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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第七十一章年代文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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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李嫂子就带着二花过来拜师了, 虽然家境困难,但李嫂子没有重男轻女,女儿能学门手艺, 她当然乐意。

    至于女儿要学习,小儿子没人带要怎么办, 她已经想好了。

    小儿子已经六岁了, 平时也跟着村里的孩子跑来跑去, 实在不行她还可以带着去工厂,让小儿子帮忙洗甘蔗。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小儿子即便只有六岁,也格外地懂事,李嫂子不担心。

    她真诚地感谢了桑语,还提着一只鸡,作为拜师礼。

    那鸡是活的, 还可以下蛋, 现在家家户户只能养两只鸡, 李嫂子家的这两只, 原本是要到过年再杀的, 现在却拿到当拜师礼了。

    桑语没有推辞,因为如果她不收的话, 李嫂子会不安,这十里八村都是这个礼数,孩子跟着人家学手艺, 送只鸡鸭,最好的礼是鹅。

    桑语不收,李嫂子会以为她是想要鹅,还不如现在干脆的收下, 以后慢慢还回去。

    今天正好又轮换了一周,之后一周是上晚班,早上没事做,桑语就让二花过来,教她做衣服。

    等到下午她下工了,二花可以回去,也可以在桑语家里用缝纫机练习。

    其实这样一安排,李嫂子也不用担心小儿子没人看着了。

    她上工的时候,二花在家,她回去后,二花可以来学习。

    教徒弟需要耐心,尤其桑语发现二花大字不识,问过之后才知道,到她要上学的年纪,她爹就牺牲了,娘又病了。

    家里的钱原本是紧着大树上学,可后来李嫂子病得越来越重,钱花了不少,却没有治好,就连大树都退学了。

    桑语没办法,只有从头开始教。

    一个合格的裁缝,怎么能不懂得设计呢,而既然她收了二花当徒弟,就不能让她当普通的裁缝,一个大师的称号怎么也得有。

    然而但是,你见过大字不识的大师吗?

    所以桑语把教学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教她识字,一部分教她怎么裁衣,怎么缝纫,又怎么做好看,色彩搭配的逻辑和审美原理。

    审美这一项目前不需要,但等二花长大,正是改革开放的好时机,大家追求丰富多彩,追求美。

    而审美是需要培养的,桑语坚信这一点。

    她小时候就是个农村的姑娘,跟着爸爸长大,从小像个假小子,读书的时候,也基本是校服。

    后来上了大学,她就发现了自己和同学的差距,不是生活水平上的,而是她农村出来的,读书也都在县城,而同寝室的姑娘们都在城市长大。

    她们见的更多,从小也培养了见识和审美,明明都是普通店淘来的衣服,人家就是能选中适合自己的,也没怎么特意搭配,可就是好看。

    而她从一开始只会选条纹的,到简单至极的白色,不出错,也不亮眼。

    桑语没觉得自卑,室友们也不会嘲笑她,甚至还会帮着她搭配,告诉她什么色配什么色好看,适合她的皮肤。

    这些都是小事,不妨碍她的生活,可桑语也清醒意识到,自己在审美上与人的差距。

    大学有一个有趣的社团,给涂鸦添上色彩,她们整个寝室都参加了,往往她画的是最丑的。

    桑语以前还幻想过,当设计师或者画家,可看到自己的能力,就果断放弃了。

    普通以下的审美,有些职业不适合她。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她有更在乎的事,没有在这上面下功夫,不然按照现代信息发展的速度,她还是可以抢救的。

    而且穿越后,桑语觉得她的审美上了好几个档次,简单装扮一下,就让整个屋子雅致舒心起来。

    她不知道这本事是怎么锻炼起来的,难道死一次后,灵魂就得到了升华?连审美都提高了?

    好吧,她头疼,不想了。

    现在这个年代,所有人都穿的灰扑扑的,除非天赋异禀,不然二花的审美不可能多好。

    而她未来是要当裁缝的,或许这会成为她一辈子谋生的职业。

    作为第一个徒弟,桑语尽心地给她规划好了路,从裁缝到设计到绣花都要学,至于未来从事哪一种,那就看长大后的二花自己了。

    所以她得帮二花把审美培养出来,审美高,手上又有功夫,无论未来如何变化,都不愁没有二花一碗饭吃。

    在桑语教学的时候,村里人也知道了桑语这里可以做衣服,价格比去供销社买布回家自己做要便宜的多。

    一时间大家都心动了,今年又是大丰收的一年,虽然秋季的粮食要交六成,但剩下的也够他们吃了。

    而甘蔗熬成糖后,他们能得到的钱比去年更多,像是最困难的李嫂子家都能做得起衣服了,其他家只会更宽裕。

    更何况桑语这里是真的便宜,大家都纷纷找上门。

    桑语没想到他们能这么热情,听她报完价格,当即给家里每人定了一套,孩子多的就给老人孩子定,自己不要。家里孩子少的,也给夫妻俩定了。

    除了他们之外,还有知青院的知青们收到消息,也想要做。

    可惜,他们来的晚了点,桑语这边的布已经没了,不是都做了,而是都定出去了。

    可村里还有三分之二的人没定到,当然不甘心了,于是一个个跑来询问桑语,还有没有布,能不能给他们匀一点。

    桑语无奈,只好道,“我给京城的朋友去信,问问她还有没有瑕疵布,有的话让她都给寄过来。”

    “那可太好了,谢谢你啊,桑知青。”

    “现在不是知青了,改叫桑厂长了,谢谢你,厂长。”

    “不客气,”桑语无语,好声好气地把他们送走,然后给京城纺织厂的李小红写信,问问她那里还有没有瑕疵布,如果没有的话,能不能帮忙问问其他人。

    价格可以比之前高一点,有的话就寄过来,邮费她出。

    没想到头一回给京城写信,寄的是一个陌生人。

    不过说到写信,桑语想到了周红霞,不知道她收到自己的信后有什么反应,有没有按照她说的去做,真的好像知道桑家鸡飞狗跳的日子。

    除了想做衣服的人以外,还有三个人想要送女儿或孙女过来学手艺。

    一个是毛会计的孙女,叫毛晓晓。

    毛会计有一儿一女,女儿就是毛云,他给女儿安排进了制糖厂,儿子儿媳嘴上没说什么,心里肯定犯嘀咕。

    但毛会计是个疼女儿的,毛云读到了初中毕业,可惜没有考上高中,也没机会找到好工作。

    好不容易有个可以不让闺女下地的机会,毛会计自然不会放弃。

    但他也知道,不患寡而患不均,所以这次一听到消息,立刻提着一只鸡和一篮子鸡蛋来桑语家,请她教一教毛晓晓。

    毛晓晓今年只有五岁,眼珠子咕溜溜转,显得极为机灵。

    桑语问了几句话,就知道这绝对不是普通的小孩。

    “学手艺是门辛苦活,我虽然不打骂徒弟,但学的不好,也是要受惩罚的,你确定自己能熬得住?”桑语挑眉。

    “我确定,师傅您放心,我一定好好学。”毛晓晓拍着胸脯保证,“对了师傅,你知道绣花吗?你会吗?我想学那个。”

    “我会。”桑语深深地看她,这里虽然地处南方,但整个村都没什么绣花的概念,她一个五岁小孩是怎么知道的?

    桑语决定试探一二,“绣花分很多种,你想学哪种?须知贪多嚼不烂,你最好选一种。”

    “师傅你都会?”毛晓晓眼前一亮,“那我要学双面绣。”

    毛晓晓没想到,自己还有机会接触这门失传的手艺。

    她是穿越的,在她的时代,绣花的全成了机器,没有灵活不说,一种据说是古代传统手工绣花的最高水平双面绣,机器也做不到。

    她有幸参观了一次绣品展览,看到唯一一幅双面绣,惊为天人。

    前面是栩栩如生的老虎,毫毛毕现,后面是百花盛开,耀眼夺目。

    她顿时就迷住了,都舍不得走,可展览的时间有限,不得不离开。

    她就见过这么一次,然后念念不忘好久,查了很多资料,发现已经没人会这门技术了,通过机器也不能复刻出来,实在太遗憾了。

    之后她因意外穿越到了一本年代文里,书的主角就是她亲姑姑毛云。

    毛云自小就长得好看,学习又好,初中毕业后,爷爷找了关系安排进了县里的制糖厂。

    后来制糖厂经营不下去,是毛云力挽狂澜,亲自出去跑销售,然后又回村说服支书种甘蔗,在艰难的三年过去,制糖厂节节攀升,效益越来越好。

    而毛云也得到了厂长的赏识,一再提拔,之后嫁给了厂长的儿子。

    后来两人一路高升,从一个厂,到国营单位,到国家干部,风光一辈子。

    培养出当干部的女儿,毛会计可太骄傲了,以这个女儿为荣。

    可小说不会只有主角,当然也会有配角和炮灰,而毛晓晓一家就是那个配角。

    他们认为毛会计偏心女儿,心里嫉妒,随着毛云发展越好,就越发地上蹿下跳惹人厌,最终得罪了毛云。

    原主毛晓晓小小年纪就不学好,想凭着年轻貌美把身居高位的姑父抢走,可惜,姑父只爱姑姑,怎么可能背叛自己的妻子。

    她被打落谷底,一无所有。

    毛晓晓穿来后,就发现现实和自己看的书里不符,虽然同样是制糖厂,可毛云进的是自家村里的,而不是县城那个。

    并且,村里那里知青可太厉害了,估计也不需要毛云力挽狂澜。

    那么,毛云还会嫁给县城制糖厂厂长的儿子吗?

    毛晓晓没那么多忌妒心,穿越前她还是个单纯的高中生,除了学习,有各种各样的爱好,而刺绣是她临死前最痴迷的一个。

    穿越后她原本想按部就班,上学,读初中高中,考大学,然后找个工作,和原本的生活轨迹一样。

    昨天晚上,爷爷回来突然宣布,要送她去学裁缝。

    毛晓晓的妈不以为意,当裁缝有当工人挣钱吗?公爹就是偏心,可她女儿只有五岁,也不可能去当工人。

    有总比没有好吧,抱着这种心态,毛母答应了。

    而毛晓晓则是抱着可有可无的心态,可听到桑语居然会刺绣,顿时来了兴趣,双眼明亮地盯着桑语,想要得到确切的答案。

    “双面绣在湘绣、苏绣、粤绣和蜀绣中都有,双面绣就是在一块底料上,绣出正反两面一样的图案,在此基础上,还有双面三异绣,正反两面图样不同,针脚不同,色彩也不同。”

    毛晓晓眼神一亮,“我就要学这个。”

    桑语挑眉,“这个很难,非常难,没有数年时间是不可能学会的。”

    “我可以,多久都愿意学。”毛晓晓坚定地道。

    桑语认真看着她,确定了,这孩子不是穿越的,就是重生的。

    不过这个和她无关,只要毛晓晓认真学习,那就是她的好徒弟。

    桑语收下了这个学生,和二花不一样,毛晓晓专攻刺绣,她可以不用学裁衣,缝纫,但她要学配色,绘画,和最重要的握针。

    说起来,毛晓晓学的会更难,但她也更具有优势,她的审美很好,手指灵活,脑瓜子也好使,举一反三。

    最重要的是,毛晓晓认字,上辈子还学过画画。

    原本她是要掩饰的,可桑语一眼就看出来了,不让她装傻,直接把更难的地方开始讲。

    两人的教学不一样,当然是分开来,因此二花也不知道毛晓晓的进度。

    这让毛晓晓松了一口气,在师傅面前露馅,她已经吓出一声冷汗,好在这个师傅好似也不是一般人。

    一般的知青怎么可能懂刺绣,还懂绘画,所以,她是真的抱了一个金大腿吧?

    毛晓晓乐滋滋,每天都动力十足。

    在收下毛晓晓后,又有两人带着小姑娘过来,一个是村里的大户。

    这个大户不是说他家多有钱,而是人多,爷爷辈就有三兄弟,三兄弟又各自生了七八个儿子,儿子再生孙子。

    到现在,他们一家总共有三十几个孙子,从已经结婚的,到刚刚出生的,应有尽有。

    这样的人家不缺孙子,但缺孙女,三兄弟加起来就唯一一个孙女,而这孙女的妈还是一位知青。

    可想而知,这唯一的孙女在家里有多受宠,那是下地走路都很少,被哥哥们背来背去。

    但她妈是个有见识的,知道女儿太娇惯了不行,也想着让女儿学一门手艺,于是就求到了桑语这里。

    怎么说呢,这孩子是真的娇气,第一天拿针戳到自己的手,就再也不愿意碰针了。

    她倒是不哭,睁着大而懵的眼睛,无辜地看着你,手背到身后,怎么也不肯伸出来。

    桑语不想哄小孩,就让她妈带回去,“让这孩子读书吧,以后也是出路。无论是当裁缝还是绣娘,都是个辛苦活。”

    柳知青没办法,看着可可爱爱撒娇的女儿,舍不得责备,然而她眼珠子一转,看到毛晓晓放在桌子上的毛笔画,眼前一亮,“可不可以让萌萌学这个?”

    没错,桑语教毛晓晓绘画,是教的国画,刺绣到了后面就是艺术品了,国画的写意是她需要的境界。

    如果仅仅是照本宣科,永远也成不了大师。

    桑语看了周萌萌一眼,拿起毛笔,让她随意涂鸦。

    周萌萌眼珠子一转,照着刚刚毛晓晓画的,依葫芦画瓢,也画了一遍,由于年纪小,又没有握过毛笔,所以线条有点不稳,但总体却是神似的。

    桑语惊奇,这个周萌萌身上有着一股子灵气,是二花和毛晓晓都比不上的,倒也适合学国画,但她身上的娇气更重。

    学国画也不是什么轻松的活,没有日复一日的练习,是不可能学好的。

    桑语丑话放在前面,“萌萌确实有天赋,但她很娇气,如果不改掉这个习惯,也就只能学个皮毛,你不要报太大希望。”

    柳知青眼前一亮,“当然,只要桑知青您愿意教就好,谢谢了。”

    她放下一篮子拜师礼就离开了。

    周家准备的拜师礼是最丰盛的,有肉有鱼,鸡蛋和糕点,还有一瓶麦乳精。

    桑语没说什么,收下了,然后从房间,实际上是从空间里拿出适合小孩子的笔墨纸砚。

    教导周萌萌需要不同的方法,她娇气,乖巧中透着绝不妥协的倔强,要让她学习,就得提起她的兴趣。

    当着她的面,桑语用毛笔画了一幅人物肖像,正是周萌萌自己,栩栩如生,机灵可爱,歪着头的模样和周萌萌像了个十足十。

    周萌萌一下子就怔住了,双眼亮晶晶的盯着画,手里的小毛笔无意识的模仿着。

    桑语没管她,先让她感受感受,等她自己想学了,就会主动过来询问的。

    被疼爱的孩子,少了一层顾忌。

    相比之下,最后一位小姑娘就显得畏缩,这是村里的孤女,七岁,原先一直是村里养着。

    她刚出生父亲就去世了,母亲抛下她改嫁,她就和奶奶相依为命。

    可四年前,她的奶奶也死了,之后他就在周支书家,毛会计家,两个大队长和春花婶子家轮流住,口粮是公家出。

    周支书把她送过来,也是想着她是个孤女,无依无靠,如果学门手艺,以后也能养活自己。

    并且周支书还打算自己出拜师礼,被桑语推辞了。

    考察过后,发现这个叫周红的小姑娘性格极为沉默,却也极坚韧。

    小小年纪就能把所有的家务都包了,她本是来学手艺的,结果一来就抢着帮桑语打扫。

    一开始桑语没让,她非常不安,一直低着头沉默不语。

    大概寄人篱下的孩子就是这样,希望通过劳动让别人不要嫌弃自己。

    桑语没办法,只好让她做,渐渐地,她都快成为桑语的小保姆了。

    桑语有一种负罪感,好像自己在雇佣童工,可这个小家伙在有事做后,却肉眼可见的放松下来。

    学习的时候也会和小姐妹们说一两句话。

    桑语没学过儿童心理,见她如此可以安心,就这样吧。

    不过慢慢地,桑语就把她留下来吃饭,然后发展成直接住在这边,颇有一种亲传弟子的架势。

    周支书见此,和其他人商量了一下,就把她的口粮送了过来。

    至此,周红算是在桑语家安家落户了,而有她在,桑语也不用愁做饭的事了,因为她虽然只有七岁,但手艺比一般的妇人都好。

    她在几家轮住,帮着做饭,算是博采众长了,司徒泽不在的时候,就轮到她做饭。

    为了让她少干一点活,桑语给她安排的功课也是最重的,就希望占据她所有时间。

    这好歹是为了她以后学习,虽然累点,总比帮桑语做家务好吧?

    桑语是这么想的,而周红意识到她的想法后,也没有抗拒,认认真真学习起来,空闲的时间才帮着桑语做事。

    而她最常做的,当然是做饭。

    周红做的饭菜越来越有司徒泽的味道,某天,桑语吃着鱼肉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一件事,问司徒泽,“周红这个徒弟,不会是你帮我找来的吧?”

    司徒泽不会接触桑语任何徒弟,唯独周红,只要他做饭,就让周红在一边看着,顺便出言教导几句。

    这么看来,很像是特意找来给桑语做饭的啊!

    司徒泽笑了笑,“两相便宜的事,周红需要一个安稳的住处,她的口粮也不够养活自己,更别说上学了。我们需要一个做饭的人,我不在的时候,你总是吃剩饭,这很不营养。她能给你做饭,我们养她长大,送她上学,顺便你还能教她一门手艺,不是很好嘛。”

    桑语哑然,“是很好。”

    他为了自己倒是操碎了心,说实话,挺感动的。

    日子渐渐安稳下来,桑语的生活过得平淡而充实,上工,做衣服,教学,几乎没有空闲的时候。

    不过她并不觉得难过,三餐有周红接手,司徒泽不在的日子,她也不用对付着过。

    而司徒泽在的时候,她更加不用做家务活,这样的日子怎么可能不舒心。

    而还有一件更让她高兴的是,那就是李小红回信了,有瑕疵布卖。

    不仅如此,她还提到了桑家的境况,那叫一个鸡飞狗跳啊,桑语看得笑出了声。

    唔,作为狗血剧的导演,她果然很有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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