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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遗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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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红的血液沿着秦修铭的胸膛缓缓流淌而下,仿佛一条条赤色小蛇,蜿蜒着滴落向地面。

    刺骨的剧痛如同千万只毒虫同时啃噬着秦修铭的身体,令他那原本清秀的面容因极度痛苦而扭曲变形。额头上青筋暴起,大颗大颗的汗珠从额头滑落,浸湿了他的衣衫。嘴唇早已失去血色,微微颤抖着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但又因为服用过不少天材地宝,导致他身体素质远超普通人,所以就算被捏爆了心脏,一时半会也死不了。

    其余人不可置信的看着这一幕,皮衣女唐婉已经变得疯疯癫癫。

    “哈哈,刘宇,这就是你说的底牌吗?我们费了这么大力气,结果他这就这么死了。”

    霍冲摇摇头,神色也变得暗淡了下去。

    “没想到我们费尽千辛万苦重伤的只是一个假身,这就是我们跟神道强者的差距吗?”

    刘宇脸色惨白,苦笑着说道。

    “从一开始我们就错了,金色的神道气息,我们就习惯性认为了这个强者是正面强攻系的战士,因为在大部分人的认知中,能量的颜色基本都能确定一个人的大约方向。结果没想到这金色的神道气息只是一种伪装,他真正的能力是精神系。怪不得秦先生说这神道气息看起来很浪漫,原来他早就看出来了这个神道气息的本质。欺诈者达尔摩尔,从这个名字我早就该想到这可能是一个陷阱!但是我为什么完全没有意识到。”

    霍冲也说道。

    “从他神道气息展开的那一刻,我们就受到了他的影响,我变得更冲动,你思考问题也变得片面。你看唐婉,以前哪怕经历在生死边缘,也没有这么慌张。”

    刘宇也释然了,笑道。

    “没办法,精神系的神道强者对下真是碾压性的优势。如果真是强攻系,我们还有一丝胜算。如果不是秦先生事先给我们加了一层精神力防护,恐怕我们早就自己内乱了,亦或者是直接进入他的幻术中。”

    霍冲却是满脸的不甘心,喃喃道。

    “要是我能进入4阶初,意志凝结,就根本不会受到他的精神干扰,而扰乱心智,都是我的错。”

    孙茜突然抱住刀疤男,心疼地说道。

    “怎么会是队长的错呢,你每次都是一个人冲在最前面,总是把我们保护地很好。”

    看着眼前的女子,霍冲又怎么不明白她的心意,自己对她也有着好感。不过在他们的世界,每天都生活地提心吊胆,自己的心思全在变强上去了,又怎么会念及儿女私情,而且,她还太小了,如果还有机会的话,自己也不会跟她在一起。

    霍冲伸手摸了摸她的头,不料被孙茜一下拿开了。

    “你总是喜欢把我当小孩子看待。我已经16岁了!”

    接着直接朝着霍冲的嘴亲了上去。

    这一下把霍冲搞得有点晕头转向,没来到天道盟小队的时候,自己就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工,因为家里穷,高中毕业就出去学手艺当木匠了,被晒得黑黢黢的,每天下班后偶尔出去逛逛,看见衣着鲜明的同龄人,都会产生一种自卑心理。自己在读书的时候,也因为家庭原因会有些自卑,基本不会跟其他人说话。

    后来在一次自己组织讨薪的过程中,后脑勺被人打了一闷棍,就来了主神空间。

    孙茜本来就是极其可爱的女孩子,这么主动,把霍冲有点懵逼,感受到嘴唇上柔软的触感,心态也开始有了一些变化。

    也许重来一次,自己或许会选择跟她在一起吧。

    旁边的小男孩看见这一幕,说不出来的伤心。他和孙茜年龄差不多,一直对这个可爱的女孩子有好感,而且表现得很明显,可惜孙茜总是拒绝自己,因为她喜欢队长。

    自己也很努力在成长,但是和队长的差距还是很大。这一刻,真的很嫉妒。不过既然是队长,那也没什么关系了,因为队长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

    唐婉也瘫坐在地上,一脸的失落。自己曾经是一个办公室白领,长得很漂亮,一堆人都想泡她。手机里有着几十个舔狗,平时想吃什么了,发个朋友圈,一会儿就会收到几份外卖。一到什么节日,总会有那么些舔狗发红包,什么520,什么1314。还记得26岁那年,光是一群舔狗发的红包都有2w多软妹币。

    她很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可是后来年龄逐渐变大了,舔狗们也不怎么理她了,她不甘心,这群狗男人怎么可以见异思迁,他们明明该继续摇着尾巴跪在自己面前才对啊。心里不甘,就借了一笔网贷,去做整容手术,可是钱还不是不太够,就去了一个小型的整容医院,等躺了上去,就不知不觉来到了主神空间。

    然而幸运的是,她来到了主神空间,她第一次的任务积分有一半都用来让自己变得年轻,变得更加漂亮。虽然那一批队员觉得她有病,但是她却很高兴,这才是她想要的,而且,这么多人,不是只有自己活下来了吗?

    后来霍冲来了,最开始她是看不起这个黑不溜秋的年轻人。说自己23岁,可是看起来都快30多岁的样子了,一看就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士,连当自己的舔狗都不配。

    可是后来随着他快速地变强,一步一步成为了队伍里的主心骨,自己也对他有了好感,可是呢,他却始终很嫌弃自己的样子,真是可恶啊,如果再给自己一次机会,一定要在他没成长起来弄死他,居然看不起老娘。

    刘宇看到这一幕也有点唏嘘,好像现在这个队伍里才有了点人情味。

    自己生活在一个商业世家,家里七兄弟,自己排老四,2个哥哥1个姐姐,还有2个弟弟。作为家里排在第4的孩子,既没有作为长子被给予厚望,又没有老幺那样受宠,好歹哥哥姐姐对自己还不错。

    只是到了后来,自己展现出来了非凡的天赋,不管是学习,还是眼光,甚至对于政治都异常敏感。

    高中时期就已经自学并拿到了世界顶尖学府的金融学博士毕业证。并且帮家族在金融风暴的席卷下,不仅守住了家业,还使家族地位更上一层,成了整个国家都排名前列的商业大家族。

    从那个时候起,自己的大哥开始疏远自己,甚至在暗地里找过自己不少麻烦。

    二哥开始变得对自己谄媚起来,三姐开始对自己恐慌。

    后来,父亲出去吃饭,跟着他的人从大哥变成了自己。从最开始跟市里的领导吃饭,逐渐变成了省里的领导。这一切都让其他同龄人羡慕得不得了,可是他却不开心了。他还是想像以前一样,有时间了就坐下来安安静静看看书,跟哥哥姐姐关系好一点,有时候还能带着弟弟们出去玩。

    有一天,大哥突然打来电话,说几个兄弟好久没聚聚了,一起出来吃个饭。

    当时他心里很高兴,就急忙让司机把他送过去。可是自己明明精神很好,坐在车里就不知道怎么睡着了,接着就来到了主神空间。

    到头来,自己还是高看了亲情,低估了人对权利的欲望。

    后来自己用积分换了回去的三天权限,偷偷回去看了看。

    好像这个家族没有什么变化,只是父亲又开始带着大哥出去参加酒席了,而自己的房间被清理得一干二净,已经成了一个杂物间。

    果然,自己被杀死,其实就是失败了。这个家没有一点亲情可言。可是大哥啊,现在我不会这么软弱了,那就请你去死吧。

    回到主神空间后,他就决定了,他要去看看更高的世界,要重新掀起一片风云。

    好可惜啊,如果还能再来一次,自己一定会更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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