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朋友
海龙站起来,在会议室四处走了一圈,问出了心中的疑问“李妙宜,据我所知这栋楼的租金都不便宜,你?”
你一个那么小的女孩,怎么有能力承担这一切?
对她的那一丝好感,也在此时烟消云散,什么都抵不过亲情的羁绊。
李妙宜此刻反而淡定下来,望向窗外不可遥及的白云,淡定自若道“珠子我从来没有与你说过我的家庭背景。但从我们相处中你以前也问过我家是不是富裕之家,对吧!”
原主就算再隐藏身份,但平时的着装往往与某些大牌的奢侈款相似,有很多人都猜测她是不是买的冒牌货。
海珠点头,以前她也怀疑过,但在学校里李妙宜的表现就像是个透明人般的存在,就算她想往这方面想都觉得,太多余了!
一个从小在豪门长大的千金,怎么可能不带点骄横呢?要知道,那是她们与生俱来的底气。
反观李妙宜处处与人和善,从不与人红脸,就算是被人欺负了,也只是找她暗地里哭别人几句,骂完又像没事人一样。
所以,一眼就能看出来她们是同个世界的人,能够相处得很愉快!
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她们都有一个疼她们的兄长,两人彼此有聊不完的话题。
“珠子,说句心里话能与你成为朋友是我最幸运的事。”
海珠也点点头回道“妙宜,我跟你是一样的想法,能与你成为朋友是我上大学以来最大的收获。”
也让她有机会去看看其他城市,不然她会被大哥困在海城一辈子。
李妙宜马上情绪上头,面带落寞道“其实我的父亲是李诚,我们家是吕城首富。我一直不敢跟你说,就是怕你因为我的身份,不愿意与我再做朋友。”
终于将心里的话说完,感觉整个人轻松了不少,似乎压在身上的担子落地了。
海珠啊的一声捂住了嘴,他们一家讨论了很多次,认为只是同名同姓的人而已,没想到居然是本人。
不是说,李家大小姐刁蛮任性,事事都唯我独尊吗?看来传言果然是传言,一点都不值得信。
李妙宜赶紧拉住她的手,无比真诚道“珠子你能原谅我吗?我真的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你知道吗?像我们这种身份的人,很难交到一个知心朋友!”
海龙是个典型的护妹狂魔,用真诚为必杀技搞定海珠,其他的一切都不是问题。
“要是你生气了,也没关系,谁叫有错的是我呢?”
海珠见她因为自己不理睬而将眼眸蓄满水的人,忍不住轻声哄道“妙宜,我没有生你的气,你有这么好的出身,我替你高兴都来不及。其实,我的家庭也不错,我们家是……”
海龙将她的话打断,接过来解释道“也算是富豪之家,我们家祖祖辈辈都是养珍珠的农民,小妹你说我说的对吗?”
既然是朋友,就该有朋友相处的方式,而不是互相攀比家世!
海珠听出了大哥的弦外之音,嫣然一笑问“对,妙宜你不会嫌弃我吧!”
听大哥的口气,应该是放心她留下来了。
她就说嘛,她选朋友的标准一向都是志同道合为前提。
“珠子什么时候也会与我开玩笑了!以后就请你在你专业水平上,继续发扬光大,我的公司可就全靠你慧眼识珠了!”
李妙宜怕她有压力,又安慰道“不过你放心,这层楼是我老公送给我的,没有租金压力。我也是想着开个公司练练手,装饰公司开不下去,咱们又换另一个项目来。”
好期待,等她一个公司接一个公司开不下去,宫老太太肯定会召开家族会议将她这个不合格的族长夫人,逐出族谱。
嘻嘻,等那时候她就将这层楼租出去,当一个开心的收租婆。
海珠震惊的望向她,捏了一下胳膊问“你结婚了,什么时候的事?怎么不通知我,以前我们不是约好要当彼此的伴娘吗?”
这才几个月没见,变故就那么多。难道首富家的女儿,也逃不过利益联姻吗?
她好不容易挑中的嫂子,就这么没了!
李妙宜有点失落的嘟了一下嘴,呐呐道“那个婚结的匆忙,婚礼也没举办。”
她一醒来就在医院,原主肯定也是带点遗憾吧。
海珠还想问,但看到她的忧伤也就住了口,只能转移话题“妙宜,公司的各个部门人都招齐了吗?”
她们以前不知多少次聊过,希望有场盛大的婚礼,嫁给自己爱的人!
妙宜这样子,恐怕一切都不如她所愿吧!
“哎啊,我还真不清楚,以后公司的事情你就找陈平就行了。我还在李氏上班,最近又要忙发布会的事情,肯定会分身乏术。”她都计划当甩手掌柜了,当然公司的事情绝不插手,一切都交给其他人来打理。
海珠一听,眼中闪过心疼,妙宜一定是嫁的不好,一个人还要上两个班,难怪她觉得她气色不好,原来是累了。
“妙宜你放心,公司交给我,一定帮你打理得井井有条。”
当不了姑嫂,但还是朋友。
俗话说,朋友有难,必须速赴。
“珠子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不过切都要以自已身体为重,生意嘛有亏有盈是常事,不必挂在心上。”
拜托了,能亏就绝不能盈利,不然她的目的就全废了。
海龙全程冷眼旁观着这一切,原来这才是真实的李妙宜,与他上次在宴会上看到的那个人并不是一个人。
小妹在如此好学又上进,为人又低调不张扬的人影响下,一定会比在他身边更优秀。
李妙宜果然是个妙人,可惜了,英年早婚,不然他也会花空心思去追一追。
不过他很好奇,李诚那么一个城府极深的人,怎么会舍得将他宠在心尖的女儿,这么早早的交付出去,除非那个人的能力与财力在李家之上。
但是,既然那人那么有财,怎么还舍得让自己的妻子在外辛苦工作呢?
难道两人是各过各的,貌不合心不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