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二天早晨,明亮的阳光从小窗子里射了进来,落在女孩子的眼睛上面,把她照醒了。她一睁眼,看到这一间陌生的屋子和里面不习见的事物,不免吃了一惊;昨天晚上好像还是睡在自己熟悉的房间里似的,现在是给人架到什么地方来了?但是等到再向四周望了一下,她才想起新近的遭遇,便有希望和有信心地跳下床来。
时间还早,老人仍在睡着,她步行到公墓里,脚打着茂草上的露水,常常转到草长得更高的地方,免得踏在坟墓上面。在死人的住宅区里徘徊,读着纪念好人的碑志(葬在这里的有多少个好人呀!),她感到一种异乎寻常的喜悦,而且越往前走,兴趣也就越大了。
那是一个很沉静的地方,而这类地方经常是这样的,只有一些在参天的古树枝头上筑巢的乌鸦的喧噪,一唱一和地在半空中互相召唤着。起初是一只羽毛光滑的乌鸦,环绕着它那个迎风摇摆晃动的破烂住处而翱翔,叫的声音很粗沙,好像很偶然似的,情调又很沉稳,仿佛只是对它自己讲话。另一只乌鸦答话了,于是它又叫起来,比先前更响了;接着另一个说话,接着又是一个;每一次那个带头的,因为遭到反驳而气恼,就越发坚持它的意见,叫个不停。其他的乌鸦本来是保持着沉默的,这会儿也从树枝里上下左右中四面八方地插进嘴来干涉;还有另外的一群,是刚从灰色的教堂尖顶和古老的钟楼窗口匆匆地赶来,也参加了这一场舌战,于是忽高忽低,忽起忽落,一直叫来叫去。在这场喧嚣的论辩进行中,它们总是飞到这飞到那,一会儿落到嫩枝上面,不断改换着地方,这对于那些长眠在苔藓和青草下面,忙碌了一辈子,并且在吵吵闹闹中把生命消耗掉的人们,正是一个很好的讽刺。
女孩子时时抬起眼睛,望着这些声音所来自的枝头,感到好像这地方被它们弄得比完全的沉寂还要平静,她就这样一个坟墓一个坟墓慢慢地闲荡着,一下子停了下来,细心地把那从绿色土丘上面蔓延出来的荆棘拉归原处,保持着土丘的圆形;一下子又从低处的格子窗望着教堂里面,看到虫蛀了的书放在案头,发了白的绿色绒茵渐渐从座椅背上霉脱,露出赤裸的木头来了。其中有穷苦老年人的座位,残破、瘦削、发黄,变得和老人们一样衰老;有凸凹不平的圣水器[1],上面写着孩子们的名字;有便于他们晚年在那里祈祷的朴素的祭坛;另外还有粗陋的黑色木架,准备在他们最后一次进入这冷寂、古老、阴森的教堂时,支撑他们的身体。每一种事物都表明是经过了长期的使用,慢慢地腐朽着;便是门廊里那条拉钟的绳子也绽出了须穗,显现出老年的花白来。
她正注视着一个粗糙的石碣,上面写明,一位青年在二十三岁上死亡,已是五十五年以前的事了。这时她突然听到蹒跚的脚步声走向前来,回头一看,一位被年龄压弯了身子的老妇人,走到那个坟墓的脚下,请求她念出石碑上的文字。她念了,老妇人谢谢她,说多少年来她就把这些字句记在心里,但是现在却看不见它们了。
“你是他母亲吗?”女孩子说了。
“我是他的太太,亲爱的。”
她便是一位二十三岁青年人的老婆!啊,真的!那是五十五年前的事了。
“我这样说你一定感到奇怪,”老妇人说,摇摇头,“你不是第一位。以前也有许多人同样感到奇怪。对的,我是他的太太。死不比活着更能使我们改变呀,亲爱的。”
“你常常到这里来吗?”女孩子问她。
“夏天我常到这里坐坐,”她答道,“有一个时期我经常到这里哭,但是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谢上帝!”
“当年我采下雏菊,带到家里,”停了一下,老妇人说道,“我太爱这种花了,别的花都比不上,但是五十五年没有采这种花了。那是一段很长的时间呢,而我也变得很老了。”
她本着这一个对于听话的人很新鲜的主题把话匣子打开,越说越起劲,尽管听话的人是一个小孩子,她还是对她讲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她如何哭泣,如何悲恸,如何祈祷自己早点儿死;她又对她讲,她第一次来到那个地方,年轻的心里充满着强烈的爱和愁,她如何希望她这颗好像是碎了的心真的碎了。但是那个时期过去了,虽然她来到那里依旧难过,她却能够忍着痛苦前来,之后便不觉得是痛苦,而是一种严肃的喜悦,渐渐又是她愿意尽的一种义务了。现在五十五年过去了,她谈起那位死者来,就好像他是她的儿子或孙子似的,由于她自己年事日高,便对于他的青春发生了一种怜悯,再拿他的青春活力和男子的健美同她自己的老废和衰残的情形一比,更觉得他早殇的可惜了。不过她也把他当作丈夫来谈,想着她自己和他从前的关系,而不是像现在她这种样子,谈到他们将在另一个世界会晤,就好像他昨天刚死,而她呢,已经同先前的她不是一个人了,正在想念着好像同他一道死去的那个妙龄女郎的幸福。
女孩子离开了她,让她去采集长在坟墓上的鲜花,她自己若有所思地默然回步了。
这时老人已经起床,装束好了。柯德林先生仍然默想着生活中的残酷现实,正在用床单包裹前一天晚间表演剩下来的蜡烛头。而他的同伴却在接受立在畜栏院中一群闲汉的恭维,他们认为他同潘池的豁达是分不开的,他的重要性也仅次于那个滑稽的匪徒,因此也就一样爱他。当他充分承领了群众对他的盛情以后,便进来和大家坐下一起早餐。
“你们今天要去哪里?”小个子对耐儿说了。
“真的我还不知道;到现在我们还没决定呢。”女孩子答道。
“我们要到赛马会去,”小个子说,“如果同路,你们也愿意和我们一起做个伴儿,我们就一道走吧。如果你们要单独走,你也不妨说明,我们也绝不会使你们为难的。”
“我们同你们一道走,”老人说了,“耐儿————同他们一道,同他们一道。”
女孩子考虑了一下,想到不久他们就要乞讨了,要想乞讨,自然最好是到那个上等妇女和绅士群集着来追求欢乐和赶热闹的地方去,便决定跟着他们到了那里再说。因此她谢了小个子的建议,然后怯生生地望着他的朋友说,如果跟他们到赛马的市镇没有什么异议的话————
“异议!”小个子说,“这一回该客气点,汤米,说你愿意他们同我们一道走。我知道你会答应的。客气点,汤米。”
“跳蚤[2],”柯德林先生说,他说得很慢,吃得很贪,正像哲学家和厌世派所常表现出来的神气,“你说话也太随便了。”
“怎么,那有什么害处呢?”另外那一位追了一句。
“在这一个特殊事例上也许没有什么害处,”柯德林先生答道,“但是这是一个危险的原则呀,你说话太随便了,我告诉你。”
“那么,究竟让不让他们同我们一道走呢?”
“是的,他们可以同我们一道走,”柯德林先生说,“但是这正合你的意思呢,不是吗?”
小个子的真名是哈立斯,但是它渐渐被不够悦耳的“跳蚤”这个绰号所湮没,因为他的腿很短,前面又加了一个象形的附加词“矮脚”。“矮脚跳蚤”是一个复合词,在友谊的谈话中使用起来不够方便,他的亲近朋友们为了省事起见,不是叫他“矮脚”便是叫他“跳蚤”,很少把“矮脚跳蚤”几个字全部搬出,除非是在正式谈话或者遇到什么大典的时候。
于是矮脚或者跳蚤(读者随便称呼他吧)对于他朋友汤麦斯·柯德林先生的劝告来了一个滑稽的回答,打算先把他的不满情绪岔开;而只是津津有味地吃着冷的炖牛肉,喝着茶,嚼着涂上牛油的面包,给在座的一种强有力的印象,要他们也学学他的样子。实际上柯德林先生倒不需要这样一种鼓励的,因为他已经吃了他所能负担的食物,正在沉默地自斟自饮、谁也不让一下地喝着很凶的麦酒————他那种厌世派的心情重新强烈地显示出来了。
早餐最后总算结束了,柯德林先生要来了账单,把酒钱算到大家头上(这举动也是厌世派的一种惯例),按着两股均分,一半归他自己和他的朋友,另外一半归耐丽和她的外祖父。酒及时喝完,启程的准备也做好了,他们就向店主夫妇告辞,重新上路。
现在柯德林先生那个不大可靠的社会地位,以及那个地位在他那受了伤的灵魂上所造成的影响,在这里强有力地表明了;因为昨天晚上他被潘池先生称为“老板”,也就等于向观众暗示,他豢养着那个小东西是为了替他自己消愁解闷,可是现在,他却辛辛苦苦地把潘池的庙宇扛在肩上,在这样一个闷热的天,背起来沿着一条充满灰尘的道路上行走。而且潘池也不像平常那样大说其俏皮话,或者使用小棒棒愉快地敲着他那些亲友和熟人的头,使他的保护人提提精神;现在那个满面春风的人物完全挺不起腰来,垂头丧气地瘫在一只黑箱子里,脚搭在他的脖子上,在大众面前的英姿一点也没有了。
柯德林先生脚步沉重地跋涉,间歇地同矮脚交谈一两句话,也偶然停下来休息一下,抱怨几声。矮脚走在前头,带着那只扁箱子和一个体积不大的小行李卷,还有一只铜喇叭从肩头挂了下来。耐儿和她的外祖父左右并排地跟在他后面,汤麦斯·柯德林殿军。
他们来到任何一个城市或是任何一个乡村,甚至来到一所孤零零、外表很好的房子前头,矮脚总是大吹喇叭,哼着一班傀儡里的愉快调门,唱出了片断的歌词。如果人们聚集到窗口,柯德林先生就把庙宇支起,匆忙地张开帏幕,把矮脚遮盖起来,歇斯底里地吹着笛子,奏成一个歌曲。然后表演很快地开始;柯德林先生负责安排演出时间的长短,看着半便士投掷的多寡,再决定是否需要主角多卖一回气力。当他把钱搜集到最后一文,便背起他的载荷,重新前进。
有时他们在桥头或者轮渡口上的征税所前面表演,一次还是接受特别邀请,在一个卡子上摆开戏台,独自一个人喝醉了的税吏,付出一先令来自己欣赏。又一次是在一个小地方演戏,不幸他们稳赚一笔大钱的机会丢掉了:因为戏中有个受欢迎的角色,穿着一件金色腰带的上衣,扮成一个好管闲事的木头木脑的傻瓜,被认为有意诽谤教堂小吏,为了这个原因,地方官就强迫他们赶快收摊子。但是一般说来,他们还是受欢迎的,很少离开一个城市没有一大群衣服褴褛的儿童跟在他们后面狂呼。
尽管沿途都有耽搁,他们这一天赶的路还是很多,直到月亮升到天空他们仍然在道上行走。矮脚唱着歌说着笑话来消磨时间,遇到什么事情也要开开玩笑。在另一方面,柯德林先生却在诅咒他的命运和世界上空幻的事物(特别是潘池),一瘸一拐地背着舞台走,那东西更成为他深切痛恨的目标了。
他们在一个指路牌下面休息,那里是四条大道的交叉口,柯德林先生犯了厌世派的老毛病,拉下帏幕,坐在舞台底下,阻挡住所有的肉眼,也像是藐视着与他谊属同类的伙伴,这时两个巨大的影子从他们走过来的转弯地方,跨着大步向着他们这里来了。女孩子乍一看到这种瘦长的巨人————因为他们在树影底下昂首阔步行走,的确像是巨人————吓了一跳,但是矮脚告诉她不要害怕,拿起喇叭狂吹一阵,立即听到高兴的叫喊声作为回答。
“可是‘格兰德团’吗?”矮脚高声喊叫道。
“是呀。”几个尖喉咙一起回答。
“那么来吧,”矮脚说了,“让我们瞧瞧你们。我想就是你们。”
听到这个邀请,“格兰德团”加快了速度,不久就赶上这几个人。
格兰德先生的戏班,经常被称为一个团,包含着一对踩高跷的青年男女和格兰德先生本人,他使用自己的一双天然腿走路,背上扛着一个鼓。两个青年的服装属于苏格兰式[3],但是因为夜里又潮湿又凄冷,那个年轻的绅士在他的长裙外面又罩上一件搭到脚背的厚呢上装,戴着一顶油光礼帽;那位年轻的小姐也裹上一件旧棉大衣,头上还包着一块手巾。他们那种装饰着黑色羽毛的苏格兰帽子,却放在格兰德先生的鼓上背着。
“是到赛马会去吧,我晓得,”格兰德先生喘着气说,“我们也去那里。你好吧,矮脚?”说着他们非常友好地握手。两位年轻人站得太高了,没法来个普通的见面礼,便按着他们自己的方式向矮脚致意。年轻的绅士翘起他的右木脚拍拍他的肩膀,年轻的小姐把她的手鼓乱打了一阵。
“是练习吗?”矮脚说,指着高跷。
“不是,”格兰德答道,“不踩着就得背着,他们宁愿踩着。这样看起来也不错呢。你们要走哪条路?我们是要抄最近的路的。”
“怎么,事实是这样,”矮脚说,“我们却要走顶远的一条路,因为这样我们今天晚上再走一里半就可以停下来过夜了。不过今晚再走三四里也可以省下明天的许多麻烦;如果你们还向前走,我想我们也只好跟着。”
“你的同伴呢?”格兰德问道。
“他在这里,”汤麦斯·柯德林先生叫了起来,连头带脸一齐从舞台前面探出,表现着一种不大常见的神情,“他今天晚上先要看到他的同伴活活烧死了,才肯向前赶路呢。他要说的就是这种话。”
“算了算了,不要一开头就说这种话,该说些顺耳的才是,”矮脚急忙说道,“汤米,你便是发脾气也要尊重友谊才是呀。”
“什么脾气不脾气,”柯德林先生说,手拍着一块脚板,当潘池要表现他的两腿匀称,有资格穿绿袜子,以博观众的赞美时,就常常把腿搭在这块脚板上面,“什么脾气不脾气,今天晚上说什么我也不走比一里半更多的路了。我要在快活林[4]那里过夜,绝对不到别的什么地方。如果你愿意到那里,就请到那里。如果你愿意一个人赶路,不要和我同路,你就一个人走好了。”
说完,柯德林先生退出了现场,立即又在剧场外面露面,摇动了一下就把它扛在肩上,特别敏捷地开步了。
争吵下去已不可能,矮脚只好和格兰德先生以及他的徒弟们分手,跟着他那坏脾气的同伴走了。在指路牌下面停了几分钟,看着高跷在月光里跳跃着离开,背鼓的人慢慢地跟在后头,他用喇叭吹了几个告别的曲调,然后匆匆忙忙地追赶柯德林先生去了。他把那只没有拿东西的手伸给耐儿,嘱咐她打起精神来,说不久他们就会走到那天晚上的终点,又用一种类似的保证口气鼓励老人,快步地引导他们向那个目标前进。现在他不像先前那样不愿意往那里走了,因为月光被遮了起来,乌云涌到天空,好像就要落雨了。
[1] 圣水器(font),容纳圣水或领洗水的器具。
[2] 跳蚤(trotters),玩潘池的哈立斯的绰号,又称矮脚跳蚤(short trotters)。
[3] 苏格兰式(highland kind),是一种类似裙子的花条布制服,头上戴的是插有羽毛的帽子。照原文是“高地式”,高地即指苏格兰。
[4] 快活林(jolly sandboys),客栈名,直译应为“快活的沙童”。从前在英国有一种卖沙的儿童,后来就成了“快乐”的化身,英文中有as jolly as asandboy 一句成语,意思就是“快乐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