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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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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的价值观里,离经叛道并不等同于堕落放纵、放荡不羁,毕竟教养摆在这儿,成年男女一夜纵情各取所需的事,他做不出来。

    再怎么离经叛道,他也需要一段合理又合乎道德的关系作为载体,而在交往过程中,产生亲密关系顺理成章。

    凌云致仔仔细细地审视了一会儿孟宴臣的表情,有些戒备,“但我有个条件——你不能爱上我。”

    闻言孟宴臣挑了下眉。

    这算什么条件?

    “你知道吊桥效应吗?”凌云致解释道:“经环境引起的生理反应都会产生误解,更何况更加亲密的身体接触。我是绝对不会爱你的,可万一你被欲望干扰了判断,产生了错觉——”

    在攻略存在的前提下,如果孟宴臣爱上她,那将是一场人贩子和买家联手对她的围猎。

    虽然孟宴臣对她的比喻颇有微词,但也对她的担心和不安表示理解,“还有别的要求吗?”

    凌云致摇头 ,“暂时没了,你有吗?”

    孟宴臣也摇头。他也没有,目前没有,以后大概也不会有。

    即便之后凌云致真的生出什么想法和企图——他又不是三岁小孩,只用一根棒棒糖就能被骗。

    更何况两人之间的差距,社会地位、经济、还是阅历、手段……别说只是保护自己,哪怕是拿捏凌云致,对他而言都很容易。

    然而下一秒,凌云致就让他交出家里钥匙,说过两天就搬过去和他同居。

    孟宴臣震惊到失语。

    凌云致表情平静,不像在开玩笑。

    良久,他轻咳一声,耳根微微发烫,“会、会不会太、太快了……”

    几秒钟的时间,他已经想了好几种理由用来推拒,可是凌云致就只是静静地注视着他,用那张毫无血色、病恹恹的脸。

    两天后,春风清灵,阳光和煦。

    孟宴臣家里的客厅有一面巨大的全景落地窗,正对繁华的市中心,风景极好。凌云致选择东面的角落当做小狗的落脚点,问过孟宴臣的意见,便动手开始安置。

    小狗正是爱玩的时候,到一个新环境也没有丝毫紧张不安,围着她又拱又扑,又叫又拽。

    “顶顶,不许胡闹,妈妈忙。”凌云致边躲边放狗窝。

    “起名字了?”孟宴臣脱了西装外套走过来,捞起小狗揉了两把,然后塞进凌云致怀里,“我来吧。”

    他家地面铺的不是木质地板而是青白色的瓷砖,凌云致为图方便直接跪在地上,看着就感觉沁凉。

    明明还病着,却一点儿也不知道注意身体。

    对他的好心凌云致没矫情,说要一起养,总不能上下嘴皮子一碰什么也不干。

    她抱着小狗起身后退半步,给他腾地方,“随便起了一个,凌绝顶,怎么样?”

    孟宴臣正在摆水碗,闻言顿了一下,“会当凌绝顶?”

    凌云致嘴角弯弯,“是。”

    又有诗意,又有侠气,还正好跟她姓。

    孟宴臣点点头,“挺好的。”

    狗用的东西其实没有多少,摆起来也快,把食盆和水碗一字排开,他又去厨房接了半杯水,往水碗里倒了一点。

    就在这时,厨房烧水壶的声音渐渐响了起来。

    凌云致看了孟宴臣一眼,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烧的。

    孟宴臣拿着水杯神色未变,“你脸色看起来好多了。”

    “离你这么近,再不好就说不过去了。”

    关于系统和攻略,对他们来说是个绝对会冷场的话题,凌云致说完,两人之间就陷入沉默。

    大概是看到碗里添了东西,凌绝顶扭动圆滚滚的身体,哼哼唧唧地要下地,结果一头栽进浅浅的水底,呛得直打喷嚏。

    孟宴臣笑了笑,看向凌云致,“走吧,我带你去房间看看。”

    最深处是主卧,是孟宴臣的房间,主卧里有卫生间,所以公卫划给凌云致洗漱用。

    因为家里几乎不会有客人来,公卫也相当于私卫,在凌云致来之前,孟宴臣还特意请了家政从里到外收拾了一番。

    旁边还有办公用的书房,隔着一间空置的房间和储藏室,才是凌云致要住的次卧。

    这里本来就是高档小区,即使是次卧空间也足够大,十六楼的高度配上一个飘窗,即使不在客厅,也能俯瞰高楼林立的市中心cbd

    孟宴臣刚把行李箱放在门内墙侧,就听见凌云致叹了一声,“玛德,我跟你们这些有钱人拼了!”

    凌绝顶:汪!汪汪!

    孟宴臣:……

    他忽然有种预感,以后同居的日子,可能不会很太平。

    “你要整理一下吗?”

    “嗯?嗯,不,我有话跟你说。”

    “行。”

    两人一狗又回到客厅。

    水已经烧开,孟宴臣打开橱柜拿出两个干净的玻璃杯,“要喝茶吗?还是只喝水?”

    凌云致说喝茶,他就从橱柜拿出一个似乎是配套的玻璃茶壶,用开水烫过一遍后,又从冰箱里翻出一包茶叶来。

    剪开口,倒茶叶,倒水,洗茶,冲泡,行云流水像副画。

    凌云致不出声,站在流理台旁边静静地观察。与她在小说里常见的暴躁霸总不同,孟宴臣大多数情况下都很温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岁稍长一些,比起桀骜不驯的锋芒,他身上更多的是山一般的沉稳宁静。

    而且这么一看,个子也很高,肩宽背阔,长得也不差,还戴着金丝眼镜,再加上能力和家世……buff叠得这么满,能打败他夺得女主芳心的男主,得是什么极品啊?

    孟宴臣把东西拿到茶几上时,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凌云致已经走了,过了一会儿才从走进客厅,在他旁边坐下。

    她撩了一下头发,霎时便有一股甜甜的味道在空气里划过。

    孟宴臣转过头,手指抚上空空的茶杯,有些回避对自己而言有些过近的社交距离。

    “你要跟我说什么?”

    “嗯,等一下。”凌云致翻开手里的本子开始写字。

    半分钟后,她戳戳身边目不斜视的男人,“喏,签字。”

    孟宴臣接过一看,只见顶上两个大字:恋爱协议。

    下面一行小字:孟宴臣不会爱上凌云致。

    中间靠左则是凌云致的签名,龙飞凤舞的。

    他直接愣住。

    孟宴臣一直都认为自己接受能力很强,即使是对自己心怀怨怼又时常语出惊人的凌云致,这段时间他也接受良好。

    但是真的、真的、真的没想到,凌云致能搞出这么个东西来。

    要知道,这种纸面文字根本就没有什么法律效力,约束力全靠当事人的自觉。

    但他无完语,叹完气,还是接过笔来,在同行靠右的位置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这样行了吗?”

    凌云致挑眉,很满意地点头,“挺好。”

    然后拿出手机,对着拍了一张,“我给你发一张,这是证据。”

    叮咚一声,孟宴臣根本不想看,他想笑。

    前世在预感会失去许沁的时候,他也想过试一试,许沁向往的外面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宋焰先不说,结果叶子也给他来那么一下,所以他觉得外面的人都不怎么正常。

    而现在——两天前他信誓旦旦要上牌桌,今天心里也后悔了。

    真的,外面的世界不正常,全都是奇怪的人。

    而且,他也变得不正常了。

    像这样跟一个只见过几面的陌生女人一起同居、养狗,还签了一份毫无作用、也没有美感的协议,付闻樱要是知道了,怕不是要把他打死。

    “给你。”孟宴臣把东西递回去,拎起茶壶往杯子里倒茶。

    青绿的茶水逸散出带些甜味的香气,凌云致拿起茶杯吹了两下就往嘴里送。

    孟宴臣一瞬眼睛瞪大,来不及阻止,就见她哆嗦了一下,“烫!”

    当然会烫啊!你拿杯子的时候感觉不到吗?!

    只见凌云致咬着舌头,一边嘶嘶地呼吸,一边不停用手扇着风,粉嫩嫩的舌尖露在外面,湿漉漉、亮晶晶的,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

    孟宴臣看了几眼,不动声色地移开视线,抽了两张纸巾塞她手里。

    过了一会儿,凌云致像是缓过劲来,随便擦了擦嘴,把本子和笔又塞进他手里,“你来写。”

    大概是真烫着了,她说话有些口齿不清。

    孟宴臣疑惑,“又写什么?”却顺从地接了过来。

    本子已经重新翻了空白的一页。

    凌云致双手抱臂,冲他抬下巴,“写你那爱而不得的白月光——的优缺点。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啊,我总得知道了解一下你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吧?”

    “……”孟宴臣觉得很无语,他不想写,也不愿意写。

    凌云致从鼻子哼了一声,斜着眼睛看他,“人长嘴呢,是为了倾诉和沟通,但鉴于有些人向内压抑自己,不愿意跟旁人诉说,所以他还长了手,能写字。”

    她用胳膊肘杵他,“快写!”

    孟宴臣盯着她看了很久,最后认命一般低头叹气。

    他把本子正了正,然而却无从下笔,因为关于许沁,他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认真放在心尖上考虑过了。

    长久的沉默后,凌云致也叹了一声,问:“她长得漂亮吗?”

    孟宴臣想了想许沁的脸,客观评价道:“漂亮。”

    “写上。”

    孟宴臣划动笔尖,写下“漂亮”二字。

    凌云致又问:“家世好吗?”

    “嗯。”不但好,还跟他一个户口本呢!

    “个子高吗?”

    “一米七二。”

    孟宴臣正写着,耳边忽然响起一声冷哼,“这么高啊?”

    他偏头,看见一张阴阳怪气的脸。

    他蓦地记起,当时在酒吧包间里,凌云致说过,她现在的这具身体是系统捏造的攻略用身体,是她极度反感的幼态娇软审美“阮娇娇”,而不是她原来的样子。

    他忽然好奇,“你现在多高?”

    只是随口一问,凌云致却像卡了壳,半晌不说话。

    孟宴臣勾勾嘴角,突然起了点逗弄的兴致,“有一米六吗?”

    就感觉而言,他认为应该没有。

    只见凌云致胸脯重重起伏了一下,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关你屁事!你写完了吗?”

    “写完了。”孟宴臣大方展示给她看。

    凌云致头一偏,不想看,“接着写你的!”

    像是要揭过此事,她飞快地又问了性格,学历,职业,爱好等等问题,孟宴臣一一作答,就像小学生课堂抽写一样,认真又专注。

    然而,在凌云致让他继续写缺点的时候,他犹豫再三,又下不了笔。

    “在你眼里,你喜欢过的人会有缺点吗?”

    爱许沁的时候,他觉得她很好;不爱的时候,他其实也找不出什么让自己讨厌的缺点来。

    前者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后者则是都放下了,又何必斤斤计较?

    最重要的是,他包容心很强,不仅是许沁,他对其他人也一样,不觉得“缺点”是缺点,所以,他写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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