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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穿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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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青点,上工的人陆续回来,新来的知青还在收拾东西。

    李梦瑶看着怎么收拾都收拾不干净的屋子,烦躁的很。

    她想要一间独立的卧室,但也只是想想,刚来到这,不宜太打眼。

    女知青单立门户,不是很安全,最好多鼓动几个人,不过现在知青都穷的一批,花钱建房子这事儿不好办。

    从始至终她就没想过住在村民家里,其实刚开始实行知青下乡政策的时候,有些知青是分散在各个农家住的,她们交粮食和主家一起开火吃饭。

    男知青倒是没啥,过得糙点,生活上有点摩擦正常。

    可女知青不一样,城里的孩子肤白貌美,时间久了,很多都被主家祸害了的,偏偏村里人沆瀣一气,女知青求告无门,自裁在公安局门口。

    后来组织上为了保护知青,要求各村建造知青点,房子倒是建了,质量不好说。

    虽说是知青下乡,扎根搞建设,可回城遥遥无期,一直住在老乡家也不好看。

    简单打扫好床铺,被子放在床上,衣服行李放在柜子里,不是多复杂的事儿,三两下就收拾好了。

    把刚领过来的粮食袋子标记放好,就可以吃饭了。

    “赵雪,炒菜不要放辣椒!不要放辣椒!”本来上工就累,吃又吃不好,林招娣真是受够,“都说了多少次了,你是聋了还是傻了,怎么还是放辣椒!”

    李梦瑶记得书上写过,这人爱吃辣,每次做饭都跟把卖辣椒的打死了一样,弄的大家吃不习惯,今天一看,果然名不虚传。

    这一口下去,感觉胃里跟烧火似得,火辣辣的。

    新来的知青都不是能吃辣的主儿,在旁边点头附和。

    赵雪才不管,翻个白眼装作没听见,继续吃的香。

    周围人见她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饭桌上的气氛顿时冷下来。

    杨婷蹙眉,低头沉思着什么,只干巴巴啃着窝头,菜吃了一口后,没再伸一次筷子。

    新老知青以后有的是要磨合,李梦瑶意味深长地看着赵雪,她才不跟这种人计较,书中的路人甲罢了,想到很快赵雪就要嫁在农村过一辈子的,感觉菜都没那么辣了。

    她李梦瑶可不一般,她是被上苍选中的人。

    李梦瑶有一个天大的秘密,她,穿书了。

    李梦瑶上辈子是个高中没上完就去打工的普通人。她一个人在外拼搏,平时的爱好就是看看年代文小说,她喜欢那种回到七零八零年代,利用先知发家致富成为人上人的桥段,顺便收获天命男主,痴情男配,她可太爱这种桥段了。

    她穿过来时刚看完《七零厂长狠狠爱,她受得住》,然后就穿到了书里,成为了女配李梦瑶。

    没错,自己和女配同名,她当时看到和自己同名的女配,明明外貌家世才情无一不好,却落得个凄惨的下场就气不打一出来,看完后给读者长评一千字,控诉作者大大垃圾人写垃圾文。

    结果她住的出租屋,因为有人将电动车违规进入电梯后起火爆炸,连累她嘎了。

    再睁眼就是火车上了,她生怕露出马脚,小心翼翼跟人套话,很快就了然了情况,没想到啊,没想到,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她竟然穿到了自己死前刚看完的小说里,成了女配李梦瑶。

    她熟知剧情,这次她定能活成自己的女主角。

    这本书的男主是王胜利,乡村霸道糙汉型儿,女主是林会计家的小女儿林甜甜。

    两人两情相悦,咱也不知道高中毕业的林甜甜咋就看上小学没毕业的王胜利。女配李梦瑶也看上了王胜利,并且在他们爱情的道路上使了不少绊子,评论区是一片骂声。

    反正结局he,男女主就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书里的李梦瑶最后撇弃乡下老公孩子,高考完回城,之后再没有消息。

    可是现在,她成了李梦瑶。

    她从刚开始穿书的恐慌,渐渐变成隐隐的兴奋,她觉得,她要崛起了。以前的李梦瑶蠢笨,只会追求虚无缥缈的爱情,真是傻逼透了,但是现在换了她,她可不会这样。

    她要嫁给王胜利,糙汉男主是她的了。是的,虽然知道王胜利喜欢的是林甜甜,但是现在他们的剧情还没开始,笑话,她不信熟知剧情的她不能抢占先机勾搭上王胜利。

    王胜利可是本书男主,是本书气运之子,未来成就可不在这小小的山村中,他可记得王胜利最后成了上市公司的老板,那是一方首富啊。

    这样的男人,她是无论如何都要把握住。

    她上辈子过的清贫,在厂里流水线上活的麻木不堪,好不容易想对自己好点去厂子外面租个独卫,结果还被烧死了,她这辈子就没离首富这么近过,而且只要她谋划一番就可能成为自己的老公。她为什么还要苦苦拼搏事业?

    她不想努力了,她要背靠首富好乘凉。

    她一个二十一世纪新时代女性,小小男主,还不轻松拿捏?

    李梦瑶想到这,心情一片大好,。

    正出去溜达四处看看,突然顿住脚步。

    再一看,竟然是一男一女在拉拉扯扯,李梦瑶绕的树后面,这是什么鬼热闹,她要看。

    林银花:“郑大哥,这一块钱你就收下吧”

    郑明心赶紧后退,“你离我远点,你给我钱干嘛?我给你说我是不会屈服于你的,你就死了那条心吧。”

    林银花看着郑明心慌乱的样子,表情痛苦,说:“你怎么就不明白我的心呢?我只是想对你好而已。”

    郑明心脸色更加难看,我不懂我也不想懂,妖魔鬼怪快离开啊!

    如果说小说最不能少什么,那必是痴情男配。

    李梦瑶打眼一看就知道,这就是小说里开篇描述不低于一百字外貌描绘的男二号郑明心了。

    似是人间惊鸿客,墨染星辰云水间。

    可当真应了这诗句,李梦瑶心想。

    即使身着泛白的旧衣服,站在这尘土飞扬的乡村中,也丝毫掩盖不了骨子里透出来的金贵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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