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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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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韧瞄了一眼花离福牛仔裤破洞内露出来的丝袜,他移开眼睛,笑着摇了摇头:“我虽然不会像你这么穿,但感觉你转行去做时装博主的话一定没问题。”

    花离福拨了拨颈窝里的头发,他得意地扬起脖子:“我会以为,你这是承认我的美学了?”

    阿韧诚恳地点了点头:“嗯,水平很高。第一次见你的时候,那身穿搭看起来有种乡村流行音乐,还加了点摇滚元素在里面的感觉。”

    他两条胳膊叠在栏杆上,看着夜色回忆第一次在酒吧里见到的花离福:“如果要形容得再具体一点,跟那家昏暗调的复古酒吧看成一个整体的话,就像是旧报纸上贴了一块银线绣成的玫瑰布贴,然后玫瑰旁边的报纸专栏里用花体文字写着一首外国的民谣,文艺又浪漫。”

    他说着,背后突然响起脚步声,花离福走回屋子里拿起那只贴了玫瑰花图案的吉他。他返回阳台上,冲阿韧晃了晃手里的吉他:“想不想再听一次?”

    阿韧点了点头,花离福靠在栏杆上,他拨了两下弦,试好音,悠扬治愈的歌声就从天使般的他嘴巴里缓缓飘出:

    天上降下来一把种子,

    慈爱,善良,温柔,勇敢和花。

    we praym,

    we dance,

    we sleep soundly in the cradle

    月色伴我安眠,

    花儿朵朵洒在身上,

    每天睁开眼睛,入眼皆是美丽,世界充满了爱。

    we hold hands,

    we sing,

    we live in the embrace of god

    我衔一片花瓣,

    送一曲祝福,

    亲爱的人,祝你活得越来越好。

    singing acpanies you on a long journey,

    song acpanies you to sleep peacefully,

    singing acpanies you for a long and long time

    请倾听这歌声,请接受这祝福,请接受我的爱意。

    please listen to this song,

    please accept this blessing,

    please accept my love

    祝福你越来越好。

    寂静的夜被歌声抚慰,寂躁的风都因为歌曲而变得柔和了不少。一曲完毕,阿韧看着花离福,赞许地笑了笑,他的眼睛里有小星星在闪烁:“这是第一次见你时你唱的那首歌?虽然我听不懂歌词的意思,但是感觉有一只温暖的手在安慰我,我想我今晚能睡一个好觉了,谢谢你唱的歌。”

    花离福点了点头,放下吉他:“没错,这首歌我经常唱。这是我妈妈家乡的民谣,叫做《祝福》,是一首哄睡的安眠曲,小时候她每晚都会拍着我的被子给我唱。爸爸稍微做了一点改编,给里面添了几句巨美玛语,现在它变得更顺口了,不过现在这个版本只有我会唱。”

    说到父亲,他的眸色暗沉了一些,阿韧赶紧岔开话题:“你之前说十三区还需要你,所以你不能出事,但你就这么把一个小区交给我一个生人也不太行吧?你的那帮兄弟们怎么办?”

    花离福闻言抬眸,眼神里不似之前,不含半点玩笑戏谑和轻浮:“我走除了自己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那帮小子太依赖我了,包括刺猬都是。他们现在的状态像等着被人喂奶的孩子,我必须离开一段时间让他们自己成长起来,不然这帮人会变得跟皮一个下场。”

    他再次看向夜色,眸子里不舍的情绪在不断翻涌闪烁,他低声:“我不想再失去第二个家了。”

    阿韧蹙着眉:“可是我……”

    花离福打断了他:“别可是了,有刺猬在你尽管放心吧,等我走了他会是第一个有觉悟的,会跳在你前面安排好一切,那家伙可是下暴雨都会毫不犹豫地背着重感冒的邻居去医院的人。”

    “之前为了给小孩捡掉了的苹果,差点被胶囊撞飞,之后什么赔偿也没要,跟我说看到孩子和妈妈对自己不停地感谢,瞬间觉得世界都变美好了,受的伤也值了。虽然从外表绝对看不出来,但他是个难得的大好人,还特别负责任,一点都不像我。”

    他转过头,认真地看着阿韧:“而你,我并不是随便挑中你的,你肯定不会一直待在这儿吧?等过几天你就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了。”

    他重新转开头,小声嘟囔:“虽然是会有些感情用事,但我不可能真的对这里不负责任。”

    阿韧没有立即接话,他看了他足足有一分钟,看得花离福浑身都有些发毛。他恐惧地后退一步,抱紧了怀里的吉他:“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我先说好,虽然我们今晚谈了很多,内容也很深入,但我不喜欢和男人深入……”

    阿韧突然温柔地笑了,他冲他伸出手,打断他胡飞的话:“你想太多了。”

    他正色道:“我相信你,那我就暂时替你保管这个十三区老大的名头吧,等你觉得时候差不多了,记得回来。倒时候,你还是这里的老大,是这帮‘小朋友’的家长。”

    花离福怔了一下,随即神色就放松了下来,他没有把自己的手握上去,而是啪一声跟阿韧伸出来的那只手侧击了个掌,“我就把我的这帮孩子们暂时交给你了,帮我照顾好他们,方韧。”

    说完,也不等阿韧给反应,花离福就脱了外套,摇摇晃晃地回了屋子里。他的酒劲儿还在,扒下身上的t恤就顺手丢在地上,当地垫一样径直踩了过去,然后保持着s路线向浴室冲锋,嘴里还嘟囔着,要不是阿韧的身体被强化了,都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一身酒气,好臭,黏糊糊的受不了了……”

    他像个孩子一样,阿韧无奈地摇了摇头。

    他走回屋子里用脚勾起花离福的t恤,团起来像投篮一样一把丢进洗衣机里。出去之前,少年已经攥住了门把手,又想起花离福刚刚脱了t恤的时候,背上纹着一大丛墨绿色的红玫瑰花纹身,那块纹身面积很大,几乎占了三分之二的背,看起来诡异密集,又漂亮,让人不注意都难。

    浴室里的水流哗哗哗地响,阿韧靠在单向的玻璃墙上,问花离福:“你身上玫瑰花元素似乎不少,包括背上和手上都有纹身,我看到其他跟着你的人身上也都有类似的玫瑰花纹身,这些是因为你妈妈吗?”

    浴室里的水流声小了一些,花离福单手摁在墙上,说话的声音因为隔着浴室的玻璃而变得瓮声瓮气的。

    “刚才给你说了,我妈妈喜欢玫瑰,尤其是红玫瑰,所以我把红玫瑰纹在身上,用她喜欢的元素装点我的生活,这样仿佛爸爸妈妈还陪着我,他们也能亲眼看到犯下罪的儿子生活过得并不如意,每一天都在赎罪。每次看到这些玫瑰元素的东西,我就能想起来自己对妈妈犯下的罪。”

    阿韧又问:“那你额头上的疤是?”

    浴室里的花离福愣了一下,他抬起手缓缓地抚摩着自己额头上四五厘米长的疤,声音有些忧伤:“这是爸爸打我的时候留下的,这道疤好不了了,就像他被我伤害到底的心一样,好不了。”

    “我留着这道疤,把身上纹很多玫瑰,时刻提醒自己是个罪人。妈妈喜欢我的头发,说金灿灿的看着像天使,我就把头发留得长长的,可是妈妈再也看不到了。”

    他靠着玻璃墙滑坐在地上,晦暗如渊的眼神和明亮的浴室割裂得非常严重:“她,再也不会摸着我的头喊我cupid了。”

    浴室外的阿韧疑惑了:“是你的另一个名字?”

    浴室里花离福笑了笑,笑得又甜又悲伤:“是亲近的人们给我起的一个外号,最先这样喊我的是妈妈。”

    阿韧挑了挑眉:“你倒真像个cupid,这里的那帮人知不知道你这个名字?”

    花离福习惯性地摇了摇头,即使知道外面的阿韧看不见:“没给他们说过,不过他们都多少知道点我父母的事。”

    浴室外面,阿韧站累了,也靠着玻璃墙坐了下来。他的一条胳膊随意搭在曲起来的膝盖上:“所以为了表示对你这个老大的崇拜和认可,追随你的人每个身上都纹了玫瑰花?”

    声音再次从浴室里传出来:“没错,不过有些孩子并不知道这个故事,只是跟着别人在学。”

    他抬起手,看着自己手背上的红玫瑰纹身笑道:“好奇妙,这个我用来提醒自己罪行的印记,现在居然成了别人认可我的标志,世界还真是神奇。”

    与此同时,阿韧也抬起手看着自己手腕上的丝带,他目光灰暗,低声喃喃:“是啊,世界真是奇妙……”

    “那卞皮也知道这些事吗?”

    他再次问花离福,花离福闭上眼睛,把脑袋靠在玻璃墙上:“皮是知道的最清楚的,他说要和我一起承担罪行,也没管我愿不愿意,把自己弄得一身钉子跟孔,还笑着对我说罪人就要有个坏坏的样子。”

    “你可能猜不到,那孩子之前的性格活泼开朗,虽然有点莽撞,但真的像个小太阳,跟你见到的时候完全不一样。如果不是家里出了事,他不会变成混混,也不会死得……这么快。”

    花离福垂眸:“他以前可乖了,耳洞都不打,他本来会是个衣食无忧,学习成绩也挺不错的小少爷,会住在最好的玛尼城里。为了缓解我糟糕的心情,他彻底放弃了自己之前乖乖矩矩的形象,不仅纹了身,还把眉毛和头发也染成了玫瑰花的颜色,看着真的像个小流氓。”

    阿韧疑惑了:“可卞皮的头发不是橙色的吗?”

    花离福笑了,语气有些宠溺:“他说顶着一头红头发也太憨了,像顶着一脑袋火,他又不能把那玩意儿染成绿的,而且眉毛跟头发一个颜色也有些无聊,所以最后弄了个橙色,跟我说这样既像我的金色,又像玫瑰的红色。”

    门外的阿韧感觉自己被无意中冒犯到了,门内,花离福说着说着,嘴角噙着的笑愈发幸福,眼角却流出泪:“他呀,真的是很认真在当我的弟弟。”

    还在生气的阿韧察觉他语气变了,立即岔话题:“那卞皮之前家里很有钱吗?”

    他不会安慰人,唯一知道的快速解决情绪积压的办法就是岔话题,之前每次觉得郁闷都是金枝来安慰他,但是金枝安慰人的方法,身为千金保镖的他学不会。

    花离福:“他的爸妈是商人,家里开着公司,投资失败欠了不少债卖房子也没能还上,被迫搬来了十三区,没办法,这里房租最便宜。谁想到才刚来没几天就出事了,当时的那个老大觉得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入户抢劫不成失手杀了皮的父母,他追杀皮,皮吓得一路跑,跑进了那个垃圾堆里才躲过去。”

    “遇到我的时候他饿坏了,跟我求救都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因为他不知道我是谁,我可能是老大派过去继续追杀他的人,就算不是,也可能会为了讨好那个老大出卖他。”

    “还好,你不是,也没有让他失望。”阿韧沉稳的声音传进浴室,“我猜卞皮对你一定是死心塌的,因为按照时间来推算,你刚遇到他没多久就帮他打败了杀了爸爸妈妈的大坏人,你就是他的光和大英雄,孩子的世界就是这么简单,年少时的震撼可以影响一辈子。”

    花离福捂住脸颊,从脸颊上滑落的不知道是花洒里流出来的水还是泪,“他一直都是最信任我的人,真的把我当作亲哥哥在依靠,是我藏了私心,对不起他。我的不懂事害死了第二个弟弟,这样看下来,那小子其实比大他一轮的我都懂事。”

    “如果年少时的事就这样影响了他一辈子,我宁愿没有把他当作亲弟弟对待,是我毁了他。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的机会,就像我永远都不能再保护妈妈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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