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刘瀚刺杀!优势在我!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
“~”
静!死一般的寂静
同样在描写环境,两者相比高下立判!
此时众人心中已经有了答案,这一首词不仅不比水调歌头差,至少是同一个级别的词。
先前远离公孙子的“朋友”此刻一脸歉意地走向公孙子,可被公孙子直接无视,他直接走上阁楼,不想与他们产生交集。
他此刻只想离自己的挚爱亲朋近一些,只想让这绝美的词第一时间进入自己的耳朵。
众人此刻没有质疑,没有愧疚,没有崇拜,全部死死地看向阁楼上的司命,像是一只只嗷嗷待哺的雏鸟,只想这个男人赶紧将下阕诵出来。
文海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的双腿已经想要逃离这里,可他的大脑依旧在疯狂地咆哮。
听完这首词,不然你会后悔的!
刘瀚没有文海那样的心理素质,他只感觉天旋地转,一屁股坐在地上。
他就是再傻也意识到自己被人当枪使了,茫然无措,后悔,怨恨!这一刻他的面容扭曲在一起。
看着司命的眼神愈发凌厉,明明坑他的是钱承建,可刘瀚下意识地将此刻所有的仇恨都加在司命身上。
这就是无能者的惯用手段,也是弱者最可悲的写照。
司命嫌杯子太小,索性将杯子一丢,掀开壶盖,端起来畅饮,任由酒水打湿他的衣衫,他只想感受此刻的淋漓!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一句宛如惊雷,直击众人的天灵盖。
文人们只感觉头皮发麻,这三伏天的夜晚竟然如此凄冷,他们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
什么是绝美!什么是千古名句!
这一刻他们明白了,一首词一气呵成,一环扣着一环,没有低谷,没有缓和。
每一个词是那样的巧妙,最后的结尾更是千古名句。
外围的美女更是早就红了眼眶,甚至有几人直接晕倒在地上。
若是这一刻惊雷炸在了文人的脑海里,对她们来说这道惊雷直接在她们的心中炸响!怎么能不让他们激动?
蝴蝶喜欢花朵,哪个女子没有心中向往的爱情?只是她们的身份注定只能当作路边的野花,就是生得再美丽又如何?
会有哪一只蝴蝶,为了我消瘦憔悴?
众女看着司命,他的目光不正是皇城方向吗?那里有谁已经呼之欲出。
他的未婚妻,武朝的第一公主,独属于他的花朵就在那个方向。
【来自公孙子的强烈认同:认同值+100】
【来自文海的强烈认同:认同值+100】
【来自刘瀚扭曲的认同:认同值-1】
【来自众文人认同:认同值+1000】
【来自众女认同:认同值+2000】
司命被系统播报拉回现实,欣慰地点点头。
不枉我如此卖力地装逼,柳永还得是柳永,对女子的杀伤力果然不是盖的。
就是刘瀚老弟你有点调皮了,这是多大的扭曲心理,能让系统都感觉到,你已有取死之道!
楼娘将衣衫整理好,能遮挡的地方都遮挡住,优雅地走上阁楼。
对着司命恭敬的行李,姿态十分的真诚。
她如此行为,司命驸马的身份是其一,但最重要的是,她被这首蝶恋花征服了。
她现在是百花楼的楼娘,早已经不需要靠自己身子过活,能在这种地方做到楼娘,身为一名女子,其中的艰辛旁人根本无法想象。
她的每一次强势,每一次精打细算,每一次恶毒,不过是想要活下去罢了。
一首词硬生生将她几十年的伪装,几十年构建起的防线轰塌,让她想起多年前一个早已模糊的青年。
“多谢公子!”
她没有讨要蝶恋花,她不想,她更感觉不配。这座百花楼承载不了这一首词,这首词也不应该停留在这里,他应该让更多的人听到。
都是苦命人,司命接受了前身的记忆,对于这方面的感受要真切许多。
妓女有时候还不如一名乞丐,最起码乞丐可以决定今天去哪里要饭。
司命轻笑一声,回想起前世的曲调,有曲的词才是完整的,不管当时如何,后世的作曲家们,确实根据自己的理解将这些词都做了合适的曲调。
他对音乐并没有太好的天赋,但是简单地哼唱一下还是可以的,百花楼虽是青楼,其中却也不缺少精通音律之人。
想必她们可以很轻松地将这曲子,结合当代音律给编写出来。
随着司命的轻哼声,楼娘短暂地吃惊后,便细细记忆起来,别人不知道她自己可清楚。
这座百花楼音律最好的不是别人,正是她这个管理者。
一曲罢,司命悠闲地走下阁楼。
楼娘对着司命深深地鞠一躬,曲子她们自己能够做吗?那自然是可以的,可这需要时间,就像是水调歌头一般,这一首蝶恋花的传播速度不会比它慢。
尤其是在风月场所中,甚至远胜于水调歌头。
司命此举给了百花楼一个强大的助力,她有信心在天亮时,百花楼就能够让蝶恋花的曲在百花楼中响起。
司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帮她,可能是喝多了,也可能是见不得可怜人吧。
“公孙兄!我有点喝多了,在下就先告辞了,这次品鉴会应该会举办得很成功的。”
司命对着公孙子拱手,他可不想再在这里待着了,毕竟有人等着自己呢,让人家久等了可就不好了。
牛英见状有些犹豫,看向司命又看看公孙子。
公孙子自然不可能跟着离开,这一场品鉴会本就是他举办的,他中途离开根本不是一回事。
更别说现在不仅有水调歌头供他们品鉴,蝶恋花更是值得再开一场品鉴会。
这会品鉴会已经热闹起来,大家的兴致因为一首蝶恋花已经推到了高潮,这会没有了勾心斗角,互相贬低,只有一颗对文学的挚爱的心。
“哈哈!英子就在这里吧,多和学子接触接触,学习学习。公孙兄!记得将我家小妹送回去啊!”
司命笑着离开百花楼
众人不是不想送,真的是没有脸啊!
司命独自走了出来,看了一眼远处的乌云,转身便独自走在大街上。
乌云:你个狗东西,是不是把什么东西忘了!
古时候大家休息得很早,除了百花楼这样的大型娱乐场所,其他小店面早早地便关门了。
这也导致没走两步,视线已经暗淡下去,好在这里夜空很明亮,倒也不至于看不清楚了路。
司命闲庭信步地走着,丝毫没有在意自己走进了一个巷子里。
毕竟不给人家营造好条件,人家不敢动手咋整。
“站住!”
身后一声暴喝声响起
司命勾起嘴角,鱼儿还真的上钩了,那就不要怪我了。
他缓缓转身,一缕寒光划过,一个明晃晃的匕首将月光反射出来。
刘瀚披头散发,双眼通红地看着司命,瘦小的胸口不断起伏,右手拿着的匕首不停地颤抖。
“你他么都抖成帕金森了,还来搞我,看来你决心很大么。”
刘瀚不知道帕金森什么意思,但也听出了司命的嘲讽,拿着匕首的刀稳当不少。
“虽然这种行为有辱文风,但只要你死了,钱家还会资助我,甚至会更加重视我。”
“哈哈哈!多么好笑的笑话,有辱文风?你的存在就是对文风的最大侮辱。”
司命一点不惯着他,在他给自己减了一点认同值的时候,他就意识到刘瀚对自己已经存有杀机。
他之所以敢引诱刘瀚出来,自然是有很大的把握。武力他没有,但他身上的装备可不少。
有了武云凰和牛英的教训,他身上已经武装了一副防拧护甲,强化三级的那种,别说是用手拧他,就是一般的刀剑也别想刺穿。
至于攻击手段?在无限空间里可是静静躺着一把木剑呢。
优势在我!