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3 章
“她当时要辞职,雯钰说怀孕了不适合兴师动众的,就给美秀放了产假。他们两口子当时还住在地上城,府邸里有员工宿舍,雯钰劝她就留在天空城,一来我们方便照顾她,二来两个人相互之间有个照应,地上城乱哄哄的,放她一个怀孕的女孩回去我们不放心,但美秀坚持回去了。”
“她再回来的时候带上了你,那个时候我和夫人的手续也办齐全了,正式准备要第二个孩子,雯钰依着自己需要人照顾,让别人来不放心的理由说动了美秀留下来长期在我们家干,我们趁那个机会一口气给美秀和龚诚他俩在园区里安排了套房子,你家就正式落户了。”
阿韧回忆道:“我记得妈妈说她当时是卖掉了地上城的房子,和爸爸的存款及工资一起,勉强才凑够了我家的房钱。”
夏侯尊无奈地别开头:“我们清楚他俩的情况,刚开始就没打算用卖的。园区里房子多,本来按雯钰的意思,给你爸妈安排了一栋采光好,离这里也近的独栋,但是你妈妈不要,我没办法才找了那套价位不算高,他们应该能付得起的,之后又打了折,他俩才接受。”
夏侯尊说起这事的时候表情有些烦躁,似乎很是嫌弃当初那两个人太能折腾,阿韧脸上浮出一抹苦笑,他理解爸爸妈妈的心思,小时候二老总对他和姐姐说虽然家里穷,但身而为人的志千万不能有所短缺,经常吃嗟来之食会软了骨头,到时候站不起来的东西就不配称作是人了。
小时候,大小姐每次要给自己过于隆重的恩惠,父母总是会先他一步拒绝。他问过爸爸,为什么不接受夏侯家施予的好意,那样家里的生活就会变得轻松许多,爸爸当时说,不希望自己家人被别人嘲笑指点,说他们是赖着夏候一家才能生存下去的蛀虫,也不希望他们被其他人看轻,而且人要懂得知足,要时时刻刻抑制贪婪的本性,夏侯家给他们的已经够多了。
他的父母都是性格很独立的人,所以即使长时间跻身在朋友的屋檐下也不希望自己一味被这位钱财多的朋友养活,爸爸说,那样的话不需要别人来嘲笑,他们自己会先看轻自己。
人贵在知足和自重。
他的爸爸还说,别人怎么做与自己无关,我们自己要先守好本心,做好分内的事,千万不能得意洋洋,失了轻重跌足摔落,这样夏侯家才会真的开始尊重我们,他和妈妈的工作也才能保持得更长久。
人穷为虚表,心穷则实亡。亘端傲骨,鞭持傲节,心比寒梅,方才不立于万蚁之足下。
靠怜悯和短暂清浅的情谊换不来恒定的工作,只有靠自己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洪流中占稳一叶扁舟,站稳一双足跟,才能被洪流自然接纳。
事实上,除了跟夏侯家有百年合作历史的那些附属家族外,落户于天空城、司属夏候府一轮芳华,如此种种,阿韧的父母认得清自己这一点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工作性质决定了商人的情谊是短暂的,除非有足够长的交易锁链拴着双方,他们的心才会一直牵系对方。
夏侯家也不例外,阿韧的父母清楚社会地位不对等就会导致生活会很快磨灭雯钰当初对美秀的善良和热情,当夏侯夫人开始厌倦年轻时候的朋友,就是阿韧一家告别天空城,回归原本在地上生活的时候。
但是他们一家却以朋友的身份长期居留在夏候府,是园区内唯一一家因为这种特别的身份得到优厚待遇的雇佣工。阿韧记住了父亲当初的告诫:一直谨言慎行,保持本分,千万不可以因为得意就忘记自己的身份。
但他还是得意了,所以他失去了大小姐,独自坐在房间的飘窗上,阿韧越发觉得父亲说的那些看似刻板的话其实是对的。
一口冰水入喉,他想让自己脑子清醒一些,不慎失去大小姐以后,闲暇时,尤其是夜晚,阿韧总用这种方法惩罚自己,用不入眠来怀念珍贵的人,用充斥眼睛的疲惫感惩罚一时忘却了身份,竟然没将大小姐及时送回来,导致她失去了生命的自己。
每次看着月,他都抑制不住心脏内对她溢流而出,淌了一身的醇黏感情,可父亲的话又像条结实的戒鞭一般,一鞭鞭用力抽在他的脑袋里,告诉他不可以,不可以肖想和自己身份不对等的大小姐。
他的理智和感情在撕扯,在每一根血管和每一寸肌肉皮肤中混战,烧得他好焦灼,为了爱她所以要戒断这份爱,因为爱她所以根本无法戒断对她的爱,感情好复杂,像一壶酒,搅和得他脑子里一半清醒,一半浑浊,慢慢竟成了行走于人间的痴愚乞丐,漫无目的,只知道追寻着生存的本能来行走。
他的本能并非柴米油盐,酱醋铜茶,而是她曾留下的脚印,怪不得都叫他赤狗,他真是一条好狗,嗅着主人留下的足迹和残息,在度日如年之中丢了自己的三魂六魄,七情六欲,成了只知道追寻她足迹的傀儡,成了求爱而不得的乞丐。
你死了之后,我丢失了灵魂,再也找寻不回来。
少年捂住脸颊,宽大的手掌将脸庞完全遮住,月光努力想从他的指缝里透进去照亮他的眼睛,白色的丝带顺着垂落的另一只手化成极地亿万年的冰,拖得他动不了,再也爱不动,只有那头红发在月光下依然微弱地飘动着,告诉站在门口的人这名少年勉强算是活着的。
玉马那双墨色的眼睛将茧在窗内的他框成了一幅画,一副从内到外皆散发着死相的画,发着冷调的白色月光像长到看不到尽头的绷带,无情地把大调纤瘦的少年层层缠套,让他化作了一具会呼吸的木乃伊,缠套在他身上的绷带一圈又一圈,像无数个莫比乌斯环,他陷在和金枝过去的回忆里,在月光下孤独地干涸腐朽。
一瓶酒隔空抛过来,像是甘霖,带着浇润即将枯死之木的任务,少年没有抬眼,伸手接住了酒瓶。
“我都想好要把你给丢进哪座分解炉了。”
玉马打趣他,不客气地走到飘窗边把他往里面挤,阿韧凝视着手里的酒瓶,忽而将他丢回玉马怀里,
“喂,摔了你赔得起吗?这可是我爸的藏品之一。”
阿韧抬唇,但是嘴角的笑意却不含带一丝灵魂,像被牵动了丝线的木偶,他没心思和他打趣:“大少爷来的目的是什么?”
开口就是官腔,里面透露出的疲惫感成了唯一像人的感情色彩,玉马刚要捶他一拳,突然发现换了轻薄衣服的阿韧身体有些跟白天不同,在太阳下看不大出来,厚笨的衣服像面镜子一样欺骗了他的眼睛,少年的大肢和主躯干确实是有肌肉的,是结实的,但是比起原来却有些不足,靠近关节的地方很明显能看见骨头的痕迹,像盖了薄布的钢架,表面伪装的肌肉已经掩饰不了用来裹住他那一肚子可怜内脏的肋翼。
夏侯玉马有些动容,竹马瘦得憔悴,瘦得像鬼,他想起小时候自己看过的一本恶心的童话,里面的主角又高,又瘦得像柴禾,现在的阿韧与他无异,在白天伪装成鲜活的人,在夜晚被迫褪下人皮,艰难地行走在死灵之沼里。里面的主角每一晚都在经历重生,每一步都是挣扎,连呼吸都是痛的,脚印里沾满了身体被乌鸦鹫兽啄食而流出的血,就因为他身份特殊。
那主角在阳光下是活物,是一个国家光荣的勋章,是受万民爱戴的英雄,在月光下,在常人看不到的地方却是阿鼻的泥丸,是一副披着人皮的骨架,是身体会溃烂的活鬼,是饥兽的美餐,阿韧像极了那个主角,现在的他就像一颗停驻在曾经有仙女沐浴过的湖边翠冠盈头,然后仙女离开湖水染上泔色之后,再也焕发不出生机,枝头即将被食腐乌鸦停驻的枯树。
他似乎即将被那些乌鸦蚕食。
玉马见状收回要捶的拳头,转而轻巧地拧开了酒盖,醇厚的酒香萦至阿韧鼻肩,但是他不为所动,世界上再没有什么比金枝离开之后爱情果在无望崖上发酵腐烂产出的酒更能让他醉,那极致苦涩的酒饮得他灵魂烂醉,出走,之后丢失,白天因为重生勉强被寻回,夜晚再丢失,如此循环,像一场再也醒不过来的噩梦。
他忘了,金枝不喜欢他喝酒。
他又记得金枝不允许他喝酒,所以他推开了玉马递过来的那只杯子。
“你真是呆板,金枝都不在了,没人管你,坚守着这些还能保护谁?”
(对,我是废物。)阿韧默言,眼睑垂落下去。
玉马见他不赏脸,只好独自一人一杯接一杯往下灌,漂亮的脖颈后仰,弧度优美悦眼,在月光下更显白皙,像宫廷玉枕,珍贵无暇,可惜这番绝艳的美景此刻无人欣赏。
“他们说我爸是喝了酒开车才被撞死的,但我记得他脖子断了,只有脖子。”
阿韧突兀地开口,声音少有的绝对冷漠,玉马被刚入喉的酒噎了一下。
“我当然记得,叔叔的颈椎断了,浑身上下就那个地方有伤,当时的报告结果出来,分析是从后面断的。”
看阿韧没有继续搭理自己的意思,形不单却影只的大少爷只好自己给自己搭台子往下唱,“正常出车祸应该是胳膊和颅骨会碎裂,叔叔却是脖子从后面断开,当时我怎么想都觉得奇怪,但老爸没必要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