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QQ弹弹好喝到眯眯眼冰块草莓奶昔
……
下城神迹学院
学院中可谓是藏龙卧虎,没有人敢去挑战神迹学院的威望,余悦只得先将余良松绑。本想交代几句。
然而,一个电话打来后,她便只匆匆扔下一句“别惹事”,就急急忙忙地离开了。
余良仰头看着校门口那两颗由石头雕刻而成的异兽头颅,惊叹不已。
在古代,人们把门视为脸面,不得不说,神迹学院的“脸”确实够大,仅仅是一道大门,就长达 60 米,高达三十米有余。大门的最上方,矗立着一只黑狼雕像。
它的四足踏在门梁上,高举着狼头,那不知由什么材质制成的毛发,栩栩如生,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黑色的光芒。
余良竟然从中感受到了一股淡淡的威压,想必这只黑狼在生前,也是一只威风凛凛的大凶兽。
而这,还只是神迹学院的其中一道门。像这样的门,足足有四道之多。
分身:“此时此刻,我要吟诗一首。
“哇,这个狼头不一般,大大的脑袋,短短的腿。大大的脑袋,短短的腿啊!这个狼头不一般。”
分身:“哇!好大啊!”
分身:“哇,你看这个狼头又黑又大”
分身:“它怎么没有蛋蛋。”
校门口人来人往,除了本国人还有不少外国人,有的皮肤黝黑牙齿白的离谱,有的金发碧眼身材超好,奈奈超大。
余良跟随着人流,在经历长达2个小时的排队后,成功的领到22份qq弹弹好喝到眯眯眼冰块草莓奶昔。
“靠!服了,瞎排什么队,我他喵领领领。”
毕竟分身也算人啊!最后余姥爷宽宏大量只领了22份。
一路上摇摇晃晃的余良同学,吸吮着qq弹弹好喝到眯眯眼冰块草莓奶昔漫无目的的走着。
四处打量,最终在付出横穿学院的代价后,在另一个大门口看到了新生报告处。
心中恶毒的诅咒余悦同学一定爆胖10斤后,慢慢吞吞的走向报名处。
余良心中还在犹豫,要不要在回去领一份qq弹弹好喝到眯眯眼冰块草莓奶昔,毕竟真的好喝到眯眯眼,而且按余良那个不捡就是丢的思想,今天只领了22份真的是菩萨心肠犯了。
余良脚步一顿感觉自己好像踢到了什么东西。
“是篮球吗?”
“哎呦!”
少女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被踢了一脚,惊呼出声。
余良寻这声音低头看着坐在地上捂着屁股的少女满头问号。
? ? ?
“哪来的小矮子。”
少女怒气冲冲的回头,看着正在发呆的罪魁祸首娇声厉喝:“喂!你这家伙,踢到我了不知道道歉吗?”
余良打量了一下少女,少女其实也不算矮刚刚到余良的肩膀,大概也有165的身高,或许是因为方才蹲下系鞋带的原因才会被不留神的余良踢到。
少女一袭淡蓝色长裙,柳叶眉下水灵灵的大眼故作凶狠的盯着余良,高挺秀气的鼻子微微上拱,张着小嘴露出两个虎牙看上去奶凶奶凶的。
余良看着像是炸毛小猫咪一样的女孩,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
凭空拿出一杯没有拆封的qq弹弹好喝到眯眯眼冰块草莓奶昔。
余良分身序列ss2-懒惰(懒惰的天才因为太懒了,研究出空间之力)。
少女满眼崇拜双手接过qq弹弹好喝到眯眯眼冰块草莓奶昔,惊呼出口:“哇!你好厉害啊!那里人那么多我都挤不进去。”
余良摆了摆手,表示哥只拿出来22分之一的实力。
少女眯着眼睛狡诈的笑了笑,佯装生气的掐着腰说道:“你以为一杯奶茶就能收买我,道歉!”
分身:“赶紧道歉啊!混蛋!”
暴怒分身:“本来都要走了,非要逼我回来给你一拳才开心。”
分身:“暴怒哥牛逼(破音)!”
余良自知理亏露出耐克用款龙王微笑撩了撩头发夹着气泡音
“美女对不起啊!”
少女嘴角微微抽搐,但又想了想自己的小心思,最终还是强行忍住给他一拳的冲动,别过头哼了一声“对不起就行了,啊!”
余良有些语塞,无奈说道:“那你觉得怎么办合适啊!”
少女俏脸微红小声嘀咕“要是再有一杯qq弹弹好喝到眯眯眼冰块草莓奶昔就好了。”
暴怒语气中透露着无奈:“我早就说给他一拳了,你偏不听,现在好了又亏一杯。”
余良爽快的又取出一瓶,qq弹弹好喝到眯眯眼冰块草莓奶昔递给少女。
少女笑嘻嘻的伸手接过奶茶,嘴角微翘,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可爱值拉满。
给人一种想要情不自禁的伸出双手,把少女婴儿般的俏脸拉成大马猴。
“我叫陈千慧,是一年级新生你呢?”
陈千慧嘴角微翘,笑容如沐春风,和余良的龙王微笑简直一个南天门,一个奈何桥。
余良敷衍的笑了笑,就差把莫挨老子四个字写到了脸上。
“余良”
余良冷冷的丢出两个字后,便不再看少女,自顾自说的向前走准备看看自己在哪个班级。
而余良身后的少女在他转身离去后,驻足在原地,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像是在认真思考,不过余良并不知道。
余良分身b25天眼
天眼虽说目前能力不够,还看不透别人内心的想法。
但余良还是清晰看到了陈千慧头顶的几个大字,序列sss15天才脑域。
余良已在这世间度过了 18 个春秋,他曾目睹过甘愿自我牺牲以拯救全城的恶徒,也见证过为满足私欲而灭人满门的高僧。
他见过天生的大善人,也遇见过天生恶毒之人。在外城这片混乱肮脏之地,余良创立了千面救世会,其眼光自然也非鼠目寸光之流。
余良掰着手指算了算,算上这位自称陈千慧的少女,他才仅仅见过两位 sss 序列者。
对于上一个 sss 级序列者,余良记忆深刻,那小子愚蠢至极,却又战力超群,以初入四阶的实力,竟然杀了余良三次,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死了三个分身才将其杀掉。至于那小子是否真的已死,谁又能确定呢?
为求稳妥,余良将他的肉喂给了老鼠,又让老鼠被蛇吃掉,接着把蛇喂给了老鹰,最后把老鹰的骨灰掺入了水泥之中。
经常杀人的朋友们都知道,水泥地实乃藏尸的绝佳之地,不仅能隔绝气味,还能使骨头和毛发腐烂。
余良时常觉得自己与众人格格不入,首次杀人时,他既没有呕吐,也没有头晕,更没有任何不适。
他只是默默地处理着尸体。说他心狠手辣?或许并不完全正确。
余良看不惯恃强凌弱,看不惯孕妇、老人和孩童为了生存而默默挣扎。在能力所及之处,他也会挺身而出。
余良怕看见诚实的人被迫说谎,怕正直的人被迫弯腰,怕理想主义者看见理想破碎,怕胸怀大志的男儿在角落里颓然腐臭。
哪怕是可怜的动物,余良有时难免也会共情,听到这里也许又会有人出口感慨。
“你可真是一个感性的人。”
余良若是听见了大抵也不会反驳,应该会微笑点头回应。
自己做事的风格向来是。
“人死万事休,这次我杀了你,下次你可就杀不了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