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疑心(一)
(按墨如血日记的记载,本来第一章应该是原罪:失踪几个月回来后,似乎是潜意识的原因,他开始亢奋地有计划有步骤地报复。因为吃了小倩与老头的亏,他报复的方法是找那些公家人的二奶小三。日记第一本的前面一部分,都是记载这种事,而且有过程有细节很详尽。这段荒唐生活成为了他的原罪。后面他上天入地行侠仗义拯救世界的行为,大多是对自己这段荒唐生活的救赎。因为这一部分内容有点少儿不宜,我没有录在这里。
一个精神病人,总是在精神亢奋与情绪低落中来回跳跃,《疑心》这一部分内容,就是他从极度兴奋转到极度低沉,仿佛这个世界的人都跟他过不去一样。
另外有一件很奇怪的事,墨如血因小倩的背叛而疯。但在他的日记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小倩,更没有出现过那个老头。似乎在发生那件事后,他就把小倩完全忘了。往事不堪回首,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的一种本能保护,这需要心理学家才能解释。)
一
53打电话过来,说55死了。
我已经不大记得55是个什么样子了。
53说你这个没良心的,睡了人家连人家是个什么样子的都不记得了!就是那个每天都说她老公要娶她的那个女人啊。哼!我就知道她没有好下场的,当了b子还想进贞节寺。这次不知道又跟哪个男人乱来,别人睡一下就想赖着人家,逼急了还不被人家掐死了!要不她的钱包首饰怎么没被人拿走呢?肯定是情杀!
我想起来了,55是一位官人的二奶,身材高挑,虽然长相谈不上漂亮,但她皮肤白皙,颧骨有点高,嘴唇略显丰满,两颊略显消瘦,声音有点沙哑,看起来是那种欲望比较强而很有主见的人。
这种女人长得虽然不算很漂亮,但身上好像能分泌什么催情素媚惑素一样,男人们一见到就想与她们上床。
以前与她交往时,她似乎有意把自己与53们区别开来,动不动就说她老公很爱她,肯定要离婚娶她的。她那所谓老公,当然是她的那个有家有室道貌岸然在这个城市能呼风唤雨的姘夫。她的意思是53她们当二奶都是为了金钱物质与奢华生活,而她是与她们不同,她与他是有感情的,互相之间情投意合是有真爱的,只是相见已晚,所以,她们本质上不同,还说他与她总有一天会在一起的。
回想起来,53当时极力撮合我与她在一起,应该是不安好心的。
等我与55在一起后,我想她每次见她,都可能一边好姐妹,一边扭过头臭b子臭b子地一声声暗骂。
但人都死了,53还咬牙切齿,真是有点过分。
有的人真的不如畜生,至少,二条母狗咬架,它们绝对不会在咬之前为了掩饰想咬死人家而姐妹长姐妹短地亲热。
但我关心的不是这个,我关心的是55怎么会死呢?
谁杀了她?
53肯定不会杀她。
虽然她幸灾乐祸,但魔鬼并不是人人都能做的。光有魔鬼的想法,没有魔鬼的胆量与魄力是做不成魔鬼的。
难道真是她的新情人掐死的?
就为了她想赖着人家?
不,不可能!
她与我在一起时,情乱意迷的时候,她嘴里不是喊我的名字,也不叫单音节的洋文,而是一遍遍喊她那个“老公”的名字。
那是谁呢?
哦!哦!哦!肯定是她老公发现了她与我的秘密,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一气之下把她掐死了。
从电视上看他老公年岁都挺大了。对于55这种欲望强的女人,说不定老人家满足不了。
女人好不容易等来他却得不到满足,辗转反侧彻夜难眠,忍不住自己解决,过程中想起我的强悍,鬼使神差地呻吟出我的名字。老人家的睡眠本来就不好,被她这一折腾,早就醒了,以前只听到她一遍遍喊他的名字,自然很自豪很满足,觉得这辈子没白活。现在,她居然喊另一个男人的名字,那还了得!
她那么迷她老公,她老公也肯定爱她的!
因爱生恨,见到自己爱的女人想着别的男人,同床异梦,谁能担保他不恼羞成怒呢?
不是说爱使人盲目,爱情中的男女容易冲动吗?
肯定是的!
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下一个要对付的肯定是我。
虽然他老公看起来温文尔雅,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但我一看到他那个样子,就有点害怕。
我平时最怕的就是他这种人,一见到他在电视上那副道貌岸然的样子,我总有种高深莫测、不知道自己会被他怎么弄死的感觉。
他肯定不会这样简单地掐死我了事。53与他,一日夫妻百日恩,他因爱生恨,可以失手掐死了事。我是谁?一个他眼中一无是处的屌丝,竟敢抢他的女人!夺妻之恨啊!他肯定要让我倍受折磨。
他会把我抓去,捆绑在一个黑暗的地下室里。这个地下室阴森灰暗,墙上爬满了蟑螂,地上满地跑着耗子,天花板上倒挂着蝙蝠。他请了一个桃花岛上舌头被刮了的身材健壮满脸横肉的哑妇,每天用老鼠肉糜、蜂蜜与面粉拌在一起灌给我吃,让我长到250公斤。然后开始饿,三天给我喂一次青菜汁,每天还用皮鞭抽我两顿,打得我血肉模糊遍体鳞伤。为了防止感染,这个哑妇咧着她那没有舌头的嘴含笑狠狠地用皮鞭在我身上720度无死角地鞭打完后,还好心地给我清洗血污,用75度的酒精擦洗,每天还给我打抗生素,一直到我皮包骨只剩下四五十斤。然后,他亲自过来,小心地在我身上像蜘蛛网一样密布的鞭痕里洒满火药,狞笑着说你的这个东西这么干这么小真像一根引信,就从这个地方点火吧。
拨弄着他说的引信,“绑、绑、绑”,他用石头砸出一点火星点燃引信。一灯如豆,暗无天日的地下室终于有了光亮。他狞笑着解开我的锁链,看着火“哧、哧、哧”迅速地在我身上扩散,如同数条吐着蛇信子的美丽的蛇迅速爬满我的全身,纵横交错,绚烂诡异,象蜘蛛网一样包裹我的全身。
锁链虽然解开,但我已经无力挣扎,只能坚强而痛苦地扭曲着,像一个麻花,噼噼啪啪灰飞烟灭……
二
今天回家,又感觉到有双眼睛在后面紧紧盯着我,像锥子一样。
好久没见到过这种眼光了,我感觉后背阵阵发凉。
我知道这肯定是他安排的。
他肯定是爱她的!
“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使是二奶。何况55以前那么爱他,在我没出现时,他就是她的天。
想起以前刚在一起时的如胶似漆,浓情蜜意,他的心就像刀割一样。如果没有这个该死的第三者!他怎么会伤害她?他会把她捧在手心里的疼啊。就是因为我,害得他失手害了自己最爱的人。
在这个城市,他本来就无所不能,他本来就是这个城市的主宰之一,他是这个城市的正义的化身,秩序的维护者。
现在,爱给了他力量,给了勇气,他更是复仇女神的化身,他当然能调动一切力量。
何况我还和他的那么多同僚的二奶有关系。
他会把我情况通知那些情夫们的。
能养二奶的,怎么样都是精英,是这个世界的成功人士,他们每一个都是狠角色,都有着非常广泛的背景,黑道白道都是一呼百诺的人物。
一群这样的成功人士要对付我,我可能会死得很惨。
我怕我那东西真的被他们当引信,在“啪、啪、啪”中烟消云散。
虽然,男人做大部分事都要归功于这根引信,正是这根引信点燃了他们的激情,让他们热血沸腾热情高涨,让他们满怀梦想充满幻想,让他们满是自尊与虚荣,就象公孔雀在母孔雀面前展示着它那身体不堪承受之重的漂亮的尾羽一样。但真正点燃这根洒满了硫磺的引信,我想谁都不会愿意。
我回过头去,只见一大堆人在后面跟着。
这堆人中有十几双眼睛看着我,就像黑夜中野兽的眼睛一样闪烁。
见我的眼光扫过他们,大部分眼睛怯懦地闪开了。
我知道不可能这十几双眼睛都是。
有的人是因为我扭头的动作吸引了他的视线,就像一只青蛙看到身边一个鲜艳的活动钓饵一样条件反射。
有的人无所事事、百无聊赖,但又充满好奇。
人一来到这个世界,都会不由自主地把自己放进一个圈子里,这个圈子就像一个笼子一样关住了他。对于圈子外的人,即使天天相见,也可能一无所知。但人总是充满好奇心的,在路上无聊的时候,他会左顾右盼,会盯着前面一个人的背影,一遍遍猜测着这是一个什么人、长什么样?虽然他只需要对前面那个人嘿一声问个好就能看到,他也宁愿一路猜下去,因为他已经关在另一个笼子里了。
但其中有三个人,我看到了他们或慌乱或强装镇静或吃定了你的眼神。
而且,其中有两个还似曾相识,似乎就这些天在哪里见过。
他们都打扮得可以在身上藏下武器。
一个西装革履,手里提着手提包,装扮得像个保险业务员;
一个穿着茄克,两只手插在口袋里,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一把匕首、一把手枪、一根可以趁我不注意从背后勒在我脖子上的绳子,这些东西都不大,不说一件,手提包、夹克口袋,一套都可能装得上。
还有一个是女人,她身体单薄但胸部高耸。
这种身板,不是隆胸,就是在内衣里藏了什么迷你型武器。
在我回过头去的时候,她既不慌乱也没有强装镇静,她居然朝我诡异地笑了笑。
会是他们中的谁呢?
他们跟着我干什么?
我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故意靠在路边慢慢走,拿眼偷偷睃着后面。
后面的人一个个匆匆往前赶去,包括那个业务员与女人。
那个穿茄克的还在后面慢呑呑走着,边走边用手罩着脸点烟。
或许是他发现我注意他了,所以,他装作点烟挡住自己的脸。
但对于一个充满求生欲的人来说,就在开始我转过头去看时,早就认清了他的嘴脸。
这个家伙并不高大威猛,但一张苦脸,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他的债。
我躲进路边的一家士多店,一边买香烟,一边拿眼睛睃着外面。
等我拿到烟走出来,那个家伙不见了。
虽然只有一眨眼功夫,我前后左右都找不到人,他已经像鬼魅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正在我发愣的时候,眼前马路上一辆宝马突然发了疯,从对面的道上尖叫着打横飘移穿过双黄线,猛然窜过来逆向往前急走,骤然撞上这边道上的一辆比亚迪,比亚迪被撞得跳起来,来了个180度的跳跃后面目全非地搭在跟在它后面的海马身上,喘着粗气挣扎了一下不动了。
宝马的目标并不在此,只见它一个“猛虎下山”,横向向前撞过来,把一台摩托撞飞,又快速窜上人行道。路边一个摆地摊的大婶避之不及,被宝马撞得飞了起来,径直向我狠狠砸来,我赶紧避进士多店中。宝马冲到士多店门口,见我已经避进士多店,一个急转弯,像喝醉了酒一样在人行道上歪歪扭扭往前急走,又撞翻了两个人,“砰”地一声撞在路边的一棵大树上,终于不动了。
过了半晌,从宝马车里下来一个戴墨镜的女人。她神情严肃,看着躺在地上呻吟的人,气急败坏地大声呵斥道:“想死了!活腻了!没长眼睛!看到老娘的车开过来了也不避开!他妈的倒霉!”然后,她抬起头来,环视着周围,终于把目光对准了我,狠狠地朝我看过来。
这股狠劲,吓得我往后退了两步,趁大家大呼小叫的时候赶快开溜了。
下手这么快?
这宝马明明是径直过来撞我的,它违规变道逆向行驶,撞飞汽车、摩托、行人,在现代这个对于我这个普通老百姓来说规则满天飞的社会中,它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呼啸着穿过了规则丛林,就是要置我于死地。
看来,只要能让我在这个星球上消失,他们是会不惜一切代价的。
一定是那个穿夹克的,他跟踪我,见自己已经暴露,就把我的行踪告诉了他们。
或许,我的头正被他们悬饷百万大洋。
我的老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