吐露自己的心声,表达自己的想法。

    接下来,陈远知道,现在轮到他来决定如何回应钱莎莎的真诚了。

    说实话,他还没做好准备。

    毕竟还是那句话,他和钱莎莎认识的时间太短了,对钱莎莎的了解也不多,他没办法这么快就把钱莎莎当成一个朋友看待。

    但不得不说,今天钱莎莎宁愿自己大出血,也尽可能保证他们两人安全的做法,的确让他有些感动和尊敬。

    起码他现在觉得,钱莎莎或许是一个可以交付信任的人了。

    想到这里,陈远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

    “好啊,莎莎,那我们就交个朋友吧。”

    朋友这两个字,对于不同人来说意义是不一样的。

    对于陈远来说,他对于朋友这两个字还是比较看重的。

    现在,他虽然依然对钱莎莎不够了解,但也可以试着和钱莎莎做个朋友,以后加深了解什么的,说不定,钱莎莎的确是一个值得深入交往的良师益友呢?

    “嘿嘿,太好啦!既然这样,陈道友,我以后称呼你能不能换一个称呼啊?道友什么的,实在是有些太见外啦!”

    “唔……你想称呼我什么?”

    虽然称呼什么的不太重要,但陈远并没有一口答应,他担心钱莎莎对他的称呼让他很不习惯什么的,比如说叠词……他就没办法接受,只不过钱莎莎本来的名字就叫莎莎,那就没办法了。

    “嗯……陈大哥怎么样?我一直觉得陈道友你有一种很可靠的感觉……而且,你年纪应该比我大吧……?”

    “莎莎,你几岁?”

    “我今年二十三,你呢?”

    “我二十五……”

    “嘿嘿,那就正好啦!虽然相差不多,但既然比我年长,那一句陈大哥就算合适啦!”

    “行吧……你开心就好。”

    “嗯!那陈大哥,以后就多多关照啦!”

    热情开朗的笑容,展现在钱莎莎的脸上,有一种神奇的亲和力,让人忍不住想要和她多亲近亲近。

    看着钱莎莎,陈远觉得,多这么一个朋友也不错。

    就这样,差点被人抢劫之后,陈远和钱莎莎两人的关系提高了不少。

    两人继续赶路,前往金玉城。

    只不过,旅途中,多了不少钱莎莎的话语和笑声。

    之后,他们似乎运气就变好了起来,再也没碰到什么绕不开的麻烦,走了差不多十天的时间之后,终于抵达了金玉城。

    “陈大哥,我跟你说过吧?这金玉城可是一个极度繁华的城市!你觉得怎么样?”

    走进金玉城,钱莎莎有些得意洋洋地说道,就像是一个邀功的小孩子一样,十分可爱。

    自从那天之后,陈远就感觉到,钱莎莎和他相处的时候更加放松自然了,现在回想起来,之前的钱莎莎竟然都是有所收敛的!

    听钱莎莎这么说,陈远看着眼前的金玉城,情不自禁地点头认同道:“的确……这金玉城正如你说的那样,十分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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