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我是好孩子啊
花旭耸了耸肩,思考片刻,仿佛在理解花长老的话语。稍顷,他拍了拍手,笑容灿烂,道:“好啊,好啊,快让姐姐过来。”
张长老原本一脸不满,但看到最终的结果也符合自己的期望,便心中暗喜。他其实想直接杀了花美乐,以绝后患。不过,对于一个半路出家的女娃子,将其赶出落城也无关紧要。
没过多久,花美乐被请来了。她看到所有长老都在,顿时感到头疼,以为他们又要反对自己的改革,已经做好了与众人辩论的准备。再仔细一看,有一个年轻男子坐在正首,走近一看,竟然是弟弟花旭。花美乐自幼离家,和弟弟花旭并不熟悉,但她心地善良,见不得任何人怠待弟弟。自从她当家后,花旭的生活更加舒适了。不仅在吃穿用度上给予最好的,还为他请了很多老师,教导他如何自理。挑选的都是极有耐心的老师,不要求他成才,只是希望通过一点点的渗透,让他能够形成肌肉记忆或习惯就好。
即便前段时间还痴傻的花旭,那时也已经学会自己挑选衣服、穿衣,能够表达自己想吃的食物。甚至还能背诵一两首五言诗,写下母亲和自己的名字。
花美乐见到弟弟在此,心中怒不可遏,她认为这些老家伙实在过分,竟然想出用弟弟来要挟自己屈服。
“花长老,有何事不能与我直说,为何要将花旭牵连其中?您平素不是很疼爱他吗?为何纵容其他人一同折腾他?”花美乐走到弟弟身前,安抚性的摸摸花旭的头。
“别怕,姐姐在呢。现在就带你回去,好不好?”花美乐温柔地哄着弟弟。俩人虽然没见过几次面,但是每次花美乐对待花旭都是温柔的耐心的,把他当个八九岁的孩子般。
花旭看着花美乐,嘴角不自觉微微上扬,他一把把花美乐的手从头上移到了自己的脸颊。贪恋那股温柔般轻轻的蹭着,闭上眼没有回答。
“呵呵,我看你是还没搞清楚状况吧,花美乐。”张沙长老冷笑着说道,“今天叫你来,是要你交出阵眼,然后滚出落城。你还真以为是让你来继续摆家主架子的?”
“张沙长老,你在说什么?你!你要我交出阵眼?你究竟想干什么?你并非花家之人,即便我愿意交出阵眼,你也无法得到。”
“呵呵,花家可不止你一个人。看看你弟弟,他如今已有了修为,只要你交出阵眼,他便是我们新一任的家主。而你,醒醒吧,赶快回去做你的普通人。看看这几年,你把落城弄成了什么样子。落城昔日的辉煌都被你这个愚蠢的女人给毁了,你简直是落城的耻辱!”张沙说得慷慨激昂,立刻得到了部分他的拥护者的附和,众人纷纷叫嚷着让花美乐下台。
花美乐并未在意张沙让她禅位的话语,她所担心的是,他们使用了何种邪术让花旭拥有了修为。花美乐紧张地看着花旭,问道:“弟弟,他们对你做了什么?疼不疼,你有没有受伤啊?阿福呢?为什么没人告诉我?你们太过分了吧。有什么不满,可以冲我来。花旭还只是个孩子,你们……”
话刚说到这里,花旭捂住了她的嘴,轻声说道:“嘘,不好听了。姐姐小声说话最好听。”
“……”
花美乐双眼圆睁,难以置信地看着花旭。这还是她的弟弟吗?不可能,他恢复神智了?这是件好事,花美乐喜极而泣。可是,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怎么会这样呢?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如果弟弟真的好了,自己把位置让给他就是了,这样自己就可以离开落城,回到姥爷家了。几种思维交织着,花美乐陷入了沉思,整个人安静了下来。
花旭见她冷静了,就放开手了。把花美乐拽到自己的腿上坐下,花美乐思绪还是乱的,并没有反抗。
花旭觉得如此乖巧的姐姐真是可爱,不由自主地亲了她的脸颊。花美乐一惊,“你!”
“嘘!姐姐不要再大声说话,不好听!”花旭脸上挂着笑,眼神却冷冰冰的。花美乐不禁打了个寒颤,也不敢乱动。弟弟现在的样子太可怕了,花美乐安慰自己,不过是刚恢复神智,思维肯定不如成人那般健全,先忍一忍,以后找个先生好好教导一下弟弟。
“美乐,真是乖,是个好孩子。那我也要当个好孩子。”花旭的眼神又变得单纯灿烂起来。把姐姐往怀里带了带。
突然,在众人还未反应过来之时,(主语)迅速出手,将张沙的双手废掉。
“啊……”张沙只觉得双手麻木,手腕处剧痛难忍。仔细一看,竟然是两只蜈蚣精,死死地缠绕在他的双手腕上,齐齐切断了他的经脉。“你……你干什么!我好心帮你成为花家家主,你为何不知好歹,竟然暗算我。”
“疼吗?”花旭好奇般的问道。
“你!你说呢?不要太过分,逼我杀了你。”张沙运气,想要修复经脉,他还没有意识到,花旭对他的杀意。在他眼里,花旭还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
“我说,你还不够疼。”说完,伸出两根手指,虚空对准张沙的眼睛,反手一挖,生生挖出的张沙的眼睛。
“啊……啊……你疯了,快杀了他,这个疯子,救我,快救我。”几位拥护张沙的长老这才从惊恐中反应过来,赶忙围住张沙,把他保护起来,以防花旭再次发动攻击。
“花旭,张长老为了治好你,殚精竭虑,你为什么要伤害他?你疯了吗?”其中一名拥护者大声质问,这个花旭难道是个疯子?还好,他现在还没有得到阵眼,成为家主。改回拥护花美乐还来得及。花美乐虽然和他们的主张不一致,但好在善良,情绪稳定,比这疯子强万倍。
“嗯?我刚才不是已经说了?我要成为好孩子,所以答应别人的事情必须做到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