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小瞧她了
二人又对视一眼,要不,还是一起上吧?
袁天晴眸光闪亮,唇角微勾,忽然从床上一跃而起,奔着其中一个黑衣人手里的短刀踢去。
黑衣人虽然脑子不大好使,但身手极快,他一抬手,想要躲过袁天晴的脚,谁知,袁天晴腿一偏,脚尖一勾,踢向另一个黑衣人。
黑衣人一时不防,手腕被踢个正着。
被踢中的黑衣人抖了抖手腕,好疼!想这丫头可能会武功,没想到武功还挺厉害。
两个黑衣人眸光一暗,收起刚才的散漫,两个合力,同袁天晴对打起来。
袁天晴的体内,可是住着唐门嫡女唐秋染。唐秋染自幼习武,又有名师授艺,武功自是相当不差。
黑衣人武功再高,又岂是四川唐门的对手?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两人就被袁天晴打趴在地。
“说吧,谁让你们来的?”
倒地的黑衣人头一扭,士可杀不可辱,绝对不说!”
袁天晴嘻嘻笑着,笑容里写满两个大字:邪恶。
她从腰里摸出一个小黑瓶,拔开瓶塞,倒出两条通体血红的小虫子。
“这虫子是从西域来的,名字叫做贪吃鬼。把它放进你们的肚子里,它会一点一点的把你们的五脏六腑,啃食干净。”
袁天晴晃了晃手里的虫子,“当然,它不会一下子啃干净,所以你们也不会痛快的死去,它每啃一口,你们就会痛到浑身痉挛……
那滋味儿,可是舒服得很呢!”
黑衣人浑身一凛,只觉后背有冷汗渗出。
“秋叔,把虫子给他们喂下去。”
“哎!”
早已候在外面的秋叔,掀起门帘子走了进来。
他一把薅起其中一人的脖领子,另一只手大力的捏开他的嘴巴。
“呜呜!我说我说。”
他使劲儿摇头,也没能挣开秋叔的手。
是他们,不,连他们的主家都小瞧了这姑娘。
“小人是左都御史府的家奴,因为有两下手脚功夫,所以主子才派我过来的。”
“哪个主子?”
“凤姨娘!”
黑衣人不敢撒谎,他不能死,他还有一家老小等着他养活。
袁天晴走近,再次捏开他的嘴巴,一粒黑色的药丸,弹进他的嘴里。
“这颗药叫做十日断肠散,十天需要服用一次解药,若不然,就会肠穿肚烂而死。”
黑衣人死死的抠着嘴,想把药吐出来。
“别忙活了,入嘴即溶,现在,药效已经开始发作了。”
黑衣人颓然地坐在地上,满脸灰败,“你想让我做什么?”
他也不傻,这姑娘没弄死他,肯定是有所图谋。
“继续回你的史府当差,凤姨娘母女的一切活动,我都要及时知道。若凤姨娘问起,你只需告诉她,今夜我的府里来了两拨人,我被另一拨人掳走,生死不知。
等我办完我想办的事,自然会解了你的毒。你也不要妄想去找别人给你解,这毒是我自己配的,除了我,谁也解不了!
秋叔,送出去。”
她踱步来到另一个黑衣人身边,“至于你,”她手一扬,寒光中,一枚银针顺着她的手心,没入黑衣人的额头。
黑衣人眼睛睁的很大,死不瞑目。
“秋叔,把他送去英国公府,扔在林碧玉的院子里。”
她还没进国公府呢,杀手就上门了。
不就是开撕吗?来吧!
袁天晴精亮的眸子,泛出森森寒意。
凤姨娘那边不说。英国公府后院,林碧玉一早起来,睁开眼就看到那斜靠在床柱子旁,两眼凸出,七窍流血的尸体。
这不是她派出去的杀手吗?
她吓得妈呀一声,又赶紧捂住嘴巴!
绝对不能让国公爷听见,她在国公爷面前维持的形象,可是弱柳扶风,温柔若水的,这样善良娇弱的女子,怎能和死人扯上关系?
况且,她要杀的那个小贱人,还是国公爷的心头好!
“林嬷嬷。”
“哎!”
林嬷嬷一进门也被吓得呆愣在原地,随即,便马上清醒过来。
“赶紧处理了,千万不能让国公爷和公子看到!”
林嬷嬷赶紧称是,招来两个心腹丫头,将黑衣人的尸体悄悄搬了出去。
床上的林碧玉这才缓了一口气,派出去的人死了,自己小瞧那贱人了!
翌日,任昭义再次上门。
袁天晴思忖片刻,便答应了他的请求,做国公府的义女。
任召义没想到她会答应,直接愣在原地,随后,便是抑制不住的狂喜。
和上次史家认亲不同的是,一切按袁天晴的要求,不必铺张,宴会不办。任昭义更是亲自动手,整修了赵之润之前住的院子,亲自书写命名:晴苑。
赵之润失踪之后,这个院子就被封了起来,除了每日打扫,不允许任何人进入。
林碧玉曾拐弯抹角的提议,要把这个院子拆除。
遭了任昭义一通训斥之后,便再也不敢打它的主意。
一切顺顺利利,院子整修完毕,袁天晴被任召义和任书默,接进了英国公府。
任书墨就是再不愿意,也违抗不了自己的老爹的命令。
他跟在两人后头,低着头垂着肩,嘴角也向下耷拉着,一个好好的媳妇,就这样被他老爹整没了。
“丫头,以后这就是你的院子,府里的任何地方你都可以去,包括爹爹的书房。”
袁天晴嘴角抽了抽,宠的这么没下限吗?
“至于你祖母那里,明日爹爹带你去见一见,以后,你若不愿,也可以不见。”
是了,袁天晴暗忖,府里还有一位老夫人呢。
她与娘亲生活的五年间,好像从未听娘说过有这么个人。
那是她的亲祖母,娘怎么会从未和她提过呢?
看来,这个老夫人,她是一定要见上一见的。
“好,听父亲的。”
“叫爹爹吧?”
任召义扬着一张笑脸,露出很是期待的表情。
“爹爹。”
一声爹爹叫出口,袁天晴和任昭义同时愣住。
她从小没有爹,又是在追杀中长大,在亲眼目睹娘亲惨死之后,她觉得,爹这个字,以后她永远都不会再叫了。
而今日,那么自然的就叫出了口。
任朝义眼睛发酸,他觉得,自己的孩子又活过来了。
他亲自去了云顶山密林,亲眼看见了那个立着碑的坟墓,墓上写着,赵之润和女儿之墓。
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